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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合同範文六篇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六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六篇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以下是“物流公司運輸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脱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説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户,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期: 日期: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對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員工手冊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1.甲方公司總部;

2.甲方的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3.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 7 小時,每週五個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均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由外,乙方應予以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為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條 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 15 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 (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 5 種。甲方對乙方的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 5 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均依員工手冊辦理。獎勵及懲處記錄將被列為甲方考核乙方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的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 1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 1個月的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 1 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 1個月的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3個月,期滿後自動失效。若甲乙雙方同意,可於合同期滿前 1個月續簽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可於合同期滿前 1個月續簽合同。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同意以當地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單位名稱):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 (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聯繫方式:

物流公司合同 篇3

託運人(甲方): 電話:

承運人(乙方):XX市鴻運興發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信息:

收貨人名稱: 地址: 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註:

合計: 仟 佰 拾 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範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為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最高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並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後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並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

(6)政府徵用或罰沒;

(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為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文件、憑據並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間的委託代收貨款關係按一般委託合同關係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係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

託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收貨人確認無異後簽收:

年 月 日

業務聯繫電話:

代收款查詢電話:

物流公司合同 篇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交予乙方的貨物運輸任務,使貨物的運輸更加安全及時準確,貨物運輸的信息溝通及時及儘早發現延誤信息並立即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保證第三方物流業務的有序進行,針對甲方貨物情況制訂以下操作流程。操作流程的制訂是為了更好的優化運輸過程,甲方與乙方的頭腦與手足的關係做到令行禁止,使乙方的運輸資源得到更合理有效的運用。

一、 下單

甲方向乙方下達運輸任務,甲方根據貨物的情況(數量,體積,重量)向乙方下達運輸任務,為了更好的完成運輸任務,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貨物的運輸情況及提貨時間,以便乙方能夠更及時的調動運輸資源,完成運輸任務。下單的方式可由甲方以電話和傳真提貨單的形式完成,在這個過程當中,甲方需確切的通知乙方貨物的情況(結構,數量,體積,重量)以及提貨的準確地址,提貨時間,提貨時的聯繫電話及擔當人,以便乙方完成運輸任務,如甲方對提貨有特別要求(提貨車型的要求,提貨時間的臨時變更等)需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調整,有效完成運輸任務。

二、 受理

乙方根據甲方下單提貨通知,確定貨物情況,根據貨物的情況及提單要求合理按排提貨車量,乙方需注意貨物運輸的情況(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提貨地點,提貨車型及到貨時間合理安排,使運輸的過程有效,安全,及時。

三、 運輸作業

1)、 提貨

提貨人員到提貨現場提貨時注意貨物的核對,注意提單與實際提貨數量與型號的核對,尤其需要注意貨物目的地為幾家,貨物型號又繁雜的情況,要將目的地不同的貨物以標籤或標記區分,保證貨物運輸的準確。提貨時提貨現場發現意外情況如(貨物的實際數量與提單的數量,重量,型號不對時)要立即與公司業務受理人員聯繫,受理人員要與甲方確認,妥善處理。如發現貨物的包裝有破損時要即時與現場擔當人反映,調換貨物或在提單上註明破損情況。提貨人員要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合理擺放貨物,依據最基本的重貨在下泡貨在上原則,裝車時應確認車輛在行駛途中貨物不會倒塌損壞,確保貨物在途的運輸安全。

2)、運輸

調度人員在貨物提回公司後要合理安排貨物的發車時間,保證貨物按照甲方的到貨時間要求,安全、準確、及時的到達目的地。如貨物在途運輸發生任何突發事件,使貨物不能夠及時到達目的地的,乙方需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損失。運輸車輛到達目的地後,目的地辦事處人員要按照運單要求及時通知客户提貨或安排送貨,保證貨物運輸的及時性。

3)、簽收回單

貨物到達目的地,收貨方對貨物驗收無誤後,要及時簽收回單,同時辦事處人員將回單帶回上海公司,運輸作業完成。

四、貨物跟蹤

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及時進行跟蹤,保證貨物運輸過程安全,及時,準確,有序。乙方需將貨物的在途運輸信息及時告之甲方,如貨物因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達目的地時,乙方需及時通知甲方,以便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損失。

物流公司合同 篇5

甲方:郴州宏發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機動車駕駛員,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

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合同,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根據國家規定購買車輛保險。

二.乙方入職時,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每

年保險費用為人民幣500元,由甲.乙雙方各負擔50%。

三.乙方必須擁有駕駛員必備的合法證件並提供真實有效的

身份證明。乙方上崗試用期一個月,經甲方考核認為乙方合格者

入用為公司正式員工,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

方。

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果從事違法活動,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法活動的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根據甲

方制度處理。

六.乙方必須嚴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甲方有關貨源

等一切商業信息,如有違反,輕者支付違約金壹千元以上,給甲

方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七.自交車之日起,乙方對車輛和車輛配置的各種工具.證件

及車輛維修負責,工具和證件遺失由乙方照價賠償,具體維修費用

根據公司制度報銷。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壹萬元車輛風險保證金。

八.運輸過程中,乙方要對運載貨物的安全負責,如發生

遺失、短斤、損壞及淋濕貨物等損失由乙方負責,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聯繫的運輸業務必須經過甲方批准,私自運輸或虛報運輸費用者除上繳運費外,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並解除勞動合同。

十.乙方必須對甲方的每單業務負責執行,承擔甲方和委託方運輸協議的`各項責任,無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的,乙方承擔甲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車輛負全責或主要負責,除保險公司負責賠款外的賠款由甲.乙雙方各負責50%。交警部門追究的刑事責任及賠償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二.車輛正常運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規定執行,並提供票據到甲方報銷,包括油費.路橋費.維修費.住宿費。乙方虛報費用或賣油賣配件造成甲方損失為偷盜行為,經查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違約金壹萬元,情節嚴重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合同期間乙方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隨時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況必須提前一天請假,違者罰款300元/次,影響嚴重者,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十四.合同期滿,乙方必須提前1個月續簽合同,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並補償甲

方培訓費人民幣叁千元,乙方若私自離崗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十五.乙方在運輸業務中所收取的現金和單據必須及時上交甲方,無故拖延罰款100元/天。

十六.乙方出車在外不得與人結仇結怨,出車前不得飲酒,工作期間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乙方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在從事裝卸貨物及其它事務時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特殊情況甲方只作道義上的補償。

十七.乙方出車在外不得挪用公款賭博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有違反,作為違反勞動紀律,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十八.乙方出車時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在可控制的情況下,不得浪費公司資源。停車必須關閉發動機,行車時在確保安全和時間允許的情況下走最節約的路線,各種費用不得高於市場平均值。

十九.乙方效益工資為600元/月,另加提成(按毛利潤的9.5%提成),話費補助100元/月。(另12481/12491/12442在不超載的情況下提成按10%算;12476/12620/12369提成按9%算)。

二十.駕駛員違章操作(超速超車證件不齊)所造成的罰款後果自負。

二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6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郵發〔20xx〕193號

關於印發《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規範快遞服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郵政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組織制訂了《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現予印發,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請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導快遞企業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過程中的情況,出現問題及時向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國內快遞服務協議

1.快遞詳情單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自寄件人、快遞服務組織收寄人員在快遞詳情單上簽字或蓋章後成立。

2.快遞服務組織依法收寄快件,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場驗視,對禁寄物品和拒絕驗視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內的查詢服務。

3.寄件人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的物品,不得隱瞞交寄快件的內件狀況,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出示有效證件,準確、工整地填寫快遞詳情單。

4.快遞服務組織在服務過程中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沒有約定賠償標準的,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既無約定也無相關法律規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有償代為封裝的,承擔因封裝不善造成的延誤、毀損、滅失責任。

5.寄件人違規交寄或填單有誤,造成快件延誤、無法送達或無法退還,或因封裝不善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由寄件人承擔責任。

6.快遞服務組織可以與寄件人約定送達時間,沒有約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將快件送達收件人,登記收件人有效證件號,經收件人簽章,視為送達。收件人是單位的,由單位收件人員簽章,加蓋該單位收發章,視為送達。

7.免責事由從法律法規規定,未盡事宜可由協議雙方另行商定。

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合同

臨沂市工商局整頓規範合同格式條款工作總結

一、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使用基本情況

目前,臨沂市已有物流園區40處,較大規模的11處。登記註冊的物流及其相關行業經營業户超過1萬餘户,其中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43户。年初我們對臨沂城區公路物流業進行調研,臨沂市城區有物流園區(站場)21處,有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下同)的18家,有照(營業執照,下同)的18家,分別佔85.71%;物流業户(僅包含貨運配載户和信息配載户)1515户,有證的1074户,佔70.89%,有照的1068户,佔70.46%,貨運配載户(指承運人根據貨物託運人提出的託運計劃,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1246户,佔82.24%,信息配載户(指為承運人和貨物託運人提供中介服務)269户,佔17.76%。其中物流園區內經營户1340户,佔物流業户總數的88.45%,有證的994户,佔74.18%,有照的990户,佔73.88%,貨運配載户1085户,佔80.97%,信息配載户255户,佔19.03%;物流園區外較大規模公司有立晨、安信、財源、華派克等8家。物流業户比較集中的分佈在臨西八路至臨西十一路之間,雙嶺路靠近京滬高速公路兩側,河東區也有比較集中分佈。總的來説,臨沂城區物流業也代表了全市物流業現狀。

臨沂市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使用狀況總體較好,但在一定為範圍也存在諸多問題格式條款。大型的物流園區及本地規模型物流企業使用格式條款比較規範,而問題格式條款主要集中在快遞企業及物流業中小型經營業户上。本地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1、合同格式條款使用廣泛。從初期調研的數據來看,合同格式條款在物流快遞業得到了廣泛的使用。43家快遞企業全部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100%;調研的451户貨運配載户、399户信息配載户、8家大型物流公司中分

別有421户貨運配載户、389户信息配載户及8家大型物流公司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95%。

2、合同格式條款形式多樣。大型物流公司、快遞企業以書式格式合同使用為主,部分小型貨運配載户、信息配載户、運輸業户等則使用門口宣傳牌、憑證、單據等形式多樣的合同格式條款。

3、使用示範文本的較少。快遞行業除郵政系統外,基本沒有企業使用《國內快遞服務合同》。901户物流經營業户僅有49户使用合同示範文本。

4、合同格式條款問題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格式合同提供者在簽訂貨物運輸格式時,缺乏提示託運人注意運輸損害損失限制賠償等免責條款予以注意的內容;二是部分格式條款普遍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例如合同內表明以下內容:甲方(協議提供方)擁有本協議最終解釋權;託運貨物必須包裝完好,外包裝未破損,本公司概不負責;有外包裝的貨物,外包裝無意外損壞時,內在貨物損壞由託運人自負等等;三是物流經營者常常以託運單、發貨單等作為交易的憑證,缺乏運輸合同基本的、主要的合同條款內容。郵件快遞業經營者普遍存在這一問題,而物流業則突出表現在零散的小經營者方面;四是部分物流業户自己起草制定的格式條款合同用詞不嚴謹、條款規定不完整,對合同內容的理解容易產生歧義。

二、物流快遞業相關法律法規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二)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國際海運條例》

(三)部門規章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國民用航空快遞業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鐵路貨物運輸規程》、《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港口貨物作業規則》、《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商業倉庫管理辦法》

三、霸王條款點評

在上半年的整頓規範工作中,我們發現物流快遞業經營者所使用的格式條款合同中很多存在“霸王條款”,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明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是禁止經營者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的。但一些中小物流企業竟然意圖打“擦邊球”,規避應當承擔的責任,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先簽字後驗貨”。收貨人簽收後,視為貨物已經完好無損交付,出現問題無法索賠。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先簽字後驗收的行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簽字前無法先行檢驗貨物的外在品質,無法得知所收到的貨物是否符合約定的質量條件,而“先簽字後驗貨”的規定,導致消費者簽字後,無法再通過原快遞企業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即拒收的權利,事實上是加重了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該條款式部分快遞物流公司利用自己的經營優勢地位,單方限制消費者的權利,將格式條款提供方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轉嫁給消費者,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是無效的霸王條款。

二是“快遞延誤不賠”、“本公司不對運輸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者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 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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