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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租賃合同(彙編15篇)

財產租賃合同(彙編15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產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財產租賃合同(彙編15篇)

財產租賃合同1

出租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址:

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計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憑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金期租金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單位地址: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電話:電話:電掛:電掛: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開户銀行:開户銀行:帳號:帳號

財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户銀行及賬號:開户銀行及賬號:

附: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財產租賃合同2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 位 地 址 :

單 位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財產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____(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為每月(年)的最末____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第四條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__(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__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__(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後,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__(租賃財產)轉讓給

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租賃財產)使用權的

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主,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租賃財產)的損環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説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第八條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按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財產租賃合同4

當事人雙方就財產租賃中相互權利義務達成的協議。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限期、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租賃期間財產維修保養的責任、違約責任等條款。按合同規定,出租人將出租的財產按規定時間和標準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租金標準按國家統一規定或雙方協商議定的數額付給。財產租賃的標的物,必須是法律允許用於租賃使用的流通物品。

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從性質上屬於經營租賃合同,其適用税率為千分之一,計税依據為租賃金額。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發《印花税宣傳提綱》(國税地字〔1988〕第012號)的.通知規定:按比例税率納税而應納税額又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税;應納税額在一角以上,其税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對財產租賃合同規定了最低一元的應納税額起點,即税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税。

財產租賃合同5

訂立本合同各方:

出租房:新希望六和飼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宣城六和飼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財產生產經營,達成以下共識,特訂立本財產租賃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財產租賃

1.1 甲方出租的財產為位於郎溪縣水鳴經濟工業園區的飼料加工廠內的全部財產或其使用權,包括廠區內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質量等相見本合同附件“租賃財產清冊”。

1.2 租賃期限為3年(即2013年1月21日起2016年1月20日止)。租賃期滿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延長。

第二條 租金及其支付

2.1 三年租金共計240萬元,即年租金為80萬元/年(含房產税、土地使用税)。

2.2 第一年的租金自起租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以後每年的年租金分兩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各支付50%。

2.3 甲方在收取乙方實際繳納的租金後,10個工作日內根據乙方實際繳付的租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

第三條 財產的交接及維護

3.1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租賃財產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因使用租賃財產而發生的電費、燃料費、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3.2 租賃期滿後,依合同附件“租賃財產清冊”所載明的財產,剔除乙方投資的財產,乙方向甲方交還,自然磨損和自然力對租賃財產的外觀、質量等影響,均不構成甲方拒絕接收租賃財產的緣由。由於設備、設施原有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能正常運行視為無質量問題。返還時保證能正常運行。

3.3 乙方可負責更換和擴建不能使用和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的設施。

第四條 轉讓

4.1 在租賃期內,乙方自籌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期滿後新增不可移動類固定資產可以根據賬面淨值或評估機構評估值出售,甲方購買。

4.2 本項目資產如果對外出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財產的第一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債權債務

5.1 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涉及甲方及所租賃財產的原有債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承擔,因前述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負責解決。

5.2 乙方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承擔,由此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權力與義務

6.1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爭取有關項目的優惠政策。

6.2 甲方保證協助乙方處理好廠區周邊單位、居民、農民關係,以便利於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6.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租賃固定資產的使用。

6.4 甲方出租的財產如已對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抵押,應出具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並作為合同的附件。

6.5 乙方不得將租賃財產進行抵押、轉讓,未經甲方同意,也不得擅自轉租。

6.6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可以對承租的財產增建、改建、改造、大修、更換等。

第七條 效力

7.1 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財產發生所有者變更或租賃財產設定抵押或擔保的情形,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並不視為違約。

7.2 非乙方責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颱風、戰爭等)而造成租賃財產的部分損失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甲方。

7.3 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賃財產滅失和損失,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7.4 在租賃期內,如租賃物出現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乙方租賃目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土地或房屋性質變化、自然災害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的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租賃物,在上述情況下乙方有權終止該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與爭議

8.1 乙方逾期交納租賃費的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依據逾期租金數額及時間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8.2 甲乙雙方若有非本合同7.2款情形的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8.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有爭議,本着充分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解決糾紛。若雙方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 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出租房:新希望六和飼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人:宣城六和飼料有限公司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財產租賃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____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

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租賃合同7

出租單位:xxxx(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xxxx(以下簡稱承租方)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xx。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xx年零xx月,出租方自xx年xx月xx日起將xx(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收回。

(三)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xx(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xx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為每月(年)的最末____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xx(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xx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xx方承擔。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xx(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xx(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xx(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xx(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後,xx(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xx(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xx(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xxxxx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xxxxx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xxxx(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説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八)其它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xx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xx(蓋章) 承租方:xx(蓋章)

地址:xx 地址:xx

代表人:xx(蓋章) 代表人:xx(蓋章)

聯繫人:xx 聯繫人:xx

電話:xx 電話:

開户銀行:xx 開户銀行:xx

帳號:xx 帳户:xx

xx年xx月xx日訂

財產租賃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租憑位於瀏陽市社區房屋作為雜糧飯製作加工場所。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

甲方同意把瀏陽市關口區佔家嶺社區現有房屋及新建車間租憑給乙方,乙方租賃物正前方廠地(四周)有免費使用權。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為合法居住雜糧粉生產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每年 一萬貳仟元人民幣(大寫)捌年內租金不變。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後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10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費用:乙方承擔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税費。

六丶場所的.維修,建設。

1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有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相關設施的維護,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歸還甲方。

2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因正常生產需要,在租賃物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予以修繕,超過三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但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義務: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4、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

八、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設施。

九、違約責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2:除法律規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違約合同終止,違約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憑保證金和剩餘租金,並且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違約方若是甲方,同樣要承擔相應責任。

十、其它:

供電,供水,排污及其他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1: 有實際負荷20kw以上三相電供生產使用。

2: 有正常有水供生產使用

3: 排污管道能正常,通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 2014 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9

出租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設備及附件的名稱、數量、期限、單價、押金如下表:

第二條 押金、租金交納期限和結算方法

1、乙方在提貨前應按第一條預交約定的押金,否則不得提貨。租賃期滿,交還租賃物後,扣除服務費、租金、維修費、賠償金等費用後,多退少補,及時結算。

2、租用時間超過30天的應按月結算租金,不足月的應按 /每天結算。故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3、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推遲提貨或提前送回,按實際租用月份或天數結算租金。

4、預備機械進退場費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 (包含事項:進退場費、安裝費、拆卸費、運輸費、驗收費)於設備機械進場之日付清。

第三條:租賃設備質量標準和交貨地點、方法

1、乙方應到甲方指定地點或甲方倉庫交接租賃設備,交接時雙方應派員對設備及附件進行驗收、簽字,以作為結算依據。乙方不派員參加驗收,視為承認甲方驗收依據。

2、退還時,乙方應將設備運送甲方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3、租賃設備及附件的往返運輸裝卸費用由乙方自理(該項無第二條第4項內容者執行)。

第四條:租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甲方擁有租賃物的所有權,乙方只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借、轉租、變賣、抵押租賃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租賃物返還、租金結清之日終止。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屆滿前,需要繼續使用租賃物,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補交延期使用租賃物押金。雙方可在本合同第一條備註欄加註日期、押金、説明、簽字視為延期履行本合同或雙方重新就延期簽訂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並解除合同。

3、乙方期滿不延期或隨延期不補交租金的,除承擔租金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使用租賃設備損壞、丟失的'賠償標準

1、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愛護,妥善保管租賃設備,按設備機械性能進行必要保養。

2、設備構件及附件如有損壞、缺少、丟失、保養不當,按下表標準賠償:

第六條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1項規定行為的,除按第四條賠償外,還應按租賃物價值的20%賠償甲方經營損失。

2、乙方逾期未付租金,應按欠租金的20%承擔違約金。

3、乙方未按約定交納押金,按未交押金部分數額每日1%向甲方承付違約金,直到押金交齊為止,如拖欠不交,違約金算到租金物送來為止。

4、甲方經結算後應將乙方多餘押金及時退還,否則,按每日1%向乙方承付違約金。

5、合同訂立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按租金總額2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10

合同編號:125615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江____市場東南口設攤處,長14米、寬1。8米區域出租給承租方賈XX經營水果。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該資產(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財產的年租金為:壹萬伍仟元整,按年支付,每年使用前付清。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承租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五)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出租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其它約定事項:設攤處捲簾門的按裝和內部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該資產所有權歸市管會所有,租賃期間或期滿承租方不得私自處理。

(八)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進行協商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財產租賃合同11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税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xx]514號)規定,對經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徵收營業税,不徵增值税。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徵收增值税;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徵收營業税。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國家税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税地[1988]30號)第四條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税貼花。

因此,對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繳納印花税,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對經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其實質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税,依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税;税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2、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經營租賃行為,按租賃業繳納營業税,依財產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税;税率為千分之一。

3、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銷售貨物,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税,依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税;税率為萬分之三。

財產租賃合同1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開户行:

帳户: 帳户: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人使用,至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人同意,但應告知承租人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人承擔的義務。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簽約: 乙方簽約: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財產租賃合同13

一般像器材類的都屬於財產,財產租賃出去都會有合同,通過合同保證雙方的利益。

出租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

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 交付承租

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

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

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

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

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

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

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14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户銀行及賬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附: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財產租賃合同15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江南市場東南口設攤處,長14米、寬1。8米區域出租給承租方賈團章經營水果。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叁年,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將該資產(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財產的年租金為:壹萬伍仟元整,按年支付,每年使用前付清。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承租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五)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出租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其它約定事項:設攤處捲簾門的按裝和內部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該資產所有權歸市管會所有,租賃期間或期滿承租方不得私自處理。

(八)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前15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進行協商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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