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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過去帶走吧傷感文章

把過去帶走吧傷感文章

往事不會説謊,別跟它為難。

把過去帶走吧傷感文章

2008年,十二歲第一次遇見秦牧宸。當時的自己還穿着肥肥大大的校服,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跟着哥哥逃學。國小老師給我留下最深的影響就是每天寫到半夜的作業。像我這麼懶的人,寫不完肯定是被罰了。直到今天,還是感謝哥哥把我從走廊上帶走,儘管回家後接受的懲罰比學校還嚴重。也許只是因為在那天見到了他,覺得一切都沒有那麼嚴重。

該怎麼説對他的喜歡?就好像是,飛蛾撲火。火光太美了,儘管不怎麼温暖,還是喜歡那樣的明亮。他對我總是冷冰冰的,覺得我煩人。也對,誰讓我總是喜歡在他的袖子上蹭鼻涕呢。也許只是礙於哥哥的面子才不好意思趕我走。小時候是沒有什麼形象概念的,最開心的就是放學後跑很遠買辣條堵在他學校門口,一定要和他一起吃。現在想來,還是忘不了他一臉嫌棄的樣子。

關係變得好起來,是在小升中那年。開始懂事的我,在聚會的時候會安靜地坐在一邊,也不煩他,看別的女生和他討論一些我聽不懂的問題。那個時候是真的不抱什麼希望的`,被拒絕了太久,很難勇敢。人總是這樣啊,得不到的才最好。他開始不忽視我,像我哥哥一樣的照顧我。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想要和他一樣成為很優秀的人。期末考試考到年級第二名,第一次跟他告白,他一點都不驚訝。也對,毫不掩飾的喜歡,他又不傻。然後結局就是被拒絕啊,他嫌棄我小。所以這個傲嬌的人,在我下學期的告白就的默認了。我是很粘人的那種人,當然現在不是了。他當時九年級,初升高壓力還是挺大的,本部也比較難考。當時可能就是有點煩了,但還是一起一年多。

後來發生了一些事,分開了。

再後來,很狗血。

分分合合不知道多少次,他就是一個禍害,喜歡我的、我喜歡的都會因為他離開我。我是很喜歡他,我不逃避。也不是不能在一起,只是我長大了,不是十二歲的小姑娘可以毫不顧忌的去喜歡去追求,對我來説,他再好,都是永遠不要在一起的人。

一路陪着我的朋友説,我們倆的故事可以寫一本小説了。我真的不知道怎麼開頭寫那些故事,説不完的喜歡和遺憾,還不如放過自己,放過曾經。很多事,你明明知道沒有以後了就不要再開始,不要騙自己享受過程不在乎結局,你其實很在乎最後是不是你陪在他身邊不是嗎。所以算了吧,不要回頭,原諒自己沒能力留住。

標籤: 傷感 帶走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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