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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運輸合同(彙編15篇)

煤炭運輸合同(彙編1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煤炭運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煤炭運輸合同(彙編15篇)

煤炭運輸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貨物名稱:沫煤

運輸數量:每月每車二十趟,每車不少於一百噸(共5台車)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位於喀什地區莎車縣長勝煤礦至喀什電廠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為:每車每月xx元,上述運費價格均為含税價。

三、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後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為準並與出礦量方數進行核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500。00元/噸的罰款。

四、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户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每車不少於20趟(每少一車扣運費3000元,每多拉一車獎勵3000元)。在運輸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八級以上的大風、大雪、大霧、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後,可終止、變更或解除合同。

五、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為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9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車正常損耗300公斤以下,超過300公斤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結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車每次付款xx,25日前每車付款xx,餘款30日前付清共計xx。5輛車總運費每延遲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滯納金(付款日期如遇週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可向後順延)

九、1、為確保貨物安全順利運達目的地,在承運過程中承運單位或個人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格執行紀律,責任明確到人,確保運輸安全。單車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

2、運輸過程中,車輛必須統一按規定要求行駛。(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載所產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燃料每車每趟(2500元燃油費)和過路費、第一個月輪胎由車主負責,以後輪胎損耗由甲方承擔)

十、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調用。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後,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甲方協助乙方在貨物起運前的裝車,到達目的地的卸車由甲方負責,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負責通知甲方清點卸貨。礦上裝車時間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小時,到電廠卸貨時間不超過3小時。裝車或卸車過程中壓車每天超過3小時累計20小時按照一趟計算。裝卸車由甲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年月日

煤炭運輸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煤炭

1、運輸路線:興隆煤礦--育才煤礦--納林塔煤礦--多經站台。

2、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運輸價格: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税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為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為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台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係。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台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台車輛20xx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説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複印件)。

9、乙方保證 日內到達車輛 台,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後,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為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啟動資金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後,甲方支付給乙方每台車輛3000.00元,做為乙方車輛啟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後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台車輛的啟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後,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啟動資金每台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啟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台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啟動資金每台車輛1000.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後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運輸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運輸業務由乙方負責,因取暖期間煤炭運輸價格波動較大,此價格為短期價格。從————止。

二、煤炭運輸地點及價格:

三、煤炭運到後每車損耗在0。2噸之內,超出規定0。2噸之外的損耗部分按照水較多,損耗部分按煤炭實際情況商定。

四、煤炭裝卸及過磅費用:

所有煤炭裝車費用由甲方負責;過磅及卸車費用由車主負責,到港後過磅及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煤炭卸載場地必須保證車輛出入方便,乙方車輛將煤炭運到指定卸載地點後,甲方應派有專人及時與卸載場地人員協調卸載及其他事宜。

六、運費結算方式:

甲方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運費的結算,當天運費當天結算。具體結算方式:

1、煤炭卸載後有甲方專人每車結算運費

2、裝車後甲方即付清運費。

七、乙方負責開具運輸發票,運輸發票税金由甲方負責(運輸發票税金6。6%)。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煤炭運輸合同4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及合同期限

貨物品種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

貨物運輸期限為日,乙方須於年月日到年月

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運輸價格,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為()元每噸(不含税),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並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為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並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為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並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並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由甲方每天為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煤炭運輸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末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_______年____月___日一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二、貨物名稱:末煤。

三、貨物數量_______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

起運點:_______煤焦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XX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暫定_______元/噸。(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由甲方承擔;貨物起運及到達目的地的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乙方開具的'過磅單,每_______噸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後全部結清如逾期結算,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總運輸費的_______‰承擔違約金,運輸發票甲方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批煤的車輛,蒐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_______倍予以賠償。若事後發現質量問題與甲方無關屬於路耗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負責處理,由此造成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及時結算,如因乙方資金原因未能及時結算,導致甲方無法組織車輛按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5、貨物到達過磅時,甲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並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後,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乙方對甲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乙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甲方貨物,不得刁難、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瞭解、溝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煤炭運輸合同6

甲方:(礦方)

乙方(承運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按照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二條線路運輸任務交給乙方車輛承運。

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24小時為乙方裝車、檢斤,絕對保證乙方每天正常運輸,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停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車輛所經路段、路政、交警、運管以及沿途收費站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為乙方協調提供(費用自理)生活、食宿、水電等駐地三通一場。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車輛在運輸作業中必須服從礦上的統一配合和安排,不得無故停工,不得隨意亂倒所運輸的煤炭,不得隨意將運輸車輛調離,如運輸路線和距離變動,必須雙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方可。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處罰。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乙方車輛車主在運行中提出不幹或中途賣掉所運的.煤炭,或裝煤行走不知去向,如出現以上現象,乙方必須負責追回車輛所裝卸的煤炭。並索賠經濟損失。

3、乙方司機與結算人員在未結算之前,必須保管好派車單、結算單,不得遺失或損壞。

4、乙方車輛進礦後,履行運輸期間如有車輛跳槽、走穴、私自拉活、弄虛作假、脱離現場,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調車補上。如因乙方給的車輛運輸價格低於正常運輸價格所造成的車輛走失,後果由乙方自己負責。乙方必須在開工十天內將車輛到位,如車輛不按時到位,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期間內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各自承擔,互不連帶責任。

五、單價、付款方式:

1火車站貨場每一噸到達火車站貨場單價 元人民幣。

2、乙方在當天的派車單、結算單由乙方的主管財務會計,集中結算單,到甲方財務結賬(不含税)。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都應給對方賠償未履行完期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履行中,如發生單方違約,按《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所約定的責任,保證乙方車輛運輸,如果停運、停工,必須給停工司機每天、每台600元人民幣的停工補償費。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府宏觀調控、煤礦停開、火山、地震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負責任,不必付出罰款。

5、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原告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以上未盡事宜可另行補籤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運輸合同7

甲方(託運方):

負責人:

乙方(承運方):

駕駛證號:

車牌號:

車架號: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塊煤1500噸,運費為145∕噸,運費總價為21750元;

二、煤炭運輸起地:為蔚縣鑫順煤場到達地點北京平谷區大華山供銷社煤場;

三、煤炭承運期間:為20_年10月1日至20_年1月1日;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為十車結算一次;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取運費,如果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對其煤炭有留質權;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七、甲方違約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三萬元;="background:yellow;">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煤炭或未能將煤炭運輸約定的地點,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三萬元;

2、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變質、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3、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雙方簽字、按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

煤炭運輸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用汽車承運甲方所產煤炭。本着守法、公正、平等、互惠的原則,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責任

(一)自覺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人關於煤炭汽車運輸的調度安排,按時保量完成甲方的運煤任務。

(二)嚴格遵守甲方關於煤炭銷售運輸管理的規定:

1、不準怠工、罷工。

2、不準私自倒賣甲方煤炭。

3、不準丟失甲方煤炭。

4、不準擾亂甲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5、不準阻止外來車輛購買甲方零煤。

6、不準擅自提高甲方煤炭購買户的運費。

7、每次運煤之前,須到甲方過好車皮。

(三)遵守交通規則,維護運輸秩序。

1、因車輛手續不全、超載等違規行為而受到的處罰,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2、搞好運煤車主與車主之間的關係的協調,不得攔路堵車。

(四)保證運輸安全,運輸過程中由乙方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的責任

(一)根據實際產煤數量和用煤客户需要妥善安排好運煤計劃,當天運煤任務在上午8:00前通知乙方車隊負責人。

(二)按時支付乙方的運費,於每月1日將上月的運費一次性付清。

三、運煤單價

(一)汽車運輸單價如附表。

1、本運價不含運費税金,税金由甲方負責。

2、其他運煤地點的運煤單價,根據冷府閲[20xx]4號《關於煤炭運輸問題的會議紀要》所定原則予以確定。

(二)不論油價、限載、規費等變化與否,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所定運輸價格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往後叁拾陸個月內不變。

四、運費結算

(一)煤炭運輸數量以驗收單位過磅數為準。

(二)乙方持驗收單、過杆票、煤礦過磅司機聯到甲方結帳。

(三)不需乙方開具正式參運發票,如乙方開具發票,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五、特約事項

(一)如乙方損失甲方煤炭,分別作如下處理:

1、乙方在運輸途中,因車箱板破損或翻車等原因而損失煤炭,當車損失量超過1分,超過1分部分全部損失由乙方如數照價賠償。

2、因乙方違規而被驗收單位扣除的煤炭噸位,由乙方如數照價賠償。

3、乙方私自卸煤或將煤運至非甲方指定地點或將煤私自出售,由乙方如數照價賠償外,並由乙方承擔該煤款三部的罰款。

4、如發現乙方有在裝煤之前故意將汽車水箱水放幹及其類似行為的',每次罰乙方800元。

(二)如乙方不服從甲方調度安排而怠工、罷工影響甲方銷煤計劃按時完成或乙方私自卸煤、私自賣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乙方擅自攔路堵車擾亂甲方運煤秩序,則屬乙方違約,除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第2項和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處理外,取消乙方對甲方煤炭的承運資格。違約情節嚴重的,提交政法機關處理。

(三)凡要求參與承運甲方煤炭汽車運輸的(含新增運輸業主),均須主動與甲方簽訂協議。未與甲方簽訂運輸協議的,按本協議規定運輸價格核減運費1.00元/噸計付運費。不遵守和履行本協議對乙方的約定的,取消其承運資格。

(四)本協議有效期限為叁拾陸個月,從本協議生效之日往後算起(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運輸合同9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車價格360.00元記,截至目前共拉106.3噸,共計38268.元,大寫(叁萬捌仟貳佰陸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規定配車發運,承運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託運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要保持貨物的'完整,每車需採樣化驗、司機簽字、煤樣留底,如出現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按換煤處理,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煤價、税費、包裝費、運雜費等)賠償託運方。

四、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由承運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從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行上述協議不得無故違約。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託運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蓋章生效。

託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年月日

煤炭運輸合同10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詳見附件-貨物清單)。

第二條

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第三條

貨物的起運地點:

承運日期:

第四條

貨物的到達地點:

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費用:

結算方式: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託運方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須在貨物末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的費用。

2、託運方義務:按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取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運方權利:向託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對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承運方應當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規定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的`到達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所發生的一切違章、安全等事故與託運方無關,承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與要求配車或末在規定的期限內送到貨,應付違約金元。

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壞、短少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與合同規定條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負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與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貨物運到目的地收貨人簽收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運輸合同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貨物名稱:沫煤

運輸數量:每月每車二十趟每車不少於一百噸(共5台車)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位於喀什地區莎車縣長勝煤礦至喀什電廠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為:每車每月( )元,上述運費價格均為含税價。

三、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後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為準並與出礦量方數進行核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500.00元/噸的罰款。

四、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户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每車不少於20趟(每少一車扣運費3000元,每多拉一車獎勵3000元)。在運輸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八級以上的'大風、大雪、大霧、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後,可終止、變更或解除合同。

五、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為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9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車正常損耗300公斤以下,超過300公斤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結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車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車付款( ),餘款30日前付清共計( )。5輛車總運費每延遲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滯納金(付款日期如遇週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可向後順延)

九、1.為確保貨物安全順利運達目的地,在承運過程中承運單位或個人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格執行紀律,責任明確到人,確保運輸安全。單車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

2.運輸過程中,車輛必須統一按規定要求行駛。(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載所產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燃料每車每趟(2500元燃油費)和過路費、第一個月輪胎由車主負責,以後輪胎損耗由甲方承擔)

十、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調用。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後,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甲方協助乙方在貨物起運前的裝車,到達目的地的卸車由甲方負責,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負責通知甲方清點卸貨。礦上裝車時間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小時,到電廠卸貨時間不超過3小時。裝車或卸車過程中壓車每天超過3小時累計20小時按照一趟計算。裝卸車由甲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運輸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一、簽訂時間:交貨時間、數量: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

發站:包頭。

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

煤炭品質在發貨站台,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

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

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

簽訂合同後,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後,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户,並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後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税發票。

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

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九、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運輸合同1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車運輸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將燃煤汽車運輸任務的部分運量委託乙方負責完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將部分燃煤汽車運輸業務委託給乙方。具體數量以甲方計劃量為準。燃煤運至甲方指定的煤場或卸煤溝。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20_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三條 計量

1、 燃煤運量以到廠方計量為準。、

2、 運輸距離以甲方測定為準。

第四條 費用與支付

1、 根據雙方計算,確定運輸單價為14元/噸(含1元/噸的管理費,不含其他費用)。

2、 價格調整原則:根據市場油價變化,雙方另行協商運輸單價。

3、 結算量=過磅淨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

4、 乙方根據審核合格後的運輸費用結算表提供運輸專用發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結算依據後10日內支付運費。如遇甲方資金困難,雙方協商解決。

5、 在國家對運輸行業治理超載期間,甲方對電煤運輸費用進行調整,如有變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

1.1按時下達運輸計劃給乙方。

1.2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1.3有權對運輸車輛進行巡視、監控。

2、乙方:

2.1乙方服從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負責人配合完成燃煤運輸調度工作。

2.3負責自礦點裝車後至甲方指定卸車點期間的一切事項(如環保、交通、沿途地方關係協調、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2.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結算運費、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運費,乙方有權要求由燃煤採購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結算給乙方運費。

2.5乙方應加強運輸管理,杜絕中途倒煤、換煤現象。

2.6因特殊情況改變運距,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並於次日向甲方提供運距改變申請,經甲方簽字後生效,否則費用由乙方負責。

2.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運輸路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運輸途中出現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行為而乙方未及時上報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如發現一次倒煤、換煤現象,甲方不予結算違規車輛的運輸費用,按照當年車次的採購煤價_數採購單價_進行考核,該車輛予以除名並報司法機關處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任務(不可抗力除外),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託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擔其運輸任務,不可抗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準。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出現爭議後,雙方協商解決,在未解決之前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的標準服務。協商不成時,提請許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

2、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結清費用後失效。

3、本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簽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運輸合同14

購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粉煤。

二、煤炭數量:10000噸。

三、計量方式:

以乙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_______%的雜質後為結算數量。

四、煤炭價格:

4.1一般納税人含税價195元/噸,合計1950000元人民幣。

4.2一票結算到站價_______元/噸(含增值税);合計_______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元/噸(含增值税_______元/噸、運輸税_______元/噸)。合計_______元人民幣。

4.3質價掛鈎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於_______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_______元/噸,低位發熱量低於_______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5.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兑票核實噸位後,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5.2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二十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六、驗收方式:

6.1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於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

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週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複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複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並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七、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8.2本合同所説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九、其它:

9.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9.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9.3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9.4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9.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運輸合同15

出賣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受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就出賣方為買受方有償提供煤炭事宜進行了協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標的物名稱、產地、單位、數量、價格(含税)、合同金額:

1.1名稱:

1.2產地:

1.3計量單位:

1.4數量:月供 噸。

1.5單價: 元/噸(不含税)。

1.6合同金額:約計 萬元(按大卡計,單價 元/噸)。

2 、質量標準、技術要求: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散裝、無包裝物。

4、交貨地點:買方指定黃驊貨場。

5、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買受方負責。

6、驗收標準、方法、出賣方提出異議的期限及解決方法:驗收標準執行本合同

7、結算數量、方式及期限:買受方預付全月貨款10%的保證金,貨到結算。

按買受方汽車衡計量為準,貨到結算80%出具17%煤炭增值税檢驗合格後結清; 8. 如果出賣方提供煤炭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依照實際發熱量與約定價格單車結算。

9、供貨時間: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前交貨數量不少於 噸。

收到貨款保證金後 日內第一批貨到場,數量不少於 噸。

10、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0.1出賣方如不能按期交貨,買受方有權終止支付貨款並解除合同。

或因買受訪不能及時結算,出賣方有權停止供貨。

10.2因不可抗力(不含運輸車輛和煤礦停產原因)使得合同履行無實際意義的.,合同可以解除。

11、違約責任:出賣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約定數量、約定質量交貨致使合同解除的出賣方自負,如出賣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買受方據不付款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1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為主。

以15個工作日為限,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買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並收到貨款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受方執兩份,出賣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傳真對籤)。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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