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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為維護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結合常熟實際,特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業企業復工規範》,其他類型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一、企業復工條件

(一)防控機制到位

企業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帶頭的疫情防控工作組,制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應急預案,明確企業疫情防控應急流程、具體人員和工作職責,確保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員工來源地,制定復工生產實施方案,原則上常熟籍員工和春節期間留常的外地員工先行復工,外地回常員工分批次復工,重點疫情地區員工暫不回常復工。防控責任要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各級責任人。

(二)員工排查到位

復工前核查登記每名員工前兩週的涉疫相關情況,包括是否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是否接觸過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是否接觸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對存在上述情況的,企業要落實措施,嚴格執行集中點隔離、居家隔離或在企業宿舍隔離14天的剛性要求,確保員工無感染症狀方可參加復工。相關信息由企業專門負責人按要求向屬地板塊報備。

(三)教育培訓到位

復工前必須做好員工防控知識培訓,確保每名員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間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培訓原則上採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傳冊等形式,儘量減少集中式會議。

(四)物資儲備到位

企業要做好口罩、測温計、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及發放工作,物資儲備不少於3天用量。有條件的企業要設置獨立的留觀室。

(五)廠區管理到位

提早對廠區內車間、食堂、員工集體宿舍、電梯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開展通風消毒,並按規定加強安全、消防和環保管理。

(六)企業承諾到位

企業要向屬地政府提交《企業防疫工作承諾書》。

具備上述六個復工條件的,企業向屬地政府提出復工申請,經屬地政府審核同意後方可復工生產。屬地政府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

二、企業復工後防控規範

(一)日常預防控制

1。利用企業宣傳欄等方式開展新型冠狀病毒防治知識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潔及預防性消毒規範》,嚴格執行通風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對工作場所(辦公室設備、門把手和電梯按鈕等)、生活區(含食堂、宿舍) 等進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實晨檢制度和健康申報制度,督促員工佩戴口罩並做好個人防護,對員工每日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體温監測,有發熱、咳嗽等症狀者,應由企業專人送至就近發熱門診診治,並及時將異常情況向屬地政府報告。

4。開展手部衞生教育,倡導員工養成經常洗手的好習慣。各類場所配備洗手龍頭、洗手液、抹手紙或幹手機。

5。企業在國家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6。企業要督促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嚴格遵守蘇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參加公眾活動、不串門會客、不造謠傳謠、不接觸野生動物。

7。設置口罩等防護廢棄物的專用收集桶,實行專人管理。

8。門衞設置健康監測點,訪客一律測體温,無異常方可進入廠區。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屬地政府。

9。加強對廚房的日常消毒,廚師要健康上崗並做好日常防護。具備條件的企業儘量採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業在防疫期間,暫時取消或控制人數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儘量減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現發熱、乏力、乾咳及胸悶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應立即戴上口罩就醫。

2。及時由企業專人送至發熱門診就診,報屬地政府,並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3。若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觸者應接受14天醫學觀察。

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1、目的

編制目的

規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及燃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東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適用範圍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燃氣(熱力)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涉及勝利石油管理局、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濟軍基地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職責權限,做好應對工作。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組織體系及職責

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東營市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衞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辦事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具體承擔市指揮部交辦的事宜、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和對外信息發佈工作。

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5個組。

(1)警戒保衞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保衞、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維持。

(2)搶險救災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燃氣、熱力方面的有關專家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市指揮部批准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3)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計生委牽頭,負責組織醫療和衞生防疫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心理疏導、防疫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搶險物資裝備的供應和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和賠付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對市直管燃氣(熱力)企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開展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協助工作。

3、危險目標的確定

燃氣

可能發生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地下燃氣管道、室內燃氣管道、燃氣器具、液化氣站及供應站(點)、瓶裝液化氣等易發生泄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熱力

可能發生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鍋爐、熱力管線等易發生爆炸和泄漏事故。

4、預警預防機制

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加大高新技術和信息化應用,提高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督促燃氣(熱力)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5、應急響應

事故報告

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後,燃氣(熱力)企業負責人應當立即報告事故發生地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或報警(110、119、120)。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核實並按規定逐級上報,上報到市政府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及當時可確定的傷亡人數。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及簡要經過。

(4)已經採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6)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分級響應

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由省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

較大事故應急響應,市指揮部依據本預案處置。

一般事故應急響應,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為主處置。

啟動預案響應

事故發生後,縣區政府應當立即啟動本級預案,先期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減少財產損失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記和詳細記錄,並拍照、錄像,最大限度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響應。確需啟動本預案響應的,應當立即按本預案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搶險救援需要,市指揮部可調用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

緊急處置

(1)燃氣:搶險人員立即關斷就近相關的氣源控制閥門,熄滅一切火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2)熱力:鍋爐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研判事故發生發展情況,適時停爐並關斷鍋爐與管網系統之間的控制閥門。熱力管線泄漏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關斷管線泄漏點最近處前後控制閥門。同時,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人員疏散

根據警戒區域,迅速撤離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地帶,並根據進一步發生的危險程度,視情擴大外撤範圍。

工程搶險

根據可能的危險目標,按照專業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

(1)燃氣:

①泄漏。如液化氣站內儲罐泄漏,有注水保護系統的立即進行注水,否則應進行緊急倒罐(或倒罐外運),同時對泄漏點進行封堵;市區輸氣管道泄漏,迅速確定泄漏點,對其進行封堵。

②中毒、火災或爆炸。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2)熱力:

①鍋爐爆管。待爆管鍋爐冷卻後,迅速查找爆管原因、位置,並立即開展搶修。啟用備用鍋爐,保障正常供熱。

②鍋爐汽化:觀察鍋爐內爐水的壓力和温度,適時打開排氣閥,必要時打開安全閥,使鍋爐蒸汽排出,及時泄壓。同時,將鍋爐內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爐温。

③鍋爐爆炸、熱力管線泄漏。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其他由專業隊伍按照燃氣(熱力)企業詳細的單項事故處理預案進行救援。

信息發佈

按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要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授權發佈、接受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發佈信息、組織報道。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市指揮部批准,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後期處置

善後處置

市指揮部善後處理組應當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救濟、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事故調查、總結與評估

按照事故調查權限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進行調查。市調查組應當向市政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

市指揮部應當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後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上報市政府。

7、保障措施

救援裝備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足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有關特種救援裝備情況。

應急隊伍保障

(1)各燃氣(熱力)企業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

(2)市及各縣區公安消防搶險隊伍。

(3)其他臨時搶險隊伍由後勤保障組協調組織,必要時請求當地駐軍、武警支援等。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計生部門應當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衞生資源,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及時組織醫療衞生和防疫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資金保障

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協調解決。

社會動員保障

縣區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

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研究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8、監督管理

預案演練

(1)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日常訓練由燃氣(熱力)企業自行安排,原則上每季度開展1次。

(2)全市應急救援演練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

宣傳培訓

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廣泛宣傳燃氣(熱力)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事故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常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組織督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施救能力。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和崗前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監督檢查

市城市管理局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在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預案修訂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或其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時,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修訂完善。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衞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衞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衞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並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衞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3棟16層商住樓組成,樁基為人工挖孔灌注樁,結構為框剪形式,一二層為商業用途,每層層高,標準層為3m高,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本工程建築結構的安全等級位二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建築物的耐火等級為一級,±相當於絕對標高約+。

二、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為一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四、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3、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4、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5、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6、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7、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人員、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的工程負責人嚴偉同志擔任;

2、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宋基軍同志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3、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彭勇同志擔任

4、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彭書國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5、 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蘆均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6、 後勤供應組組長由採購員餘多貴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7、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安全員趙琳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繫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xx,手機:xx。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一、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界定範圍。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調各村、單位,提供後勤保障,鎮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療急救組由衞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衞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緊急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工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政府。聯繫電話:

2、鎮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並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領導核實事故發生後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場,並協調各單位做好後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鑑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後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後方可清理事故現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序,權限範圍,屬於鎮政府協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定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鎮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以防沿發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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