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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租地合同(通用6篇)

農村租地合同(通用6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租地合同(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租地合同(通用6篇)

  農村租地合同1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對土地進行科學合理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意將土地租給乙方經營種植養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產項目,為預防在承租期間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租賃給乙方土地位於 ,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總面積 畝(水田 畝, 旱地 畝,後附農户地標圖)。東至 ,南靠 , 西鄰 ,北接 。其中包含山地坡約畝免費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每兩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遞增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一年按水田每畝租金 元,旱地每畝租金 元計算。合計 元於當年 月 日前結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給農户),下一次租賃費須在第三年 月份前全部結清,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須提前向甲方説明,以求甲方諒解。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如發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有權制止。

2、土地租賃期間,國家政策調整不得影響雙方合同履行。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由乙方作為受益主體,由乙方自行申請,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續及另行簽定格式合同的,甲方應予以配合,並不得另外收取費用。

3、乙方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了基本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種植養殖大棚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4、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對土地進行改造,如蓄水養魚、在山地建房進行農業副產品加工等。

5、乙方租賃期內不得在所租土地上進行有毒有害化工生產,也不得轉租他人進行類似有毒有害化工的生產。

6、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基礎建設徵地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進行有毒有害化工生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的,土地補償部分歸甲方所有,地上設施及種植、養殖、青苗補償等歸乙方所有,且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國家建設所徵部分土地的租金。

5、在租賃期間因乙方所租土地分屬多户農户所有,在租賃期間如有爭議應由所有農户商量出統一意見與乙方商議解決,不能單獨退出或者採取堵路、破壞生產等違法行為,否則由甲方負責賠償。

6、如果甲方違約中途單獨退出合同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數額按乙方投入的資金總額兩倍計算。

7、乙方中途退出的,所交租金不退還,並需將土地恢復原貌,如因生產有毒有害產品導致土地受污染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日期:

  農村租地合同2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荒地管理和承包地養殖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荒地使用管理

為對荒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荒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荒地位於彭永生宅基地東南方,總面積約350平方米(半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2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租賃費為100元/年、畝。分兩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荒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徵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農村租地合同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甲方自願把垃圾地租給乙方作為練車基地。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範圍:

甲方願把1畝1分地基地租給乙方使用, 共約1.1畝。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為 5 年,從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3月31日止。

三、租金約定:

每年為人民幣: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開始,每年4月2日付清當年全部地租。如有違約,按所有經濟損失的雙倍賠償。

五、 甲方的權益及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給乙方作備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內未能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將租賃期天數延後。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用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問題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要負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須如期繳納租金,如有違約超過三個月後繳納租金,甲方 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基地的所有財產。

3、乙方不能改變田地的用途,作其它開發。

4、乙方只負責產品後的税費。

5、乙方要遵守鄉(村)規定合約。

6、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7、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優先權。

8、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響甲方農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規劃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轉讓經 營權,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權利和義務。

11、乙方租期滿後,必須做好地上種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 合同期滿前六個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證金每畝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種植物,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但乙方清理種植物 時(標準的種植物沒有再生力)甲方必須 3 天內如數退還保證 金。

七、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如遇特殊的、較大定的自然災害時,雙方共 同協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變,支付時間共 同協商。 如遇國家徵用土地, 於甲方無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及權利、義務,雙方須共同遵守,如違約合同,違約方要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4

甲方:

乙方:

為了支持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 XX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 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

貳畝場地的租金為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 元(人民幣: 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叁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農村租地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項目,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

第二條、 租賃位置和麪積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共計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計 年,自 年 月日 到 年 月 日。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及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的原則,於每年的月 日繳納。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 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 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 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 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6、 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在租賃期內有權對農田,利和電網的改造,在合同期結束後享有處置權。

2、 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 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 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解決爭議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農村租地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商定,甲方代表全家自願將xxx退耕還林地 畝、林地 畝、土地 畝租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租用期限暫定5年,即從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2、地租為退耕還林地每年每畝x元、林地每年每畝x元、土地每年每畝x元,一年一次付清租金。

3、地處於xx村2組,小地名xx,長米,寬米,共畝。

4、 在使用期間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權(養牛、種草、建房),不得無故終止協議,甲方如有違約行為,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加倍賠償,並追究法律責任。

5、 協議到期,乙方所建房產及一切設施權屬乙方,甲乙雙方商議可以轉讓;租用期限如需延長,雙方再續簽協議書。

6、此協議法人的變更不影響此協議的實施。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備案一份。手續辦理完畢即付租金,本協議當日正式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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