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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6篇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6篇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1

中華上下五千年,歷史悠久。古時的故事總能給我們一個深刻的道理。閲讀這本書後,我受益匪淺。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6篇

中國在三千年以前的一個朝代叫周朝。兩千七百多年以前,周朝有個天王,叫周幽王。周幽王什麼國家大事都不管,光講究吃喝玩樂,還打發人上各處去找美人兒。有個大臣想:“天王既然項喜歡美人兒,我們得在這上頭打主意。”他們就上各處去找美人兒,還真給他們找到了一個頂好看的鄉下姑娘。他們把小姑娘買了下來,取了個名字叫褒姒。打扮起來,送到京都鎬京,獻給周幽王。周幽王一看見褒姒長得這麼漂亮,真是説不出來的高興。從這兒起,天王日日夜夜陪着這位褒姒,她進了王宮一次笑臉也沒開過。周幽王想盡辦法叫她笑,她可怎麼也笑不出來。天王就出了一個賞格:“有誰能叫娘娘笑一下的,就賞他一千斤金子。”

有一個人他想出了一個辦法,説一定能叫褒姒笑痛肚子。他對周幽王説:“從前為了防備‘犬戎’驪山一帶造了二十多座烽火台,每隔幾裏地就是一座。現在天下太平,烽火台早就沒有用了。我想請天王跟娘娘上驪山去玩兒幾天。到了晚上,咱們把烽火點着,燒得滿天通紅,讓臨近的諸侯見了,上個大當。娘娘見了這麼些兵馬一定會笑了??最後,犬戎真的打進來了。他們點烽火,諸侯們都以為是在耍他們,於是都沒有去救就這樣亡國了。

這個簡短的故事含義深刻。周幽王不考慮後果導致亡國,所以,我們要做事先考慮後果,三思而後行,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2

孔子作《春秋》,提出了“內諸夏,外夷狄”的觀點,並且該觀點在何休等公羊家的理解下,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形成一套完整的夷夏理論。該理論作為儒家的經典文化一直流傳至今,而且在中國的不同歷史時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當華夏民族受到外族侵略時,夷夏理論激勵了華夏民族的愛國主義思想,推動他們積極進行反侵略鬥爭,捍衞祖國。然而,夷夏之辨作為該理論的精髓,卻有着深刻的內涵。

夷夏之辨,是區分諸夏與夷狄的一套理論。古代華夏族羣居於中原,為文明中心,而周邊則較落後,因此逐漸產生了以文明禮義為標準進行人羣分辨的觀念。春秋時期,周王室和它的諸侯國,通稱諸夏,而周邊的少數民族,如楚國、吳國等,則被稱為夷狄。隨着諸夏與夷狄的不斷碰撞與交融,夷夏關係也在發生着一系列變化。

夷夏之辨的最基本一層含義是:“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內”與“外”,分別是“聯合、統一、同化”和“摒斥、分裂、異化”的意思。這是《春秋》公羊學精義之一,這體現了夷夏之間的張力。春秋時期,是四夷交侵、諸夏紛爭的時代,為此孔子竭力要維護諸夏之團結以抵禦夷狄。提倡“尊王攘夷”的霸業,這也是當時的時代精神。比如孔子儘管認為“管仲之器小哉”,還認為他“不儉”,“不知禮”,但由於他能夠“一匡天下”、“九合諸侯”以維護諸夏的團結,抵禦夷狄的侵擾而給予崇高的評價:“微管仲,吾其被髮左枉矣。”究其原因,是他維護諸夏團結與中國穩定。

然而,夷夏之辨還有更深層次的含義。孔子的“夷夏之辨”,全在禮義而不在血緣、種族或政治。即如果夷狄守禮義,則進位諸夏,反之,如果諸夏不守禮樂制度,則貶為夷狄。即諸夏與夷狄的的區分標準,不是種族血統,而是禮義文明。禮義體現了文明的程度,是人類進化的標誌,而血緣、種族僅僅只有生物學的意義,人之所以為人, 是因為懂禮義。事實上,由於華夏民族眾多,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民族之間不斷交融。孔子正處於中華民族的形成期,他的“異內外”的先進思想,是為夷狄最終進為中國,融入中華民族作理論上的鋪墊。所謂人不分東西南北,只要認同共同的文化,則是中華民族一員。這一理論對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形成來説,具有偉大的奠基意義。

孔子曾把吳、越、楚等稱為“夷狄”。但他們在血緣關係上與諸夏之國完全相同, 只是由於他們交侵諸夏,不遵守西周的禮樂制度,因此孔子“夷狄之”。但到了後來,有的夷狄在行為上發生變化,轉而重周禮而尊王室,則“中國之”。如定公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柏舉”,這裏對吳稱“子”,是因為“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即吳幫助蔡侯打擊楚人的柏舉之戰中,伸張諸夏之正義,打擊夷狄。而在昭公二十三年秋七月的雞父之戰,《春秋》曰:“ 戊辰, 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於雞父。”這是既貶吳,又貶被伐諸國的筆法。為什麼不寫“吳及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戰於雞父,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敗績。”因為這樣,吳便成為中國的主人了。那麼,又為什麼不寫“頓、胡、沈、蔡、陳、許之師及吳戰於雞父”呢?這又因為,陳、蔡等國不尊王,不守禮,有似夷狄,所以經文又不讓原為諸夏的陳、蔡等國成為中國的主人。公羊家還直言“中國亦新夷狄也”,從而極好地體現了公羊家“以《春

秋》當新王”的觀點。還有,周是滅了商才得以建立,而宋國為商的後人,由於宋國始終行諸夏之禮,故一直為諸夏成員。這又表明,“夷夏”又不以政治立場劃線。

秦漢以後,夷狄不斷入主中原,夷狄的“中國之”日益推進,中華民族日益壯大,顯示了中華文化的巨大生命力與兼容性。中華文化的力量,反映在中華民族內部:雖然常呈現出“合久必分”的局面,但分裂始終只是政權的對立或軍事的割據,而文化本身則從未分裂,這就是中國歷史始終呈現“分久必合”的大趨勢的原因。中華文化的力量,也反映在中華民族的外部:世界上其他文化,一旦與中華文化接觸或撞擊,中華文化均能兼容、融化為自己的一部分,從而同化外部文化並壯大發展自身,而自己決不被異類文化所消亡。可以這樣認為,如此強大的文化誕生於《春秋》中“異內外”思想。

所以,夷夏之辨,在我看來,就是野蠻與文明之辨。所以韓愈曾指出:“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韓愈該説法也指明瞭“夷夏之辨”的實質。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3

若要追溯《春秋》一書的起因、內容以及對於後世的影響,我認為有必要了解此書當時所處的時代背景:

西漢——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是我國第一個統一而強盛的帝國。在西漢統治的近四百年的歷史中,通過執行漢高祖劉邦所制定的“與民休息”的政策方針以及一系列政治經濟的改革,減輕人民賦税,使國力強盛、人民安樂,漢王朝呈現出一派太平盛世的景象,史學家稱這一階段為“文景之治”。而至漢朝第7位皇帝——漢武帝劉徹繼位後,他以法制來推動諸侯分封諸子為侯,使諸侯的封地不得不自我縮減;同時他設立刺史,監察地方。在軍隊和經濟上則加強中央集權;他採用了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為儒學成為封建正統地位鋪平了道路。漢武帝在宣揚儒學的同時亦採用法規和刑法來鞏固政府的權威和現實皇權的地位,因此漢學家認為這更應該是以法為主以儒為輔,內法外儒的一種體制,對廣大百姓宣揚儒道以示政府懷柔,而對政府內部又施以嚴酷的幸福來約束大臣。

《春秋決獄》——是西漢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來的,是一種審判案件的推理判斷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儒家思想)來對犯罪事實進行分析、定罪。春秋決獄主要是根據案件的事實,追究犯罪之人的動機來進行斷案。如果犯罪之人的動機是出於善意,則可從輕處理,甚至免罪;反之,如果犯罪之人的動機是出於惡意,那麼即使結果無傷大雅,也將受到嚴厲的懲罰,犯罪未遂也要按照已遂處置。

儒家思想——基本上堅持“親親”、“尊尊”的立法原則,維護“禮治”、提倡“德治”、重視“人治”。儒學是中國影響最大的流派,被封建統治者長期奉為正統思想,是中國古代的主流意識。儒家的“禮”也是一種法的形式,如果違反了“禮”的規範,就要受到“刑”的懲罰,個人認為儒學存在的弊端正是由於其過分講究以維護宗法等級製為核心的思想。儒家的“德治”主義就是主張以道德去感化和教育人,“知榮辱而無奸邪之心”真可稱之為由內而外的教化方式,的確不得不承認這是最徹底、根本和積極的方法,斷非法律制裁的強制約束力所能辦到。然,人人心中對於“道德是非”的這桿秤又有所不同,孰是?孰非?何謂善?何謂惡?“父子相隱”則謂之“善”?“以功覆過”則謂之“是”?

綜上所述,應當説西漢的繁榮昌盛為當時的法治建設提供了充分的條件,政治與經濟的不斷髮展推動了法治的不斷完善,畢竟治國之道離不開“法”,古語有云正所謂“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想必就是這個道理。漢初的一些法律條文大都繼承了秦代的殘酷法律,許多規定與當時的社會狀況不符,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社會的發展,董仲舒在這一新的歷史條件下成功復興了被扼殺達百餘年之久的儒家文化,並且融會貫通了中國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他們整合為一個嶄新的思想體系,他促使這種思想對以後封建時代官吏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起到了指導作用,尤其是針對民事案件,《春秋決獄》將儒家經義與法律制度相結合,無疑彌補了這一缺憾。

“原心定罪”、“親親得相首匿”是《春秋決獄》的兩大基本原則,其中“原心定罪”可謂最

為重要的一項內容。董仲舒曾曰:“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青。”在《太平預覽》裏有這樣的兩個判例,體現了“原心定罪”這一基本原則。判例一:子誤傷父。“甲父乙與丙爭言相鬥,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仗擊丙,誤傷乙,甲當何論?或曰:毆父也,當梟首。論曰:臣愚以為,父子至親也,聞其鬥,莫不有怵惕之心,扶仗而救之,非所以欲詬父也。《春秋》之義,許止父病,進藥於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誅。甲非律所謂毆父,不當坐。”判例二:夫死再嫁。“甲夫乙將船,會海盛風,船沒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論?或曰:甲夫死未葬,法無許嫁。以私為人妻,當棄市。議曰:臣愚以為,《春秋》之義,言夫人歸於齊,言夫死無男,有更嫁之道也。婦人無專制擅恣之行,聽從為順,嫁之者歸也。甲又尊者所嫁,無淫之心,非私為人妻也。明於決事,皆無罪名,不當坐。”

“原心定罪”看重主觀動機,這較之結果責任原則實乃一大進步,但是由於“儒家經典文意深奧,內容籠統,甚至前後矛盾”,因此,以《春秋》斷案,在實際上是以司法官吏的主管臆斷為轉移。如果單説“原心定罪”,根據董仲舒所言“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就可以拿殺人來打個比方,有點類似於現代的分類: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正當防衞、防衞過當、衝動殺人等等,不先強調殺人這一事實,而是評判殺人的動機。

“漢宣帝地節四年,宣帝詔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禍患,尤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毋罪。其父母匿子,妻匿夫,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親親相匿是指近親屬之間可以隱匿其犯罪行為,不受法律懲罰或減輕刑罰。但是觸及到封建統治穩定的謀反,大匿罪及其他某些重罪直接侵犯皇權,或嚴重破壞封建統治秩序,親屬之間還是有揭發的義務。《論語?子路》中記載了孔子這樣一句話:“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董仲舒就根據這一言論斷了一個經典的案例:父為子隱。“甲無子,拾道旁兒乙,養為己子。及長大,有罪殺人,以狀語甲,甲藏匿乙。甲當何論?斷曰:甲無子,振活養乙。雖非所生,誰與易之。《詩》雲:螟蛉有子,蜾贏負之。相較於法家思想的嚴格的規則,不講人情,結果責任原則,“親親相匿”體現了對人性的關愛。在儒家看來,親情是人性的首要之義,親人之間的愛是人間最樸素的情感,基於這種愛的而為的行為應該得到法律的寬容和鼓勵。儒家的這種思想對於剛剛建立的漢代封建統治王朝的統治者來説 ,這無疑是一個安撫在秦代受盡酷刑的民眾的強有力的工具。只有建立在人性基礎上的法律,才能獲得本質上的合理,使公眾激起對“法”的信仰。

《春秋決獄》在我國古代,有效的平衡了國法與人心、人情,使得“斷獄”能夠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從而實現三者的統一,使得法律與民心、民情相互協調,從而塑造了純樸的法律意識,這既有利於法律知識的普及,同時也培養和鞏固了一個重視道德、倫理尤其是人情的社會。雖然《春秋決獄》嚴格來説只是法律以外的一種判案依據,但因其有着巨大的社會認同感和感召力,可以作為一種替補性的手段適用,以彌補法律的漏洞和不足。

《春秋決獄》在歷史上正式開啟了禮法融合的過程,其重大價值表現為:

一是將禮的精神滲透於司法實踐中,以禮率刑、以禮指導法律的運作,禮因而成了法的生命和靈魂;

二是將禮的內容逐漸轉變為法的條文,規定在法典、法律中。不僅如此,《春秋決獄》還塑造着整個傳統法律的基本性格——“倫理法”特質。

由此可見,《春秋決獄》在儒家思想影響整個傳統法制中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古代中國奉行成文法,但是成文法也有其不足之處,在司法審判中難免出現法律“盲區”。為了解決“盲區”問題,適度的創制、運用“判例法”是一個比較理想的措施。在中國古代創制和運用判例法方面,漢代“春秋決獄”不愧為一次成功的典範。“判例法”創制一般有幾種形式:“因義而生例”、“因例而生例”、“因律而生例”和“因俗而生例”等。“春秋決獄”屬一種典型的“因義生例”的形式。董仲舒在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下,以儒家的法律意識和原則為依據產生判例,即以《春秋》之“微言大義”創制判例,如“原心論罪”、“父子相隱”、“君親無將”、“以功覆過”、“王者無外”、“惡惡止其身”、“子不復禮非子”等等。這種因義而創制的判例在當時比較好地符合了統治階級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政策,因此較為廣泛地適用於司法審判領域。

它的進步作用又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彌補了法制改革時法律規範的不足,作為一種比較適用的輔助性法律規範判決案件,特別在判決疑難案件時,具有積極和重要的作用;

二是一定程度地抑制了酷吏濫施刑殺、任意“出入人罪”的行為。

兩漢時期酷吏利用法律體系的不完善、法律內容的不齊備,矯制害法、殘酷用刑的現象相當普遍,往往判決一案而“轉引相連”者數十成百,一人犯罪十家奔亡,州里驚駭。正如《鹽鐵論》所揭露的那樣:“今以子誅父,以弟誅兄,親戚相坐,什伍相連,若引根本之及華葉,傷小指之累四體也。如此,則以有罪反誅無罪,無罪者寡矣。”由於儒家思想被肯定為法律指導思想後,其崇尚司法寬平、提倡德主刑輔的思想深刻地影響着法律的實施,從而使得以《春秋》之大義創制的判例對酷吏的惡法行為起了一定的約束和抑制作用。

《春秋決獄》對後世的影響除了有積極的一面,也存在消極的一面。

其一,首次在歷史上以例代律、以例壞律,破壞成文法的嚴肅性。當我們認為在成文法不完善時,適度創制、運用判例,不失為一種值得肯定的立法和司法方法,自有其積極作用和肯定的價值。但正如真理再向前越過一步便為謬誤一樣,“春秋決獄”如果過了頭,就會走向其反面,歷史事實也正是如此。如董仲舒提出的審判案件“必本其事而原其志”的主觀和客觀相兼顧的論罪方法,本是很具價值的思想主張,不失為當時先進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策略。但在審判實踐中,當司法官把它推至僅憑“志惡”和“志善”而決定罪之大小、刑之輕重時,一個好的原則便變成了一項惡的主張,勢必將司法審判引向歧途,最後滑向“主觀歸罪”之深淵。如果司法官在審判案件時只看動機不重事實,那實際上是司法官在置法律而不顧(特別在決

斷疑獄時),從而破壞了成文法典和法律的權威性。因此,“春秋決獄”在歷史上首開以例破律之先河,其歷史的消極影響是不可低估的。

其二,為酷吏舞文弄墨,任意“出入人罪”開了方便之門。“春秋決獄”之風盛行,可能連董仲舒也未曾預料的是,本有抑制酷吏濫施刑罰之意的“春秋決獄”在實踐中往往又演變為酷吏恣意妄行、肆殺無辜的武器。由於集禮義之大全的《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加上後人各自的註釋,使一部《春秋》更是“大義”難窺。當依據《春秋》決獄時,司法官每每可以從中找到符合自己需要的經義根據,在難以找到準確的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司法官在審判時,勢必斷章取義,高下隨意,這就便於他們(特別是酷吏)“出入人罪”,殘害無辜;造成司法擅斷、司法腐敗和法律虛無主義。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4

《春秋故事》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前天,我從書櫃裏把它拿出來,目不轉睛地看了起來。

這本書將烽煙四起、稱雄稱霸的春秋時代展現給我們。書中有滲透儒家文化的論辨故事,有充滿智慧的外交故事,還有激烈角逐的戰爭故事等等。這些故事中的人物,形象鮮明而有特點,有性格各異的君王,如:知錯就改的魯宣公、胸懷大志的楚莊王;有忠誠睿智的大臣,如:善於進諫的晏子、一心為國的祁奚;也有閃耀着人性光輝的小人物,如:主動請纓的平民曹劌、敢於責備國君的杜蕢。這些人物在歷史的長河中都是璀璨的明星。

在這裏我最喜歡春秋五霸,他們分別是: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宋襄公,從他們身上我明白了:他們成為霸主前都吃了很多苦,但他們百折不撓,不向困難低頭,最終繼承了偉業。

是的,要想實現理想,就必須通過不懈的努力,他們是這樣,我們更要這樣。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5

《家》、《春》、《秋》被人們合稱為《激流三部曲》是使巴金贏得世界聲譽的作品。在我讀完後,我覺得這部書的整體內容像是現代版的《紅樓夢》。整部小説訴説了一個封建家庭的四分五裂,最終衰落的故事。整個閲讀過程都沉浸在沉重的壓抑情緒之中,直到最後瀕臨麻木的狀態。

從《家》裏的梅、鳴鳳、瑞珏,到後來《春》裏的惠、海臣,再到最後《秋》裏的倩兒、淑貞、枚,沒有一個該是和死亡扯上關係的人,卻一個接一個過早的撒手人寰,怎不令人哀婉歎息?然而痛惜之餘我卻無法將這些歸咎於生命的無常,其實是他們自己有意或者無意的放棄了生的權利。最主動的當屬鳴鳳,她是抱着殉情的念頭慷慨赴死的,在她是愛了不該愛的三少爺覺慧,地位的懸殊使得她的愛情只能是一場幻夢,可她卻不甘於受人擺佈去做一個老頭子的姨太太,作為一個人微言輕的丫頭她最具力量的抵抗也就只能是自我了斷了。投湖是她短暫的生命中最壯麗的瞬間,因為她是懷着一顆純潔如初的心為她的愛情殉難,這本身就是一種超越自我的生命昇華,她的剛烈之舉甚至讓我有種暢快淋漓歡欣鼓舞的感覺,我願意相信她死得無怨無悔。雖則如此,她的.死也是可以避免的。覺慧後來不是也選擇了離家出走嗎,而且二小姐淑英不也在覺民和琴的幫助下成功出逃了嗎,如果鳴鳳敢於把她的處境對覺慧直言相告,我想覺慧總會替她設法的,高家這樣的家主少一個丫頭也不至於會大動干戈。

反觀身份比她高貴得多的梅、惠還有瑞珏就有點讓人憋氣了。這三個女人因為愛了軟弱的覺新而不得不一味隱忍退讓最終都落得鬱鬱而終的下場。梅是守寡後憂鬱成疾,多半心神耗損終至早亡,她的死多少還帶有一點悽美之感。其後便是瑞珏的死,她的死則完全屬於人為,若不是覺新聽信了陳姨太所謂產婦“血光之災”的讒言將臨產虛弱的瑞珏移到冰冷的城外安置疏於醫治,也不至於就會難產而死。若説有所不同,那便是她是名正言順的為她所愛的男人而死的,因為她至少還佔着一個妻子的名分,僅此而已。最後輪到惠,她要算死得最慘的一個了。她好像是梅的替身繼續將愛而不得的悲劇命運演繹到極致。她的死很大程度上是拜她那個狠心又固執的父親所賜,硬將她嫁入一個視女人為卑微的古板門庭,結果就是懷孕了身體不適還要親自下廚招待客人,後來竟因為患上小小的膀胱炎而送了命,其實這病本算不得什麼惡疾,只需做一個簡單的手術便可無礙,

可夫家孃家頑固的寧是不肯相信西醫的法子,硬生生拖成了尿毒症把這人白白給斷送了。她的性命丟的實在不值得,可細想想攤在這樣冥頑不靈的兩家人手裏遲早也是被折磨致死。

三個薄命女子死得一個比一個更慘烈,而那個曾為她們所共同愛過的男人處境又能好多少呢?大少爺覺新是貫穿三部書的人物當中最令人不忍提及的一個。他性格懦弱卻又未能做到麻木不仁,講究忠孝節義甚至到了能對長輩的各種無稽之談唯命是從的地步,偏他又對種種不合理之處心知肚明。他是內心充滿良知的人卻偏偏屢次違心的充當了舊勢力的幫兇,將一個又一個他真正關心的人一步步推向命運的深淵。眼睜睜看着自己愛的人相繼命喪黃泉卻又無能為力,他常常只能無助的希望那一切的苦痛都能由他一人來承受。每一個年輕生命的隕落對他都是一個巨大的打擊,甚至比逝者的骨肉至親還要痛苦難當,他一刻也不曾停止為自己沒有對他們盡到責任而羞愧自責。實際上他比他的父輩們都更具家族責任感,只可惜他並不具有拯救這個日漸衰敗的家族的力量,他又無法像他的二弟三弟一樣無視它的存在勇敢的追求自我的新生。我時常感覺到自己能切近他內心真實的苦楚,也許因為在那裏面隱約窺見了自己的影子,人若是要一味的畫地為牢,那便沒有人能夠救你。

覺民和琴最終獲得了他們期待中的幸福,覺慧和淑英也找到了廣闊的自由天地,甚至留守家中的淑華也獲准進學校讀書,他們都通過抗爭成功的把握了自己的命運。最後連一味妥協的覺新也通過分家被動的得到了解脱,其實這也不過是一種理想狀態罷了。事實上無論抗爭還是放棄都不失為一種快慰,而人生最苦的莫過於忍耐二字,那是一種慢性的毒,能腐蝕人的心性,麻痺人的神經,令人周身散發出污濁腐朽的氣息,這個人就只剩一具空架子,生與死早已沒有任何意義了。

《家春秋》讓我們看到那個時代不同性格的人物內心苦苦的掙扎,努力抗爭的迎來了温暖的春天,懦弱、畏縮的被舊勢力冰凍。通過一部好的作品可以使我們感受到那個時代人們的思想,性格決定命運,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們何嘗不是這樣啊!

春秋讀書筆記及讀後感6

中午,我在書櫃裏找書看,無意間翻看到一本《春秋故事》。

《春秋故事》是林漢達的作品,它記錄了春秋時期眾多諸候國的興旺衰弱,弱肉強食,以及治國之道。

書中有一身武藝,辦事周到的潁考叔;有文武雙全,細心膽大的曹劌;有才華橫溢,抱負遠大的百里溪;有任人為賢,合併諸候的齊桓公,還有卓越的政治家管仲和知賢薦賢的鮑叔牙。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管鮑之交。管仲從小就和鮑叔牙是朋友,>長大了又一起做生意,一塊兒打仗。因為家境貧困,管仲總是佔鮑叔牙的便宜。有人説管仲“揩油”,可鮑叔牙説:“管仲家裏窮,我和他是朋友,我樂意多給他一些。”

到了戰場上,管仲進攻時,能在後則後,退兵時,能在前則前。人説管仲“貪生怕死”,鮑叔牙卻説“管仲很勇敢,他是為了家裏的老母親而這樣做。”正是由於鮑叔牙對管仲的相知相惜,他的行為感動了管仲,也感動了後人。

每當讀到這裏,我常為鮑叔牙的這種寬廣的胸襟和知人善任的高尚品質而感動,他不計較個人私利,知賢薦賢,竭力舉薦管仲,執掌齊國政事,自己甘居下位。管仲才有了用武之地,輔佐齊桓公稱霸天下,名垂千史。鮑叔牙對管仲的知交知心,令管仲不得不言:“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

想想古今中外,很多人為了自己獲得更多的利益,欺騙朋友,出賣朋友,甚至是最好的朋友。知音是何等難求啊!偉大的史學家司馬遷,他沒有一個知已的朋友,當他受酷刑時,無人救贖。他多麼希望有一個象鮑叔牙一樣的知音啊。

人與人相處,就是要多一份寬容,多一份諒解,多一份關心。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擁有真正的朋友。請珍惜自己身邊真正知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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