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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志願不可不知的幾個基本概念

填報志願不可不知的幾個基本概念

■錄取批次的含義

填報志願不可不知的幾個基本概念

由於在各省(區市)招生錄取的高校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時錄取,於是將不同層次的院校分批進行錄取,由此形成錄取批次,填報志願不可不知的幾個基本概念。錄取批次大致分為:

提前批錄取院校:含軍隊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屬師範本科院校、空軍招飛、民航招飛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專業)。

本科第一批:為教育部直屬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點高校、經批准參加本批錄取的高校(專業)。

本科第三批:為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普通高校的聯辦校。

本科第二批: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專科第一批:為普通本科院校舉辦的高職(專科)和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專科第二批:為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高職學院、民辦高校、普通高校聯辦校、成人高校和電大的普通高職(專科)。

以上批次劃分因省(區市)不同,也可能會有一些差別。

■省控線、調檔線、實錄線的含義

大學聯考錄取前,省級招辦根據本省(區市)當年試卷分數統計情況,將本省(區市)招生總計劃與考生人數按一定比例分批次劃線並公佈,這就是各批次的省控線。考生的考分達到某一批次省控線,才可以填報該批次及其以下各批次的院校。

各批次錄取時,省級招辦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過1∶12,由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先行公佈)向高校投檔。例如一本批次的甲高校在某省當年計劃招收100人,該省招辦在該批次按1∶12比例(即120人)向甲高校首次投擋,其中第120人的分數,就是甲高校當年在該省的調檔線。這120人經甲高校按“德智體”全面考核後,選擇錄取其中的100人,其第100名的分數,就是該校當年在該省的實錄線或叫最低錄取線(倘若其一志願不滿額或零投檔,而靠後續志願錄滿100名,那麼也取其中的最低分為當年實錄線)。提檔線主要是針對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而言的,實際上是一條“虛線”,在考生填報志願中沒有太大參考意義。重要的是看學校連續三年來在考生所在省(市區)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最高錄取分數和平均分。

■“二視一”的含義

“二視一”是某些省為保護高分考生不因志願填報失誤落選而採取的一項措施。它是指本科第一批錄取時,對第一志願未上調檔線、但分數又高於其第二志願院校調檔線一定分值的考生,如果其第二志願所填院校明確表示願意接收第二志願高分考生,則將其第二志願視為第一志願,與該校第一志願檔案同時投放(簡稱“二視一”),大學聯考輔導《填報志願不可不知的幾個基本概念》。願意接收第二志願高分考生的學校須在報送招生計劃和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中先行公佈其分數級差。該級差的具體分數值由高校在所招生省份招辦規定的最低分數值上自定,如四川省招辦規定“須在40分以上,未明確的按40分執行”。如某考生考分為650分,第一志願報考甲大學,但甲大學調檔線為652分,該考生第一志願檔案就不能被投出。恰好其第二志願報考的乙大學有“二視一”規定(級差值為40分),乙大學調檔線為608分。那麼該考生的考分650分減去乙大學調檔線608分為42分,剛好在乙大學規定的分數級差範圍內,其檔案就可與其他第一志願報考該校的考生的檔案同時投放

■院校級差的含義

如果第一志願招不滿,對第二志願填報本校的考生,有的高校會規定一個分數限制(具體分值會在招生章程中公佈)。如考生王以650分的成績第一志願投檔到甲大學,但落榜。假設王將乙大學填為二志願,而該校規定級差為高於本校一志願錄取最低分(或平均分)50分,王的考分減去50分後高於前述的最低分(或平均分),則王的檔案才可被投入乙大學。此50分的分值就是乙大學針對二志願考生的院校級差。但應注意,若將此類高校填做二志願,你還得留心該校近年是否一志願滿額,如是,則要慎填,否則考分再高也無意義。

院校級差還有一種情況是:高校在一志願生源充足的情況下也接收一些(因一志願報考他校落榜)二志願填了本校的高分考生,其級差分值和接收比例也會先在招生章程中公佈。

■招生章程的含義

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內容:總則、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等),學習形式、招生組織機構、招生專業、人數和收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錄取規則、附則,聯繫電話、網址等。其中的錄取規則對考生來説特別關鍵,其中列出了錄取原則、限制條件或優惠條件。譬如是否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志願級差和專業級差、對加分優惠政策的執行,對單科成績的要求,男女生比例,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獎貸條件等,對考生是否填報該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各高等學校應將招生章程公示,學校在招生錄取中以已定的錄取規則為依據,不能另加附帶條件。考生在填報志願前一定要仔細閲讀,以免造成無謂的失誤。

■錄取最高分

最高分是指高校在招生年度在某一招生地區錄取的成績最高一名考生的分數。最高分在考生填報志願中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錄取最低分

最低分是指被錄取的最後一名考生的分數。孤立的最低分在填報志願中的參考意義不大,考生千萬不要認為成績達到了最低分就有可能被錄取,這是非常危險的。

■錄取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錄取考生的平均分數。平均分,是考生當年進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體現。比較幾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夠處於這個位置,那該考生被錄取的可能性在不發生特別意外的情況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説,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響。因此,我們在使用分數線時,應將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結合使用,並特別重視平均分的意義。

■錄取人數

即當年實際錄取的人數。錄取人數在填報志願中的參考意義在於,使用分專業錄取數據時應結合招生人數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分專業統計數據對各專業招生人數較多的學校來説具有較大參考意義,能夠反映專業的報考熱度,但對招生人數非常少的院校來説,其分專業的錄取分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參考意義降低,不能完全作為能否填報某個專業的主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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