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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書

抵押合同書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抵押合同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抵押合同書

抵押合同書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帳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____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____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帳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抵押合同書2

出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閲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徵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後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評估公司評估,並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

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繫,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借款方(簽字):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3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件)所列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擔保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元,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用於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_________。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六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七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

第八條 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四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六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__份(附件略)。

抵押合同書4

抵押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因房地產開發急需資金週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 元整),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為月 %,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甲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號 ,使用權人為: 。

三、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乙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甲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約歸還乙方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甲方擔保抵押財產,乙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如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另行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未近期返還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甲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甲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或以任何形式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甲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有權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每月按時支付利息,並以各種理由惡意拖欠,或合同期滿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屬甲方原則性違約。以上約定甲方完全出於自願,絕無異議。

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乙方賠償,並賠償乙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中介公司備案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抵押合同書5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五條 還款時間: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月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條 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九條 擔保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並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二)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出借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滿意的擔保。

第十條 雙方義務

(一)借款人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改變住址、經營方式等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於改變前十天通知貸款人,並保證借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後7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資料,如實告知出借人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二)出借人義務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並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出借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並應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一項時,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借款逾期,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借款人支付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出借人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6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棟____號____室。

2、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

5、抵押物價值:__________

6、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______市______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3倍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市______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經___________市______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7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 分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 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__________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1.3 貸款期限:_____

貸款期限為 ______年。自一九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一九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_________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_________年。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_____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户,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户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並借記借款人賬户。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户。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户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_______年(含______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______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_____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________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借款人(抵押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8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民間借貸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目 錄

第一條 甲方保證及聲明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

第五條 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登記

第七條 抵押物的佔管

第八條 保險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附件

第十七條 附則

為了確保 年 月 日 (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 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願意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及聲明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

第五條 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登記

第七條 抵押物的佔管

第八條 保險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附件

16.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抵押物清單》

附件二:

第十七條 附則

甲 方(簽字或蓋章): 乙 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9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

抵押合同書10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

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户,即乙方指定的帳户。

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

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

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合同書11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 年月 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 , 年 月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借款人因資金週轉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保證出藉資金是自己合法擁有的財產,借款人保證本借款不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日以雙方實際交接資金的日期為準);借款不計利息。

第三條、款項支付:出借人將借款以轉賬形式提供給借款人,領取他項權證後交接全部借款。

第四條、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還本。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遲延違約責任

(1)、如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清償全部本金,自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由借款人承擔。

(2)、借款人在還款時,若同時存在到期本金、違約金的,按以下順序清償:違約金、本金。

2、借款人如果違約,應承擔甲方為事先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抵押物被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查封、或出現擔保法規定的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時,出借人無需另行通知,借款在上述事件發生之日提前到期,借款人應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否則,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至實際還清借款之日。

第六條、有關費用的支付: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承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為了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合法房地產的權利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履行該合同的擔保。抵押期限為:自房地產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抵押房地產是位於 的房地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 ,現用途為 ,他項權利沒有設定,本抵押權人享有第 壹 順序抵押權。抵押登記完成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經抵押雙方當事人協商確認:本合同抵押房產其作價(大寫)人民幣 ,債權初始價 元整,評估房地產價值的比例(即抵押率)為 %。本合同主債權屬於因借款形成的債權,該價值約定不能作為實現抵押權等價值依據,土地價值不另外提供估價報告書並且不另作抵押。抵押人不能以此限制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公證費、公告費、評估費、誤工費、交通費、不良資產處置費等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九條、有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管理、抵押人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在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抵押人以出租、轉讓、贈與、辦理順位(餘額)抵押等方式處置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抵押人的書面同意,未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抵押人處置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應提前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十條、抵押人隱瞞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等情況的,抵押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登記處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不因借款條款的無效而無效。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過程中,需向借款人送達相關書面材料,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借款人確認本人有效送達地址為 ,郵寄至以上地址即為送達,郵件退回或拒收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地在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12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 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繫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13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資產轉讓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中乙方支付_______萬元資產轉讓價款的義務能夠切實履行,願意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以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資產轉讓協議第六條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1.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資產轉讓協議”;

2.依據主合同,乙方應分期支付甲方轉讓價款人民幣元整(大寫:);

3.本合同的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額為依據主合同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

第二條 主合同中債務的履行期限

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畢,_____年內每季度支付人民幣元整(大寫:),每次支付均在當季第一個月的十五日前付清。

第三條 抵押物

1.乙方抵押的房地產為其合法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區的工業廠房,地號___,建築結構為鋼混,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證號為粵房地證字第___號,房屋權屬來源為___年新建,土地權屬來源為出讓,土地性質為國有,使用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乙雙方同意該抵押物的`價值為人民幣___元,但該估價不作為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根據主合同規定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前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及因乙方違約而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利息和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登記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即時到房地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抵押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許可乙方無償使用。乙方在無償使用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不合理的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的價值產生減損。但乙方因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正常磨損和折舊除外。

2.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3.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的證明。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建、擴建或者改建抵押房地產。拆遷補償的房地產或者賠償補償的價款所得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第七條 保險

1.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乙方應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保險金額不低於____萬元。並保證維持前述保險起碼至還清本合同前述擔保的人民幣____萬元,如乙方無故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甲須無條件全部償還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2.乙方應保險單中註明,出險時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甲方權益的條款。

3.保險單正本由甲方保管。

4.乙方在投保時,應向保險公司明確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該保險金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甲方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出現保險事故,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符合經濟原則的,則保險賠償金應當用於抵押物的修理;如保險事故導致抵押物滅失的,則保險賠償金應用於清還所欠甲方的款項,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直到乙方清還本合同款項為止。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甲方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權依照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行使對抵押

物的處分權:

(1)乙方逾期六十天不支付本合同項下所指的任一期款項;

(2)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支付本合同下所指的任一期款項;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4)乙方被宣告解散或者破產;

(5)乙方出現分立或合併;

(6)乙方的任何財產遭受扣押或沒收;

(7)乙方捨棄抵押物;

(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抵押物。

2.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甲方行使對抵押物的處分權的方式為甲方直接可以以自己及乙方的名義出售抵押物,但出售抵押物時,出售價不能低於中介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在甲方出售抵押物,向房地產登記機關、中介評估機構辦理有關手續時,乙方在此同意授權甲方是乙方的當然全權代表,甲方完全可以直接以自己及乙方的名義辦理全部法定手續,無須乙方另行授權。

3.出售抵押物,其價款超過乙方應支付甲方的款項時,超過部份歸甲方所有,不足部份仍由乙方向甲方清償。

第九條 抵押物的解除

1.乙方依時清還甲方本合同所指的款項,並履行本合同的所有義務後,甲方依本合同的抵押權益即告解除;

2.乙方在上述第1項的情形下,應在十五天內合同乙方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本合同房地產的抵押登記手續,並依法提供相關的手續。

第十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

依照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其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乙方清還本合同所指款項,並辦理註銷抵押登記之日止。

第十一條 乙方的聲明、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有效、合法的所有者,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爭議。

2.乙方完全瞭解自己在主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項提供抵押完全出於自願,並且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可以設定抵押,不存在任何因查封、扣押、凍結或監管導致的限制,不存在抵押物已經全部或部分出租的情形。並且乙方已對抵押物的可能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的説明。其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可靠,沒有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按額支付款項給甲方。

5.本合同生效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也不將抵押物出租、轉讓、贈與任何第三人。

6.合同生效後,甲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乙方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7.主合同的內容(履行期限、標的、數量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抵押物的抵押期限、抵押數量應做相應調整,乙方應予配合,並變更抵押登記的內容;如主合同有關內容的變更未導致雙方權利義務的實質性變化的,乙方仍在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8.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乙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得的賠償的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主合同的抵押擔保。

10.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甲方。

11.如乙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抵押物的權屬發生爭議、或發生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或依據、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情形,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2.准許甲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現場,以便對抵押物進行查驗。

13.立即清付抵押物的各項修理費用,及有關部門對該抵押物徵收的各項税費,並保障抵押物免受扣押及其他法律訴訟。

14.按本合同的約定,購買財產保險。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一條 中做虛假陳述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合同生效後,乙方雙方均應按合同履行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應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辦理抵押物登記(設立、註冊和公證)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份,乙方、甲方、有關抵押登記機關各執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14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抵押合同書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合同書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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