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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副產品合同範文彙總8篇

農副產品合同範文彙總8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副產品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副產品合同範文彙總8篇

農副產品合同 篇1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農副產品合同 篇2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產品名稱:

數量:

價款:

第二條:檢驗檢疫

雙方應按照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種子檢驗檢疫。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後,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後,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淨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穫。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s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農副產品合同 篇3

買受人: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縣____鄉_____村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賣(買)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

3.出賣人在交售(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買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做出處理(買賣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___(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訂

農副產品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品種

產地

商標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農副產品合同 篇5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願意建立食堂農副產品供需配送關係。

一、乙方責任和承諾

1、配送質量:

①、豆製品來源於政府許可的正規廠商。

②、糧油、調料類由正規廠商供貨,相關證件齊全,符合國家食品衞生標準。

2、安全保證:

乙方嚴禁配送假冒、變質、過期的農副產品,如配送的農副產品達不到國家有關食品衞生標準而造成甲方食用人員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經市級以上衞生防疫部門鑑定屬實,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送貨時間:

乙方應保證每次送貨三天之內將甲方所訂的貨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4、退貨處理:

對於貨不對板或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品種,甲方要求退貨或換貨的,乙方應盡力確保供貨,以使甲方能準時開餐。

5、甲方臨時加貨處理:

當甲方臨時增加用餐人數或有接待餐任務時,乙方應盡力確保供貨,以使甲方能準時開餐。

6、驗收數量:

乙方應參考甲方訂單數量配送,以甲方簽字確認的驗收數量作為貨款結算依據;乙方每次提供一式三聯的送貨清單公甲方驗貨後雙方簽字確認,全部作為送、收貨及貨款結算的憑證。

7、若乙方在配送過程中有損壞甲方的物品,乙方應照價賠償。

8、在配送過程中,對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化要求和建議應誠懇接受並切實做出改進。

二、甲方責任和權力

1、訂貨: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農副產品,必須提前一天在16:00之前以電話、傳真、書面等方式向乙方下訂單,訂單內容應説明清楚品名、數量、規格和質量等要求。

2、驗收:

如乙方所配送貨物為甲方訂單之準確數量且無質量、數量、品牌等差異,甲方不得拒收。

3、器具保管:

甲方應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貨用的器具(包括但不僅限於油桶、洗潔精桶等);如有缺失或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4、貨款結算:

從第一次送貨之日起,貨款每30天結算一次,乙方開具(1、收款收據2、普通國税發票)給甲方,甲方以(1、支票2、現金3、銀行轉賬)方式將貨款付給乙方書面委託指定的收款員或轉入書面指定的'銀行賬號,不得將貨款轉交給其他人員;乙方指定收款賬户名:,開户行:,賬號:。

三、價格條款

銷售價格不得超過同等級同規格的市場零售價(含税前),由乙方每週調整更新一次後書面呈送給甲方,當期貨款嚴格按當期價格表結算。若遇颱風、暴雨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造成的個別品種及其價格需臨時調整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協商,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調整。

四、合同時間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享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五、合同解除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條款的要求送貨,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

2、在規定的時間內甲方為將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會在七天內停止供貨並終止合同。

六、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農副產品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買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進一步促進農副產品的生產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

規定,本着公正、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

一、農產品名稱、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農產品

名稱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產地、等級或商標

訂金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農產品質量標準:

三、農產品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四、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五、運輸方式、到達地點及運輸費用負擔: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七、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十、合同變更和解除: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

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 人

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 (簽名蓋章) 賣方: (簽名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備案機關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副產品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

產地

商標或品牌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位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合同 篇8

市場經營管理者(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食用農副產品經營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上海市食用農副產品安全監管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允許乙方在本市場內從事 (食用農副產品)交易活動,保證該類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當核驗乙方的經營資格,並建立檔案。

(二)甲方應當建立確保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的市場管理制度,並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配置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質量檢測設施,配備專業檢測人員。

(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產品及原料檢驗合格證明,並按有關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規定,對乙方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質量狀況負責抽檢和管理。甲方應將抽檢結果及時告知乙方,並在市場公示欄上予以公示。對抽檢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處置。因抽檢、處置不合格產品而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無相關檢測設備的,以法定檢測部門的檢測結果為準。

(四)甲方禁止乙方銷售並有權銷燬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產品和施用過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來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農副產品。甲方有權處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售和禁用的其他物品。

(五)發現乙方已出賣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雙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告知買受人,積極消除隱患。

(六)乙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難以及時從乙方獲得賠償的,甲方有義務向消費者先行賠償,並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辦理證照(農民自產自銷備案)等入場經營身份證明、交納守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等手續後,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市場經營,應當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經營規則,並接受甲方監管。

(二)乙方保證自己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食用安全、質量合格,不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質量不合格、國家明令禁售的產品。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能夠證明合法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等資料(農民自產自銷農產品的除外)。

(三)特約經銷品牌商品的,乙方應出示供貨方的授權證明。乙方經營畜禽及其產品,應當從本市定點的屠宰場或批發市場進貨,並應查驗供貨商攜帶的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外省市出產的產品還應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運入證明、接受防疫檢查合格和車輛消毒證明。乙方應保證進貨的確認單和其他單證真實齊全、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相符,並將單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向消費者明示。

(四)入場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定應當查檢後方可上市的產品,乙方不得擅自銷售,應先到甲方指定處申報,經甲方抽檢或報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交易。經甲方抽檢為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複檢,但乙方須預付複檢費用(複檢合格的,返還複檢費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農副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購買者出具由本市税務部門監製的統一發票或者其他購貨憑證。

(六)乙方經營豆製品、肉類、糧食及其製品等重要商品的,應建立購銷台賬(政府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甲方收到乙方退場請求並依法終止入場經營(租賃)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的,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之日起 天內,在扣除消費者先行賠償金、違約方違約金等發生的費用後,按"多退少補"原則,結清守約保證金或押金。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對乙方上市的食用農副產品應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盡禁止、抽檢、管理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向消費者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其他法律後果。

(二)乙方入場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為必須抽檢的產品,乙方未按本市場規定申報或故意逃避抽檢的;乙方偽造、私自塗改產品單證或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出售摻雜使假以及國家明令禁售產品以及應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不合法產品的,除承擔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責任外,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三)乙方違反市場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規定,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來自非合法渠道,或經甲方或政府部門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處理方式:

1、教育;

2、銷燬經抽檢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農副產品;

3、禁止來路不明或來自非合法渠道的產品轉移,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要求乙方作出書面檢討,並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檢和組織銷燬、處置有毒有害食用農副產品的實際費用;

6、責令限期補足守約保證金或押金;

7、收取違約金;

8、暫停營業___天;

9、單方解除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進場經營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場經營資格(但不免除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四)甲方濫用前項權利,採取不適當方式處理,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附則

甲方選定合法的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質量標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市場管理制度、經營規則和抽檢工作規程,以及雙方簽訂的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進場經營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住 所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其他通訊方式:______ 其他通訊方式: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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