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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合同彙總6篇

物流公司合同彙總6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流公司合同彙總6篇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託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為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為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為: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户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為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台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台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為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度中心,託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為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為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為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為: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為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為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台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繫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為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為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核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信息為: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税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户,剩餘10%的運費作為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户信息為: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為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為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為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為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衞星系統信息為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為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税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為,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為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核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為規範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為內陸公路核載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週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並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鈎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於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户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税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佈的規定製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範,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信息,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為新老客户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為公司他創造利潤,為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製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後,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規定製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並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共同做好公路運輸業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公路運輸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服務範圍

1、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污水運輸,乙方使用相應的運輸工具和設施,按甲方作業要求安全、準時地將污水送到指定的地點。

2、 甲方委託乙方代表與其指定客户等機構進行貨物交接。

3、 運輸路線:污水運輸從________區到________區,如有變動需雙方另行商議共同確認。

第二條、雙方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義務和責任

1、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與第三方合作,參與污水運輸。

2、甲方需提前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準確知會甲方的物流運作要求。

3、甲方提供運輸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續、證明文件及發貨單。

4、甲方負責平樂廠內污水裝車。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運輸許可證 (複印件加蓋公章)。

2、乙方受理甲方業務後,應當及時安排符合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條件要求及滿足客户要求的運輸車輛,並保證車況良好。

3、乙方須強化管理,司機及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廠管理規定,堅決服從調度指令,要配合甲方同時清點貨物,裝、卸完貨後辦理相關運輸手續,按要求在相關憑證上簽名確認。乙方與客户交接貨物時,應將甲方出具的《發貨通知單》交給收貨單位簽收確認。

4、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故障、事故或其他原因必須要倒裝車輛的,乙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同時乙方仍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倒裝車輛的

5、乙方做好貨物運輸全過程跟蹤服務工作,並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

6、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或修路等造成道路堵塞,為保證甲方生產經營所需,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

7、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無故推諉甲方運輸任務,如乙方單方面退出,影響甲方生產經營活動,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運輸應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甲方可從乙方運輸款中扣除。

第三條、運價與結算方式

1、結算標準按每噸污水_____元結算運費(含税),乙方每週收集___次回單交給甲方,每月月底末將運輸發票交給甲方。

2、運費結算方式:甲、乙雙方在每月月底核對當月運輸運費,收到當月所有的有效單據及發票後,次月___日前結清。

3、甲方需根據乙方要求,將相關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號: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期內

如因國家政策等重大變化,導致運輸價格波動較大,甲、乙雙方可另行友好協商對該價格做出合理調整。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中所列之義務或有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便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處理,若協商不成,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處理。

第七條、合同留存

本協議___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承包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承包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包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_______日止。運費結算為10天結算日。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車輛及手續歸乙方所有,如不改變車輛檔案,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交納人民幣伍仟圓整的管理費用。

承包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甲方與貨物託運人辦理託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也可以書面(不得口頭)委託乙方辦理貨物託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3、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4、承包金正向給付,即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包金人民幣貳拾萬圓整。另每月乙方需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壹萬壹千圓整的車輛月承包收益金,此金額繳納期限為26個月,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壹萬圓整預付定金,當甲方通知乙方繳納剩餘款項後,乙方須在兩天內向甲方繳納剩餘人民幣壹拾玖萬圓整,如在20xx年11月15日前甲方仍未開始項目運營,甲方向乙方退還已繳納的預付定金人民幣壹萬元整。

5、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保險公司賠償的除外)等經營成本。

6、承包經營期間,車輛年檢,二保等檢驗及商業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以甲方提供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

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汽車,車架號 ,發動機號 ,以及隨車工具。

上述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四條 承包經營保證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當時支付。該保證金為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車輛使用費用及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

承包經營保證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承包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甲方有義務公平、公正、合理的為乙方組織貨物配載。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並進行考核。

甲方有義務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和通知,組織乙方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習、培訓、評比等活動。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容、車況檢查。如乙方使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運輸。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

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並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2、乙方有權對甲方調配的貨物進行查驗,有權拒絕運輸國家禁止運輸或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代為清結的運費和其他費用,並承擔因遲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擅自倒貨、換車、配載,

不得將車輛交給第三者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並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繫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 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一、貨物運輸風險

貨物運輸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因交通事故、貨物損毀、違章、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對車輛內、外人員的賠償責任。

二、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況下的事故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貨物毀損的,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況下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和賠償責任,由乙方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5、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6、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鑑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伍萬元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三、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完成承包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繫的

5、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範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並應賠償甲方的其他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兩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發生交通事故並承擔全部事故責任的

3、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並收取運費的

4、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5、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6、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7、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五、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違約金。

六、其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____ 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丙方(簽字):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 日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5

物流公司倉儲服務合同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倉儲服務過程中涉及到的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以自有庫房、辦公室等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項目:

1、甲方提供倉庫供乙方存儲貨物,並提供辦公室供乙方辦公使用。乙方已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現場實地勘察,乙方確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建築完好,符合本合同約定,並能夠滿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載明的倉庫、辦公室面積由雙方共同測量。

1、地點:寬城區奮進鄉邱家村亞奇物流園__;

2、庫房面積:_平方米,分別為 號倉庫;辦公室間,分別為:。

3、臨時面積:以《臨時面積確認表》為準,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每年只允許一次增減調整。

4、附屬設施包括:電、水設施。

5、甲方倉庫應具備以下條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庫房應安全、衞生、乾燥、整潔;

5.2、庫區道路和庫區外圍的主要幹道應平整、暢通、便利;

5.3、庫房高度最低內高空4.5米;

5.4、倉庫內有足夠的庫房照明設備;5.5、具備倉儲服務所需的庫管、裝卸、配送服務信息管理設備接口,如:寬帶網絡接入接口等,但設備接口以倉庫現狀為準,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資。

第二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因業務需要增加電話、寬帶設施及供電增容時,甲方有義務協助申請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的倉庫、辦公室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的財產或人身傷害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倉庫,如確需更改必須徵求甲方書面同意,具體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4、 庫房內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照明設施的維護、更換由甲方負責。

5、 甲方提供倉庫、辦公室供水、供電服務,負責對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並承擔正常的維修費用。乙方發現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修繕完畢的時間,甲方未在前述協商約定時間內進行修繕,乙方自行修繕後,費用直接在甲方應收款項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相應服務進行整體運營及管控。

第三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有權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自行經營,倉庫、辦公室內財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內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物流配套業務(如:裝卸搬運、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條件下優先委託甲方。

4、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壞、損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甲方倉儲服務費。6、 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有權要求增加或減少倉儲面積,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優先滿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負責為其在倉庫及辦公室內存放的貨物購買保險。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貨物坍塌、火災等造成甲方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受損或其他業户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需向其他業户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的,該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8、乙方使用倉庫、辦公室等期間,因其自行經營產生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將倉庫、辦公室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第三人(含與第三方以承包、聯營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經營),不得改變倉庫、辦公室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倉儲服務費不予返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有效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雙方有意續簽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的1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經營項目調整或無力經營,不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並按庫房面積月倉儲服務費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辦公室解除,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按照退還辦公室的間數,每間額外支付一個月的房款作為違約金給對方。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第六條 費用

1、庫房費用:元/平方米/月,房間元/間/月 ;(此價格含税),其他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納入前述費用一併計算,不另計價。

2、結算方式:季度預付。甲方當月月末對乙方開據各項應收費用發票,乙方應於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劃出日為準,同時乙方將匯款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應繳費用總額的1%/ 日違約金,直至乙方實際支付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元;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充抵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應當保障保證金充足,保證金不足本條第1款約定金額的,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後3日內補足,否則,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繳保證金/日的1%作為違約金。

4、本協議履行期限屆滿或提前解除,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向乙方無息返還保證金或其餘額。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話通知對方,並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按約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地級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

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7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及不能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情況説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責。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違反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拖欠費用、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存放於甲方倉庫或辦公室內的財物,留置期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使用甲方辦公室或庫房月費用(除以30天)摺合日費用的2倍計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費用的,甲方可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甲方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清償順序為留置財物期間違約金、乙方的拖欠賠償金、違約金、倉儲費用,乙方確認對甲方拍賣、變賣留置物並就其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無異議。

3、除前款約定情況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應於解除或終止之日搬離,並保障倉庫、辦公室完好,乙方添設的固定於倉庫、辦公室的設施設備甲方不予補償。乙方逾期交還的,視為乙方放棄財產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乙方如需在倉庫的本體或周圍設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廣告審批、製作等事宜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合同雙方通過下列任何一種方式送達方為有效:

(1)對方授權工作人員簽收,簽收即為送達。

甲方負責簽收人員:

乙方負責簽收人員:

(2)向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郵寄郵件,郵件寄出三日期滿即為送達。 載於本合同的甲、乙雙方提供的聯繫人、註冊地、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於日內通知相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6、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辦公室、庫房及場地內經營作業發生的

物流公司合同 篇6

(託運方法定代表人)簡稱甲方

(承運方法定代表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則,作出友好的協商達成以下運輸承包協議。

一、甲方負責承運的進出原材料、產品(危貨)所有貨物由乙方危貨車輛統一安排運輸。

二、甲方急需增大貨物,必須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乙方運輸車輛迅速到位。

三、甲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必須按照公安交警、交通運政管理以及國家規定達標的危貨車輛實行全額保險才能運輸貨物。

四、乙方在運輸途中因車輛和駕駛員造成的貨損、貨缺、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按到達價賠付給甲方(注:自然災害除外)。

五、乙方屬危貨企業,公安交通部門、安全管理特殊性強、投入消耗大,國家規定危貨企業必須保證有五輛車以上方可營運,因此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政策發生變化等影響生產外,甲方要保證乙方貨物運輸。

六、甲方造成貨物運輸違約使乙方車輛停運,甲方必須按乙方車輛平日營收全額賠付給乙方。並給每輛危貨車違約金伍萬元。

七、乙方駕駛員在裝貨時要主動配合甲方吊裝作業,有權要求輕拿輕放,如果有損壞貨物應急時告知甲方監管人員書面同意方能裝車,否則視為損壞由乙方賠償處理。

八、結算方案

1、乙方進出貨物運輸單據有數量、重量,按甲方計算方式(過磅)提供的結算依據結算運費。

2、結算方式15日預付一次現金,月底憑運輸發票及單據一次結算現金。

3、結算運價按每噸公里如下

500公里0.66元

500公里——1000公里0.62元

1000公里——1500公里0.58元

1500公里以上0.53元

九、以上運價含運輸税費。

以上協議雙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訂補充協議同等生效,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雙方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調解、重載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 彙總 物流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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