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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實用8篇】

房屋合同【實用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實用8篇】

房屋合同 篇1

第二國小院內一棟教學樓進行拆除。經雙方協商,為明確雙方職責,保證拆房工作順利進行,簽訂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項目:

1、 拆房工程範圍:

2、 拆除房屋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按本合同確定的單價結算。

二、 合同價格: 確定拆除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 80.00(捌拾) 元平方米,合計總人民幣48000.00元,大寫人民幣:肆萬捌仟元整。 付款方式: 由乙方先行墊資,________年內付清。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開始拆房,拆除工期自拆遷時間確定後,____日內完成,情況特殊的在簽訂合同時另行協商。

2、 施工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雙方可另行協商延長工期。

四、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攬的拆除舊房範圍必須根據合同確定的紅線範圍內及甲方指定的實施拆除作業,包括所有建築、構築物及一切設施,拆至原房屋基礎底止,並將建築垃圾清運完畢。拆除後的建築材料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處理。

2、 房屋拆除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報管理單位審批備案;應落實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並報管理單位備案;乙方在拆除現場必須設置現場辦公室,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和安全職責。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時要始終貫徹安全

第一的方針,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現場指揮拆除作業,如有事離開時,必須有12名施工管理人員(持有上崗證)留在拆房現場指揮拆除作業。

4、 拆除工程現場必須設置圍護封閉。在____區主要路段、交通要道兩側,圍護高度不得低於

2.5米,圍護應做到清潔整齊、無破損,不得有礙市容觀瞻。拆除工程二層以上必須搭設腳手架,在____區主要幹道兩側和居民住宅周圍進行拆除工程,必須採用鋼腳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形式,必要時搭設防護隔離棚。

5、 乙方從事拆房工作的人員參加人身安全保險,保險單送管理單位效驗備案。無保險者一律不得拆房。

6、 乙方必須首先對種類窖池、水池、水井及電線、電纜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障礙物進行清理或清除,並設置明顯的警告牌,清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拆房施工現場的安全。

7、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頭XX全帽,腳穿勞保鞋,高空作業不準疲勞作業並應繫好安全帶,進入危險區域應採取嚴格的防範措施。不準酒後從事拆除作業。

8、 拆除工程作業一般自上而下,按順序進行,不得立體交叉拆除作業;拆除時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後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欄杆、樓梯和樓板、腳手架應與同層次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

9、 做好現場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周圍道路溝管暢通,不準亂佔馬路和人行道,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制度,瓦礫雜物不準散置馬路,要每日清鏟乾淨。

10、 從承接拆房施工任務至拆房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前,乙方對施工現場負全面責任。乙方在拆房過程中如出現拆房人員或其他人員人身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1

1、 拆房施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準行兇鬥毆,不準聚眾賭博,不準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服從統一管理。

五、 違約責任:

1、 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轉包,如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和法律的全部責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單體建築物(構築物)被拆房屋鑰匙後,乙方應立即組織人員進場施工,如果乙方三天內不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扣除違約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內不組織人員進場施工,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3000元外,並可另安排施工隊伍進場施工,所需拆房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代表: (簽字蓋章) 乙方: 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於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聯繫地址: 代表人: 電話(傳真): XX編碼: 承包方(乙方): 聯繫地址: 代表人: 電話(傳真): XX編碼: 鑑於: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屬的建築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1條、拆除工程基本情況及要求

1.

1、項目座落:

1.

2、磚混結構房屋建築面積大約351

8.92㎡;磚木結構房屋建築面積大約60

7.17㎡,土木結構房屋建築面積大約77

6.59㎡,簡易搭架面積大約179

9.39㎡;

1.

3、乙方拆除的時限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前;

1.

4、乙方對本工程的拆除期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拆除後應將所拆除的物料全部運走,將土地平整清楚,按約定時間交由甲方。 第2條、拆除工程承包費交納 乙方交納的拆除工程承包費為元,於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繳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費時,應出具正式票據交乙方收執。 第3條、拆除工程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當日即向甲方交納拆除工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在約定的時間內拆除完成,該履約保證金如數退還;若拆除超過時限,每拖延一天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拆除超過天取消保證金。 第4條、特別約定

4.

1、乙方在進行拆除時應按安全規範進行作業,其工人的安全保護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對工程拆除的安全責任負全責。

4.

2、甲方應提供拆除現場用電電源、用水水源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行連接;乙方用電要注意安全,要節約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電、不節約用水,甲方有權停止供給,其責任乙方承擔。 第5條、其他事項

5.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章後即時生效。

5.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____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存檔用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範本 發包方: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公司(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校園內部分D級房屋拆遷項目委託乙方進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施工內容及工程量:

1、施工內容:建築物拆除,渣土清運。

2、拆除標準:按甲方招標要求拆除範圍內的房屋以及渣土清運。

3、施工中拆下的各類廢舊材料歸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款: 經公開招標,拆除項目總金額為:叁萬肆仟伍佰元(34500.00元)

2、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2)乙方報名時的報名費轉為押金,待拆除工程全部結束,渣土清運完成,平整好施工場地,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退還乙方的.押金。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氣影響等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四、雙方責任及權力: 甲方:

1、乙方進場後,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現場周圍地下障礙物與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並提供有關技術資料。

2、負責協調切斷通往被拆除區域內的水源、電源、通信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葛XX為工程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並監督乙方的施工全過程。 乙方:

1、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環保措施。

2、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對建築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注意環保要求:控制噪聲,避免不安全因素髮生。

5、負責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範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並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安全保險,對因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6、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倪XX為工程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並及時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含經濟損失)。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局基建辦、監察室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户)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説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税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把其所屬樓房 套房(二室、一廳、一廚、一衞)租給乙方作 用房。雙方協議條款如下:

1、租用期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金每年為 元。當年租金乙方必須在 月 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租期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停租退款。

3、乙方使用的水、電費按月付清給甲方。其中:水費每人每月 元;電費按電錶計算,每度 元;水龍頭損壞由乙方更換。

4、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甲方房屋設施,造成損壞的乙方負責裝修或賠款。如屬甲方房屋質量問題,甲方負責裝修。

5、租期內有關單位所有徵收費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共同愛護好環境衞生。

7、甲方向乙方收取貳佰元押金,租期滿時如乙方沒有違約責任,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交由仲裁機構仲裁。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xx市xxxx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xx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xxxx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xx,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xxxx,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xxxx;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xx ,最多不超過xx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來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日,共計xx年xx個月。甲方應於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xx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xx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xx 元整(:xx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xx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xxxx 。

(二)押金:人民幣xx元整 (:xx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xxxx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xx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xx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xx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xxxx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xxxx%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xxxx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xxx份,其中甲方執xxxx份,乙方執xxxx份,執xxxx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鑑於乙方有意租賃甲方物業且甲方願意出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雙方合法權利,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制訂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位於__珠海市橫琴鎮銀河街1號的房屋(房屋產權證號:G0805003),出租給乙方作_辦公經營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10年,甲方從xxxx年7月1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xx年7月10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將房屋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由雙方另行在附件中進行確認。

第三條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交納期限、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租金18000元/月(含税價),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納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五日內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格發票。

2、房屋押金36000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支付第一期租金時一併支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後應出具相應的收據。

3、租賃合同到期雙方交接完畢後3日內,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4、租賃期間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按照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自行繳納。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屋及其設施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人為損壞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裝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帶走,不可拆卸部分歸甲方所有。

5、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條產權保證

1、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保證本租賃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及出租權。若因甲方與第三方的糾紛導致房屋被拍賣、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備合法權利等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應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預收的租金、押金並支付等同於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甲方交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3、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則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若乙方違反此約定,則甲方有權沒收押金。4、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5、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繼續短暫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為限),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乙方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滅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有效聯繫方式,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文書均按照該地址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後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2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房屋合同 篇6

原告: xx,男,23歲,漢族,身份證:371xxxxxx地址:xx路xx 號,電話:1562788xxxx

被告: xx,男,xx歲,漢族,身份證:3728xxxxx,地址:xx路 xx號 電話:15899xxxxx

訴訟請求:

1:被告返還原告的房屋保證金1000元。

2:被告返還原告自20xx年xx月31日始剩餘3個月 20天的房屋預付款xxx元。

3:被告承擔整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xx號樓x單元xx室的`房屋租賃合同,被告一次性收取原告6個月房租4200元和保證金1000元,共計5200元。(見證據1.2)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繼續承租此房,原告20xx年一月份開始多次聯繫被告商議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20xx年1月31日才同意見面,20xx年1月31日被告強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鑰匙,並且把原告趕出門外,把門反鎖將鑰匙帶走(見證據3)。原告與被告協商要回鑰匙繼續租住或退還剩餘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堅持不再返還原告鑰匙,不再讓原告繼續租住,不退還任何預付款和押金。被告違反了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款中的第五條和第六條,詳情條款見證據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內收走鑰匙,強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無法繼續居住,並且不再退還任何房款和押金,嚴重影響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貴院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1.房屋租賃合同一份。2.房屋押金收據和房租費收據各一份。3.錄音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 份

起訴人: xx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居間人: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產性質為 ,證號 ,甲方保證出租該房的合法性。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大寫) 元/月。租房保證金(大寫)元,在本合同到期時,房屋無損壞且各項費用結清後三日內甲方將租房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 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與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時支付,以後每期租金乙方應於到期前一個月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建築結構完好,設施均能正常使用,並負責該房屋的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月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承諾房屋用於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該房屋用途。

第七條 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相關水、電、煤氣、電話、有限電視、寬帶業務、衞生、物業管理等費用。

第八條 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加附屬設施,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租賃期滿後,房屋內由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乙方自行拆除帶走,並將房屋恢復原樣。

第九條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乙方不得私自轉租、分租該房屋,如確屬必要,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條 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房屋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將續租意向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續租要求。

第十一條 租賃期內,一方要求提前解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單方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居間人的甲方佣金(大寫)元,乙方佣金(大寫)元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具體支付方式為。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居間人支付全部佣金,屆時守約方已支付的佣金將予以退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居間人責任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的糾紛,居間人有協助解決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約定條款,三方應共同遵守。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出租此房已徵得共有權人同意。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簽訂時水錶讀數 度,電錶讀數 度,煤氣表讀數度;

1.屋內附屬設施:

2.其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人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居間人(簽章):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房屋交接清單 編號:

甲方確認簽字:乙方確認簽字:居間方(見證人)簽字: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租經紀服務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甲方在珠海市合法所擁有的物業(以下簡稱上述物業)

二、(一)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的`有效證明:

1、身份證原件、留複印件;

2、房屋產權證原件

(二)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的有效證明:

1、身份證原件、留複印件;

甲方保證對上述物業享有完全產權,房屋產權清楚,可依法交房。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租上述物業的租價為:¥

四、委託有效日期:日至月日止。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提供下列服務:1、協助甲方與承租方簽訂租房協議。

2、每月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月租,水電費,管理費,有線電視費.

3、代甲方為承租方維修傢俬電器等,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將維修費用收據傳真至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用¥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承擔房屋以及家電維修費用。如需代付,在下月租金中優先扣除。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課向珠海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仲裁結果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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