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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投資合同(精選15篇)

合夥投資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投資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投資合同(精選15篇)

合夥投資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單獨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

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擬在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現根據《公司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協商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投資額、投資方式和投資時間

1、甲、乙兩方協商在___________區域長期合作,共同擴大並經營餐飲。

2、甲、乙兩方共同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元,成立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甲方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元,該投資款及增資已經甲方全體股東同意。乙方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投資款的其中___________元用於本公司註冊資本金。

4、甲、乙雙方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註冊資本金共_____元匯入本公司驗資賬户。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本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本公司股份_____%。

(3)其餘部分匯入甲、乙雙方聯名賬户。驗資款及打入指定賬户之餘款為本公司所有。聯名賬户作為投資款與經營贏餘資金的專項存儲賬户,不得挪為他用。

5、甲、乙雙方同意,以本公司作為項目的投資經營主體,負責在__________的籌建、經營等一切事宜。

6、若需增加投資,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增加。

第二條 品牌及專有技術

1、__________品牌及專有技術為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對__________品牌及專有技術擁有全部權利,若因權利瑕疵導致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應書面將該品牌使用權授予本公司使用,本公司在該項目存續期間內享有使用權,但不得轉租轉借他人使用。

2、乙方承諾其本人及其關聯人員在本公司存續期間,不會以任何方式從事或參與生產任何與公司產品相同、相似的業務活動。若違反本承諾,乙方將無償轉讓其股權給甲方,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3、甲、乙雙方同意以現有投資比例從本店營業開始日起,兩年內至少在__________區域再增開_____家__________旗艦店。在此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在__________區域獨營、與其他投資者合營、其他加盟商投資成立__________分店。

第三條 公司治理

1、股東會由股東成員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依《公司法》及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各項《公司管理制度》,各股東及管理人員按核准後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2、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擔任。

3、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

4、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雙方各自委派一個人員任本公司會計或出納。每月應及時將當月財務報告及時如實反饋雙方。

5、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原則上不直接參與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甲方原則上須遵守如下規定:

(1)甲方需據公司實際擬定切實可行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員工薪資管理制度、員工績效獎金制度等),報請股東會,經股東會批准後生效。甲方按股東會批准的公司管理制度落實。

(2)甲方需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恪盡職守、勤勉經營。嚴禁利用職務之便,人為的利用原料供給等渠道人為的來轉移本公司利潤。若違反本規定,甲方將無償轉讓其股權給乙方,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否則按違約處理。

(3)甲方在實際經營管理過程中,如當月經營實際業績嚴重低於當月預計經營指標的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經營而虧損的事件,甲方應書面向股東會及時説明虧損原因,並提供具體的改善辦法,各股東需羣策羣力,及時審核甲方提供的改善辦法,調整經營策略,化解經營頹勢。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本公司按季分紅,並按甲乙雙方實際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分配。每次利潤的_____%作為留成,當留成高於_____元時,不再提取。

2、如本公司經營虧損,甲乙雙方股東則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

第五條 投資轉讓及終止

1、甲方或乙方轉讓本公司股份時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執行。

2、甲乙雙方有一方依法轉讓本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本公司非人為因素連續三個月虧損,股東可以要求結束經營,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必須按轉讓方所佔資產淨值全部接受其股份。

4、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進行清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一方股東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按已出資股東出資額賠償給出資股東。

2、一方股東未履行協議中約定的其它內容,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股東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公司存_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合同3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為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合夥投資合同4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為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為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

合夥投資合同5

姓名______,性別___,年紀___,接洽電話______

年齡___,聯繫電話______

年齡___,接洽電話______

姓名______,性別___,年紀___,接洽電話______

第一條合夥主旨

各合夥人批准抱着真摯的態度遵照本合同,以公平及正當的同等互利的貿易原則為基本進行經營,並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足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疇

所有合適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展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項目及範疇需四位合夥人全票通過方可操作履行。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暫定為___兩___年,自___20___年___5___月___1___日起,至20___年___5___月___1___日止。假如合作高興須要順延,由四位合夥人另行協商斷定。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帳户情形等

1、各合夥人以1:1:1:1的方法進行出資

合夥人___以電腦(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記國民幣3000元。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7000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法出資,計國民幣壹萬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國民幣壹萬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萬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依據應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_年___5___月___15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4萬___元(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便懇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依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設立存取款聯名户口,作為每次支出與收進的公務賬户。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1:1:1:1為根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的___投資情勢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進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贊成;

③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力任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訴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部合夥人批准;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法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贊成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喪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容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進夥看待,否則以退夥看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1、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治理;進貨治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議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合適項目;

④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治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形的報告;

③檢討合夥帳冊及經營情形;

④共同決議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制止行動

1、未經全體合夥人贊成,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運動;如其業務獲得好處回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喪失賠償。

2、制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制止合夥人再參加其它合夥。

4、如合夥人違背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喪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部合夥人決議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部合夥人批准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背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依據有關當事人懇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薦清理人,並邀請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理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次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理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產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端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彌補或修正。彌補和修正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五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中間人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6

為了明確合夥人的經濟關係及職責,共同完成投資合夥任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經合夥人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夥人組成: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二、四名合夥人共同投資,承包(即:____________)住宅樓。

工程項目名稱:住宅樓房。

工程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宗旨

經四方共同協議,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四方出資承包住宅樓房建設工程,本協議明確投資利潤分配依據。

四、合夥人及投資金額:

本工程預計投資________萬元(建地面積約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____幢,分______期建設,首期建設______幢,後期建設______幢,首期約投資________萬,後期投資約________萬。具體投入資金按工程進展需要而定計劃)。合夥人均按計劃比例出資。按股份出資比例分配:合夥人分配比例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分配比例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分配比例為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分配比例為______%(除按上述分配出資,合夥人作為前期花費本項目的居間人,經協商約定,由合夥人____________負擔______%的出資額作為合夥人

的居間費補償)。本合同簽字之日,各投資人以銀行轉帳方式向出納交付投資款,出納向各投資人出具收據。投資款用於支付該住宅樓房建設工程及其他與本工程相關的支出。若合夥人之一者未在約定的時間投入資金,減少其相應出資比例,該合夥人的最終出資比例佔有額以實際投資計算

五、盈利分配及債務(虧損)承擔

投資利潤與虧損分配比例:(按出資比例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機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後,首先用於歸還合夥人的投資本金在分配利潤。(如項目出現虧損,按投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管理:

1、合夥事務施工現場執行總負責人:________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的班組確定、材料採購定價等現場一切事務由四方合夥人委派________全權管理。

2、合夥事務當中由________負責與供地方的關係工作。

3、合夥事務當中由________負責代表四位出資人與供地方住宅樓建設工程簽訂合作建設協議。該協議當中的利潤及風險由四位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七、財務管理

由________負責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出納),________方負責帳務處理(發票管理),支出發票及費用由________簽字方可報銷。

八、財務制度

設立該項目工程專用帳户,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憑印鑑支取現金。

九、退夥協議

合夥期間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務必由四方同意方可退出。

十、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共同協商共同管理,並參與日常事務的處理。(財務、安全、質量、進度)。

十一、合夥期限

合夥期滿四方按盈虧分配比例共同商議盈利分配。各種材料的處理按盈利分配比例處理。合夥期限至該工程項目結束並分配完合夥財產為止。

十二、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四方必須信守本協議,如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各項損失外,還應當向守約方承擔工程項目總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若雙方發生分歧按協議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上訴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互相聯繫,不可分割,共同構成本工程項目的合同體系。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四頁,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組成合同的文件

四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夥投資項目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佔總投資額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佔總投資額的______%。

3.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雙方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三、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債務。

四、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年。

2、_____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____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五、轉股、退股、增資的約定

(一)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2.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4.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三)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合同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合同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合同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夥人,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其他合夥人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九、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及補充變更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8

甲方:

駐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駐地地址:

法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真誠合作的原則,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資、乙方拍攝、製作影片《_____》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原則

1.本合同各項條款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各種法律法規。

2.合作雙方保證各方完全擁有法律權利、能力和許可簽署此合同書,並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所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全權負責本劇的預算、製作團隊、攝製日程,以及本劇的拍攝製作等項工作,甲方全權負責本劇的投資工作。

第二條基本條款

一、概況

1.劇名:《幸福,擦肩而過》(暫定名)

2.劇長:25分鐘

3.類型:數字微電影公益短片

4.攝製週期:一個月。

5.後期製作週期(至完成校正拷貝)二個月。

6.總成本:約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人民幣,以實際支出為準),由製作費、宣傳費及不可預見費四部分組成。

二、

就電影《_____》的拍攝、製作,甲方的投資額為人民幣約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以實際支出為準)。

三、

《_____》的拍攝、製作事宜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保證並承諾其系依法設立並具備合法的電影拍攝、製作資格的法律主體,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足以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並實現對本項目的的投資回報。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工作提供投資款總計:約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以實際支出為準),投資款到位方式為:

A、本協議正式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專用帳户總計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

B、本協議簽訂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匯入乙方指定專用帳户總計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

2、有權派員出任下列職務:(1)出品人(第三順序人)(2)監製人(第三順序人)(3)策劃人(第二順序人)

3、作為電影《_____》的攝製單位在完成片上版權處列第一署名。

4、完全按照本協議所約定投資款額和條件投資本劇,如遇乙方拍攝超支(超出人民幣_____萬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決超支部分的資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導致劇組拍攝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支付。

5、有權利監督、督促乙方依照約定如期完成工作並保證作品(工作)質量,在乙方違約情形下,有權利視情況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協議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權負責電影《_____》的策劃、拍攝、製作的全部工作,保證該劇的藝術水準和質量,有權出具全部工作方案,並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體實施對甲方全權負責,保障甲方投資及收益的安全。

2、有權決定並派員出任劇組涉及所有藝術和創作以及管理職務。

3、有權在電影《_____》完成片版權處列第二署名和承製方第一署名……

4、全權負責電影《_____》攝製組的組建和管理等藝術創作及決定電影製作過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務,並視實際情況有權決定本劇的開關機時間。

5、全權負責本劇的報批和審片工作。

6、乙方保證本協議簽署後履行期間工作團隊的穩定性,不發生主要成員和演藝人員中途退出和更換的情形(除簽約人員不勝任工作外以及違反劇組相關紀律的)。

第三條違約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協議,不得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應的實際經濟損失,向對方索賠以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條件履行自己的義務,不按時和拖延給乙方支付投資款,造成劇組工作延誤和影響開機時間,甲方則應該相應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時間而使乙方和劇組造成的實際經濟投入和損失。如確實因甲方無力繼續投拍本劇,甲方應當書面允許乙方另行尋找投資人共同投資繼續本劇的製作,甲方作為共同投資人繼續參與本劇的製作。如因甲方原因發生投資結構變化,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逾期兩月以上不能完成階段性工作計劃;或者發生可能導致不能保證該電影如期拍攝完成並投放市場的情形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本協議若因雙方以外的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預計、抗拒並克服的情形致使製作進度受阻,不屬違約行為,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亦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有效;協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為司法管轄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因本協議簽署及履行發生的送達,以雙方在協議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為準,一方如有變更,須於3日前書面通知對方為有效。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後成立生效。經雙方認可的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投資合同9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一、合作經營 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 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户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户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和出售產品;④支付合夥債務;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 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退夥: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

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或蓋章)聯繫電話: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合夥投資合同10

合夥人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合夥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一、合作經營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 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户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户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和出售產品;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夥:

①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

②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

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或蓋章)

聯繫電話: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投資合同1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所地:

鑑於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資設立、經營______________餐飲店(以下簡稱餐飲店),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餐飲店的設立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了規範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經營行為,保護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飲店性質為個體工商户。合同各方對餐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納出資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五、合同各方出資份額比例

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額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外,造成守約方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各方均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仍應按照前款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各自責任。

七、利潤分配依據

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出資份額比例分配利潤。

八、債務承擔

1、______________餐飲店對外債務由餐飲店財產償還。

2、______________餐飲店財產不足以償還對外債務時,對外剩餘債務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資份額比例承擔債務。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其出資比例自對方對外償還債務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當負擔的部分。

九、餐飲店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十、餐飲店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權利: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餐飲店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餐飲店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飲店出資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參與餐飲店的經營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監督、檢查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十二、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夥人告知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合同。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餐飲店的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3、經其他人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4、合同一方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餐飲店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餐飲店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5、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餐飲店的實際情況,由其他合夥人一致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6、退夥人對給餐飲店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退還的財產數額。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該方的繼承人對該方在餐飲店中的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

十四、合夥人出資份額轉讓的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份額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合同即成為餐飲店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合同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十五、餐飲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合夥應當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十六、合夥解散後按下列順序清算餐飲店: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

2、清算餐飲店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餐飲店未了結的事務。

4、清算後有盈餘的,則按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相關税費、員工工資、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5、清算後如虧損或餐飲店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餐飲店財產償還,餐飲店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_____日內向工商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户註銷登記。

十七、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繼續履行出資和賠償損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採取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飲店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相應的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文件簽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仲裁機關認定為違法、無效、不可執行,亦不影響本合同有關收益分配、違約責任以及爭議的解決等條款的效力,該等條款仍然是對雙方有效的,雙方同意按照上述約定對對方進行有關補償或賠償。

二十三、本合同書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雙方須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書如需公證,以公證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資份額承擔。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投資合同12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 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投資合同13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日起,至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户。

1.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

2.合夥人範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合夥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合夥人陳聖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賬户,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户。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甲按年盈利的6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2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後,甲按年盈利的4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3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夥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甲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並負責協調酒店

行政外圍工作。乙、丙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

第八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期間,合夥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合夥經營期間,除合夥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夥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餘合夥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合夥人:

簽署時間:

乙合夥人:

簽署時間:

丙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投資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組織,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1)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5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 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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