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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樑工程建設,建築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築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佈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衞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後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後的傷亡人員、善後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禦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後,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並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佈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後,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後,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嚮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後,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准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後,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佈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着如實、公開的原則發佈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佈事故信息。

七、 後期處置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後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後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幹,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並確定使用範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範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後,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製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脱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後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 月 日起實施。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一、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黑龍江省博石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範圍內各分公司發生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的情況。

二、事故可能發生的類型、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一)根據我公司的施工特點,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有以下幾方面:

火災事故,土方坍塌事故,觸電事故,地下管線破壞事故,地下化學危險品及爆炸物,食物中毒事故,CO中毒事故,

(二)事故可能發生在施工現場的如下地點:土方坍塌事故、地下管線破壞事故、地下化學危險品及爆炸物等易發生在基礎施工;食物中毒、CO中毒等事故易發生在生活區;火災事故、觸電事故易發生在生產區及生活區。

(三)事故影響範圍、影響人羣及後果嚴重程度:上述緊急事故發生時,可能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火災、管線等發生事故時會給周圍社區點來巨大危害,影響人羣較多,範圍較廣,後溝影響嚴重,必須嚴格加以控制。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

為保證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到應急救援行動,總公司成立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在保衞處,楊繼光擔任主任。

(一)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總指揮:趙森(項目經理)

副指揮:周純民(技術負責人)

成員:焦大輝(安全員),王洪偉(質檢員),閆化斌(施工班、組長)

(二)主要職責分工:

為保證在緊急事故發生時,能夠各負其責,井然有序的投入到應急救援當中,對領導機構成員進行如下分工:

項目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焦大輝

組員:王洪偉、閆化斌

職責:負責積極事故搶險期間的通訊聯繫工作,緊急搶救,消防搶險,後勤保障等工作。

(三)應急責任制:

事故應急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公司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加強協作,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分級分類分別啟動預案,履行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實施應急救援;

四、事故報告的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急指揮人員必須立即撥打應急辦公室電話報警,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事故類型、傷亡情況、事故發展趨勢、現場人員分佈、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採取的應急搶救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搶險等事宜,事故的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電話聯繫方式。

2、公司辦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辦公室主任應立即轉報應急總指揮,並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組各成員,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3、應急組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警,如需報警,由總指揮指派人員進行報警。

4、事故單位應在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報告上報調查組。

(二)保護措施程序

1、事故現場保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點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因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1)顯示事故現場和受哈着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楚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築物的傷痕、火災爆炸引起的損害,受害者的受傷部位等,要及時拍照。

3)事故發生現場全貌。

4)現場的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片、致害物的位置等。

5)所有物間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6)對健康有害的物品,應採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人員及周圍社區保護: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危及到周圍社區的危險時,必須採取措施對周圍羣眾和重要財物進行疏散,對重要設施進行保護。事故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指派專人負責周圍羣中的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要對周圍人羣進行核實,保證所有人員都能及時撤離危險場所,同時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通告、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周圍有學校、幼兒園、殘疾人等,要制定特殊的疏散方式,確保弱勢羣體的安全。設置臨時避難場所或接受中心,供疏散人羣暫時避難、休息。對可能受災的重要財物,要採取積極的搶救措施,及時疏散財物,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當險情發生時,第一發現人立刻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工作,同時撥打應急領導小組人員電話,使各人員儘快投入搶救工作,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現場指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撥打緊急救援電話,如果發生重大險情,須馬上通知公司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同時電話通知上級安全主管機構,進行現場的緊急救援,以保證事態得到有效的遏止。

2、通訊組成員接到報警後,必須立即通知其他部門組織救援,並及時切斷事故現場電源,接通應急照明燈具。一方面要將事故現場的情況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指揮,以便指揮決策;另一方面要視災情向當地的緊急救援機構報警,並做好接警的各項工作。

3、保衞組人員立即承擔對事故現場的周圍做好安全防護的保衞工作,疏散引導的責任,要首先對人員進行疏散,把需要疏散的人員立即疏散到事故現場以外的安全地帶,要做到不丟下一人,確保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另外,還要組織對財物進行疏散,首先對貴重財物、資料、材料、設備進行快速疏散到安全地帶,以確保財物損失在最低限度。

4、救護組人員在接到報警命令之後,必須立即趕赴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處於危險中的人員進行救護,在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使傷員得到及時救護。

5、義務消防組人員接到火警命令後,必須立即趕到火災現場,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和消防工具進行滅火,在滅火過程中要注意採取正確方法,快速、徹底將火撲滅。

(二)土方坍塌事故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者要立即就近組織現場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同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險情。

2、指揮人員接到報警後,要立即組織搶險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3、救援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帶上救援工具,進行搶險,在進行挖掘時,當接近被埋者後,要採取保護措施,注意不要傷到出險人員,加重險情。

4、保衞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擔負起疏散任務,將現場無關人員疏散到事故場區外,同時監察險情的發展狀況,防止發生二次坍塌事故。

5、通訊組接到報警後,立即到現場查看險情,並撥打110急救中心電話,做好接警工作,同時將事故情況向指揮人員彙報,以便指揮人員進行決策,並切斷附近的危險電源。

(三)觸電事故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切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切勿試圖關上設備、用具的開關,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用不導電物體如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物使傷員儘快脱離電源,或是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如果觸電者靠近高壓電,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應儘快打電話通知供電部門和醫院。

2、在剝離電源的同時,進行呼救,如果現場除救護者之外,還有第二人在場,則還應立即進行以下工作:

(1)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設備。

(2)勸退現場閒雜人員。

(3)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空氣流通。(

4)向領導彙報,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告訴院方人員傷者觸電的時間有多久。

3、當傷員脱離電源後,解開妨礙觸電者呼吸的緊身衣服,檢查觸電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1)輕症: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傷員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循環,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有1人,用15: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一定要堅持到底。

(5)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後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併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傷、灼傷均需同時處理。

(6)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組織現場救援小組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工作。打110急救電話,通訊組人員要做好接警工作。時,維護電工對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進行檢查,避免在實施搶救時,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四)地下管線破損事故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同時組織人員疏散現場人員。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撥打工程救險中心電話,報告險情,同時,組織疏散組人員進行事故現場疏散,如果發生重大險情,要擴大疏散範圍,設置隔離區。

3、通訊組要做好接警工作,同時向工程救險人員通報險情的地點及事故現場的確切情況,以便進行搶修。

4、指派現場電工立即切斷電源,防止因設備運轉產生火花,發生爆炸事故。

5、事故現場有疏散組看護,禁止吸煙、明火或撥打手機,防止發生爆炸事故,引起重災。

6、工程搶救人員到達現場消除險情後,方可撤除警報。

(五)地下化學危險品、不明物及爆炸物

1、第一發現者,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疏散,並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等待處理,嚴禁對危險品亂動,以免發生事故。

2、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到現場查看,確定屬實後,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險情,等待處理。

3、保衞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擔負起疏散責任,設立警戒區,將現場圍觀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帶,直到消除危險隱患。通訊組成員做好接警工作,保證110人員能順利及時到達現場進行危險品處理。

(六)、食物中毒預案

1、當發現有噁心、嘔吐、腹瀉、發燒及身體出現各種不良徵兆時,要立即嚮應急救援小組報告,應急小組人員接到報告後中,立即到現場瞭解情況,詢查飲食情況,看是否為食物中毒,並決定處理意見。

2、如為食物中毒情況,立拔打110急救電話,説明人員病情,地點等詳細情況,同時作好接警工作。

3、120人員到達後,立即配合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救護。

(七)、CO中毒預案

1、當發現室內有煤氣味、有人出現昏厥、噁心、嘔吐等情況時,要立即打開窗户進行通風,疏散室內其他人員,同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2、救護組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出事地點,對中毒人員進行搶救,首先讓清醒人員葡萄着出門,對已中毒人員立即用單架抬出室內,放到通風良好温暖場所,將病人平放,並將頸部墊高,對已嚴重昏厥人員要立即採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3、通信組人員立即拔打120急救電話,詳細説明情況,並做好接警工作。

4、120急救人員到達後,配合醫護人員處理中毒人員。

六、事故應急救援資源信息

1、各分公司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應當配備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經費應當納入財務專用經費管理,專款專用。

2、事故發生後,為保證各部門的統一指揮和方便各應急部門的相互聯繫,現場會議時立即設為事故臨時指揮部,,並將應急電話、對講機等應急通信設備以到指揮部內,以便進行統一的通信聯絡。各施工現場要配備擔架、氧氣袋、聽診器、剪刀、藥布、藥棉等應急急救器材,放於現場的醫療室內,備有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防毒口罩、勞保手套、絕緣膠鞋、手電筒等應急期用品防災應急庫房內,防火器具、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在以發生火災隱患的生活區、木工作業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等區域的明顯位置,同時公司備有用於應急救援的車輛,以便隨時用於救援行動。

3、各大醫院設24小時值班電話,一旦發生險情能夠及時迅速聯繫就近醫療機構給予專業幫助。

4、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立即察看險情投入救援工作,同時,應急指揮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判斷事故級別,負責指揮通訊組成員撥打相應的應急報警電話,啟動行營的應急預案。

5、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報警服務:110

公司主要領導電話:18510602707

七、保障應急預案貫徹執行的措施。

1、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應隨時做好應急準備,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事故發生時,保證能夠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2、用於應急救援的裝備、物資、藥品、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物品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應急設備設施的完好有效。施工現場應配備應急照明燈的應急設施,及應急動力電源,以便在夜間或光線較弱的環境中能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3、公司及施工現場的各項應急器材、設備、設施要配備現場平面佈置圖、存放位置圖及相關的使用説明書等,由搶救組組長保存,在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將之發放到應急救援隊的各組長手中,以便應急時能夠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進行救援工作。

4、公司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崗位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制度、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應急演練制度、事故報告制度、應急救援預案制度等各項保障制度。

5、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成員及救援人員,按照專業分工,便於領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並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實施現場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積極協調公用實施管理部門應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當事故發生時,由現場應急指揮判斷災害情況,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啟動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應急救援應急預案;發生特重大傷亡事故時,由項目應急指揮統治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向政府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組報警,啟動政府部門的相應應急預案。

九、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應急預案的編制:公司要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由經理擔任組長,負責制定編制計劃,組織是編制應急救援預案。根據經驗、查找相關資料、系統分析等方法經過討論確定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情況,進行危險評價,並結合公司現有人力、物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由編制小組對預案重新進行討論其實用性和可行性、經修訂後,由經理簽發予以實施。

2、應急預案的管理:應急預案根據每年的運用實際情況、並結合應急演練情況,進行適時修訂,保證其能夠有效地應用於事故救援工作。每年由公司經理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應急預案小組成員根據實際應用中的缺陷、相關文件的要求等、提出整改措施,經討論可行性後,編入預案中,來完善原有預案的不足。每年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工作,來提高應急隊伍實戰技能和隊員的綜合素質,同時通過演練,查找預案中的不足,從而對預案加以完善。

3、相關要求:每年年初對應就救援隊伍成員進行應急培訓,保證各應急成員具有足夠的應急救援知識和能力,提高搶險效率。每年按預定的計劃,實施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救援隊伍的實踐能力,通過演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對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程序向現場的應急人員進行交底,明確其職責,並根據預案的修訂及時對預案的宣傳材料進行更新,是預案能夠保持發揮最佳效能。對應急器材、設施、物資、通訊設備要定期進行檢修和保養,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目錄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任務和目的2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2

(一)、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2

(二)、應急救援專項資金3

(三)、應急救援器材3

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4

四、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4

五、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6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6

(二)、觸電事故的應急救援7

(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8

(四)、塔機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10

(五)、腳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11

(六)、高空墜落事故的應急救援12

(七)、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預案13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應急救援13

六、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15

七、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16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終止和善後工作16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運行程序17

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為保障項目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和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特制定此應急救援預方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任務和目的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法規和生產活動的要求,為項目部職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及周圍居民提供安全環境,保證各種應急救援物資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使救援行動有序地進行,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項目部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定期組織各項救援預案演練,發生事故時方可有序開展救援工作。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楊洪;

副組長:張賓。

組員:楊兵及勞務管理人員、各班組長。主要應急聯繫人員聯繫電話見下表:

序號

職務

姓名

電話

1項目經理

2技術負責人

3安全員

4工長

5工長

6施工員

7施工員

8材料員

9材料員

(二)、應急救援專項資金

應急救援專項資金按照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造價的2‰計取,存入應急資金專用賬户,以防發生安全事故無充分救援資金。

(三)、應急救援器材

施工現場的起重設備、機械設備、消防器材、通迅設備、運輸車輛及各種醫療急救藥品、繃帶、擔架等。

序號

名稱

數量

存放地點

用途

備註

1

急救藥箱

6個

項目部

消毒急救

2

止血急救藥物

10袋5瓶

藥箱內

止血急救

3

繃帶

40團

藥箱內

包紮

4

體温計

8個

藥箱內

測體温

5

手術剪刀

6把

藥箱內

剪斷

6

氧氣瓶

3個

庫房

7

擔架

6個

庫房

轉運傷員

8

手持切割鋸

2個

庫房

清除障礙

9

鋼釺

10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0

大錘

8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1

撬棍

10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2

滅火器

6個

庫房

消滅火源

13

水桶

10個

庫房

消滅火源

14

鐵鍬

15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5

10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6

腳手板

40塊

庫房

支護

17

救生氣墊

2套

庫房

救生安全

18

救援車1輛

工地現場

運送傷員

長安麪包車雲AF3U13

事故發生後,使用救援車按下圖所示路線,運送傷員到呈貢區人民醫院(呈貢區中醫院),醫院聯繫電話:0871-67479136。

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演練,評價演練結果,提出建議或改進措施。

(2)、檢查生產場所、施工現場各應急設施的配備情況,確保應急器材配置到位,定期維護、保養。

(3)、當生產場所、施工現場出現緊急事件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向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組長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小組成員進行搶救,並及時上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4)、經確定的重大(傷亡)

事故應積極請求項目部出全部力量進行支援,撥打急救電話並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候急救車。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四、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針對項目承擔施工任務的情況,生產場所、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危害性較大和後果嚴重的事故有:基坑垮塌、觸電事故、火災事故、塔機倒塌、腳手架倒塌(支模架大面積垮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急性中毒等。

事故發生後,其危害性較小且幾乎被現場的操作者遏止和控制在該範圍內,影響預期基本不擴大到社區,在事故現場的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反應行動,按以下程序迅速開展緊急救援組織工作:

(一)、迅速組織應急救援組的救援人員趕到出事地點進行分工。

(二)、緊急疏散事故發生地,危險區域的人員,設置警戒線。

(三)、切斷事故點電源、氣源等危險源。

(四)、安排救援所需要照明及救援器材到位。

(五)、儘快研究出救援方法並實施救援。

當死亡1人以上;直接損失在10萬元以上;對施工現場場內、外的影響有明顯破壞或人身傷亡時,項目部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公司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經判斷、確認後立即啟動一級應急救援反應行動並按以下程序迅速開展緊急救援組織工作:

①、迅速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織的救援人員趕到出事地點進行分工,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②、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成現場臨時搶救小組,研究現場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確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法,並實施。

③、對事故可能進一步擴大的危險源,採取切實有效控制措施。

④、自身無能力救援和無能力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經救援組長確定應立即向“119”求救;有人員傷亡時通知“120”急救中心。

⑤、對第一現場用拍照、攝像、書面記錄等方法取證,並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⑥、制定善後處理方案。

五、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的原則是:動作迅速、方法正確、安全可靠、經濟保障。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施工現場若發生基坑(土方)垮塌(含挖孔樁)事故後,按照事故救援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主要負責人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迅速瞭解事故並判斷事故性質:(1)、有無人員被埋;(2)、有無跨塌繼續擴大的趨勢(3)、跨塌對周邊建築有無危害。根據情況分析立即制定救援措施和排險方案。

3、對於無人員傷亡和對建築物無影響的跨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跨塌進一步發生。救援領導小組應會同有關技術人員制訂出預防措施和排險措施並組織立即實施。

4、若因跨塌造成人員傷亡,應同時採取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土,搶救傷員並密切注意傷員情況,防止二次受傷;另一方面對傷員上部土體,應及時採取臨時支撐。必須對有繼續跨塌危險的部位採取清除、支撐或開挖等措施排除危險,防止因二次跨塌傷及搶救者或加重事故後果,然後採用人工加機械作業相結合的方法清除埋物,救出被埋人員,或迅速向“119”求救。

5、如果跨塌事故對周邊建築物的安全有危害,首先應疏散周邊建築物內的人員,在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危險未解除前禁止任何閒雜人員進入警戒線內。同時組織技術人員、專職安全人員制定並實施防止房屋跨塌的安全技術措施,盡力杜絕和避免生產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二)、觸電事故的應急救援

1、脱離電源:當人體觸電以後,可能由於痙攣或失去知覺等原因而緊抓帶電體,不能自己擺脱電源。此時,急救觸電者的首要步驟就是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儘快脱離電源。

(1)、對於低壓觸電事故,使觸電者脱離電源的方法為:

、如果觸電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立即拉斷開關或拔出插銷來斷開電源。

、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沒有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用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或有乾燥木柄的斧頭切斷電線來斷開電源,或用幹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源。

、當電源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時,可用乾燥的木板、木棒、竹棒或絕緣工具把電線挑(拉)開救出觸電者。

(2)、對於高壓觸電事故,使觸電者脱離電源的方法為:

、立即通知供電或有關部門停電;

、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適應的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斷開開關;

、拋擲裸金屬線使線路短路接地,使保護裝置動作,切斷電源。

2、現場急救:

(1)、人工呼吸法:這是在觸電者呼吸停止後採用的急救方法。

在各種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佳;實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作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時,應使觸電者仰卧並使其頭部充分後仰,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具體方法如下:

、使觸電者鼻(或口)緊閉,救護人員深吸一口氣後緊貼觸電者的口(或鼻),向內吹氣,間時約2秒鐘;、吹氣完畢後,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或鼻),並鬆開觸電者的鼻孔(或嘴脣),讓他自行呼氣,時間約3秒鐘;重複上述、過程,直到觸電者正常的呼吸為止。此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每次換氣量約1000―1500ml。

(2)、胸外心臟擠壓法:這是在觸電者心臟跳動停止後採取的急救方法。在用此法時要使觸電者仰卧在比較緊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其操作方法如下:

、救護人跪在觸電者一側或騎跪在其腰部兩側,兩手重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1/3―2/3處;

、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擠壓,壓出心臟裏面的血液。對成人應壓3―4cm,且每秒鐘擠壓一次為宜;

、擠壓後掌根迅速完全放鬆,讓觸電者胸部自動復原,血液充滿心臟,放鬆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施行胸外擠壓法搶救時,要堅持不斷,切不可輕率終止,即便在運送救治途中也不能停止搶救。

(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

建築物的施工週期一般都要經過施工準備、主體施工、裝飾裝修和竣工驗收等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村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構成了較大的火災危險性,而生產場所、辦公區域由於天氣、人員的違章操作等原因,也存在一定的火災隱患。發現火情,要求做到:

1、第一時間發現起火的人需立即報告項目部領導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其成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撲救迅速展開滅火工作;二是組織職工羣眾和民工,利用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材、工具等物,集中力量,迅速、果斷地進行初期滅火。當火勢較大,來勢兇猛,施工現場的力量無法進行滅火時應及時撥打“119”報警,所有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火場之前;必須組織強有力人員維持火場周圍秩序,找到消防水源,切斷電源、氣源,查找易燃易爆物品並能順利安全的轉移到安全地帶,設立火場警戒線,禁止閒人進入,以防影響滅火戰鬥。

2、集中力量、控制火勢:進入火場進行撲火時,應正確判斷火源所在位置,並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數量、火勢蔓延的方向進行撲救以控制火勢的蔓延。

3、撲滅飛火:要組織人力監視周圍的建築物上、露天堆垛上的未燼飛火,並予及時撲滅,防止造成新的起火點。

4、積極搶救被困人員:救火的主要任務之一是搶救生命,因此應在救火的同時,要組織強壯的人員,並由熟悉情況的人員做嚮導,積極尋找和搶救被火勢圍困的人員。

對搶救人的要求:、要做到“四要”,即:要穩、要準、要果斷、要勇敢;、救人時要做好保護工作,消滅火勢的威脅,不要叫他們亂跑;、不能聽任被救者自己行動,必須要有組織的進行疏散;、把被困人員救出來後,要清點人數,對傷者及時送醫院急救。

5、疏散和保護物資:安排人力和設備,將要受到火災的物資疏散到安全地帶,以減少火災損失,阻止火勢的蔓延。

(1)、當發現起火時,應立即將火場上有可能擴大火勢或有爆炸危險的物質、價值昂貴的物資、影響滅火戰鬥的物料進行疏散轉移。

(2)、進行物質疏散時:、應將參加疏散工作的工人編成組,指定負責人,使疏散工作有秩序地進行。、應先疏散受水、火、煙的威脅較大的物質。、疏散出來的物質應堆放在安全地帶,不得堵塞通道,並派人看護,防止被火場流出的水損壞。、儘量利用道路和各類搬運機械進行疏散,在必要時可破壞結構,開闢通道進行疏散。、對於不好搬運的物品,應根據火場情況,可以用水或浸濕的麻袋、帆布、沙土等物噴射或覆蓋起來加以保護。

(四)、塔機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發生塔機倒塌、折臂等重大事故後,首先向公司領導和安全生產部門報告,同時向“119”救援中心求助,由公司或相關部門根據事故級別逐級上報,並按照應急救援的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1、組織救援人員待命並進行救援分工,並迅速通知設備所有權單位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組織救援設備和器材到位,包括:啟動設備、吊索、鐵絲、架料、切割設備、通訊工具、消防設備、防護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應搶救受傷人員,但必須保證救援人員自身的安全。未被埋壓的傷員應先救出事故點並立即送醫院救治。救援被埋壓的人員,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採取相應救援措施。一般應先對救援點的不穩定物體進行支撐、固定或清除,防止傷害救援人員。然後救援人員佩帶防護用品進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設備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員身上的物體,救出被埋人員。

4、搶救過程需要破壞事故現場的,應先進行拍照、攝像和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以備事故調查。

(五)、腳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若施工現場發生腳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後,應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展開救援工作。

1、迅速疏散事故現場的人員離開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範圍,派專人警戒。查看有無受傷人員,事故是否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同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請教有關專家針對實際情況儘快研究出救援及排險方法,在現場救援組長的指揮下開展救援排險工作。對自身無力救援的,應立即向“119”和“120”求救。

3、對可能繼續發生倒(垮)塌的部位採取拉、支、頂、墊等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4、若有人員受傷首先搶救容易救出的傷員及時送醫院救治。在搶救被埋人員時,應保證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救援,防止二次災害發生。

5、救援人員應佩帶防護用品進行排險作業。排險工作應從上到下,從外到內進行。在拆除垮塌物件過程中,設專人觀察和指揮,防止拆除過程中繼續發生垮塌。對危險部位採取拉、支、頂、墊等措施後,救援人員方可進行排險作業。

6、對搶救過程中破壞了的事故現場,應先進行拍照、攝像,並做好書面記錄,以備事故調查。

(六)、高空墜落事故的應急救援

(1)、當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後,搶救的重點放在對休克、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2)、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和受傷部位,如:傷者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採用胸外心擠壓法。處於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少動,並將下肢抬高20度左右,儘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通暢。昏迷時傷者應平卧,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必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骨拆處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症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4)、發現脊椎受傷,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搬運時,將傷者平卧放在帆布擔架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5)、發現傷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運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傷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動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腱側縛在一起。

(6)、遇有創傷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紮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卧位,並注意保暖。

(7)、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儘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受傷傷口的情況。

(七)、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搶救的重點應放在對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受傷情況、受傷部位和傷害性質,如:傷者發生休克,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採用胸外心臟擠壓法。處於休克狀態的傷者要讓其安靜、保暖、平卧、少動,並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儘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對昏迷者應平卧,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

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後再搬運。遇有骨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症狀,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及時送附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應急救援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時間內,人體接觸、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進入人體後,突然發生的病變,是威脅生命的急症。而一旦發生中毒現象,應及時送呈貢區人民醫院救治,同時向120求助。

1、急性中毒現場救治原則

(1)、不論是輕度還是嚴重中毒人員,不論是自救還是互救、外來救護工作,均應設法儘快使中毒人員脱離現場、中毒物質。排除吸收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據中毒的不同途徑,採取以下相應措施:

2、皮膚污染、體表接觸毒物:如在生產場所、施工場所接觸油漆、塗料、瀝青、外參劑、添加劑、化學制品等有毒物品時,應脱去污染的衣物並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膚、頭髮以及指甲等,對不溶於水的毒物用適宜的溶劑進行清洗。

3、吸入毒物(有毒氣體):如進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封的倉庫、化糞池等

密閉不通風的地方施工;環境中有毒有害氣體以及氧焊割作業、乙炔氣中的磷化氫、硫化氫、煤氣(一氧化碳)泄漏;二氧化碳過量;油漆、塗料、保温、粘合等施工時。應立即使中毒人員脱離現場,在搶救和救治時應加強通風及吸氧。

4、食入毒物:如誤食腐蝕性毒物發芽土豆、未熟扁豆、變質食物、酒中毒等,對一般神智清醒者則應設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壓舌板等刺激咽喉內後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覆,直到吐出物為清亮物體為止。對催吐無效或神志不清者應進行洗胃,洗胃一般應在醫院內進行。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項

(1)、救護人員在將中毒人員脱離現場的急救時,應注意自身的保護,在有毒有害氣體發生場所,應視情況,採用加強通風或用濕毛巾等晤着口、鼻,腰繫安全繩要有場外人員控制、應急,如有條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2)、常見食入性中毒的解救,一般在醫院進行,吸入毒物的中毒人員儘可能送往有高壓氧艙的醫院救治。

(3)、在施工現場如出現心跳、呼吸不規則或呼吸、心跳的時間不長,則應把中毒人員移到空氣新鮮處立即施行口對口(口對鼻)呼吸法和體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具體做法祥見(二)觸電事故的應急救援中的關於觸電事故的“現場急救”一項。

六、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當傷害事故發生後,搶救人的生命非常重要。在救災現場對所救出的傷者必須及時檢查傷員的心跳、呼吸和瞳孔等三大體徵,並觀察其神志而做出傷情判斷,及時搶救。其傷口處理步驟如下:

(一)、清洗:用生理鹽水或清水,衝去覆蓋在傷口邊皮膚上的污物;

(二)、止血:對毛細血管和靜脈出血,一般用紗布、繃帶包紮好傷口即可止血;大的靜脈出血可用加壓包紮止血。

對動脈止血,常見的暫時性方法有:

1、指壓止血法:在傷口上方,用拇指壓住出血的血管,以阻斷血流,但此法不宜過久。

2、加壓包紮止血:用消毒布或乾淨毛巾、布料蓋住傷口,在用繃帶、三角巾或布帶加壓纏緊,並將肢體抬高,這是最常用的、有效的止血方法。

3、止血帶止血法:用橡皮止血帶止血,也可用大三角巾、繃帶、手帕、布腰帶等止血帶代替(禁用電線或繩子)。適用與四肢大血管出血,應在半小時或一小時左右放鬆一次,在止血帶的部位要先襯繃帶、布塊或綁在衣服外面,以免損傷皮下神經。

(三)、包紮:為了保護傷口,減少感染,壓迫止血,減輕疼痛和固定敷料及夾板。在無法作清創手術的條件下,必須對傷員先進行包紮。包紮的材料有膠布、繃帶、三角巾,以及手巾、毛巾等。

七、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預案確定後,定期和不定期對救援人員和職工進行有效的培訓:

1、個人的防護措施配備;

2、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步驟的培訓;

3、對危險源的辨識;

4、事故報警,119求助;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疏散;

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學習;

7、檢查相應急救器材藥品、輔材、耗材的配備。

在經過有效的培訓後,二級應急救援組織可定期和不定期舉行演練或在人員有較大的變動時舉行演練,以達到以下目的:

1、測試應急救援預案的充分程度;

2、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和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

3、測試現有應急救援裝置、設備、資源的充足性;

4、提高與外部事故應急反映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終止和善後工作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發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後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並確保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他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下達終止應急救援。並對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精心治療和進行慰問,祝福他們早日恢復身心健康,使他們感到組織的關懷和温暖,重新投入到生產建設中去。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運行程序

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小組立即啟動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安排專人引導消防、急救車輛

立即上報公司

電話:65413761

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

項目部採取必要的措施自救

項目工程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情況時

按程序實施

救援方案

制訂可行性的救援措施或方法

公司應急救援小組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完成救援工作

終止救援預案、慰問傷員並進行善後工作

進行事故調查和總結工作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十四冶金建設公司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編制:

審批:

審核:

西安山河建築有限公司冶中項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為了保證在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時有條不紊的開展援救工作,使被傷害人及時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變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程及施工手段概況:

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於淳化縣城。該建設項目總建築面積為4333.8。建築結構類型為框架結構,建築總高度25.5m。水平垂直運輸採用塔吊,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砂漿攪拌機、蛙式打夯機、平板砼振動器、插入式砼振動器、電焊機、電鋸、電刨等。

二、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分析:

1、使用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電鋸、電刨等機械,使用不當,誤操作,存在危險及上肢安全的風險。

2、架子搭設、拆除過程中存在高空墜落和墜物打擊風險。

3、切割機、打夯機、振動棒及其手持電動工具使用中絕緣保護不到位存在觸電危險。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倉庫等易引發火災地方,因電源漏電或用電不當存在火災風險。

5、鋼筋調直若不按操作規程,有可能脱鈎拉開傷人風險。

6、冬天用煤爐取暖存在中毒風險。夏天在露天作業存在中暑的風險。食堂衞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發事物中毒。

三、安全生產應急救授組織結構:

為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工地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對小組組成人員作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高風險部位,

姓名

職務

聯繫方式

職責

組長

組織救援

副組長

組織救援

組員

聯絡

組員

醫療處理

組員

醫療處理

組員

醫療處理

組員

安全巡查

組員

安全巡查

重點控制。

人員實行雙配製,每天都有配套人員值班,執行現場搶救。醫療救護人員應經過培訓,具有專業知識,組織救授30天進行一次演練,在施工現場顯著部位公示當日值班人員姓名及聯繫電話。

四、救授物資:

1、夾板、綁紮帶、急救藥品、消毒藥水、剪刀、鑷子、止血鉗等急救常用藥品、藥具。

2、乾燥木棒、電工鉗、絕緣手套、靴子。

五、應急救授程序:

現場調查

組織搶救

救授組負責人

當日值班

事故第一現場

通知

事故報告

組織搶救

事故第一現場

現場應急救援處理方法:

1、觸電事故:

a、施工人員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b、分離開觸電人和用電設施,切斷電源。

c、作人工呼吸,心臟按摩,處理外傷。

2、墜落、擊打等肢體受傷事故:

a、不要輕易移動,儘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傷部位。

c、保存冷凍殘肢。

d、服用藥物止血。

3、火災事故:

a、切斷電源、轉移離火較近的易燃品。

b、組織撲救,燃油嚴禁用水撲救,儘量使用現場滅火材料,用砂、土撲壓或其它滅火材料撲救。

c、搶救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包紮。

d、保護好現場,防止盜搶發生。

六、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後保護好第一現場,為事故調查創造條件。施工現場在專業救援開始後,應由監理方牽頭組織施工單位展開事故調查,如實查清事故發生原因及人員財產損失情況,寫出調查報告,送市建設規劃局、市安監局、市質檢站。

  西安山河建築有限公司

  冶中項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一、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界定範圍。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調各村、單位,提供後勤保障,鎮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療急救組由衞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衞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緊急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工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政府。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鎮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並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領導核實事故發生後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場,並協調各單位做好後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鑑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後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後方可清理事故現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序,權限範圍,屬於鎮政府協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定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鎮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以防沿發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突發的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等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木材行業的特點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專項(車間)預案如有必要,以後完善)。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我公司是一家木材加工生產企業,位於耿馬城郊三公里處,從業人數280人左右,主要加工木材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具有的固定性;木製品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於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導致發生火災、機械等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實地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高處墜落傷害、噪聲、火災事故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室)。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總經理

聯繫電話:

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黃從德

聯繫電話:

下設應急救援小組:各車間主任、辦公室機動人員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公司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指揮部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

⑦應急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負責人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對廠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衞、醫療救護、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後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持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並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生產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生產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生產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公司第二批救援力量。待第二批救援力量都無法控制整個事態時,現場的最高指揮員應立即撥打以下電話尋求社會增援(向以下部門報告):

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

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接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後,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⑦事態無法控制時,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信息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准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安監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等。

3、應急響應的一半處理程序

①、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生傷亡事故時,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並逐級上報,火警火災事故撥打“119”請求救援,人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包紮處理,處理不了的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不管是哪一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②、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當班員工應立即切斷電源,並撥打“119”報警電話請求救援。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和消防水管等消防設施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信息發佈

事故發生後,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各部門通報,發佈的信息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致,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後,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構成

應急總指揮

應急副總指揮

善後工作組

後勤供應組

消防滅火組

危險源風險評估

事故調查組

技術處理組

物資搶救組

現場搶救組

1、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

同志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公司副董事長

同志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後勤部部長

同志擔任;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公司廠長

同志擔任;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公司技術負責人

同志擔任;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擔任;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公司採購部

同志擔任;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辦公室主任

同志擔任;

9、物資搶救組由現場總指揮指定人員組成;

10、消防滅火組由應急救援小組、各車間臨時抽調人員組成;

八、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善後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後理賠工作。

九、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部門、人員通信聯繫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繫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

後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繫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後勤部配合生產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範圍:應急救援所需設備或物資。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由財務部監管經費的使用。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可由公司總經理臨時指定(也可配備專車),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駕駛員由總指揮臨時指定(也可指定專職駕駛員)。

(3)安全保衞人員應常備用於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安全保衞人員應常備用於應急消防專用的消防水帶,一旦突發火災事故,立即組織應急救援人員撲滅火源。

(5)安全負責人應每週對消防器材設施和設備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過期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和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當指揮部正(副)總指揮都因工作不在公司時,總指揮由廠長擔任。

十、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後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人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一、獎懲

1、對於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以及臨陣脱逃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從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3、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4、事故處理完成後,由發生事故所在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公司辦公室存檔備案。

十二、附則

1、術語和定義:

①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②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③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④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⑤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公司辦公會核准後實施,留公司應急指揮部正(副)總指揮、公司後勤部和生產部備案。同時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3、維護與更新

每次培訓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佈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和負責解釋。

5、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經公司辦公會核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一、目的

為加強農機行業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農機行業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機行業社會形象和保障農機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機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1、違反農業機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農機作業操作規程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較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2、農機具機庫、油料庫、農機具生產車間、農機具維修銷售網點突發火災事故。

3、颱風、暴雨、洪水、高温、雷擊和低温冷凍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意外事件。

4、行業內其它危及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故。

三、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建立處置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的機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通過採取得力的防範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隱患期間,儘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後果。

3、依法規範。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指導,全面規範處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決策科學,措施得當。

4、迅速反應。發生重大傷亡、火災、水災等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市農機化辦報告,根據指令,迅速、果斷、有效起動應急方案,市農機化辦組織統一指揮和積極妥善處理。

5、明確職責。按照安全生產負責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公眾參與。廣泛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向幹部羣眾闡明危害得失,識大體顧大局。準確發佈預警及處置信息,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四、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市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生產事故安全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五、應急響應

1、一般級別的突發事故,由事發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力量處置。事故發生後有關領導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控制現場、收集現場信息和開展救助等工作,並立即將情況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上報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較大和重大突發事故,由市辦領導小組啟動預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處置。主管單位領導接報後,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按相關程序報市農委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3、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單位領導接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救援,並在1小時內上報。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市辦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本系統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方面力量積極進行救援。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4、應急結束

事故處置完畢後,市辦領導小組決定應急工作結束。根據突發事故性質和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主管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援助範圍等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經核實審查無誤後上報市農委突發事故處置指揮小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工程、交通保障

1、各單位要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正常工作,確保事故突發時通訊通暢。

2、各單位加強水、電、氣等工程維護,保證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運行狀況良好。

3、指揮系統要能夠調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強救援器材日常維護,確保其性能穩定;制定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確保事故突發時車輛能正常使用。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依據職能組建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專門隊伍,配備足夠人員,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裝備水平。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突發事故應對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處置水平。

(三)經費保障

本市農機行業要建立專款專用的應急救援資金。各單位要保證安全防範與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社會動員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組建突發事故應急志願者隊伍,實行以民為主,專羣結合。對志願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訓練等工作予以積極指導和專業支持。

(五)技術檢測保障

各單位加強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安全經營的檢測與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農機產品庫房和油料庫房消防、農機田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事故突發預測預報工作。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重點是事故防範、緊急應對和正確處置等基本常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

2、市農機安全生產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全行業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本行業突發事故處置人員的技能業務培訓,由市辦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各單位每年要分期對專職、兼職事故處置和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採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樑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採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儘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範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彙報,並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採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後,安全返回目的地。並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並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範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範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組織機構

鎮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重、特大事故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2、負責向上級彙報和對外公佈有關工作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三、應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由辦公室通知轄區內的鎮分管負責幹部和單位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後,迅速召集應急分隊,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令地點,迅速組織處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領導小組組長直接負責組織,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組織緊急處置,並及時向上級彙報情況,爭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儘可能將經濟損失和危害程度及社會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應急分隊,由各單位安監主任負責帶隊,統屬鎮應急領導小組指揮。

3、在有關業務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絕對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國家、集體、個人財產的安全。

5、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防範措施沒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責任追究不放過、幹部羣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衞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並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並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並根據現場實際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衞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後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並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前款所列單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採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農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農業領域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目的。規範我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轄區內農業領域(種植業、畜牧業、農墾漁業、種業、農機領域等)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嚴格制度,分級負責。嚴格執行農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報告制等,把安全防範落到實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管理、及時上報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

(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做好一線排查,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

(四)依靠科學,依法規範。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採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處置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第二章組織體系

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縣、企三級應急組織組成。

第五條市級應急組織。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應急組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技術組,領導小組由局長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技術組由縣(市、區)及鄉鎮技術骨幹組成,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急組織。涉農領域企業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預防機制

第八條健全預防機制。

(一)建立政府領導指揮、企業應急預防、專業隊伍救援、社會參與救援的應急預防控制機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電話,依託企業、鄉鎮站(所)等一線單位,建立覆蓋面廣、響應迅速、救援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三)建立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通過製作板報和發放安全掛圖或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安全責任主體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在糞污儲存池、沉澱池、沼氣池等周邊設立警示牌、護欄或加蓋防護板,防止人畜誤入。對有機肥加工等場所要制定並嚴格執行機械操作規程,防止人員受傷。對沼氣池等有限空間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預警行動。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預防措施,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行動。

第十條信息報告預防、預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按規定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處置。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保障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農業領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並按有關規定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未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應妥善處置並按一般事故予以上報。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赴事故現場處置,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部門啟動預案實施救援。

第十三條現場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評估,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依據。

第十四條善後處理。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

第十五條應急保障

(一)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市、縣、企三級應急救援組織,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形成市、縣、企三級應急預案體系。

(二)根據農業領域安全事故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工人的培訓和後期管理人員的配置,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組織應急預防避險、避災減災、自救互救常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應急人員培訓。

第十六條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小組對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總結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善後處理結果、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責任的;瞞報、遲報事故信息,影響事故應急救援的;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們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太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維持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蘇安全生產條例》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本企業管理體系及行業特點,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應急預案:規定本企業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響應原則、應急管理程序等內容。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根據本企業生產加工特點,為應對幾種安全事故類型。各專項事故預案詳見5.4各項應急救援預案

(3)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部位、設備設施、事件及災害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1.5應急工作原則

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xxxxx有限公司坐落於如東縣岔河鎮xxxxxx,廠區周邊為xxxx,單位地址為xxxxxxxx號,距鎮政府約x公里,佔地面積xxxm2,建築面積xxxm2,職工總數xxx人,是一家民營企業。單位生產車間xxxxm2,有xxxx等設備。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是xxxxx企業,企業存在xxxxx、xxxx等特點,涉及到xxxx,xxxx等危險源.這些危險源藴含着一定的危險。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廠領導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事故應急總指揮部。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廠長不能到位時,由生產副廠長代任。副總指揮由生產副廠長和設備副廠長擔任。成員由生產科、保衞科、設備科、技術科、材料科以及各車間負責人組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職責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搶救預案。

②負責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及緊急處理措施。

③負責調用本廠範圍內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④負責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⑤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⑥負責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⑦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

職責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是本企業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

負責平時的應急準備。負責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各職能部門及協調。

②負責與外界的渠道溝通、引導公眾輿論。

③聯繫地點及電話,廠辦公室:

xxxxxxx

(3)搶險、搶修組(設備科)

職責

①由設備科牽頭,各車間、科室配合組成。該組成員要對事故現場、地形、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時深入事故發生中心區域,關閉系統,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並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②聯繫地點及電話,設備科科長室,xxxxxxxx、

(4)消防治安組(保衞科)

職責

①由保衞科牽頭各相關車間、科室配合組成。

②負責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進出。

③負責對火災、泄漏事故的滅火、堵漏等任務,並對其它具有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危險點進行監控和保護,負責應急救援、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

⑤參加事故調查。

⑥聯繫地點及電話,保衞科科長室,xxxxxxxx

(5)後勤保障組(材料科)

職責

①負責急救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監測分析器材等。

②聯繫地點及電話,材料科科長室,xxxxxxxx

(6)專家顧問組(自動化室)

職責

①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②在有毒物質泄漏或火災中產生有毒煙氣的事故中,負責偵察、核實、控制事故區域的邊界和範圍,並掌握其變化情況。

③聯繫地點及電話,自動化主任室,xxxxxxxx

(7)善後處理組(厂部辦公室)

職責

①負責組織落實救援人員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

②聯繫地點及電話,厂部辦公室,xxxxxxxx

(8)通訊救護組(生產科)

職責

①負責及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歸口主管副廠長。

②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並負責聯絡相關救援人員及時到位。

③負責對受傷人員實施醫療救護,提供運送車輛,聯繫確定治療醫院,辦理相關手續。

④負責提出危險品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

⑤負責各專業救援組與總調度室和領導小組之間的通訊聯絡。

⑥負責配合重大事故調查工作

⑦聯繫地點及電話,生產調度室,xxxxxxxx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②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高空作業要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

④吊裝設備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運行前,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吊鈎要有保險裝置。

⑤吊運工作要保證物料捆綁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設備。

(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按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機械設備,隨時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操作。

③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④按時進行保養,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停止其使用。

(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對車間、倉庫、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②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必要的場所安裝帶報警裝置的漏電保護器。

③對車間、倉庫易燃區域安裝火災報警裝置及火災噴淋裝置。

④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和杜絕吸煙現象。

⑤定期對高大設備的防雷接地進行檢查、檢測。

⑥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電氣裝置採用防爆型裝置。

(4)觸電預防措施

①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範進行設計、安裝及使用。

②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③嚴格對不同的環境下的安全電壓進行檢查。

④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⑤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

⑥設備的金屬外殼採用保護接地措施。

⑦供電系統正確採用接地系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

⑨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5)中毒預防措施

①在進行地下管道作業前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現場嚴禁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脱水現發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時必須安裝風斗。

(6)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2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後,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視情況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設立值班室,保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繫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辦公室)。

③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同時按規定,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發生後,指揮部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和鎮政府。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單位發生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③根據事故性質,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有關車間、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

響應程序流程圖如下:

5.2處置措施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車間、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車間、部門保持通信暢通。

(4)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街道(地區)辦事處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5)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6)醫療衞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並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5.3事故現場處置

5.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5.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5.3.3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對於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②就近送醫院。

5.3.4食物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5.3.5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氣焊中,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⑤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5.3.6燃氣系統故障現場處置

①當發生燃氣泄漏、閥門脱落等事故時,應立即切斷周圍電源,斷絕火種。

②設備科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搶險小組,攜帶必備專用工具趕赴現場查看;根據具體位置,關閉區域或總閥門;開展搶險工作。

③安全保衞部接到報警後要迅速趕到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嚴格控制出入人員,如有人負傷應迅速進行搶救。

④進入事故現場的所有人員,應關閉手機、對講機;如需用照明應先將手電、應急燈打開,再進入現場;穿着化纖、毛製品、帶有鐵掌的鞋的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⑤用防爆風扇或消火栓的開花水槍出水,沖淡燃氣泄漏氣體避免爆炸。

⑥在排險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迅速向119及燃氣公司報警,請求協助排險。

⑦廠長或總值班員接到報警後,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瞭解情況,並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決定是否採取有關疏散措施。

⑧事故處理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4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後,單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信息發佈

單位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單位應急響應行動的媒體採訪接待工作,確定接受的採訪單位和新聞發佈內容。也可授權單位其他部門負責採訪接待工作。

7後期處置

7.1事故處理完成後,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廠辦公室存檔備案。

7.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繫電話:

單位:岔河鎮人民政府

聯繫人:張利國

電話:84832386

備用聯繫人:葉德忠

電話:84319978

單位:如東縣第二人民醫院

聯繫人:顧海軍

電話:84315221

備用聯繫人:丁志軍

電話:84315221

單位:

岔河派出所

聯繫人:朱耘君

電話:84311110

備用聯繫人:張國棟

電話:84311319

8.2應急隊伍保障

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科全體人員組成。由設備科負責人負責領導。

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由安全保衞部負責領導。搶險、搶修組和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器型號:

xxx

x

數量:xx

性能:

xxx

存放位置:xx、

管理責任人:

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

(2)消防桶數量:

xx

存放位置:xx、xx

管理責任人: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x

(3)消防栓數量:xx

位置:

xx、xx

管理責任人: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x

(4)警戒用品:

責任人:

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

存放位置:辦公室

xx處

警戒用品名稱:

警戒帶明顯標誌的警戒繩等

(5)交通用具:

責任人:

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

救護車或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注: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只能在單位周邊使用,隨時救急調用)司機手機電話:xxxxxxxx

8.4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安全費用

款項支出。

使用範圍:應急救援

數額:xxxxx元

8.5其他保障

應急指揮中心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應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或備用的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並留好司機手機電話,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用於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安全負責人應每週對全廠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突發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關搶救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2演練

各部門、車間等每年由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

單位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範圍的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響應能力。

各搶救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搶救預案制定的缺陷。

10.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10.1應急組織紀律

(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3)在應急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10.2獎勵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

,按照工傷條例處理。

10.3處罰

(1)對於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脱者,將給予處罰行政處分,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廠長(法人)審閲批准實施,留安全負責人及辦公室備案。同時送街道(地區)辦事處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佈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董事會制定,由辦公室具體解釋。

1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於20xx年x月x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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