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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交通安全制度

中學交通安全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交通安全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交通安全制度
中學交通安全制度1

1.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學校要建立上下學導護制度,並將其落實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學校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定期邀請交警到學校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講。

5.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15公里/小時,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並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檢查,填寫好安全台賬。

中學交通安全制度2

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為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強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結合每一次大型集體活動,對學校師生員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安全防範,提高師生員工安全自救自護能力。

2.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親自掛帥,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制訂學校的安全預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責任人,具體負責落實交通安全的具體措施。

(2)建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申報制度。當師生髮現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傷亡事故時,應按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方案》採取應急措施。

(3)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度。實行校領導、中層幹部、班主任三級交通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層層把關。

(二)、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1.車輛、行人進出校園必須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內騎車,自行車進出校園須推車慢行,禮讓行人,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儘量靠邊走,不在馬路上打鬧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時注意力要集中,還要注意腳下的沙井蓋。

4.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5.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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