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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投資協議書彙編4篇

實用的投資協議書彙編4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投資協議書彙編4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戊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作為共同發起人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擬發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後的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創造的利潤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2、所有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具體經營、財務的股東有義務向所有投資人公開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共同投資建立的公司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因公司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在執行事務時如因某個投資人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對其餘投資人按照協商給予賠償。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抵押;

更換事務執行人。

因故退夥的。

五、投資的轉讓和退出

1、需有正當理由,並在其餘投資人全體同意方可退出;

2、退出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作人並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3、退出後以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並在3個月之內予以付清。如情況特殊必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方可以全體投資人商定的形式返還退夥投資人;退出時距離本協議簽署之日未滿一年的只返還退出投資人百分之80比例資產(按照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比例);

4、各共同投資人未履行應盡義務的,消極怠慢共同投資的公司事務的,經全體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可按退夥(退出)處理。退出時返還退出投資人資產(按照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比例)。

5、各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6、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7、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發起建立之日起(本協議簽署之日)一年內,不得轉讓、撤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不能成立時,對建立公司行為期間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4、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一致意見後處理。

七、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下,訂定本投資合夥協議。甲方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此約:

第一條 合夥宗旨。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創業平台及優質的產品,無需乙方提供商品資金,雙方本着誠信為本的方針,進行資源整合,達到投資利益最大化之目標。

第二條 合夥項目名稱 、主要經營地、經營範圍。。

第三條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人民幣出資,佔%股份;

乙方以人民幣出資,佔%股份;

丙方以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佔%股份。

(或乙方及丙方按現經營的某某美髮店出資,估價 元,佔%股份,其中乙方佔 %,丙方佔 %。)

(二)甲方及乙方以現金出資的,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以其他財產出資的,辦理權屬轉移登記。

(三)本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 利潤分成、結算與權利與義務。

(一) 分潤比例:

① 小規模合作形式:甲、乙雙方按照的比例進行分潤,乙方每賣出一件商品都將獲得銷售額的 作為所得利潤,其餘 返回甲方;

② 中等規模合作形式:甲、乙雙方按照 的比例進行分潤,乙方每賣出一件商品都將獲得銷售額的 作為所得利潤,其餘 返回甲方;

③ 大宗銷售合作形式:甲、乙雙方按照 的比例進行分潤,乙方每賣出一件商品都將獲得銷售額的 作為所得利潤,其餘 返回甲方。

(二)結算:乙方每月 將全部銷售款項返還給公司,公司再將分潤額在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結算工作完成後公司將配送等額產品進行補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公司單獨申請,增加貨品量)

(三)業務發展:乙方也可以發展新的合作伙伴,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乙方需具有創業想法,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並有良好的社交圈,人品好,講誠信;

2. 乙方須年滿18週歲,簽訂本協議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2. 自願簽署本合作協議;

3. 甲方提供貨品的標配 ,乙方需繳

納所需貨品總額的 作為誠信保證金。

(二)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合夥人不得退夥(包括不在合夥項目中任職)。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違反本協議規定。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並不按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在退夥人已分得利潤未超過投資額前,退夥人僅可以未超過部分降價拍賣給合夥人或由合夥企業以其他合夥人所持股份三分之二的股東合議一個商議價回購。在退夥人已分得利潤超過投資額後,退夥者只能以1元將所佔股份轉讓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按所佔股份比例取得。退夥者必須接受上述退夥轉讓價格,而不得將所佔股份轉讓他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甲方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 支付合夥債務,5。決定合夥企業所有重大事項。6.管理財務權力。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 _為店長,其權限為:

(四)其他合夥人均為合夥企業實際經營者,需根據選舉的職能各盡其所貢獻力量。全體合夥人應做好榜樣,以身作則。除全體合夥人一致通過外,均不得離開經營所在地,從事其他業務(甲方除外)。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退夥者不共享合夥經營的財產。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甲方除外);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甲方除外)。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發生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經全體其餘合夥人協商一致,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體因合夥期限屆滿或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而終止。全體合夥人根據法律規定清算而分享經營成果或負擔虧損。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六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退夥情況處理,轉讓人應向第三人退回轉讓款並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可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退夥情況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十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協議書 篇3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設立_________資金信託,擬聘請丁方擔任甲方信託資金運用的投資顧問。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開展資金的託管業務;丙方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丁方為合法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

為了保證信託財產在證券市場投資的安全,增加證券投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將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項下的證券品種全部委託丙方進行託管。為規範甲、乙、丙、丁四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幾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釋義

1.1 證券賬户: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深、滬股東賬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 證券資金賬户:甲方依據證券賬户在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信託專門開立的資金賬户。(户名:_____________;資金號:_________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書: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標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委託期限等要素的書面指令。

1.4 信託賬户:甲方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保管、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專用銀行賬户。

1.5 託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投資顧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資金清算:指證券交易的資金、費用和交易佣金在證券資金賬户和信託賬户間劃

撥的過程。

1.8 本集合資金信託或本信託:指甲方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

1.9 信託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

1.10 投資顧問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投資顧問合同。

1.11 估值日:託管銀行計算信託單位淨值以及認購或贖回信託單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1.12 信託單位:用於計算、衡量信託財產淨值以及委託人認購或贖回的單位。

1.13 信託資產淨值:最近一個估值日,本信託項下所擁有的貨幣資金和證券投資市值的總和。

1.14 信託單位淨值:信託單位淨值=(信託資產淨值-信託費用)/信託單位總份數。

1.15 委託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中的委託人。

1.16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證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證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計劃書,交易計劃書應由丁方審核,並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甲方按照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執行操作。具體的交易程序根據有關規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經_________親筆簽名確認後的合法交易計劃書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在證券賬户上進行證券投資操作。如因交易條件不能滿足、上市公司停牌、證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過錯的原因導致交易指令書不能執行,則甲方執行該交易計劃書的時間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3 甲方在證券交易完成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複印資金對賬單並加蓋甲方的業務專用章,傳真給乙方和丁方以資核對。資金對賬單正本於每星期一與託管銀行交換文件時提交。

2.3 證券交易完成後,如有買差,丙方應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劃撥資金的金額;如有賣差,則丙方應將證券資金賬户上剩餘的全部資金劃入信託賬户。

第三條 證券賬户的監管

3.1 丙方保證:在本集合資金信託存續期間嚴禁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如果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被挪用的資產歸還本信託,且支付挪用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2 丙方保證:不為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用於任何質押擔保的手續和可能對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如果由於丙方出具質押擔保手續和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而造成該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

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於任何質押擔保及其他用途,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的資產並支付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3 丙方保證:不受理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對證券賬户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對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進行轉託管。如果證券賬户被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被轉託管,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即指本信託符合規定的終止條件,並且已經進行了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和第十六條規定的信託財產分配)後除外。

3.4 丙方保證:如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丙方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且有及時通知(以傳真件發出為準)甲方和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如果丙方未能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的損失,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後,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認購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5 丙方負責監督甲方的證券資金賬户。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購買st、預告虧損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證券;

3.5.2 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證券,超過該上市公司發行證券額的5%;

3.5.3 本信託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證券品種的投資餘額超過本信託資產淨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權從丙方得到本信託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金對賬單。

3.7 丙方應在發生交易(含證券分紅、派息、中籤、送配股等)業務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將上一日資金對賬單通過加密數據設備發送到乙方,並電話確認乙方已接收資金對賬單。如遇特殊情況出現發送延遲等情況,傳輸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丙方應確保所發資金對賬單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內容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證券賬户處置

一旦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負責本信託投資業務,或滿足規定的其他信託終止條件之一,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乙方和丙方監督甲方立即開始按規定的信託清算程序和信託財產分配程序進行清算,並將信託財產分配給所有受益人。證券賬户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賣出證券賬户上所有股票、撤銷指定交易、拆户和銷户等。

第五條 資金清算

5.1 證券交易資金清算採用淨額清算方式,具體如下:在發生證券交易後次日即(t+1)

日,對於證券交易買差資金,甲方於(t+1)日上午9:30之前,憑丙方簽字蓋章的資金對賬單和丙方通知甲方劃撥資金的傳真件,向乙方下達劃款指令書,乙方根據從丙方取得的資金對賬單對該指令書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在當日12:00前將交易所需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2款所列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對於證券交易賣差資金或證券派息,丙方自動在(t+1)日12:00前將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3款所列信託賬户。

5.2 證券資金清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3 信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4 丙方保證甲方證券資金賬户上除證券以外的信託資金應以(t+1)方式及時劃撥到信託賬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劃付。除此以外,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5.5 甲方保證將證券交易買差資金於(t+1)方式及時劃撥到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如果甲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違約,甲方須向丙方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

5.6 甲方在證券交易後一個工作日內應與乙方及時對賬,若發現誤差,甲、乙雙方應共同查找誤差原因,並由過失方對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7 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則丙方應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這些權利且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若因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享有這些權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應在其網站_________公佈信託單位淨值,並於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一個工作日,更新信託單位淨值,否則視作違約。

6.2 如因甲方不按經_________先生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6.3 因丁方違反證券交易法規,惡意操縱股份或聯手操縱股份,或利用內幕消息謀利等造成損失的,由丁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4 丁方在投資證券市場時,不得進行國債回購融資業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將由丁方負全部責任。

6.5 從本信託成立到本信託終止並清算、分配完畢的整個過程,本協議各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要求,對證券賬户進行監管和處置。如果丙方對證券賬户的監管未達到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而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對證券賬户及乙方對信託賬户的監管和處置未達到合同其他條款的要求,則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負賠償責任。

6.6 甲、乙、丙、丁各方僅依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投資顧問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而不因其根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以外的事由與協議各方或其他當事人一起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該方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以及通訊、網絡、電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合同他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證明,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損失的擴大和確保信託財產的完整。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由於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未能得到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並根據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

第九條 本協議引用其它合同條款之內容

9.1 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五條的主要內容為:

9.1.1 信託終止時應進行信託清算。

9.1.3 受託人在信託清算程序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管理、運用及清算報告書》,並報告委託人與受益人。

9.1.4 受託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託財產在信託清算期間的利息。

9.2 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六條的主要內容為:

9.2.1 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歸屬受益人。

9.2.2 信託財產在信託終止時,經過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並得出每信託單位淨值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各委託人持有的本信託單位的份數乘以每信託單位淨值計算出的金額,以貨幣資金的方式付至委託人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信託受益賬户。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4

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1.A 身份證號 。

1.2. 身份證號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陽區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條 **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註冊資本

第五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在註冊資金總額中:貨幣 300 萬元,佔註冊資本總數的100 %;

第六條 新 的註冊資本全部由A先生從出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和通) %股份所獲得的購股款中墊付。

A先生以投資各方購買其轉讓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為依據認可投資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

第八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投資各方共同約定:其他投資各方購買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購股款 元現金,A先生拿出300萬現金作為新公司的註冊資金,其餘購股款由A用於處理原和通債務。該債務包括:

1、支付已公佈的會員獎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應商的貨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報積分並未提貨部分款項;

4、 返還公司經營所需對外借款

第十條 A先生同意將原和通的現有債權轉讓給新公司,投資各方同意對原和通欠款積分撥付獎金時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還原和通。返還原和通金額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費。具體事項由原和通與新和通簽定債權轉讓協議書確定。

第十一條 A同意協助新公司確保竹鹽產品供應,具體事項由新公司與竹鹽生產廠簽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甲乙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第十三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投資各方如不履行與A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購股款義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合同,其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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