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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合同15篇

進出口合同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進出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出口合同15篇

進出口合同1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

出口代理協議書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___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_____佰元整,不高於(rmb)_____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簽字)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進出口貨運代理費用結算協議

有關進出口貨運代理費用結算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操作

乙方委託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製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託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並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並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託運單)提取貨櫃、拖車、場裝、報關、報檢、並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託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結算

甲方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乙方在委託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後,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後立即補齊,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於甲方通知後立即支付,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甲方應於結算後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甲方於次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須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並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對於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並於乙方書面異議的一週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

2.5對於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後,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後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佔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於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採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税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壹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進出口合同2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原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協商特約簽定本合同。

一、雙方承諾:由乙方提供不作價設備______美元(港幣)給甲方用於加工生產______之用,(詳見設備清單)。產權歸乙方所有。使用期限為______年,在監管期限內,不得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後如不續簽,則由甲方協助乙方申報海關核准後處理。乙方以免費方式提供設備,不需甲方辦理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或差價償還設備款。

二、甲方向乙方購買原料、輔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供乙方製成品的數量及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供料於____________________起運抵_______________甲方製成品於_________________日前運往______________

五、運輸方式及運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簽字雙方各執一分,其餘六分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進出口合同3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紡織品報關事宜,兩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兩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紡織品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紡織品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紡織品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税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紡織品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紡織品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於進口紡織品,甲方是進口紡織品的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税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兩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兩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兩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税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兩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紡織品,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衞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紡織品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兩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兩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兩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紡織品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兩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兩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兩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兩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兩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出口合同4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

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進出口合同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第二條 貨物數量:

第三條 貨物單價:

第四條 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 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 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 目的口岸:

第八條 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 %投保。

第九條 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 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 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 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備註:

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進出口合同6

甲方(買方):

住所: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有助於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瞭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瞭解這些信息有利於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於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乙方(賣方):

住所:

聯繫電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價格:

第二條、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1、生產國:

2、製造廠商:

第四條、包裝

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裝運通知

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六條、付款條件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税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_______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單據

1、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2、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3、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4、裝箱單及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5、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7、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保險

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九條、檢驗和索賠

風險提示:

應對送貨、簽收、驗收事項進行約定,特別是在發貨人或收貨人為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時,一定注意留存發貨單、簽收單等交易憑證並備註,以防另一方在結算、支付貨款、發生質量問題時不承認存在前述交易。

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應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進行產品檢驗的時間進行限制規定,即在限定時間內如需方未提出質量問題,則視為檢驗合格。同時,在機械設備的銷售中,同時建議約定需方在質量檢驗(驗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產品,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供方對此後的質量問題不再承擔責任。

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___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_______天內,根據_______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_______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延期交貨及罰款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於20xx年12月xx日於_______國_______市用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持_______份。

風險提示:

對於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並妥善保管。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

20xx年12月xx日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20xx年12月xx日

進出口合同7

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_號

本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項目貸款)(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號)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部

(以下稱“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審查,“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批准和授權,“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簽署並履行本合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賣方信貸項目貸款□¥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稱“貸款”)。

第二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政策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出日賣方信貸試行辦法》的規定,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應專項用於“項目合同”項下的資金需要。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變更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

第三條 本合同貸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提款計劃約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稱“貸款期限”)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貸款利率和利息計收

第五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本合同所執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滿一年確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從首次提款日起,每滿一年後執行的年利率,應根據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的貸款利率執行。

本合同美元“貸款”利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執行,按________個月浮動,本合同第一計息期的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後每個計息期執行的利率,由“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貸款人”按季計收人民幣“貸款”利息。“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貸款”賬户,並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將利息付至“貸款人”指定的賬户。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貸款期限”內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貸款人”按季計收美元“貸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計收罰息。

第七條 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第三章 貸款的提取

第八條 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後,“借款人”才能申請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 “借款人”提取本“貸款”,應事先向“貸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確定的提款通知書及貸款人要求的有關文件、材料,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6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內沒有提款,“貸款人”有權取消本合同所有“貸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第一筆提款以後各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3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相應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間內,“借款人”未辦理提款手續,“貸款人”有權取消該筆“貸款”直至全部未用“貸款”。

第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同意,提款計劃不得更改。

第四章 借款人的聲明與承諾

第十三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借款人”已仔細閲讀本合同並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借款人”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權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對“借款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六)“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隱瞞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發生了與“借款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與其他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重大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重大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與“借款人”有關的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6.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十四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承諾並保證,“借款人”應完成下列事項:

(一)“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貸款人”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有關(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在每季度向“貸款人”報送一次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項目”的執行和“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三)“借款人”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充分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開立專用於上述“項目合同”資金收付的專門賬户,該賬户中的資金應專款專用。

(五)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減少註冊資本、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調整的行為,均應事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包括但不限於:

1.與外商、港澳台商簽訂合資、合作合同;

2.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

3.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於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5.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六)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債務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七)在法定期限內或“貸款人”要求的期限內,“借款人”應及時辦理與“項目”有關的登記手續,並向“貸款人”提供登記文件複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辦理。

(九)“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或“項目合同”有關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匯票等)存放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處。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任何情形,則“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東分配股息或紅利。

(十一)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違約事件,“借款人”應在得知該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時3日內立即通知“貸款人”,並對所發生的違約事件採取合理、及時的補救措施。

第五章 代理行的參與

第十五條 為了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專款專用和按期償還,“貸款人”委託_____________銀行作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代理行(以下稱“代理行”)。“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託代理協議(以下稱“委託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經“貸款人”總行授權,“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託代理協議(以下稱“委託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

“借款人”除應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外,還應受“委託代理協議”的約束。如“委託代理協議”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將委託“代理行”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撥付、監督“貸款”的使用和“項目合同”的執行,以及將“借款人”的出口結匯資金及時劃付至專門賬户,用於償還“貸款人”的“貸款”。

第六章 貸款的償還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嚴格按還款計劃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情況外,“借款人”如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__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條 對於任何提前償還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應確保“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應專項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項目合同”項下的貨款,應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二十條 如“借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應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兩個月內向“貸款人”提交書面展期申請和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同意該“貸款”展期的證明文件)。經“貸款人”審查後,如“貸款人”批准“貸款”展期,“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定“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還款時應按“貸款人”要求填寫匯款單據的有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註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

第七章 擔保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採用如下擔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保險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應將本“貸款”項下有關的設備、建設工程、出口貨物貨物運輸以及“項目”運營期間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並且“借款人”應將或安排將保險權益轉讓給“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償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借款人”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並根據保險單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承保人索賠。由於沒有及時通知或及時索賠或未履行保險單項下義務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保險賠款應首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情況決定保險賠款是否可以繼續用於“貸款”支持的“項目”或貿易;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貸款”本息不構成對“借款人”應償付債務的免除。

第九章 違約事件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以下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提取“貸款”。

(四)“借款人”違反了“委託代理合同”中約定的對“借款人”的有關規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或擔保人在有關擔保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六)“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了在本合同或有關擔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諾或保證。

(七)“借款人”自籌資金未及時到位。

(八)“項目”建設進度嚴重滯後。

(九)“項目”產品質量被認定為不符合“項目合同”規定的標準。

(十)“借款人”在其為一方的其他合同項下嚴重違約。

(十一)“借款人”或擔保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十二)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抵押物或質物貶值、毀損或滅失。

(十三)“借款人”或擔保人被合併、分立或進行股份制改造時,未能做出令“貸款人”滿意的償還安排或債務重組。

(十四)“借款人”或擔保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

(十五)“借款人”未將以下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

1.其“項目合同”的重大變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經營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3.其會計原則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財務、經濟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貸款人”看來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能力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上述違約事件是否發生,由“貸款人”作出判斷並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違約事件發生後,“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三)宣佈所有已發放的“貨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貸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費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換保證人、抵押物、質物;

(五)從“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銀行境內外的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賬户中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佈實施或實現有關“貸款”的任何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針對“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第二十六條中的第1和2項,除“貸款人”在上述第二十七條項下的權利外,“貸款人”有權進一步行使下列權利:

(一)對所有逾期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二)對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挪用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第十章 合同變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由“借款人”及“貸款人”雙方共同簽署並加蓋各自公章後,按約定條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條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或司法原因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有關條款。

第三十一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 抵消、轉讓和權利放棄

當支付的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三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等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並不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任何義務的承擔。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訴訟應在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

上述規定並不影響“貸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選擇在其他任何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書格式及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及本合同項下其他應付款項還清後自動失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擔保人和代理行各執1份。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口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貨物基本情況

序號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美元)

總價(美元)

合同數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裝(可以約定不同規格貨物是否允許溢短裝及幅度)。

合同總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與方式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產品符合國家進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如有違反甲方自願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2、甲方負責研判市場,確定每批進口貨物的國外供貨客户,洽談並確定進口合同內容,配合乙方完成進口合同的簽署及履行,並委託乙方為甲方進口貨物,雙方簽訂《代理進口協議》。

3、乙方對所進口貨物的質量不負任何責任,只負責以乙方名義與甲方提供的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採購進口貨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貨款。進口貨物出現的任何質量、數量、包裝、標籤問題由甲方完全負責並解決。

4、甲方在乙方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金額的______%作為履約保證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保證金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對外開證手續。

5、乙方在收到開證行到單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乙方根據甲方的押匯通知在______天之內為甲方辦理______天的銀行押匯手續及贖單。

6、甲方負責辦理貨物的報備,報檢,報關等進口事宜,貨物報備以乙方名義進入乙方在保税區內的倉庫,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進口押匯期內,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將甲方已付款數額等值貨物貨權轉移給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進口押匯期內付清乙方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餘______%貨款的所有款項後,乙方將所有費用出具商業發票給甲方。

三、委託訂貨階段

甲方將所需貨物的品名、規格、質量標準、價格、數量、裝運期、包裝、產地、生產廠家等詳細信息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與國外供貨客户簽訂的進口合同對甲方均具有同等約束力。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提交訂貨要求

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交進口訂貨計劃,如需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訂貨要求與國外供貨商簽訂了進口合同後,甲方要求修改的,則甲方所修改內容必須與國外供貨商重新達成一致,經乙方同意後才能進行修改。

2、接受進口合同

在乙方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前,乙方應將準備簽訂的進口合同提交甲方確認,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進口合同文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沒有異議,應在__工作日內對該合同文本進行加蓋公章的書面確認;如發現與原訂貨要求不符,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明確不符內容;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回覆意見的,視為甲方認可進口合同文本內容。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簽訂進口合同在甲方提供書面訂貨要求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訂貨要求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付款方式為即期L/C。進口合同簽訂後,乙方及時將進口合同副本遞交甲方。

2、解除訂貨的情形

(1)在乙方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銷訂貨要求,但是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進口合同訂立以後、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銷訂貨要求,應當由甲方與國外供貨商溝通協商,雙方達成一致的,憑甲方的書面通知及國外供貨商的確認,乙方應與國外供應商解除進口合同。若甲方與國外供應商未就此達成一致的,甲方書面向乙方承諾直接處理因解除進口合同導致的一切糾紛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與國外供貨商解除進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經對外完成貨款支付或者國外供貨商已經裝運的,甲方不得撤銷訂貨要求。

(4)市場價格波動在合同執行或押匯期間,如遇國際或國內市場價格下跌,甲方自願追加與價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證金給乙方,保證乙方代理權益不受損失。

四、合同執行階段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承擔進口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甲方應完全承擔與甲方訂貨要求一致的進口合同項下買方的權利及義務。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進口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代理費:按照總金額______%計算收取。法定税金(包括但不限於):海關關税、進口增值税、因反傾銷、反補貼等措施而徵收的反傾銷、反補貼税費。上述費用應該在國家要求乙方支付時間前______個工作日的合理時間內向乙方足額交納。如因甲方原因未繳納所產生的一切後期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全部費用:

(1)乙方辦理銀行手續的所有費用及利息、港口通關費、保險費、倒運費、單證費、港雜費、滯箱費、滯報金、檢疫費、出入庫費等港口及單證的一切相關費用。

(2)違約金包括由於甲方原因造成,本協議約定的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和進口合同下乙方向國外供貨商支付的違約金。

(3)其他應由甲方承擔的款項。

2、支付款項的時間甲方在乙方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金額的______%作為履約保證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保證金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對外開證手續。乙方在收到開證行到單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乙方根據甲方的押匯申請在______天之內為甲方辦理______天的銀行押匯手續及贖單。甲方最遲應在押匯到期日______個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餘______%貨款,押匯利息,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與國外供貨商協商一致變更訂貨要求,並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書,否則,乙方可拒絕接受,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進口業務操作甲方須指派專人接貨並驗收,對進口貨物名稱、質量、價格及數量負全部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甲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

5、單證關係

(1)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相符,甲方應在收到單據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確認。

(2)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有明顯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該不符,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明確書面通知,否則,乙方可拒付,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未有明顯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明確書面通知,同時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拒付,由此產生的後果及損失皆由甲方承擔。

6、貨損及丟失

甲方完全承擔進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海運、陸運、空運、鐵運等)和入保税區冷庫後的一切貨損、丟失、滅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責任。

7、因進口貨物被檢驗檢疫部門發現不符合我國進口要求而強制退運或者銷燬的,甲方仍然應當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代理費、銀行費用及其他已墊付費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後__內應當將上述全部費用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約定的`合同修改通知書的情況下,及時修改合同。如遇國外供貨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經甲方書面確認,對合同進行修改。

2、結算收到銀行到單通知後,根據甲方書面通知向銀行申請辦理______天的進口押匯,並取得全套正本單據。

3、辦理進口手續貨到目的港前,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貨物的報備,報檢,報關,港口操作及倉儲等相關事宜。

4、貨權及交接

(1)貨物到港後,乙方取得全套單據並掌握貨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報備等手續,貨物以乙方名義入乙方保税區內冷庫。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匯期內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餘______%貨款的全部金額後,乙方需根據甲方付款金額,部分或全部將貨權轉移給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匯期內付清乙方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餘______%貨款的所有費用後,乙方將貨款及全部費用出具商業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沒收甲方全部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和有關單據,甲方應承擔處理貨物的差價損失及其他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並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進口合同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約定保證金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遲延履行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遲延付款違約金之外,應當承擔進口合同項下買方的一切違約責任。

3、甲方須對自身的資信狀況及主體資格負責,並對與乙方所簽署的採購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負責,確保合同正確履行,保護乙方利益,保證貨物安全及資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採購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損時,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若因以乙方名義簽訂的進口合同、銷售合同及與進口貨物有關的運輸合同、倉儲合同等發生的一切責任及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除非該責任及風險由乙方過錯導致。

5、若進口貨物與進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詐行為或違法違規行為導致海關及其他管理部門所做的任何形式的處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

6、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拒收或遲延接收進口貨物,甲方應承擔因此導致的費用和損失,乙方有權沒收甲方保證金;拒收或遲延接收進口貨物,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自行處理貨物和有關單據,沒收甲方全部保證金,甲方應承擔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7、進口合同條款的修改以及提單/運單等貨物單證內容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做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國外供貨商協商變更進口合同以及與貨物相關單證內容,損害對方利益的,對方有權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續不及時或因故未被海關認可,造成無法及時報關,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9、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進口合同中作為買方的義務。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協議和進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七、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效力

1、協議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後甲乙雙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協議的文本。

2、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結束時終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委託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_________落實力度,確保_________工作能夠平穩順利進行,_________報請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批准,從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託,代為寄送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_________ (以下簡稱許可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委託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

2.乙方需將本企業詳細地址、指定收件人、聯繫方式等重要信息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備案。

3.乙方需提供完備的申領資料,以便甲方審核無誤後辦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國郵政ems作為許可證遞送公司,每天定時將證書寄給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證書後應立即將回執清單(見附件)傳真給甲方(傳真號:_________)。 5.雙方應將相關寄送的各種憑證妥善保留_________個月,以備查驗。

6.如乙方需臨時自行領證,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按自行領證規定辦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證書滯後或遺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失誤,或確因快遞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況,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一旦發現證書丟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委託甲方寄送自有配額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證書,如有遺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_________配額許可證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加蓋中英文對照企業業務章及法人簽字章,未蓋章的證書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託事項後,乙方應及時結清正常辦證費用和郵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11.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期限根據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有關通知隨時調整。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1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15.甲乙雙方聯繫方式:

甲方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合同9

甲方:

乙方:

代理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號: 合同總金額:

一、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甲方須審慎地和進口商商定合同條款。在確定具體條款內容後,要求乙方按此條款與進口商簽訂出口合同。

二、委託內容:

1、委託出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

商品名稱:

牌號:

規格:

數量:

2、委託出口商品的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

單價: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轉讓的、90天遠期信用證

3、委託出口商品交貨、運輸要求:

交貨期:

三、甲方確定的供貨商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貨方直接簽訂購貨合同,供貨方將按購貨合同要求把貨物交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須克盡職責地完成所有制單(報關單、形式發票等)、及報關工作,並負責租船、通知買方辦理保險。甲方負責貨物的國內運輸,並全程配合乙方完成報關、交貨手續,直至乙方取得貨運提單。

六、甲方要求進口商開立信用證時註明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乙方為第二受益人。並且只有乙方有權向議付行議付。甲方應盡力要求進口商將開立信用證的受益人直接指定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證的同時甲方支付 %的履約保證金,並經乙方賬户轉付進口商。

八、乙方收到確認無誤的信用證後必須保證在 30 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金額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貸款。貸款款項用於支付貨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備貨所需的餘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供貨方,甲方在實際向供貨方付款後,應該要求供貨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與其所簽訂的供貨合同項下貨物的部分貨款的證明文件並提交給乙方,以證明甲方完成全部貨款的付款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供貨方全額的增值税發票。

九、由甲方承諾由其 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對打包貸款的銀行為乙方提供銀行認可的反擔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證被銀行正式確認接受後 30 天內無法完成打包貸款,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的 2.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費用的收取和分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及相關必要費用(報關費、檢驗費、運費、銀行正常手續費等)均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額外費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負擔。甲方FOB交貨後同意由乙方出面辦理押匯,押匯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額的增值税發票和所有退税有關單據後 個月內辦妥出口退税。

十三、乙方結匯後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將扣除貸款、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收取的 % 代理費後即時付給甲方。出口退税款到帳後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與進口商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確有可靠證據證明或甲方、進口商的行為足以引起乙方對合同真實性的合理懷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過錯對進口商的資信缺乏必要的瞭解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難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合同糾紛:

1、如屬甲方責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約,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屬外方(進口商)責任,甲方應在索賠期內提交正式的書面索賠文件,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無論屬外方(進口商)還是甲方責任,合同未能執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費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合同所產生之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書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補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條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簽訂的協議規定的程序簽字確認所收到的信用證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經銀行押密後通知甲方該信用證即為有效,本合同自此時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三份。

甲 方: 乙 方:

籤 章: 籤 章:

日 期: 日期:

進出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條件”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_________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_________份;

3.明細單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_________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_________,_________方為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_售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合同11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

出口代理協議書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

5、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_佰元整 ,不高於(rmb) _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當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當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簽字)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進出口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税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税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税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衞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出口合同13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 發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 買 方:

地 址: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 傳:電 傳: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 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 對方根據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 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① 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 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 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 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 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 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 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 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 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 滯期費:

① 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 afra 運費率計算。

② 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 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 商品檢驗:

① 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 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 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 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 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 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 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 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進出口合同14

合同號碼:

日期:

xxx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xx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___噸(換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___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___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___

第2季度噸

第3季度噸

第4季度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xxx。

七、目的口岸:xxx。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xxx公司

買方:

地址:xxx

地址:

進出口合同15

甲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乙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甲、乙雙方願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本合同。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實施進口行為。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1.甲方自行與境外供貨商確認進口商品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所有內容。

2.乙方不承擔甲方委託進口產品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於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保證提供的報關商品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並符合歸國家對 (地區名稱)小額商品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將商品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境外賣方發貨期前5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商品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以乙方的名義代甲方簽訂外貿合同。在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並會同甲方及時處置。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6.本委託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為貨值的 ,不包括辦理外貿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任何費用,及碼頭、船務、商檢、倉儲、運輸等其他費用。

7.乙方代理甲方從 進口( )一批。數量( )噸,價值 ( )美元。

8.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簽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進出口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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