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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模板五篇

信託合同模板五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信託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信託合同模板五篇

信託合同 篇1

借款單位_____

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託部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於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税金___.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釐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户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 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

信託合同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委託方有意將資產用於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受託方願意對委託方的信託資產以自己名義進行管理,同時,雙方亦對信託資產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夠信心,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委託人得以自己擁有完全所有權的資產託付受託人進行投資、管理。

第二條 受託人得以自己的名義對信託資產進行投資、管理,並不得將自己的財產或受託的除委託人外的資產相混同。

第三條 受託人得以自己的名義將信託資產投入擬設立的投資管理公司,並以該公司股東的名義進行管理。

第四條 受託人不得以該信託資產的任何法律形態對他人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五條 信託資產的任何法律形態均不構成受託人的遺產。受託人的繼承人不享有該信託財產的繼承權。

第六條 受託人不得以信託資產用於償還自己或他人的債務。

第七條 委託人與受託人均認可本合同記載的信託資產,其受益人為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合法繼承人。

第八條 委託人在本合同生效後,有權指定信託財產的其他受益人。委託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經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變更受益人或終止委託,也不得處分受益人的權利。

第九條 委託人與受託人、受益人之間的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

當委託人為受益人時,若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則信託關係終止。

第二章 信託資產

第十條 本合同所指信託資產當前為元現金以及受託人接受委託後將該資金投入投資發展公司後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態的資產。可以是現金、股權、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條 受託人破產時,信託資產不屬於其破產財產,受託人死亡時,亦不屬於其遺產。

第十二條 受託人的任何債權人均不得對信託資產強制執行。但基於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權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信託資產的管理方法,得經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同意變更。

第十四條 信託資產之管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委託人、受益人或受託人得申請法院變更之。

第三章 信託權利

第十五條 受益人因信託之成立而享有信託利益,受益人可放棄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

第四章 信託資產管理方法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載的信託資產,由受託人將法律形態的現金全部投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受託人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第十七條 受託人成為該公司股東後,應推舉或委託委託人作為股東代表以受託人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直至該公司終止或受託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八條 受託人應推舉委託人出任公司董事參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託報酬

第十九條 受託人之信託行為得享有報酬,計算標準為信託資產投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後所獲紅利的%。

第六章 信託之監督

第二十條 信託資產的監督機關為擬設立的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後,凡受託人、委託人、受益人或利害關係人為信託事務申請公司核查,公司應選派必要人員進行檢查,並就信託資產的狀況出具證明。

第七章 信託的終止

第二十一條 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現,信託關係即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信託關係終止時,信託資產的.歸屬按下列順序處理:

1.享有全部信託利益的受益人;

2.委託人或其繼承人。

第二十三條 信託關係終止時,受託人應就信託事務之處理作成結算書及報告書,並取得受益人、信託監察人或其他歸屬權利人之認可。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委託人將信託資產交付受託人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受託人將信託資產投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權證明構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與此股權有關的公司文件均系信託行為的必不可少的書面證明。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託人一份,受託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託監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凡因本合同所生糾紛,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協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託合同 篇3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受託人:X X X信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X X

聯繫地址:X X 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委託人與受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本信託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信託目的

受託人發揮自身的專業理財能力和豐富的投資運作經驗,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信任,交付給受託人經營管理的信託資金,按照信託計劃文件的規定集合運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處於成長週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併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第二條 受託人與保管人的名稱、住所

(一)受託人

本信託的受託人為×××信託有限公司,住所為[ ]。

(二)保管人

本信託的保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保管事務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負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分行)住所為[ ]。

第三條委託人與受益人、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一)本信託為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二)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信託期間,受益人可以轉讓信託受益權,但任何信託受益權的轉讓或其他方式的處臵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受託人將審核信託受益權的受讓人是否為符合信託計劃文件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有權要求信託受益權的受讓人重新簽署風險聲明書。

3.信託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4.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必須經受託人登記方為生效,否則,任何信託受益權的擅自轉讓均不得對抗受託人。

第四條信託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一)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計[]份信託單位。

(二)委託人應至受託人營業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並在簽署本合同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託資金劃至受託人指定的信託財產專户。

(三)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資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信託計劃終止後信託利益分配時支付給相應的受益人。信託計劃不成立的,由受託人於10個工作日內歸還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資金及信託資金在委託人的交付日至信託資金退還日期間產生的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信託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一)信託計劃資金規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

幣[ ]元整),最高計[ ]份信託單位,最低不少於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最低計[ ]份信託單位。最終以全體委託人實際交付的信託資金本金總額為準。

(二)信託期限為五年,自受託人確認的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則予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本信託在信託計劃文件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或延期。

第六條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一)本信託的全部信託資金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處於成長週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併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如果由於各種原因信託財產專户中有閒臵資金,受託人有權將其運用於銀行存款、債券、貨幣型基金、央行票據等低風險高流動性投資品種,為受益人獲取相應的信託利益。

(二)信託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計劃資金;

2.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三)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信託計劃文件的規定,與信託計劃項下的其他信託財產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

2.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同意遵守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賬,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鑑於信託計劃的集合性質,委託人全權委託受託人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

(四)退出方式

受託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將信託財產中的被投資企業股權通過上市二級市場擇機出售、管理層收購、協議轉讓、拍賣、掛牌、被投資企業回購、被投資企業解散等方式實現變現,從而使信託退出投資項目。

第七條信託利益的來源、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一)信託利益的來源

信託利益來源於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包括股權投資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益及其他投資產品收益等。

(二)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1.信託期間的分配

若信託存續期間內,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財產每完成一筆投資項目(以信託財產從被投資企業股權形式全部變更為現金形式之日為基準)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所得款項在扣除該投資項目投資的本金,且扣除或頇提屆時應付未付的信託運營費、應付未付的受託人管理費、應付未付的投資顧問固定報酬以及受託人和投資顧問的業績報酬後,將全部剩餘款項(如有)按照受益人持有信託單位的份額比例向所有受益人進行信託期間的分配。

2.信託終止後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受託人向受益人出具信託清算報告後的下一個工作日,受託人根據信託財產清算結果,按照如下順序將信託財產中的現金支付有關費用並向受益人進行信託利益的分配:

①支付應付未付的受託人管理費、投資顧問固定報酬;

②如有餘額,向受益人進行分配,直到其分配所得款項達到其交

信託合同 篇4

_______國信 (xt)字第( )號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信託合同 篇5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_____年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税金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釐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户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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