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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鑑定申請書彙總九篇

關於司法鑑定申請書彙總九篇

在這個高速發展的時代,申請書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通過申請書,我們可以提出自己的請求。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司法鑑定申請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司法鑑定申請書彙總九篇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申請事項:

申請作出xxx中心鑑定結論書(xx價認鑑字[20xx]3號)的鑑定人xxx、xxx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貴院審理的被告人xxx一案,xxx委託了xxx價格認證中心通過司法鑑定確定涉訴帕薩特的價格。20xx年11月3日該中心作出《鑑定結論書》(xx價認鑑字[20xx]3號),鑑定涉訴“鑑定標的的價值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元)。申請人認為,該鑑定意見證明涉訴標的價格,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直接影響。另還需由鑑定人出庭説明鑑定人資質、鑑定方法及過程事項。為查明上述案件事實,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特申請鑑定人出庭作證。請予以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〇xx年十二月三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XX,女,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區XX街X號

聯繫電話:13911XXXX

申請事項:

申請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XXX的車輛貶值損失進行評估鑑定。

申請理由:

原告訴被告紀XX一案已由貴院立案受理,因原告受損車輛系新購車輛,行駛剛滿二個月便發生事故。該車經過維修後,儘管具有通常的使用功能,但存在安全係數及舒適度低、噪音大、市場估價貶值等情形,因此,特請求貴院委託鑑定機構對該車輛事故後的貶值損失進行鑑定,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XXX

X年X月X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

被申請人:

聯繫人:

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xx市xx區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被申請人的醫療行為是否有過錯以及過錯與申請人的損害結果是否有因果關係進行鑑定。

具體鑑定事項:

1、ct複查不及時。

2、神經外科會診不及時。

3、手術延誤。

4、上述過錯與最後病人出血量增加,以及後來的嚴重後遺症有因果關係。

5、過錯與後果因果關係的參與度有多大。

事實和理由:

1、ct複查不及時

患者於____月____日2點出現再出血癥狀並不斷加重,需要神經內科及時複查ct。但事實上5點才在會診後做的ct。根據複查ct報告腦出血已經從入院的10毫升增加為60毫升。因為手術不能清除全部出血,而手術記錄記載清除出來的血有60毫升,證明出血量在60毫升以上。根據xx主任查房意見出血在100毫升。如果及時做ct,可能在出血30—40毫升的時候及時手術。

根據____月____日22點10分的門診病歷記載,發病已經5小時。到次日2點,發病已經9小時。如果在3點左右完成ct檢查,在4點至5點之間做手術已經符合時間要求。

 2、神經外科會診不及時

根據病程記錄,從2點後病情不斷加重。已經具備需要神經外科會診的條件。但5點神經外科會診才進行。

 3、手術延誤

因為上述原因,手術在發病後次日7點開始。此時,發病已經14小時,再出血已經發生5小時。出血量在60—100毫升之間。已經喪失了最佳手術時機,儘管手術挽救了生命,但確帶來了嚴重的後遺症。

綜上所述,被告葫蘆島中心醫院存在診斷和治療的延誤,導致本有可能及時診斷治療的腦出血因為過錯而加重了病情。其過錯和病人後來的大量腦出血存在因果關係。

此致

敬禮!

  ________司法鑑定中心

  申請人:xxx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4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委託鑑定機構對楊xx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因謝xx、西安xx客運責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損病危,20xx年xx月xx日在xx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顱骨缺損修補手術(具體見住院病歷)。

術後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該院確診為外傷性癲癇。至今,有確切見證人見證和送醫院就診記錄的癲癇病發作已有三次。發病時,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隨後休克昏迷。不發病時,亦經常精神呆滯,頭疼頭暈,噁心抑鬱。現因申請人的精神健康狀況直接關係到本案的審理,所以申請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並進行傷殘等級鑑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實,確定賠償依據。

請予批准。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張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址:xx省xx市灞橋區XX村。

委託代理人:xx,xx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事項:依法申請xx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張三損傷程度進行鑑定。

事實與理由:

xx市公安局分局內設有法醫鑑定機構,申請人認為應當考慮先由公安分局內設的法醫鑑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損傷程度鑑定。如果鑑定事項屬於複雜疑難鑑定事項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才有必要考慮對外委託。申請人的傷情並非複雜疑難問題,不需要對外委託鑑定。

如果確有必要對外委託xx市公安局分局也應該委託具有良好聲譽的權威鑑定機構來鑑定,而xx司法鑑定中心並不具有勝任的資格。申請人接受鑑定事後得知,xx司法鑑定中心並未入選xx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學、文檢鑑定機構入冊機構名冊內,該鑑定機構無論在聲譽還是在鑑定水平的權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鑑定機構,其不正規的做事風格一度受到業界詬病,其權威性並未得到司法機關、保險公司、律師事務所、受害人等廣泛認可。申請人認為鑑定涉及刑事責任追究,xx市公安局灞橋分局委託xx司法鑑定中心對鑑定申請人損傷程度鑑定考慮不周,應重新委託鑑定機構鑑定。

xx司法鑑定中心向申請人收取司法鑑定費用1000元整,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費用標準。根據《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損傷程度鑑定,300/700,只涉及體表損傷程度鑑定的,每例300元。含活體檢驗、活體照相,不含醫學輔助檢查費用。xx司法鑑定中心向申請人超標準收取1000元整,屬於違法違規行為,這種行為絕不能姑息,xx市公安分局應另行委託正規合法的鑑定機構重新鑑定。

xx司法鑑定中心做出的鑑定意見不客觀、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請人不予認可。首先,鑑定意見認為只構成輕微傷,與事實不符,申請人原始病歷及檢查資料明確顯示申請人肋骨骨折兩處以上(雙側5、6前肋骨折,斷端少量骨痂形成),這正是此次傷害的受傷部位,根據20xx年1月1日《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申請人損傷程度足以鑑定為輕傷,xx司法鑑定中心對於原始病歷及檢查單視而不見,最終鑑定為輕微傷與事實不符;其次,鑑定意見中對於原始病歷中陳述的肺挫傷等多處傷害部位並沒有做出損傷程度鑑定,鑑定意見不全面,這顯然不符合《司法鑑定程序通則》對鑑定文書的嚴格要求。再次,鑑定沒有針對性,方法不正確,鑑定中的新的檢查沒有針對原始病歷材料及檢查中較重的構成輕傷的的“雙側5、6前肋骨折,斷端少量骨痂形成”這一損傷進行排查,僅僅因為之後的簡單檢查而否定原始病歷及檢查單效力,這種檢查和比對方法顯然是不正確的,不符合《法醫臨牀檢驗規範》要求。

綜上所述,申請人的損傷程度已經構成輕傷,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申請重新委託司法鑑定,望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局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某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XX路XX號樓XX單元XX室,電話:86763XXX

委託代理人:XXX

被申請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XX路XX號樓XX單元XX室,電話:1366195XXXX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被申請人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中,因被申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狀況直接關係到本案的實體審理以及被申請人對其代理律師的授權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貴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鑑定申請,以便查清相關事實,請予批准。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7

申請人:陳X如,女,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3303261965XXXXXXXX。漢族,住平陽縣鰲江鎮河濱村,

申請事項:

1.申請對賣盡契約進行書寫時間鑑定;

2.申請對陳紀旺在契約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

3.申請對陳紀旺在契約上的手印進行真實性鑑定。

事實與理由:原告姜X春訴被告應X語、陳X、陳X璋、陳X康、陳X芝、陳X如6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受理,現被告陳X如有正當理由懷疑原告提供的賣盡契約系偽造。特申請法院委託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對上述請求事項進行司法鑑定。

此致

平陽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陳X如

  20xx年7月18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8

申請人: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漢台區人民檢察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三二○一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以便認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申請理由:

作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傷害一案的`辯護人,本人根據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請求,認為本案需要對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後,即被漢台區看守所幹警送往三二○一醫院治療,但三二○一醫院將被害人肖某某誤診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臟挫裂傷”,在治療過程中,三二○一醫院外一科大夫先切開被害人的腹部,但發現被害人的肝臟完好無損,嗣後,三二○一醫院外一科大夫又將被害人轉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術,因延誤時間過長,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吳朝俊、王娟,漢中市公安局法醫呂有信,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法醫張正明對被害人肖某某的屍體作出了《屍體檢驗報告》,該報告載明:“……經治醫院未及時明確診斷,對肖某某的治療時機存在延誤”。

二○○四年八月,三二○一醫院與被害人肖某某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三二○一醫院一次性賠付給被害人肖某某親屬人民幣八萬元。

根據以上事實,本律師認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應當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重傷害的刑事責任。

⒊司法鑑定還能解決如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三二○一醫院前是重傷、輕傷還是輕微傷,因為本案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的傷情是“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規定: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而“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不屬重傷範疇,但屬不屬輕傷還是輕微傷,有待於進行司法鑑定,如果鑑定是輕傷,那麼對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在三年以下處刑;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則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本律師懇請貴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三二○一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此 致

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9

申 請 人: 某某省某某市第十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

負責人:何某某,職務:經理

地 址:濟南市經十西路宋園新區

申請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委託相關司法鑑定機構,依法對本案所涉兩張借條的真偽進行鑑定;依法對兩張借條上公章、私人章的加蓋時間進行鑑定;依法對兩張借條打印文字的時間及與加蓋印章的時間先後順序進行鑑定。

申請理由

原告彭某某訴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經貴院立案審理,本案原告彭某某用於起訴的證據是兩張借條,但是,申請人從未向彭某某借過款,該兩張借條存在明顯的瑕疵,是彭某某利用掌握公司印章的便利條件偽造的,該兩張借條不能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所以,申請人特依法提出鑑定申請,請求貴院依法委託相關司法鑑定機構對本案所涉兩張借條的真實性進行鑑定,以便於法院查清案件事實,作出公正的判決。

此致

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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