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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轉讓合同

便利店轉讓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便利店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便利店轉讓合同

便利店轉讓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店鋪坐落地址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年,自_____年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日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月______日為甲方給乙方的半個月裝修期,期間不收租金,裝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已裝修好的設備,傢俱由乙方保管好,出現破壞必須及時修復好、如不及時修復超過半個月、甲方有權收回店鋪,扣除押金,相當合同違約作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年租金共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該店鋪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店鋪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作為店鋪押金(該押金待甲乙雙方租賃合同期滿後由甲方返還乙方不計利息)。乙方經營項目為保健品系列及旅遊開發不能轉租,轉移經營項目。如中途不按時交租金違約、不退還租金、押金。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於每年4月16日前繳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如拖欠房租超過30天,甲方有權收回店鋪,乙方需無條件遷出。

第四條租賃期間店鋪修繕

甲方將店鋪交給乙方後,甲方裝修的天花、地板、牆壁、燈具、門、窗、傢俱是完整無缺,經乙方驗收確定後保管好。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店鋪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店鋪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店鋪的質量或店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店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承租期內乙方在不影響店鋪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條、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店鋪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店鋪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店鋪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店鋪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第九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店鋪,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需賠償給乙方帶來的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用和營業收入);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納租金。

第十條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便利店轉讓合同2

甲方:__________(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受讓方)

丙方:__________(商鋪出租方)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位於商鋪{面積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_____,月租為_____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 元,並支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便利店轉讓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號便利店店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店鋪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店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三、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店鋪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違約

八、甲、乙雙方簽訂的店鋪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店鋪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第五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店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店鋪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便利店轉讓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便利店店鋪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x平方米,使用面積為x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税收、經營費用(包括:税務、治安、衞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便利店店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店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税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店鋪租給乙方經營,店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店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店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便利店店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便利店轉讓合同5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承接方(以下稱乙方):

為擴大乙方對校園便利店的經營及管理權利,甲方願將店內所有商品以零售價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校園便利店的經營及管理權,以雙方商定的價格銷售商品。甲方不得參與便利店具體經營活動。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商品一事達成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盤點____________商品,按零售價計算商品等額價值共計¥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__圓整。

第二條 貨款償還

1.乙方從即日起即可向甲方償還欠款;

2.為減輕乙方負擔,甲方同意乙方分期償還所欠欠款;

3.乙方須在協議終止之日,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4.在協議終止之日,乙方可用店內與零售價等額的商品頂替償還甲方欠款;

5.乙方在用店內零售價等額商品頂替償還欠款時,甲方應充分考慮超市的耗損率,並參照國內外大型超市的平均耗損率(0.3%以內),將乙方賣場的耗損率適當放寬至0.5%以內,超出部分需由甲方以現金形式賠償。

6.如乙方在償還欠款時商品有調價情況,甲方或乙方可向對方計算出差價,做出合適的補償。

7.如乙方無故拖欠貨款,甲方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起訴乙方。

第三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一次性收回乙方所有欠款

1.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商品價格,或故意不予出售商品給顧客,造成負面影響較大的

2.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進行進貨或利用賣場進行不合法活動,或損害到顧客的利益的;

3.乙方因經營不善等非客觀因素,造成營業額大幅度下滑的;

4.乙方未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便利店經營準則的。

第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營業額下滑的,責任歸於甲方

1.甲方未及時出售商品給乙方造成營業額下滑的;

2.甲方提供給乙方過期或劣質產品造成營業額下滑的。

第五條 破損及臨過期商品的更換

1.甲方可及時的向乙方更換破損或臨過期商品。

2.因人為原因造成商品的破損及商品的過期,甲方不予更換。

第六條 店內設施的維護

1.乙方對店內的各項設施,如空調、POS機、收銀台、後台主機、冰櫃、貨架等擁有自主使用權,一般非人為的正常損毀由甲方承擔,但由於人為原因造成的破壞及殘損等,需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2.店內設施的正常損耗維修,需由乙方出具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理。

第七條 因乙方管理不善、疏忽大意,造成便利店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若因不可抗因素導致的損失等,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管理委員會出面協調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做出補充。 第十一條 協議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另一份報送辦公室存檔。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公證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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