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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裝飾合同範文集錦6篇

實用的裝飾合同範文集錦6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飾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實用的裝飾合同範文集錦6篇

裝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委託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一、裝飾施工項目:

1、裝飾施工地點:

______區(縣)______路(村)_____弄(巷)______號_____樓_____室。

2、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 。

3、裝飾施工內容及要求:(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並以報價單為準,見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天:(日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其中:設計費________元,人工費_______元,材料費_______元。

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_%,計_____元,其餘價款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分期支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__元;

餘款:______元,工程驗收後一次付清。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發票(或正式收據)。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簽字,並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與報價單中註明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計量標準相符,並提交購貨發票,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裝飾合同 篇2

甲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_____裝飾公司,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萬元及技術和客户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______%、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______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_____年結算。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九條 合夥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裝飾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現有 裝飾工程委託乙方進行裝飾設計及施工,在甲乙雙方友 好協商的基礎上,結合本裝飾工程的具體情況,就本工程項目的承包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內容:以預算上所列項目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價款:項目另做變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簽訂當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水電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30% 。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幣。

B、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付清餘額。 甲方責任:

1、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工程開工前向乙方確認該工程的項目內容及作法説明,購買材料。

3、工程施工過程中,保證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電,保證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時。

4、甲方負責辦理物業管理處、城管、消防等部門的一切手續和相應費用,確保乙方進場時間。

5、根據甲方實際需要自購的施工材料、設備、設施等,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一天內採購供應至工地現場。

6、保證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應增加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指派為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單,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並指派人員協助甲方選購材料,確保所購材料質量。)

2、嚴格執行籬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對施工中項目變更、更改設計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審定、批准後方可施工。

3、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垃圾處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毀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施工過程中在工地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質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區裝飾裝修驗收標準)為質量驗收標準。

2、由於甲方原因臨時更改圖紙、或其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電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工程的質量、工期,工期須延。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4、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補償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額的2%支付滯納金。

5、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約金。

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項目保修:工程驗收後貳年內免費,貳年後維修只收取成本費。

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雙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附則:

1、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之未涉及或未詳款部分,以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所規定為準。

4、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之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另議所形成之書面文件,為協議之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裝修工程款匯入長沙市芙蓉區家輝裝飾設計有限公司賬號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裝飾工程施工地點:

施工內容:

承包方式:

合同總工期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總價款(金額大寫);

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材料費________元。(見附表一)

二、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裝飾方案及做法説明一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並經乙方書面確認。

1.2辦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氣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協調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圖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及做法説明並進行現場交底,交甲方進行書面認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姓名)為乙方駐現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準隨意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2.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及環保規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三、工期

1.工期延誤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變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1.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設備閒置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

1.3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違約金。

四、工程價款支付

開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

工程日期過半,甲方再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

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剩餘部分,計_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應

1、甲方供應材料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有材料設備表(見附表二)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____日內,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則,乙方應按相應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採購的材料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有材料設備表,(見附表三)註明品牌、規格、等級、數量、單價和總價,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如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與材料設備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變更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繫,在簽訂變更單(見附表四)後方可進行該項目施工。凡私自與施工作業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七、質量與驗收

1.工程質量

1.1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為依據,以《XX市建築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質量評定標準。

1.2乙方應認真按照約定技術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如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2.竣工驗收與保修

2.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工程驗收單(見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驗收單七日內驗收,在驗收單上簽字。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驗收,超過七日的視為竣工驗收已被確認。

2.2雙方約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3雙方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期限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條2.2和2.3款的內容過多可另加頁)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或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或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均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能彌補損失時,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條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圖紙及做法説明;

3、雙方有關本工程洽商的其他書面協議;

4、補充規定。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約定可根據需要確定合同副本的數量,雙方約定 (簽字、鑑證、公證)後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裝飾工程價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終止。

業主:(簽章) 承包方: (公章)

註冊地址:

住地: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鑑(公)證單位: (公章)

經辦人:

鑑(公)證日期:

年月日

裝飾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施工合同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手機號(bp機號):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工程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工程項目經理: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及面積:_________

1.2 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或乙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3.2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3.3 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全部騰空或部份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份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採取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乙方施工人員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牲口應認真清點及保護,並且雙方簽訂“物品清單”;

4.2 開工前將原有的電話設備拆除;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建築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遷改廚、衞位置及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4.5 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材料。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攬相應責任;

5.3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4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5.5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5.7 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諮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後,乙方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為乙方派出的項目經理。甲方關於工程的相關事宜均應與乙方項目經理聯繫,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 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後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後簽署書面協議《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見附件七: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凡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2 合同簽訂後,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託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後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100%的工程款後方予以施工。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並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見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應備註乙方代購),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認定後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採管費(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任;

7.4 除合同註明外,五金(門鎖、拉手、水龍頭等)、石材、瓷磚、設備、潔具、燈具等,均由甲方購買並按時運到現場;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所購材料款_________%的採購費及運輸費。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項標準驗收:(2)《成都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3)其它驗收標準:_________

9.2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可向成都市消費者協會家庭裝飾裝修投訴中心或成都市建築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甲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10.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見附件九:工程結算單),並填寫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為貳年)(見附件十: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財務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數支付時間付款比例支付金額第一次合同簽訂之日第二次隱蔽工程驗收後3日內第三次竣工驗收合格後4日內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11.3 甲方應將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財務部。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穨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若因甲方將工程款直接交給乙方施工人員而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自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簽訂後,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論因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_________%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12.2 工程未驗收合格或未結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由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並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工,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12.4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2.5 由於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 工程地在市區以外的裝飾工程,乙方加收工程總造價的3%-10%的遠程施工費;

14.2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到政府規定的垃圾堆放點,甲方應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款內);

14.3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______把,交給乙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2 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部門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15.5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以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5.6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合同認證意見(商場合同認證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合同附件:

附件一: 家庭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

附件二: 家庭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附件三: 家庭裝飾裝修工程報價表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裝修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件六: 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附件七: 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附件八: 工程驗收單

附件九: 工程結算單

附件十: 工程保修單

裝飾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合同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税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合同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範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 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衞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共12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12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後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於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共12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1112

14.1.7 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後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範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後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 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 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在接到變更 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32.1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後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 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 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並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後 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後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 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後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 保修

35.1 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脱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35.2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 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 爭議

36.1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 違約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索賠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 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 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 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 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 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於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覆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覆,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 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的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

40.1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必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對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材料、設備的費用,須經甲方批准,以修改後的圖紙、材料、設備作價,調整合同價格。

40.3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和特殊工藝,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獲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獲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條標準分享。

第四十一條 不可抗力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41.1.1 級以上的地震;

41.1.2 級以上的持續 天的颱風;

41.1.3 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 天的高温天氣;

41.1.4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後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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