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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1

一、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衞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學校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和加強我校接送教師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教師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教師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長是接送教師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教師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教師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教師及車輛台帳

1、學校對教師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台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教師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教師車輛運營資格。接送學校教師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教師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接送教師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教師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教師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繫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教師。

3、監督接送教師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4、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教師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5、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教師車資格。-- 1

6、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車輛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四、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每個教師每月80元,單趟40元,學校每月補助1750元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30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教師。

2、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並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教師的車輛。

5、承運人與被接送教師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教師,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教師接送營運,不得用於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教師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教師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教師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教育局備案,本協議簽訂時效為壹年,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雙方簽字後開始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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