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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產合同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同安工業集中區全和光電通用廠房十五標段工程,為保證整個工程順利進行,確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條款:

一、 班組 人數。

二、乙方除執行合同條款外,同時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文明施工、防盜及治安管理等規章制度。

三、規定:

1. 每個班組進入施工現場時,每個成員必須參加入場安全三級教育,履行簽字手續,每人交身份證複印件一張、答考核卷一份。若一人未參加教育或一人未履行簽字手續、一人未答考核卷,則扣除當月該班組500元.並責令該人員退場。

2. 任何班組在經過三級教育後,上班前,必須同項目部簽定《項目與班組安全承包合同書》。班組應配合項目部作好安全工作,爭創無事故月,即無安全隱患,無事故.

四、達到事故控制指標

1. 無發生重傷事故,杜絕死亡事故。

2. 無發生火災事故。

3. 輕傷率不超過0.5%。

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紀律:

1、安全生產

1.1、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罰款50元,戴安全帽不繫好帶子施工現場打赤膊罰款30元。施工現場穿拖鞋、赤腳、高跟鞋、高處作業穿硬鞋、帶釘易滑的鞋每人罰款20元。

1.2、無安全防護的高空作業、臨邊作業 不繫安全帶每人罰款30元。

1.3、打架鬥毆,肇事方處罰500-1000元,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4、防火措施未落實,隨意挪動防火器材罰50元。

1.5、在施工現場 、打鬧、睡、玩火、嘻玩者罰20元。

1.6、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次罰20元。

1.7、違章操作罰款50元;特殊工種未持證上崗罰款100元;酒後操作罰款200元。

1.8、非專業人員擅自動用機械或使用手持電動式具罰款50-100元。

1.9、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線 罰50-100元,導致電器損壞除賠償損失外加倍予以罰款。

1.10、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者罰款200元。

1.11、配電箱內外放置任何雜物或一閘多機罰款100元。

1.12、未經許可,任意拆除或移動安全防護設施罰款200-500元,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罰款500-1000元。

1.13、高空作業不得拋擲物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4、木工在拆模過程中,嚴禁出現落物事故違者罰款2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5、嚴禁在外架上及臨邊1.0米內堆放鋼筋、水電管件、鋼管、木料、扣件等物料每次罰款200元若造成墜落者罰款500元,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6、安全內業資料不按時完成上交者罰款200元。

2、文明施工

2.1、工作範圍內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產生的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運走,材料(鋼管、木方、模板、水電管件等)以及半成品未分類堆放,堆碼不整齊者罰款200-500元。

2.2、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標誌以及其它警示標誌不得損壞或移動的罰款50-200元。

2.3、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嚴禁使用三爐及大功率用電器,違者沒收並罰款100元。

3、對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如有履次不改,甲方有權令其退場,因上述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所有罰款均從當月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範標準進行施工,完全因乙方違章操作、有意、故意等行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為加強安全管理,作到項目和班組齊抓共管,以上罰款班組負責60%,工人個人負責40%。

以上規定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2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 方: (單位全稱)(蓋章) 乙 方: (單位全稱)(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3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_____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政府、市建委頒發的各種安全生產法規規程、標準,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範圍內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責任。

2.甲方要對乙方操作人員的五證(進京證、做工證、身份證、婚育記錄、特種操作人員上崗證)進行核查,對乙方的人員發現有證件手續不全;未成年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揹人員進行清退,並做出相關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生產教育,學習國家、建委、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程制度,操作規程等條例,並簽訂安全生產教育登記表格等。

4.甲方隨時在施工過程中監督檢查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執行情況,監督對違章、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並有文字記錄。

5.甲方管理人員做到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二、乙方職責

1.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國家、市政府、建委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和規定,並嚴格遵守工程項目經理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的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以增強法制觀念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3.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甲方對分部、分項、分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的負責人必須檢查具體施工人員落實情況,並進行經常性的督促、指導,確保施工安全。

4.乙方必須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事先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工人進行施工作業之前必須接受進場“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學習,並參加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簽訂安全生產教育登記表方準上崗。

5.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督促、指導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對拖延不改或不認真整改的甲方有權暫停施工作業。對嚴重違章指揮,操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總包單位有權發放出指令書,令其停工整頓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6.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甲方需會同有關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移交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使用。

7.乙方對於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措施、保險裝置、安全標誌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8.乙方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上崗操作證後,放準上崗作業,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9.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防水等作業應按規定辦理用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10.由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乙方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未符安全使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落實整改,合格後放準使用,嚴禁擅自亂拖、亂拉、私接電氣線路及電氣設備。

1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事故應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12.各專業承包隊(包工隊)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人員在施工生產中施工安全和身體健康狀況負責。經常檢查本隊人員在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13.乙方監督教育本隊施工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章勞動紀律,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服從安全人員的檢查指導。對不安全作業環境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操作。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4.乙方要協助項目經理部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

三、補充條款

1.乙方如違反條款的要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責任自負。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4.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或委託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4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和電梯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乙方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須執行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7.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電梯安裝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10.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1.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2.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3.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15.乙方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6.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安全責任。

17.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8.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19.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3.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25.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26.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27.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8.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29.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30.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衞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1.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32.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3.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3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3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37.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38.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0.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4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43.夜間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4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45.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46.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4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8.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50.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51.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5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54.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成都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55.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55.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55.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體。

55.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55.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55.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55.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的有關規定。

55.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55.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55.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55.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56.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56.3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有標誌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56.4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杆—擱柵—剪刀撐杆—連牆杆—大橫杆—小橫杆—立杆—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57.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57.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57.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57.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57.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57.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7.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57.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57.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57.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57.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57.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57.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57.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58.“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台、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鈎。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58.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説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説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58.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58.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58.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58.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59.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59.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59.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59.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60.2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60.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60.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60.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衞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61.乙方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配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或配置數量未達到規範要求,一經查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同時乙方須在甲方限期內完成人員更換、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安全工程師須在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工作不盡職,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火災隱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經甲方、監理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並立即消除隱患,若消除隱患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採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受傷、殘疾等情況,未被政府職能部門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人員未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材料堆放混亂、建築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點堆放、場地積水嚴重或揚塵等違規行為,被監理和建設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上述違規行為被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查處,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由此引發對建設單位造成麻煩或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同時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經甲方、監理書面確認後乙方方可復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按本備忘錄第三條、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發生火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等事故,乙方必須主動並且及時作好善後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或影響擴大。若乙方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天內做好善後處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每逾期1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天,逾期達3天(含3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災、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企業資質降級、房屋不能移交業主,乙方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退房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及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未在辦公和生活場所、裝飾施工現場、庫房、材料堆碼場地按安全規範要求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等相關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數量配置,或配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同時乙方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後乙方須報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

9.乙方堆碼材料必須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若乙方材料堆碼造成車輛通道封堵,乙方必須立即疏通車輛通道,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乙方隨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庫有關規範要求堆碼,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發生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駛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0.若乙方施工造成嚴重影響附近鄰里住户休息,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未被媒體曝光或被通報批評),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處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1.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內發生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造成後果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如有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___(章) 施工單位:(乙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説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安全責任

(一)本協議約定期間由於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6

甲方:

乙方: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加強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和健康,減少經濟損失,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資質審查及報備

乙方承諾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列入國家和本合同所在地地方規定的特種作業範圍的項目,乙方應提交先關的特種作業資質或資格證書原件供甲方查驗,並提交複印件供甲方存檔。

第二條組織架構

乙方承諾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乙方單位負責人為本合同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負責在甲方公司內的生產和生活安全,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乙方必須制定明確的生產負責人,便於生產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必須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第三條安全教育

乙方生產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並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四條生產組織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行業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生產。

1、乙方應在生產組織設計和生產方案中編制有關質量、安全及文明生產保證措施,完善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條件,服從甲方的審查和監督。

2、乙方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生產過程受非安全因素干擾(包括但不限於非法和打鬥等不良行為),確保現場安定、生產質量和保護車間及鄰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車間生產安全管理規定,甲方也會盡力為乙方提供協助服務。

4、生產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制止違章作業,並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停工整頓。同時,對甲方未提及的.安全隱患,乙方有責任及時提醒甲方。

第五條安全防護和文明生產

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防護和文明生產的規定組織生產,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隨時接受國家、行業、甲方等單位的監督檢查。

1、生產人員必須佩帶相應的防具,特種作業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焊工、電工等)必須持證方可上崗。

2、乙方承包區域需要明確重點防火部位和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好設備及材料的安全及管理工作,保持承包區域的清潔,對外發生的污染及火災事故的全部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禁止甲方已安裝有特殊設備的場地中,或在其他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段進行生產及其他活動。

第六條事故處理

乙方必須認真做好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按鍵的預防工作。由於乙方的管理不嚴,防範工作不落實,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或案件,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由於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案件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甲方。

1、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後,乙方應當按甲方應爭事故處理流程,採取緊急措施組織搶修、恢復生產,並在15分鐘內電話告知甲方,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事故分析報告;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主動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2、乙方應對生產過程中的生產安全負責,包括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網絡安全,由於乙方安全措施或生產不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對甲方所提供的項目數據、文字資料以及其他保密資料,乙方保證履行保密義務,保證不提供給第三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生產作業安全生產事故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因公傷亡、火宅、車輛安全、員工犯罪、治安刑事案件以及通信網絡或互聯互通事故、通信電源、信息安全事故等。

第七條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的,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協商處理。如果不能協商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及義務,確保在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期間做到無安全事故發生,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現結合我區實際,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義務

1.全面貫徹實施建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2.督促乙方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做好危險源監控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指導乙方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協助乙方開展文明工地創建工作;

4.協調解決建築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安全生產治理措施;

5.積極推廣總結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努力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6.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認證工作,大力宣傳安全知識;

7、查處施工現場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積極協助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二、乙方的`職責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建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措施;

2.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計劃,及時分解、並落實相應責任人;

3.積極組織開展施工作業人員的崗前培訓、班前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日查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糾正違章行為,針對可能產生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5.落實人員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檔案,總結經驗教訓;

6.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投入,確保資金有效使用;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並積極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三、工程開工前,乙方須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_________元,款項交甲方指定帳户。

四、工程施工中,嚴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施扣分,乙方每被扣除____分,甲方相應扣除安全保證金_______元,由甲方統籌管理,應用於安全生產參觀學習經費及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等。

五、嚴禁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或允許其他單位、個人以乙方或乙方所在單位名義承攬工程,一旦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的,由乙方及乙方所在單位負經濟及法律責任,對單位實行停業一年,項目經理停業兩年的處罰,並對接受轉包、違法分包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資格證書。

六、在工程施工中,乙方須按照_________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甲方的安全監督程序,實行三驗收一總評,未實行的,不予返還安全生產保證金。

七、乙方若在工程施工中,發生重傷事故的,項目經理停止執業資格十個月,發生死亡事故的,停止執業資格一年,並將安全生產保證金扣除。

八、若在工程施工中,乙方未被扣分,甲方自竣工備案完成之日起十日內將安全生產保證金金額返還給乙方,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若被扣分的,返還剩餘的安全生產保證金。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自工程竣工備案完成之日起終止。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8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和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艦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程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已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特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9

為在__________(項目名稱)__________(標段)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_________(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___________(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項目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安全措施與施工方案同時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與施工方案同步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與分項工程同步評定,總結經驗教訓。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地方及上級另大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項目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體系,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用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施工現場危險源的監控、各種安全控制措施的監控和實施、以及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駕駛、爆破、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進行的`安全教育,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5)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6)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7)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電氣系統、油庫等設施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8)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9)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0)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_____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10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合同書(樣本)

經**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經濟委員會批准辦理進京註冊登記,並取得《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的外省市建築施工隊或本市郊區、縣建築施工隊(以下簡稱外施隊),在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或工程項目承包勞務時,須在簽定《勞務合作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合同書》。

第一條 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個施工現場都須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人,並設置安全專職管理人員,共同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勞動保護工作。

3.進人現場的人員需符合有關用工手續和條件。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准許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需持有國家經貿委或北京市經委核發的操作證上崗。

4.發生因工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搶救傷者並保護現場,按規定時間和程序上報。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

第二條 總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1.對外施隊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宣傳、貫徹企業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與規定。

2.各級安全部門和人員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檢查。遇有重大危險隱患有權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對違章者、事故責任者及外施隊有處罰權。

3.公司各級技安部門,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或連續發生事故的外施隊,有權收回《安全資格認可證》,終止勞務合同,其損失由外施隊負責。

4.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防護設施,進行安全交底;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盲目施工和損壞安全設施的進行教育或處罰,直至清退。

第三條 勞務分包隊伍的責任和權利

1.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總包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總包方,經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僱。

2.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並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服從總包方管理,對違章和隱患問題接受經濟處罰,按時交納罰金,並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採取整改措施。

4.對總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時,有權採取停工措施,要求總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方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屬總包方責任,由總包方承擔經濟賠償;屬雙方責任,依據責任大小由雙方單位協商解決。經濟賠償採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後,不分責任屬於哪一方,其傷者的具體善後工作均由分包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發生死亡、重傷事故,不論其責任屬於哪一方,均由總包單位統一報告。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項目經理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分包隊伍名稱:

分包施工內容:

勞務分包隊伍隊長(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11

施工工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營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同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項目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工程主要危險源: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範。但以上資料尚未形成或無法查詢的除外。

2.甲方不得調減和挪用中標價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

3.甲方應督促乙方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xx〕478號)。

4.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5.甲方應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在本水利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7.甲方應當在拆除或者爆破工程施工____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以危及毗鄰建築物的説明、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託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8.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9.甲方應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0.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1.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按照事故處理的相關程序上報有關部門,不得延誤。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規範要求,特別是強制性規範對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義務。

2.乙方應承諾本單位依法取得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擬投入本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資質證書。

3.為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乙方應當設立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每____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____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個標段不足____萬元的至少配備____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工程建設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4.乙方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xx〕478號)。

5.乙方應認可其投標報價已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工程實物工作量所需的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安全培訓、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全部費用。

6.乙方參與本項目的承建單位所有人員(含農民工)上崗前均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了與其從事崗位相符的安全教育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接受了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合格,並取得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

7.乙方所有進場設備、機具、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特種設備具有特種設備安全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合格證書或審批手續。

8.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關於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購買、運輸、儲存、管理使用的相關規定,自覺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管。

9.乙方應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主動承擔起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10.乙方應當按照____市水務局、市安監局《____市重點水利工程危險性較大單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編制安全生產專項方案,並嚴格履行審核、審查批准程序後方可實施。

11.乙方應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承擔度汛要求的工程,還應當編制滿足度汛要求的施工度汛方案,並按程序審批、備案。

12.乙方應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不得延誤。

13.乙方應承擔施工期間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責任和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七、安全保證金的繳納和退還

(一)乙方同意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按照工程中標價的____%,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甲方設立專門賬户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全保證金的使用範圍為:

1.施工單位違約金的扣除。

2.施工單位承擔責任的安全事故處置和事故善後工作。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12

發包單位:_________

承包單位: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_________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_________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工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0.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檢查驗收,並作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記錄,嚴禁在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11.在施工期間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備,甲乙雙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賃,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用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進_________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_________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時,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_________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本地區有關法規不同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1.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財務、工管部、監督部各一份。

22.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3.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現場負責人(簽字):___ 現場負責人(簽字):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合同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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