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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建築合同集合八篇

【推薦】建築合同集合八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建築合同集合八篇

建築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建築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規定,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承包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概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編號: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範圍:

五、工程造價:

六、付款方式:

七、工程質量: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計劃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雙方應及時協商順延工期,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工作

1、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

2、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

3、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

5、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工作

1、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 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 篇3

發包單位:

目負責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以約束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與地址:安順市第二看守所建設工程(安順市區)

二、 工程範圍與內容:本工程屋面、衞生間及施工圖紙所示需做防水、屋面保温部分。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材料:按施工圖紙要求。

五、 工程造價:防水每平方米 壹拾陸元(16.00元)(包含材料及人工費),屋面保温每平方米 貳拾肆元(24.00元)(包含材料及人工費)竣工後按實際面積結算。

六、工程期限:開工20x 年 3 月 18 日竣工20x年 5 月 20 日(遇雨順延)

七、工程量:屋面防水、保温各約1.5萬平方米,工程量以甲乙雙方現場收方實際數據為準。

八、結算方式:根據甲方與建設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撥款方式撥付工程進度款的50%,餘下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交付建設方使用後,甲方除扣除質量保證金3%外一次性付清給乙方。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九、 甲、乙雙方責權: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有關設計圖紙的書面材料,乙方應按設計標準及施工工藝施工,並經甲方開出的開工通知單。

2、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屬範圍內施工前,共同對前道工序質量、現場施工條件進行驗收和勘察,對前道影響施工的條件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應為乙方施工所需庫房創造條件,乙方應尊重甲方的管轄權及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保證文明安全施工。

4、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按工程總造價10%的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量完成30%後退還。

5、 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提供施工單位的公司資質,相關人員複印件,及時向甲方彙報工程的進度、質量。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序、質量及時驗收。

6、 工程保修期五年,質保期內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滲漏,乙方接通知後立即組織施工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維修,不取任何報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內的服務工作。

7、乙方需做好施工隊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乙方施工隊伍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承當。

8、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十、 其他約定:

1、材料進場乙方應提供材料複檢報告,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2、 施工過程中如遇伸縮縫及沉降等異形防水工程,應按國家建築防水標準執行施工。

3、 乙方應如期完成施工任務。施工期內因氣候影響,現場施工條件的限制,由甲、乙雙方及時協調,合同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從而影響工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4、 施工期內,乙方人員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應自行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設施不妥,乙方也沒有提出異議,施工所造成的傷亡,其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5、 施工期間甲方可進行材料抽檢,在權威機構檢測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 未盡事宜,甲、乙方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7、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長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建築合同 篇4

司法實務中,合同糾紛案件審理存在大量的管轄權爭議,原因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解釋》)未頒佈前,合同糾紛案件管轄的法律規定不明確且存在法律適用的爭議。20xx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6次會議通過的《民訴解釋》明確了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確定的一般規則,具體闡述如下: 一、《民訴解釋》頒佈前確定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現狀

我國法律最早對合同糾紛管轄進行規定的是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該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其後民事訴訟法將合同糾紛管轄規定為: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司法實踐中,被告住所地的確定很少產生爭議,但合同履行地的確定因法院對於法律理解的不同出現諸多爭議。

(一)程序法與實體法關於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不統一

程序法和實體法關於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相差甚遠,存在很大的脱節。

民事訴訟法對於合同履行地沒有具體規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至22條只是對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五種合同的合同履行地進行了列舉式規定。最高院對於合同履行地也作出了大量的批覆、覆函、通知。但上述這些規定是不完全列舉,沒有涵蓋合同的所有類型,同時內容龐雜沒有規律可循,甚至出現了最高院批覆前後矛盾的情況。

《合同法》等實體法則對合同履行地進行了具體規定,《合同法》第62條第3項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根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分配和履行確定合同履行地。

(二)司法裁判中的混亂

由於程序法未對“合同履行地”進行定義,實體法對“合同履行地”作了具體規定,因此法院在審理合同履行地管轄爭議案件時,存在能否當然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解決程序法管轄問題的爭論。一種觀點認為,可以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即對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的合同,應當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確定履行地。另一種觀點認為,不可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原因在於:實體法上的合同履行地具有兩個特點:一是不確定性。當事人是因合同糾紛才訴至法院,合同履行地也是實體審查的一部分,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合同履行地無法確定。二是合同履行地具有多樣性。實體法合同義務的履行地,包括主合同履行地、從合同履行地、書面約定的履行地等等。兩種觀點的差異導致法院在司法裁判中關於合同履行地管轄權異議同案不同判的現象不斷出現。 二、《民訴解釋》對於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民訴解釋》確立了一個簡便的合同履行地認定規則,即以程序法的規定為原則結合實體法內容,確定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

《民訴解釋》第18條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該條文引進《合同法》第62條第3項的規定明確了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即除法律的特別規定,合同履行地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爭議標的不為給付貨幣或者不動產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該條文的核心規則為一般情形下,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確定規則的具體適用

《民訴解釋》明確了合同履行地首先以當事人的約定為準。即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合同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不再依據實體履行義務的地點確定合同履行地,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滿足當事人的管轄預期。

“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中的“給付貨幣”是指實體內容的合同義務,並非訴訟請求中簡單的金錢給付請求。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對方支付金錢,包括根據合同義務支付價款,也包括以金錢的形式來承擔合同履行中產生的違約責任,但不能以類似違約金這種以給付金錢的責任承擔形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結合合同履行義務的內容確定合同履行地。如買賣合同,甲為貨物出賣方,乙為買受方,如甲起訴要求乙支付貨款的,此處的貨款為合同義務中的“給付貨幣”,甲為接收貨幣一方,甲地為合同履行地;如乙起訴甲交付貨物不符合約定需要承擔違約金的,此處應適用“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甲為履行義務一方,甲地為合同履行地。

根據條文關於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履行義務需要結合實體法的內容確定。實體法中,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作出作為債務內容的給付,並因此使債權目的達到而歸於消滅,合同的履行地點即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和債權人接受履行的地方。一般而言,合同主要是雙務的,一方負有給付義務時,另一方則會負有相應的對待給付義務作為對價。雙方約定的義務內容不同,履行的方式也不同,履行地點也可能發生相應變化。如上述買賣合同,乙起訴要求甲交付貨物的,甲為履行義務一方,甲地為合同履行地。

針對合同多個履行義務,應當依照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所在地確定為合同履行地,何為主要義務,也要結合合同履行的實體內容來確定,如買賣合同中的主要義務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和買受人支付價款的義務。主要義務履行地無法確定的,兩個以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35條的規定確定管轄法院。

《民訴解釋》確定了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認定規則,使得合同法中關於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在程序法中充分適用,解決了司法實務中關於能否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解決程序法的管轄問題的爭論,統一了裁判觀點,有利於減少司法實務中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權爭議的數量,同時也便於當事人訴訟和法院行使審判權。

建築合同 篇5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廣州市越秀區冠城大廈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路

1.3 工程內容:施工圖紙內的室內裝修工程及配套附屬工程(機電類除外,以甲乙雙方簽字確定的預算書為準。

1.4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設計費用另計。

1.5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框架

1.7 裝飾裝修施工總面積:約為25,000 平方米。

1.8 總工期:暫定10個月(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樣板房裝修時間除外,以樣板房驗收後進場時間為準)

1.9 開工日期:甲方開出進場施工通知書為準。

第二條 工程價款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按照《廣東省建築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xx)、《廣州市建築裝飾工程消耗量標準》、《廣州市安裝工程消耗量標準》及20xx年相關費用及結算當期市場信息價。

2.1 本工程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細表及工程量清單的預算報價,作為本項目的結算單價(甲方蓋章確認),涉及到設計變更的,以現場簽證為準。

2.2 預結算編制依據:按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承包範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圖紙會審記錄、工程聯繫單等相關附件及相應施工標準圖集和施工規範。

2.3 本合同價款暫約定為人民幣:(大寫) 約柒仟伍佰萬元整。 (小寫) ¥75,000,000.00萬元。

2.31本合同的造價為税前造價,如甲方需要開具相關税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工程進度款

3.1樣板房驗收合格後,乙方全面施工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3,750,000)給乙方作為原材料備料款,以後按工程形象進度付款,

每月25日前乙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報告給甲方,次月5日前甲方按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價的97%,留3%作為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一年內付清(不計息)。主材採購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定品牌、等級,由乙方統一採購。

3.2 樣板房的材料按施工圖,經雙方認定品牌、等級、質量等,由乙方自行採購,封樣,作為後續施工材料參照。樣板房施工完工,經甲方驗

收合格後,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付樣板房總工程款的85%,餘款在下次工程進度款中結清。

3.3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3.4 乙方未經甲方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3.5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如果甲方延期付款超過乙方的預期,甲方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利息,從應付未付之日(每月的5號)算起。

3.6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叁佰萬元現金的合同履約保證金,當乙方完成施工工程量30%時甲方退回給乙方。

3.7如乙方同意,可將該項目商品房以銷售價的70﹪轉給乙方,作為工程結算款支付給乙方(銷售價上限價為30000元/㎡)。

第四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4.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 ,職務:,職稱:。

4.2 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監理工程師: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註冊證書號:________。

4.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4.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4.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合理書面條件和指令,乙方項目經理應予配合執行。

4.6 甲方權利

4.6.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4.6.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4.6.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4.6.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4.7 乙方權利

4.7.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4.7.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4.7.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4.8 甲方義務

4.8.1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8.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向乙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使用證 、 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驗原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4.8.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4.8.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4.8.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4.8.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8.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4.8.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4.8.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説明。

4.9 乙方義務

4.9.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4.9.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4.9.3 安全施工。

4.9.4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不得由乙方承擔。

4.9.5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9.6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衞、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9.7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4.9.8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不得由乙方承擔。

4.9.9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關於工程價款和相關費用的約定

5.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 (1) )種

(1) 本工程價款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細表、工程量清單及預算單價,經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造價。暫定價為:¥3000/M2根據增刪項確定最終價。

5.2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供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不報建的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5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10天內,結清尾款。

第六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6.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20xx)、《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9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規章為質量平定驗收標準。

6.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影響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約定按合同價款的 1 %計付 人民幣: 750,000.00 元。

6.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的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自約定工程驗收時間內未接到甲方另定驗收日期通知的情況下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6.4 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並承擔其相應的質量檢測費,因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有關質量、安全、環保需要的檢驗、檢測,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各自負責自身該承擔的相關費用。

6.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書七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七條 材料設備供應

7.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裝飾工程主材確認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品牌、規格、型號,且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質按量運至施工現場等。

7.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説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品牌、型號、等級質量、環保合

建築合同 篇6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合同簽約時間:年月日

委託單位:(公章)設計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繫人:聯繫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賬號:賬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方名稱:(簡稱甲方)

承包方名稱:(簡稱乙方)

第二條設計依據: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工程項目:

設計規模:

收費標準:%

投資:

預估設計費:元(結算時按實際發生數計)。

預付設計費:元

第四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技術要求,最終的提交時間為工程設計日開始。

第五條本工程收費標準,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年修訂本執行(其未盡事宜另定補充協議)。

第六條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示返還預付金,設計已進行的工作量按總工作量按總工作量的比例結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返還定金。

工程設計在資料齊備後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設計文件時,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雙方各自的責任是:

(一)委託方

1。向承包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設計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在設計人員到現場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按國家有關規定,預付款單到户起五日內,辦妥預付設計費的匯付手續。

4。維護承包方設計和設計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規定的進度、份數提交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準、技術規範的設計文件和圖紙套。

2。方案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負責,不另收費和籤協議書。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的重大修改和變更,其收費雙方另協定。

3。負責對所承擔設計的工程進行設計技術交底;施工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設計問題。

第九條除確屬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違反合同規定而造成損失的,應按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三)委託方

1。由於變更建設計劃,提供資料不明確,示按期提交設計基礎資料或工作條件等原因,而造成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設計進度、增付款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後補入原協議條文,以備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設計,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費用無權請示返還,並按承包方已進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設計而造成的損失付所需要費用。

3。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每日按應付費的萬分之五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付至承包方銀行賬户後,由承包方開列款額與違約金相符合的收費通知單結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規劃方案,十天內委託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逾期當作方案確定,正式出圖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設計文件、設計圖紙,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損失者,除應負責繼續完善和完成設計外,並應視造成的損失大小,由雙方按受損失部分的價值,協商減收設計費款額,並補入原協議書中,以備查考。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設計結算後,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一條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盡事宜,將根據國家合同法,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建築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縣文物管理所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修繕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縣城

工程承包範圍:

1、__________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掃望磚屋面;給整個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漿找平層、防水卷材、鋪底灰、鋪瓦、嵌縫、更換損壞瓦件。

2、所有木質構件原有油漆面剷除、清掃、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繪製彩繪(達到墨線小點金的效果、但不貼金)、更換損壞的木質構件。

3、__________散水增加階條石與陡板;

4、重新制作月台,並增加階條石、陡板、望柱、尋杖欄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5、更換牆面酥鹼青磚、修復牆體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參照工程預算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價款(固定價格)

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日曆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期完成不獎不罰,工期每推遲一天,罰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5‰),但總數不超過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五(5%)罰款將被作為違約金從最後一次撥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工程建築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

五.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時工地現場應採用圍護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乙方正式施工後3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工程大部分項目完成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後再支付合同價款的35%;本工程質保金為5%。

七、質保期:_______年

保修期限執行現行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缺陷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從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時算起,保修期結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該工程的質保金(即本工程5%的質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__________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

(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

(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

(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

(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籤: 八篇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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