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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熱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體系和科學、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工作機制,提高公司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安監局令第17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客貨運輸、車輛維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1、4應急預案體系

(1)本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湖北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對預案內容進行不斷補充、完善。

1、5工作原則

(1)貫徹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由行政一把手坐陣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各有關單位協同作戰。全面部署,保證重點,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度人力、物力。

(2)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公司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公司所分屬公司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認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公司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1)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位於崇陽縣天城鎮環城村,是我縣規模最大的專業客貨運輸企業,下設客運一公司、客運二公司、客運三公司、汽車大修廠、保潔公司、廣告公司和物流公司。

公司擁有各類營運車輛188台,客運班線43條。其中高級客車48台,中級客車99台,普通客車37台,物流貨運車輛4台。擁有崇陽至上海、深圳、珠海等省際班線13條,崇陽至武漢、温泉、赤壁等省內班線12條;崇陽至桂花等縣內農村客運班線19條。現有正式員工262人,從業人員738人。

(2)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情況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以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主要監督、指導,各分公司分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現配置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8名,具體分佈:公司安全機務科3名、公司安檢辦10名、客運一公司2名、客運二公司2名、客運三公司2名、汽車大修廠5名、廣告公司2名、物流分公司2名。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1)在運輸經營過程中,由於駕駛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惡劣天氣(冰雪、颱風、暴雨等)和路面車輛、行人違規等原因,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導致人員傷亡或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

(2)汽車修理經常接觸汽油、氧氣、乙炔等易燃物品,操作不慎易發生燃燒,可能造成人員燒傷或發生火災事故,同時因使用舉升器、安全凳等設備,可能出現垮塌,造成傷亡事故;

(3)易燃、易爆、危險“三品”上車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4)突發公共事件(如經營者糾紛、旅客矛盾、惡徒破壞、疫情、非典、禽流感、不明原因病情等);

(5)由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車輛毀損等事故。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分公司經理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2)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機務科,由安全機務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電話:0715-3062763,傳真:0715-3062769。

(3)公司所屬分公司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專班,落實應急搶險人員,應急工作專班組長由分公司負責人擔任。

3、1、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精神、指示;

(2)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研究確定應對突發事故的重大決策;

(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

(4)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調整和終止;

(5)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和調查,審定重特大突發事故信息報送、發佈等事宜;

(6)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7)負責承辦縣交通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事項。

3、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傳達落實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指示,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聯絡網絡;

(3)負責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

(5)事故發生時,與相關單位保持信息溝通,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各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信息傳遞、並做好記錄;

(6)負責應急期間的通訊聯繫,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

(7)協調公司外部應急救援力量,負責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事故相關信息;

(8)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調查和評估總結工作。

3、1、3各分公司應急工作專班職責: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在信息報告的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應急處置措施;

(2)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災害鏈;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5)負責事故善後處置,恢復正常生產。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是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救援的核心,是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臨時機構、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值班室、現場救援組、後勤保障組組成,負責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1)總指揮:公司總經理。負責事故應急的人力、物力、車輛的總調度和應急資金的使用;召集相關人員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指定各行動組負責人;必要時調派相關人員指導和參與應急行動;佈置事故的善後等工作;全面組織、指揮、協調事故的處置工作;

(2)副總指揮: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應急工作的具體處置、協調,佈置事故的善後等工作;總指揮不在現場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值班室:公司安全機務科。負責事故信息接收、核實和彙總、並按程序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後,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通訊暢通。值班電話:上班時間0715-3062763,下班時間0715—3062773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電話(見本預案8、1條)。

(4)現場救援組:由公司及事發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必要時抽調公司其他單位人員。負責事故搜尋救助、搶險,現場控制、清理,遇險獲救人員安置,受傷人員救治,事故調查取證、事故善後處理及保險索賠等工作。

(5)後勤保障組:由公司辦公室及財務科人員組成。負責事故應急車輛的調配、應急資金的籌措和其他後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所屬分公司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監控、預警制度,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控,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對營運車輛、修理廠及其他危險源等要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置。

(1)做好駕駛員的考核上崗工作和監督管理,杜絕無從業資格人員駕駛營運車輛;

(2)認真落實車輛安全例檢和“二保”工作,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3)紮實做好GPS監控工作,進一步完善監控檔案,定期查處和通報超速、超載行為;

(4)加強雨、霧、雪等惡劣天氣運輸安全工作,督促車輛配齊“七個一”:即滅火器、防滑鏈、石灰包、繩索、鐵鏈、三角木、安全錘等安全器材,重點加強對滅火器、防滑鏈的檢查,封閉式客車要配備並懸掛安全錘。

(5)加強修理車間安全檢查和修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滅火器要按時送檢,確保無修理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

(6)不斷完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

4、2預警行動

當發現事故隱患或隱患將導致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隱患的危險程度、涉及範圍、性質、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事故的嚴重程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應急情況報告後,應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依據應急報告內容判斷事故類型,並通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按預案體系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向上級彙報工作。

4、3信息報告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簡要經過、當前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問清重要信息和情況,立即向事發單位作出處置事故的指示,指導事發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

發生一、二級事故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及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人員、搶險人員24小時開通電話,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2)發生一、二級事故、羣體的事件,事發單位按規定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通報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發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將突發事故應急行動分為以下三級:

一級事故:

(1)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且發生後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級單位或政府部門幫助救援的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或者10人(包括1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1)有較大影響且發生後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力量不能完全控制,需要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幫助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2)一次死亡1~2人,或者3人~9人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公司能夠控制,事故發生時間不會久遠的事故。

(2)造成重傷、重傷(中毒)1~2人,但沒有人員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事故。

5、2響應程序

按照分級響應分級處置的原則,公司根據突發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發生三級事故,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同時向事發單位報告事故信息。事發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實施現場控制,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事故信息。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事故所在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事故信息。同時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及各應急工作專班在接到應急指令後迅速到位,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必須在接到應急指令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集結並趕赴現場。

5、3應急行動

5、3、1指揮與控制現場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是現場應急指揮負責人,有權決定現場搶險指揮事宜,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事發單位領導;在上級應急指揮人員到達後,由上級應急指揮人員接管現場應急的指揮權。

5、3、2分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分公司接到三級以下(含三級)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指揮先期處置工作。

分公司現場指揮一般應按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1)現場指揮立即對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並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通報,隨時彙報事故搶險救援情況。

(2)在現場指揮的領導下,現場搶險人員按照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如原應急方案不能滿足事故處置需要,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現場搶險人員重新制定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如事故嚴重程度屬於分公司無法控制的,應優先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控,待上級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配合開展好救援工作。

5、3、3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事故情況報告後,如判斷髮生了二級及以上事故的,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並向領導小組成員通報。

啟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立即指定現場指揮,設置現場指揮部,組織、指導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以下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①應急辦公室立即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縣交通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②保障事故續報渠道的暢通,做好車輛、通訊等保障工作;

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通知有關應急搶險隊伍在指定時間到達事故搶險位置,並將應急隊伍準備情況報告現場指揮;

③後勤保障組立即安排搶險救援專項資金,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採購救援所需的應急物資;

(2)現場指揮和其他人員到達現場後,按照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①立即接管現場救援的指揮權,對事故進行處置,事發單位應急小組自動成為現場搶險救援的組成部分。

②現場指揮機構應對事發現場進行檢查,確保通訊暢通和搶險救援人員所在地的安全,防止伴生、次生事故即二次事故的發生。

③實施擴大應急時,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④現場指揮長全面領導,現場救援組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已制定的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5、4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4、1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火災後,火災現場人員應迅速察明火情,察明火災現場附近有無易燃、易爆物品,並就近取滅火器進行滅火,當場不能撲滅的火災事故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如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轉移,防止火災擴散。如火情不能控制,應立即組織疏散和報警。負責疏散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火災現場的旅客、職工迅速從防火應急通道疏散。

(2)參加滅火工作的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及時報告火情,以便調動人員和採取措施進行滅火。如發現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撥打“120”叫救護車或及時送醫院搶救。

(3)火災撲滅後,應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消防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查明火災損失情況。

(4)行車途中發生火災事故,駕駛員應及時停車,打開車門及安全門,吩咐旅客不要驚慌,從車門迅速疏散,同時用隨車滅火器進行滅火,如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以用安全錘擊碎車窗或前後擋風玻璃逃生。如不能及時撲滅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公司所有營運客車應配備滅火器和安全錘,並確保功效保持良好。

5、4、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後,駕駛員應立即停車熄火,防止發生其他意外,並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

(2)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後,駕駛員立即向所在分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攔截過往車輛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事發單位領導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護指揮,並通知應急專班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工作。

(4)受傷人員肢體骨折,採取傷肢固定措施,有出血的採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重傷、死亡事故,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5、5應急結束

根據應急救援結束的兩個基本條件判斷應急救援工作是否結束。

(1)危險是否完全解除,災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財產是否完全脱險,是否得到充分保證。

完全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方可宣佈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三級事故由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負責人宣佈終止應急預案;二級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人宣佈終止應急預案;一級事故由上級應急部門或政府宣佈終止應急預案。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儘快組織人力、物力以及技術支持做好現場恢復工作,儘快恢復生產,減少經濟損失。

6信息發佈

事故的信息發佈,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並確定信息發佈形式。

7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完善安置工作方案,落實人員救治和補償措施,及時救治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撫卹工作,有序、有效地做好人員安置、補償工作。

(2)現場清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繼續組織好現場清理工作,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有害物質的處理。

(3)調查處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對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狀況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吸取經驗教訓,並向縣交通局報告。

(4)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損失情況提出解決建議,按公司有關規定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暢通,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2)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聯繫電話:

(一)主管部門

縣交通局(辦)……3395159安全股……3328168

縣運管所(辦)……3395233

(二)公司機關

辦公室……3062769經營科……3062765

安全機務科……3062763財務科……3062762

(三)分公司

客運一公司(辦)……3062783

客運二公司(辦)……3062781

客運三公司(辦)……3062778

物流分公司(辦)3062758

廣告公司(辦)3325339

大修廠(辦)3397528

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110

醫療急救電話:120

安全監督部門電話:3390455

環保部門電話:12369

以上聯繫電話以附件形式每年更新一次,以確保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8、2應急隊伍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所屬各分公司工作專班成員為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現有車輛及物資、搶險裝備和器材全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公司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人)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人)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公司協調解決。

8、5其他保障

應急所需公務車及其他車輛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徵調。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公司要加強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開展事故預防、預警、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活動,普及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每年制訂培訓計劃,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培訓,熟練掌握相應的應急技能,切實提高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

9、2演練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每年組織一次相關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查找應急工作體系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獎懲

10、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1)精心組織或積極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經演練或實施驗證所提措施方案科學可靠的;

(2)認真巡檢,及時發現初期事故,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的;

(3)為事故應急準備與救援搶險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在執行應急救援搶險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措施有效,避免事故擴大有突出貢獻的;

(5)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6)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由公司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故應急準備義務,導致事態失控或事故性質升級,造成損失擴大的;

(2)未認真組織或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造成應急救援搶險人員未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措施,貽誤有利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未經允許,擅自拆除、挪用、佔用、停用應急設施,致使應急救援系統失效,嚴重影響應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4)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5)拒不執行事故應急措施,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時臨陣脱逃的;

(6)散佈謠言,阻礙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應急救援秩序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後上報縣交通局和縣安監局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預案的修訂、完善、備案和評審工作,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或其他情況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或相關應急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制定與解釋。

11、4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於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28001-20xx;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1.3適用範圍

1.3.1適用區域範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於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於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築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温、低温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範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築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説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後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蔘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範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並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範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衞,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後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准的現場拍攝、採訪。負責信息發佈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採購、調撥、儲存,並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後處理,協調社會關係,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託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於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佈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並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台、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佈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並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範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佈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台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後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採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並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後,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並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併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佈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並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並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信息發佈、治安保衞、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佈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後,項目部應積極採取應急措施,儘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羣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准,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佈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後,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後,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後,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

6、信息發佈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佈事故信息,嚴禁誇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後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後,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儘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xxx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築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羣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眾;動員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麼”、“怎麼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後,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瞭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並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准後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後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藉故躲避,臨陣脱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温、低温作業應急預案;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一、組織機構

鎮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重、特大事故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2、負責向上級彙報和對外公佈有關工作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三、應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由辦公室通知轄區內的鎮分管負責幹部和單位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後,迅速召集應急分隊,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令地點,迅速組織處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領導小組組長直接負責組織,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組織緊急處置,並及時向上級彙報情況,爭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儘可能將經濟損失和危害程度及社會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應急分隊,由各單位安監主任負責帶隊,統屬鎮應急領導小組指揮。

3、在有關業務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絕對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國家、集體、個人財產的安全。

5、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防範措施沒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責任追究不放過、幹部羣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甘肅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甘南州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編制。

3.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夏河縣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道路運輸、交通建設施工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是指在夏河縣境內的道路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運輸車輛發生火災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危險貨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設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交通運輸企業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等。

夏河縣道路運輸車輛在夏河縣境外發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車輛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是為應對安全生產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夏河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

(2)夏河縣交通運輸局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夏河縣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並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縣安委辦備案。

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實行縣政府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

(3)預防為主,平急結合。堅持預防為主、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預案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夏河縣交通安全風險分析

1.夏河縣交通行業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目前,縣交通運輸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4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省、縣、鄉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等任務。

近年來,我縣交通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項目的開工建設,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於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複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覆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羣死羣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縣範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成員組成如下:

(名單見附件)

(2)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決定啟動與終止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局、公安局、縣衞生局、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交通運輸部門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由縣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縣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處置指導或協調行動;安全生產事故由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執行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安全生產事故由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養護路政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股室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局有關股室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

(4)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局各直屬單位、股室和各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負責正常上班時間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時間及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辦公室負責。接警電話:7121682,傳真:7121682。

(5)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

通信聯絡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負責處理媒體報道採訪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可信性和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部門及公眾負責。

搶險救援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時間內,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佈置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組:組長由縣運管分局局長萬瑪扎西擔任,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佈置的其他任務。

秩序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衞擔任,負責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衞、疏散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醫療救護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衞擔任,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後勤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衞擔任,負責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衞擔任,負責事故的調查,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完善預防措施。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並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1)應急辦事機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調配提供應急處置工作車輛,協調應急所需設備的調用。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負有責任的本單位人員或直屬單位人員,報請上級監察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養護路政股:負責本應急處置預案和應急處置專家組的管理,協調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參加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交通運輸行業各方履行應急處置職責。按規定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範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工程項目辦:參與交通運輸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針對發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單位整改意見。

財務辦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2)應急諮詢專家組

應急諮詢專家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諮詢機構。由縣交通運輸局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諮詢和建議。

(3)成員單位職責

縣運輸管理分局:參與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調集運輸車輛疏散人員、搶運貨物。代表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各交通運輸企業、公路建設項目公司:積極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落實資金全力搶救傷員,做好善後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2.預警行動

預警預防行動貫穿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範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安全隱患。

預警發佈後,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採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羣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上報和傳遞

①Ⅰ級、Ⅱ級、Ⅲ級事故信息報告

對以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甘南州交通運輸局,並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造成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在縣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需要州級層面支援的安全生產事故;其他需要報告的安全生產事故。

②Ⅳ級信息報告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後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並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五、應急響應

1.應急分級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I級應急響應: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啟動和實施。

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啟動和實施。

Ⅲ級應急響應:由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發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2.響應程序

(1)先期處置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縣交通運輸局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性、影響性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採取的行動,並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羣眾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視和控制。

(2)分級啟動預案

根據預警級別和預警發佈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報告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與恢復

在應急工作中,縣交通運輸局要協同有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並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協同縣政府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採取相應措施,並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繫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特點,動員交通運輸系統專業人員積極配合參與救助,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鑑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

4.擴大應急

當Ⅳ級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的趨勢時,縣交通運輸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和州交通運輸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5.應急響應結束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並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偶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並徵詢專家意見後,經上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確認、批准,由縣人民政府或縣交通運輸局按照權限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六、信息公開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佈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七、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車輛調度補償,清理道路,災後重建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一般(Ⅳ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2.保險理賠

事故發生後,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繫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3.事故責任調查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機構按規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覆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文件資料等。

4.經驗教訓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及時蒐集、整理有關資料,舉一反三,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認真汲取經驗教訓,並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彙總分析,形成經驗教訓總結報告,一個月內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車輛的數量、分佈、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應急隊伍保障

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相關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合理整合編組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充分發揮相關企業搶險救災能力,搞好預案訓練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省交通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4.醫療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機構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同時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5.技術保障

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數據庫,通過相關網絡和應用平台,實現全縣應急保障資源等信息的聯網與共享;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繫方式、住址,加強突發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技術水平。

6.後勤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方案,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保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供應。

7.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調做好治安工作。

8.資金物資保障

根據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縣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救援物資儲備,為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應。

9.調集徵用

發生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交通運輸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交通運輸企業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各單位要大力開展新《安全生產法》、新《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和宣傳,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運輸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後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向上級相關部門作書面總結報告。應急隊伍一般每年組織演習一次應急演練。

3.預案的修訂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交通運輸局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州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更新。

4.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一、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評價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設備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20xx年 月 日 時的在 施工現場進行。

四、演練的類型

全面演練:針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公司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五、演練的範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六、演練的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並在演練過程中儘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採取的響應行動的項目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 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進程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扮演受傷人員)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評價人員:負責觀察演練進程情況並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5、觀摩人員:來自於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觀眾。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七、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項目部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

B、各演練的參與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項目部負責提供演練參與人員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八、演練結果的總結評價

應急演練結束後,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總結,詳細説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築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安全防範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範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採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後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範、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徵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繫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繫。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範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並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採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樑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採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儘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範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彙報,並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採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後,安全返回目的地。並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並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範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範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並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係;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彙報並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並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後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後,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事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 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 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 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 組織項目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 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 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 現場事故評估;

③ 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 控制緊急情況;

⑤ 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繫;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 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 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 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 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衞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 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 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 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 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

2、 應急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擔任;

3、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 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 後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 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 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 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 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 後勤供應組、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繫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電話:**,手機:**.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類型

提升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礦生產死亡事故中,礦井提升運輸死亡事故僅次於頂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這主要是人員違章及作業環節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和環境安全保護措施有缺陷造成的。礦井發生的提升傷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為作業人員自傷和人員收到意外傷害兩種。立井提升主要用於升降人員、運送設備物料、礦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發生的事故有斷繩、蹲罐、過卷及人員物體墜落、物體打擊、火災、其他傷害等。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應急救援工作要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放在首位,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礦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及有關部門科室領導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現場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結合,充分發揮現場人員自救互救作用。現場無法安全自救互救時,遇險人員要樹立信心,等待救援。

(4)預防為主,科學救援。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條件,提高救援隊伍的專業素質和水平,增強井下職工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併發揮其作用。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災害預防安全生產責任制

3.1.1總經理、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負責組織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以保證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及隱患。

3.1.2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工程師對預防災害事故負技術責任,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並貫徹“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負責每季度對本計劃進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對預防災害事故負監督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計劃的具體實施情況及各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落實情況。

3.1.4其他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本計劃及業務保安責任制,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預防災害事故負責,督促所分管業務部門按本計劃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3.1.5生產技術部的職責及任務

貫徹有關礦井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政策、三大規程、《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設計規範要求正確設計,從設計上要保證工程設計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負責“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相關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掌握規程的執行情況,正確地協調安全生產。

具體負責井下頂板、水、運輸等事故“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及時安排施工單位落實好預防措施。

負責運輸管理。

負責地測防治水管理,負責制定並落實防治水設計、措施及計劃。

3.1.6調度室的職責和任務

對生產中出現的災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況,並按有關程序及時彙報,並在有關領導指揮下,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迅速調動人員、材料、設備、車輛,組織救災工作。

負責牽頭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中有關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保證技術措施齊全、有效。負責協調並監督各有關單位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進一步落到實處;

負責督促落實各單位搶險救災儲備材料的儲備情況。

負責落實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牽頭組織礦井救災演習。

3.1.7通風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瓦斯、火災、煤(礦)塵、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及督促落實,保證通風、瓦斯、火災、防塵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牽頭制定礦井反風演習措施,編制“演習實施報告”。

礦井發生災害時,要協助礦總工程師提出在通風方面要採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負責礦井井下爆破工的統一管理;負責爆破使用的發爆器、爆破母線的統一管理、發放;瓦斯檢查員參與“三人連鎖放炮製”的實施;負責對施工單位協助參與爆破人員進行培訓及證件的發放。

負責爆破作業過程中災害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

負責對監測監控系統的監督工作。

負責按照防火要求編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實井下各配電點、材料庫等場所要按要求配齊滅火器材。

3.1.8機電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分管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牽頭全礦的機電管理工作(機電技術管理、機電安全、機電質量標準化等)。負責協調各單位之間機電工作存在的問題。

負責供電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電,並根據實際情況按時繪製供電系統圖及電氣設備佈置圖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

保證礦有的大型設備、供電設備日常維修和保養,達到設備完好,不失爆,正常運行。監督施工單位的大型設備管理,達到完好要求。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對監測監控系統的儀表儀器按規定校驗,負責牽頭礦井安全監測監控業務指導,監督按照《安全監測規範》設置監測探頭,並按標準進行管理。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建立安全監測數據庫,將安全監測獲得的信息反饋到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井上、下通訊暢通無阻。

負責各種高壓供電設施的電氣保護檢驗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參加重大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監察部的職責及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對各單位各部門煤礦三大規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所涉及到的“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各部門、各單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實施和落實,並按有關要求進行考核。

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發生。

牽頭負責礦建工程質量標準化工作。

負責監督各類隱患的落實及處理。

負責編制事故案例及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下發礦屬各有關單位,做到超前防範。

3.1.10保衞科

負責監督地面消防倉庫配備的防火、防洪等設備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督促物資供應部門落實消防器材的購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網絡,負責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負責安全保衞工作。

3.1.11 計劃財務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

3.1.12 土建工程部的職責及任務

根據地面防排水要求,具體落實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統工程,修築堤壩、溝渠或採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確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滲入井下。

負責落實建設安全“三同時”。

3.1.13 後勤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全礦水源日常管理。

負責所轄管理範圍防火措施的落實。

3.1.13醫療急救站籌備辦公室

負責災害發生後的人員搶救工作,按規定配備急救器材和急救藥品,並處於完好備用狀態,一旦有人員負傷能及時搶救,要保證上井人員能夠及時得到治療。

3.1.15 物資供應部

負責按有關規定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保養,保證完好並及時供應。負責爆破材料庫礦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領用、退庫的管理。

3.1.16 行政辦公室

負責事故應急的車輛協調工作。

3.1.17 工會

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3.1.18各部門、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學習“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要求做到人人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使每個職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範圍內發生水、火、瓦斯、頂板等各種事故時,都能夠採取相應對策,並能夠迅速、準確地撤離事故現場。

3.1.19 施工單位具體負責落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預防措施,發生事故後根據公司的命令,參與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將所屬各施工隊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運輸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職責和任務,進行分解落實並實施監督。

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預防水、火、瓦斯、煤塵、頂板、運輸、瓦斯監測監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各作業地點工作人員的避災路線,做到安全可靠、萬無一失。

施工單位負責人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3.1.20 各單位還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等進行經常性自查,保證完好有效;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預防措施”的實施。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並在生產過程中嚴格落實。

(2)嚴格落實提升質量檢查制度,發揮各級的檢查作用,及時處理運輸隱患。

(3)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由專職機構對提升設備進行定期檢測,並實地進行各項保護試驗。

(4)操作人員嚴格落實操作規程,進行開機前檢查試驗。

4.2 突發事故前的預兆

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或鋼絲繩安全係數不能滿足《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鋼絲繩斷絲磨損、鏽蝕超過規定;鬆繩、過卷、過速、限速等保護裝置失靈;在特殊情況下鋼絲繩打彎、擠壓、撞擊變形、重物砸擊或受猛烈拉力伸長而不能及時更換;摩擦輪多繩提升鋼絲繩各繩張力不均或不按規定更換等。

制動裝置不符合規定;液壓站油質過濾不良,雜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暢、閥組拒動致使不能可靠制動;安全保護裝置失效;電氣制動失效;超載運行引起制動失靈;摩擦式提升機鋼絲繩打滑;人的不安全行為等。

操作或防護不當、保護失靈、管理不善、違反規定等造成人員、設備、礦車從罐籠墜入井筒的事故。可能導致設備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可能發生在上下井口人員乘罐時,也可能發生在人員、設備、物料提升過程中。

機電設備不防爆、無“MA”標誌或存在失爆現象,電氣設備不完好、電纜不阻燃、老化、短路或電火花等引起的電氣火災,可能導致電氣設備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發生地點為車庫、上下井口或井筒。

由於防護不當、設施不健全(如冬季無暖風設施,井架、井筒結冰墜落傷人)、違章作業等在井口或井筒墜物導致物體撞擊事故。

在立井提升過程中還可能存在觸電、雷擊、突然失電、過速提升容器卡阻,帶繩下滑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設備損害,人員傷亡。

4.3礦井提升事故預防措施

4.3.1絞車司機、信號工必須按照規定配備齊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為防止過卷事故出現,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井口到位開關、磁鋼固定牢固,無脱落,性能可靠,確保到位停車。

每日對過卷、閘間隙、過速等保護進行試驗,確保保護設置或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每週檢查井筒減速點開關,保證提升過程減速可靠。

定期更換提升機制動系統液壓油,清洗制動閘、系統閥組,保證制動系統安全可靠。

加強對提升系統各崗點的崗位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提高崗位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素質,杜絕人為誤操作。

4.3.3為預防提升鋼絲繩斷繩及墜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確保提升鋼絲繩日檢時間和日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提升鋼絲繩。

加強提升機的維護和檢修,避免提升機出現緊急停車。

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

加強滾筒摩擦襯墊的檢查,保證鋼絲繩間的張力差不超過10%。

定期檢查鋼絲繩張力平衡裝置,確保工作狀況良好。

定期檢查託罐裝置和防過卷、防過放裝置,確保其完好。

每天要對提升容器的連接裝置進行檢查,並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探傷試驗,有異常及時採取措施。

制動系統的制動力距、空動時間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檢查、校驗。

4.3.4為預防平衡尾繩斷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確保平衡尾繩周檢時間和周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平衡尾繩。

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定期檢查分繩木。

加強對提升系統檢修,避免過卷、過放事故的發生。

及時排乾井底積水,清理雜物,避免井窩雜物繚繞平衡尾繩。

加強提升系統各崗點人員的巡檢力度和巡檢質量。

4.3.5為預防主提升鋼絲繩滑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加強檢查滾筒襯墊,摩擦襯墊摩損及摩擦係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提高對提升機安全保護裝置的檢修質量,保證二級制動性能可靠、動作靈敏,保證提升機運行過程中緊急停車時二級制動可靠。

下大件時,要嚴格按照提升機最大允許提升重量對下大件重量進行限制,並對空罐進行配重,同時嚴格按規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加強對鋼絲繩的日檢、井筒裝備的定期檢修,保證提升系統工作可靠。

4.3.6為預防卡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每天對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門、搖台、阻車器、罐籠及推車機與提升信號間的閉鎖進行檢查、試驗,閉鎖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

每週對立井井筒裝備檢查一次,保證運行罐道及穩罐罐道無鬆動,罐道接頭間隙、錯茬符合要求。

每年對立井井筒罐道間距、罐道變形、鏽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測量、檢查,確保罐道安裝質量。

每天要對罐籠的罐耳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可靠。

冬季,井口加熱設施必須保證正常運行,確保井筒温度符合規定

4.3.7為預防罐籠內人員、車輛安全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上下人員時,罐籠必須設置完好、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罐簾,並保證規範使用。

、罐籠運行時,罐內人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和隨身攜帶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籠或靠近和接觸運行部位。

、上下車輛時,必須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車裝置將車輛進行可靠穩阻。

、一般不得單獨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確實需要時,應經把鈎工進行認真檢查,確保放置穩固、可靠,方可進行。

5 信息報告程序

5.1事故信息來源

作業人員發生礦井提升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綜合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調度室要立即向礦領導彙報,並通知機電部、運行工區、調度室,對提升事故情況進行偵查。

5.2信息報告

發生礦井提升事故後,要核實礦井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情況和被困人員數量,礦井提升事故發生時間、範圍等信息,事故情況迅速報告晉煤集團值班室,晉城市安監局值班室和有關單位。

綜合調度室接到發生礦井提升事故信息後,通知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到調度中心集結待命。

5.3啟動應急響應程序

礦領導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後,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胡底煤業應急預案響應程序,公司綜合調度室自動轉換為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工作組人員立即到指揮中心集合,根據人員在位情況,明確指揮部、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具體組成人員,部署事故救援任務,實施應急救援。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可能傷害人員的數量,依據胡底煤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中確定分級響應原則,確定應急響應級別。

政府級:在確認礦井運輸事故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上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序向晉煤集團公司、晉城市安監局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

公司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受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下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序向晉煤集團公司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同時報告晉城市安監局。

礦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無人員受傷害時,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組織井下人員撤離。

6.2 響應程序

提升事故發生後,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根據響應級別,啟動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1應急指揮

6.2.2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6.3 處置措施

(1)當發生提升運輸事故時,迅速切斷電源,設置警戒標誌。

(2)事故單位班區長得到事故情況及時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指揮應急處置,對受害人進行有效的救助。

(3)現場的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積極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對於輕傷者應現場對其進行包紮止血,將其抬放到安全地帶。而對於骨折人員不要輕易挪動人員,等待專業救助人員的到來。

(4)調度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要及時做好車輛的調度和人員的接送工作。將傷員及時運到井口,副井底信號工要按傷員提升規定做好聯絡工作,及時將人員運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員應按規定攜帶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處置時要設置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通過、禁止其它作業。

(3)在進行搶險救援時,需切斷電源、設置警戒人員、固定提升運輸設備,以保證救援人員和遇險人員的安全。

6.3.2處理事故時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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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和程序

7.1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傷人員得到救治;

(3)死亡人員得到處置;

(4)現場清理,無次生事故隱患;

(5)搶修組人員進入現場,開始恢復生產維修作業。

7.2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

(1)應急救援指揮人員組織進行事故現場檢查,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

(2)搶修隊伍進入現場、搶險人員離開現場,雙方進行信息交接;

(3)公司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指令。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急指揮部對事故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晉城市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1、工程概況:

1)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於淳化縣冶峪中學校園內,為框架結構.總建築面積4333.8?,建築總高度25.5m,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40塔吊設立一台,按照總高度30米,大臂長度48米選用,在開工以後即進行安裝。衝擊式打夯機、蛙式打夯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鋼筋對焊機、鋼筋調直機、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電焊機、電鋸、電刨、柴油發電機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產管理方針、目標:

(1)、管理方針:在施工中,我項目部將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認真執行建設部及陝西省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2)、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以下目標:①杜絕重大傷亡事故;②控制輕傷事故在3‰以內。

3、組織措施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成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蔘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圖見下頁圖所示。

(2)、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建立與項目安全組織系統相配套的各專業、部門、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如下圖所示

項目安全組織及責任人名單

姓名

職務

職責

組長

總負責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生產中問題。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員和施工班組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工作,保證一定安全投放,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事故隱患,制定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督促實施。

安全員:

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勞動保護法,組織安全活動,定期安全檢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嚴重危險情況有權暫停施工,報告領導處理。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副經理

各作業隊伍及班組負責人

電工

機械管理員

保衞員

材料員

安全員

質量員

施工員

財務組

行政組

技術質量組

材料、設備組

生產安全組

施工項目安全責任體系圖

項目經理

電工

其它有關部門負責人

材料員

消防管理負責人

機械管理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生產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1、保證現場臨時供電安全。

2、提供夜間施工必須的光照度。

3、經常檢查宿舍、辦公室的用電器具,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備。

1、監督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

2、配合有關部門排除障礙。

3、安全員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

1、制定項目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

2、負責安全技術交底。

3、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技術問題。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2、組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1、保證項目使用的各類機械安全運行。

2、監督機械操作人員持證遵章作業。

3、配備各類機械的防護設施

1、保證防火設備設施齊全、有效。

2、消除火災隱患。

1、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按規定進行隔離,做出明顯標識。

2、控制各類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庫房的採光、通風和庫房安全

1、財務部門保證安全措施的經費。

2、後勤部門應提供必須的勞動用品、保證質量

班前安全

施工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具體操作者

消防措施

電氣絕緣

保護設防

機具設防

勞保機具

操作規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為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知識教育:我項目部對全體職工進入工地後進行入場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種工種結合培訓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外來工務人員和新工人要進行上崗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安全教育每週對工人至少進行一次,安排在每週一和週五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見下表:

類別

重要性內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

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的思想教育,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與生產辨證關係教育、三熱愛教育、共產主義協作風格教育、職業道德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生產的重點內容

施工生產一般流程、環境、區域概括介紹、安全生產一般注意事項、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案例簡介與分析、工種、崗位安全知識

安全技術教育

安全生產的必備知識

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產法規和責任制度、法律上有關條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摘要介紹處分的先例

安全紀律教育

安全生產保障

廠規廠紀、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5、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組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部位,根據檢查情況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內容檢查評比打分,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安全生產組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問題,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並經檢查組批准後方可施工。

6.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專業檢查。

(1)、定期的例行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組實施,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組合“安全活動日”將檢查結果進行安全生產評講。每週進行安全活動,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實施,檢查結果在班組長會議上進行評講。每個作業班組結合上崗安全交底,每天開展安全上崗檢查,保證操作機具及作業環境安全。

(2)、不定期的專業檢查:是按工程進展需要確定,由安全生產部按安全制度規定的項目,組織專人實施,也可由工程項目經理從安全生產的宏觀考慮時組織專門檢查。

7、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每一次下達任務時對工人班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上班對全班工人要進行上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具有針對性,並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班組長每班上崗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安全員每天上班前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對本作業範圍內存在的危險和防護措施進行鍼對性交底,提供必須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

8、本企業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項目經理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佈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b)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後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並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

d)建立並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e)建立並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檢查,根據檢查情況按“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文明

施工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評分打分,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的違章現象,開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各責任人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部主管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f)建立機械設備、用電設施等設置完成後的驗收制度,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g)行為控制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並系下頜帶,帶安全帽不繫下頜帶視同違章。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採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將證件複印件報項目經理部安全組備案。

嚴禁在施工現場酗酒、賭博。

9、安全臨時用電方案: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按規範架設,架空線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範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設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塗色,並按規定設置圍欄的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結,採用外插聯結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按部頒標準採用三相五線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採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採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混凝土牆板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佈線,必須按規定裝設施工照明燈具,並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小於5米,二次接線長度小於30米。接線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曬。

10、施工腳手架搭設、拆除方案

(1)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範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採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無嚴重鏽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每一層腳手板處設踢腳板,鋼管、踢腳板表面塗黃黑相間的警戒色.

(2)鋼管腳手架的杆件連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紮。

(3)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於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4)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牆面不得大於20釐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並及時清理。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杆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杆,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5)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須設置正反斜支撐。

11、臨邊洞口的防護

(1)基坑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基坑邊與建築物、構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5米,特殊情況必須採用有效技術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邊立1.2米高的防護欄杆,刷成紅白相間的警戒色,防止人員靠近防護欄,必須按規定製定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防護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3)建築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杆或一道防護欄杆立掛安全網封閉。

(4)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於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於5釐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遵守“十不弔”等有關安全規定。

(3)、塔吊重新安裝之後,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執體妥善連接。

(6)、塔吊基礎不得有下沉現象。

(7)、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後,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8)、工作完畢,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塔吊應將吊鈎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應轉至平行於軌道的方向。動臂變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轉半徑處,小車變幅式塔吊的小車收置裏端。所有控制器必須板到停止位,拉下電源總開關。

(9)、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並將塔身螺絲緊固。

(10)、爬升過程中,嚴禁迴轉,必須按説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須有專職安全監護。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垂直偏差須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內。

(12)、每次附着升節後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理》,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規,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防火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有效地落實防火措施,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強化消防工作管理,實現杜絕火災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儘量減少冒煙事故的發生。

(2)建立防火責任制,項目部主要人員均負責一定區域的防火工作,負責開展日常的消防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時下發通知單,並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並根據不同季節和工程進度,制定出分階段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對發生火災後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搶運物資、搶救傷員等項工作,應詳細分工,明確職責,使滅火工作忙而不亂,有序有效,把損失減少到最底程度。

(4)現場要設立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

(5)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陷部位,應配備足夠的乾粉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乾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換乾粉。

(6)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做到佈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在寒冷季節應採取防凍保温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7)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別進入裝修階段後動用明火,須經項目經理部開具用火證後方可動火。消防人員必須對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門、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並對用火部門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8)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施工現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0)施工現場內和辦公區,未經消防部門批准嚴禁使用電爐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現場施工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針對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採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進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機械管理

(1)固定機械設備應搭防曬、防雨操作棚,使用前應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保險鏈、防護罩應齊全完好,完全可靠。從攪拌機停止使用到攪拌機料斗升起時,必須掛好上料斗的保險鏈。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設專人監護。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據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內容和特點,提前編制有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報請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後及時落實,確保以先進的措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保證質量目標及整體施工部署的實現。

(2)根據該工程特點,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資準備工作,冬季防寒勞保用品、防護用品應及時發放。

(3)冬季、雨季應根據天氣變化,氣温情況適當調整工作內容及作息時間。環境温度達到-50C時即為“低温焊接”應嚴格執行低温焊接工藝。嚴禁焊接過程直接接觸到冰雪、風雨雪天氣時,必須對操作部位進行封閉圍擋,使焊接部位緩慢冷卻。

(4)雨季施工應注意機具、材料的防雨保護工作。雨中配合電焊機等其他電動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電造成安全事故,預埋管預留時應主意防護管口及預留套管口,防止雨水進入管內鏽蝕管道,冬季施工應有防凍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員摔傷凍傷。

(5)冬雨季中搬運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試水應在00C以上的環境中連續進行,並且要有防凍措施,完畢後應及時將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對倉庫、室外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並做相應的保養和防凍保護。車輛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車規定執行;現場或生活區的用水管道要有過凍保護措施。

(7)冬雨季施工應對職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強職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責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倉庫及生活區應配備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檢查。

(8)加強現場工程防護工作,確保已安裝的設備、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現砸傷、碰傷、凍裂現象。

(9)加強冬、雨季的後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對施工質量和進度造成影響。

(10)安全警示標誌佈置方案:在危險地段、部位、臨邊四口等部位懸掛安全警示標誌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2、公司施工生產的危險分析

2.1公司概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2預警行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5.3應急結束

6、信息發佈

7、後期處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2應急隊伍保障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2演練

10、獎懲

11、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

12、附錄

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級)

二、應急組織體系圖(公司級)

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四、事故快報表

五、通訊聯絡表(公司級)

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根據市局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方案要求,縣工商局結合實際,決定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按照《縣工商局流通環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演練方案。

一、演練目的

通過對設定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建立完善處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應急工作和《應急預案》,不斷提高工商機關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切實保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演練任務

12315申訴舉報中心接到縣職教中心負責人的電話舉報,該校部分學生購買了學校商店銷售的xx品牌牛奶飲用後,出現了食物中毒症狀。為防止“問題”牛奶再危害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縣工商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各工商幹部迅速集結。在縣工商局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處置工作小組迅速行動,對縣流通環節的“問題”牛奶開展拉網式的清查,進行應急處置工作演練。

三、參演部門及人員

(一)參演部門

縣局消保股(12315指揮中心)、經檢大隊、辦公室、監察室、信息中心、企管股、法制股、消保委、遞鋪工商所、昌碩工商所、孝豐工商所、梅溪工商所、市場工商所。

(二)參演人員

1、縣局(22人):消保股(4人)、經檢大隊(6人)、辦公室(4人)、監察室(2人)、信息中心(3人)、企管股(1人)、法制股(1人)、消保委(1人)

2、工商所(5人):李建義、黃永、朱新偉、王衞金、高文斌。

3、縣職教中心的部分職工、醫護人員。

四、演練時間和地點

時間:20xx年x月x日。

地點:縣職教中心、該學校商店。

五、演練等級

Ⅲ級應急預案響應。(一次中毒3例以上20例以下,無死亡)

六、演練部署

(一)組織機構

成立縣工商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指揮部及五個應急處置工作組。

指揮部設在縣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指揮長:劉克毅,副指揮長:陳xx、謝文榮、戴正華。下設應急演練辦公室在縣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辦公室主任成員:

1、現場調查處理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發生現場,配合有關部門控制現場事態發展,做好救治工作,進一步瞭解中毒原因、過程;對縣職教中心商店的xx品牌的牛奶進行檢查和抽樣送檢,查清xx品牌牛奶的來源、數量等情況,並對xx品牌牛奶的來源(上級批發商)進行控制、調查,查清該牛奶的去向,對未銷售的xx品牌牛奶進行封存;查封學校附近xx商店尚未銷售的xx品牌的牛奶,製作現場檢查筆錄。

2、市場清查組(設置一個清查場景配合媒體拍攝,但不作觀摩)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分為五個小組開展工作。

第一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組織全所幹部對遞鋪所轄區食品經營户進行清查,檢查食品經營户建立和落實“兩項制度”、一票通及粘貼式台帳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況,並依法對銷售的xx品牌的牛奶進行封存處理。

第二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組織全所幹部對昌碩所轄區食品經營户進行清查,檢查食品經營户建立和落實一票通及粘貼式台帳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況,並依法對銷售的xx品牌的牛奶進行封存處理。

第三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組織全所幹部對孝豐所轄區食品經營户進行清查,檢查食品經營户建立和落實“兩項制度”、一票通及粘貼式台帳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況,並依法對銷售的xx品牌的牛奶進行封存處理。

第四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組織全所幹部對梅溪所轄區食品經營户進行清查,檢查食品經營户建立和落實“兩項制度”、一票通及粘貼式台帳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況,並依法對銷售的xx品牌的牛奶進行封存處理。

第五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組織全所幹部對市場所轄區食品經營户進行清查,檢查食品經營户建立和落實“兩項制度”、一票通及粘貼式台帳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況,並依法對銷售的xx品牌的牛奶進行封存處理。

3、信息發佈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做好消費者的諮詢、申訴、舉報處理工作;“警示信息”的發佈工作(第一時間將此次食品安全事件通報各級媒體,引導正面的輿論導向,隨事態發展及時更新)、宣傳報道工作;收集相關信息整理上報市局、縣政府和向有關部門通報;通過oa系統安排各股室、所(隊)及時對流通環節xx品牌的牛奶進行清查,配合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聯繫新聞媒體對應急演練進行全程錄製、報道。

4、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演練的協調服務、宣傳標識製作、對講機及做好車輛等後勤保障工作。

5、督查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任務:分別參加市場清查組開展監督和評估記錄工作。按照相關程序和權限,督查參加演練人員是否認真履行職責,迅速到位,堅守崗位等。掌握各小組參演過程,記錄相關情況,並對事故和演練中發生的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演練步驟

1、事故發生:設定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以12315申訴舉報中心接到舉報起為演練開始。

2、應急響應:包括事故報告、召開縣局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並向縣政府及食安委領導彙報,會同xx及食安委領導對事故進行分析、指揮長宣佈縣工商局啟動食品安全Ⅱ級應急預案響應,成立指揮部和五個處置工作組、進行分工、各處置工作組根據會議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聽取彙報:指揮部聽取各處置工作組情況彙報,進行總結,分析存在問題。

4、結束演練:指揮長宣佈解除應急狀態,演練結束。

5、演練評估:辦公室對演練情況進行彙總分析。

七、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參加機構和人員要高度重視此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演練工作,把演練作為今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完成。

(二)為確保此次演練順利進行,指揮部在演練前將組織召開演練工作協調會,確定車輛、服裝等相關事宜,確保演練工作萬無一失。

(三)現場調查處理組、市場清查組要認真協調好涉及演練現場的超市、商場、食雜店的宣傳引導工作,爭取業主及廣大消費者的理解支持;後勤保障組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信息發佈組做好演練的宣傳報道工作。

標籤: 應急 預案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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