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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愛作文範文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經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敍方法。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的最愛作文範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1

課外的生活中,有着酸、甜、苦、辣,我也不例外。下面是我對自跳舞似的一段經歷的記述,也是一段更難忘的記憶吧。

那是一個難忘的日子。20xx年9月26日,這一天是我9歲的'生日,我當時的心情非常激動,總是想着自己要過生日了,可是把跳舞的事情給忘記了。

過了一週,媽媽讓我去跳舞班,第一次我告訴媽媽頭痛,第二次我告訴媽媽肚子痛,第三次告訴媽媽説腳又痛,總之就是不想去跳舞了;後來媽媽看出我的心思就對我説:"你不可以這樣,平時你注意學習,作業完成的也不錯,但是,跳舞雖然是一種業餘愛好,沒有文化課那麼重要,它可作為一門才藝、既可以鍛鍊身體,又可以陶冶情操,你不能半途而廢呀"!媽媽的一席話對我觸動很大,想到了自己只想着玩,認為這樣做是不對的,從此以後在完成課堂和課外作業後就愉快的去跳舞班認真的學習跳舞去了,通過自己的努力,不僅文化課成績明顯提高,而且舞蹈技藝也有所長進。

通過這次的事情,我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怕苦怕累,更不能半途而廢。從此以後,我不僅好好的學習,而且還真正的喜愛跳舞了!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2

今天,我學會了一項了不起的本領——做可樂雞翅。

這道菜不是很難也不是很簡單。首先,要先把鍋燒開,過一會兒,把油放上一點,不要太少。這時,鍋裏發出“呲呲”的聲音,過一會兒,放上一點點花椒。這時,發出了一聲巨列的“呲呲”聲,鍋裏的油賤到了我的手上,疼得我“啊啊啊”的直叫。把雞翅放到鍋裏,自從剛才讓油賤到我手上的.時候,我見到油就害怕,所以我把雞翅放刀上,三個三個的放在鍋裏。一不小心,刀在我的手上劃了以下,我看到了血,“哇哇”大哭了起來,過了一會兒,我的哭聲停了。最後,在放上可樂就行了,我拿來可樂,“咕嘟咕嘟地往鍋裏倒,我把眼睛閉上了,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我看見滿滿一桶的可樂就倒完了,我看着鍋裏,心一慌,當時,我不想做了,想了想,想到了媽媽給我説的一句話:堅持就是勝利。

過了一會兒,我把可樂雞翅給做出來了,味真想啊!我嚐了嚐,忍不住留下了淚水,因為媽媽給我們做飯實在是太不容易了。我又嚐了一口,現在才反映過來太鹹了。

這次,不僅讓我知道了媽媽做菜時的不容易,更學會了一項本領——做可樂雞翅。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3

我的業餘愛好十分廣泛,樂高、打鼓、游泳,但最令我喜愛的,還是那美妙的音樂。

説來也巧,我和音樂有着不解之緣,因為我媽媽是音樂老師,耳濡目染,我從小便喜歡上了音樂,起初我只是跟在媽媽後面唱唱歌,逐漸我開始練習彈琴了,我又從只會單手練琴,到了現在的加踏板、四手聯彈等等。像巜四小天鵝》、巜致愛麗絲》、《藍色多瑙河》都是我的拿手曲目。

在我最艱難的.時候,也是音樂一直鼓勵着我,讓我不斷前行。那次,離考級時間已經不多了,即使每天練習四個小時以上,也很難完成最後一支曲子了,難道我就這麼放棄嗎?這時,音樂彷彿在鼓勵着我:“加油!行百里者半九十!千萬不要放棄哦,不要畏懼困難,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是啊!我明白了,我要堅持下去,再苦再難決不放棄,“既然選擇了遠方,就要風雨兼程,”我開始埋頭苦練,不知疲倦。“功夫不負有心人”我順利通過了十級的考試

如今,音樂已成了我形影不離的好夥伴。每當遇到挫折時,它會鼓勵我不斷前行;每當傷心時,它會給我安慰我不要灰心,每當我成功時,它會為我吶喊助威,每當我驕傲時它又會告訴我要謙虛謹慎。啊!美妙的音樂,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4

“個子長得高又高,

説它代表節節高,

又細又甜營養好,

外面是紫裏面黃”。

小朋友,你們知道是什麼水果嗎?哈哈!那就是我最喜歡吃和水果—甘蔗。

甘蔗有着高高的個子,一節一節的,外面是紫色的`皮,裏面是淺黃色的,味道嘛,一個字——甜。那你們知道我為什麼那麼喜歡吃甘蔗嗎?告訴你們吧!甘蔗不但好吃還有很多用處。甘蔗:甘涼解渴、清熱、和中下氣、潤腸、利尿、補充體力、解酒、潤喉消口臭、牙齒雜穢等作用。

媽媽知道我喜歡吃甘蔗,就把甘蔗的妙用用到了極至呢。如果家裏誰有了感冒的先兆,媽媽就把甘蔗和生薑放在一起,用榨汁機榨成甘蔗、生薑汁,喝了發汗,防止感冒呢。如果咳嗽了,媽媽就把甘蔗和梨放在一起榨甘蔗、梨汁,喝了潤喉止咳呢。

怎麼樣,甘蔗的好處多吧,所以我愛吃它。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5

德國詩人歌德説:“讀一本好書,就等於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我家就有許多好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1928——1929年,《福爾摩斯探案集》在英國出版,它的作者就是——阿瑟·柯南道爾。一百多年來,福爾摩斯已經成為家喻户曉的文學人物,他無與倫比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讀者。

這本書分為《血字的研究》、《冒險史》、《歸來記》、《四簽名》四個篇章。他們都是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經典之作。福爾摩斯在他的`偵探生涯中與罪犯鬥智鬥勇,機智的破案者在明處,高智商的罪犯在暗處,雙方你來我往,各顯神通,可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讀完此書我感受到作者所塑造的福爾摩斯是西方偵探的典範,他以冷靜、勇敢、極強的推理功夫讓此書更加吸引眼球,他的一個個推理故事已成為難以超越的永恆。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6

説到愛美,那我們家可是有很多人都是名副其實的呢!比如:姐姐、堂姐、堂妹、奶奶……但最最愛美的人呢,莫過於我的小姨了。

小姨在出門之前,一定要打扮得美美的,不然,她決不出門。而且,小姨還隨身帶了一個化粧包,裏面有口紅、粉餅、眼影、卸粧油、BB霜等各種化粧品。她愛惜它們如同愛惜糧食,不能浪費一點兒。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把小姨的'粉底摔壞了。不過只是瓶口破了,裏面和瓶身依舊完好無缺。小姨一聽見這事,就立刻跑過來看了看瓶子,然後狠狠地批評了我一頓。看來,以後再也不能碰小姨的化粧品了,不然又要被罵了。

佛要金裝,人要衣裝。小姨對衣服的要求不僅要時尚而且要好看的。平常我們去買衣服,頂多也就花個半小時。可是小姨呢,一挑就要挑好幾個小時。一會看這件樣子不太美觀,一會看那件材料不太好,一會又説這件穿上去不舒服。足足挑了好幾家店,才挑到一件滿意的衣服。但一看價格,又太昂貴了,所以,只得再一次去尋找。只能説,誰要是陪小姨買衣服,誰一天就可以瘦下好幾斤,比節食還管用。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小姨對美的追求是引領時尚,跟着潮流走。小姨真的是太愛美了。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7

書是知識的海洋,我看過的書很多,有科普類的、有漫畫類的、有百科類的`,其中我最愛看的就是《海底兩萬裏》。

這本書的作者是法國著名作家凡爾納,這本書講的是阿隆納斯被邀請參加追捕還怪行動,但是他們意外的發現那是一個潛水艇,從此,一場驚心動魄的海底之旅開始了。

每當我拿起這本書就愛不釋手,捨不得放下。從海怪出現,和他們在海底旅行,整本書充滿了懸疑,讓我感到身臨其境。當我看到他們遇上大海怪時,我也嚇得一哆嗦,當我看到他們在海底漫遊時,我也好像在和他們一起欣賞無窮的奇妙世界。看了這本書,使我知道了大海深處有多美麗,我知道了海里有很多生物,如珊瑚、小魚、大鯊魚等生物,真是妙不可言。

我真喜歡《海底兩萬裏》呀!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8

早上起牀的時候,往窗外一看,周圍白茫茫一片,原來是下雪啦!我最愛的季節——冬天終於來了!

我愛冬天,因為冬天裏的陽光是最讓人愜意的;我愛冬天,因為冬天裏會下雪;我愛冬天,因為冬天會有雪,有了雪我們就可以打雪仗、堆雪人;我愛冬天,因為我喜歡聽腳踩在雪上發出的“吱吱”聲;我愛冬天,因為在冬天裏可以吃到美味的火鍋……但最愛的是,我愛那被寒風吹得發抖後在家裏獲得温暖的感覺。

冬天裏的節日是最盛大的了!瞧!人們拿着彩燈把大街裝飾的漂漂亮亮的,大街上的每一棵樹都被打扮得像一個迎接聖誕老人使者。夜無聲的降臨了,這時下雪了,雪伴着夜晚悄悄地來了。第二天一大早,人們起牀時,驚異地發現外面已是白雪統治的世界了,聖誕樹上已裝滿了大大小小的禮物,“噢!聖誕老人來了,他光顧我家了!”人們幾呼同時發出感歎。聖誕節的確是人們心中最盛大的節日了!

我喜歡冬天的.白茫茫一片,我喜歡冬天的雪!冬天是一個快樂的季節,是我最愛的季節。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9

有的人喜歡充滿希望的春天,有的人喜歡熱情如火的夏天,有的人喜歡銀裝素裹的冬天,而我最喜歡的季節是那色彩斑斕的秋天。

秋天是金色的。你看,麥浪在風中翻滾着,猶如一條條金色的小溪,跳動着,流淌着。地裏的玉米杆早已被調皮的玉米寶寶壓彎了腰。兩旁的樹披上了金色的衣裳,樹上還不時地飛下幾隻“金蝴蝶”呢!

秋天是紅色的。你瞧,那邊的`林子裏燃起了一簇簇火焰。走近一瞧,原來是那一大片的楓樹林,在風中搖曳。蘋果紅了,掛在樹上,像一盞盞小紅燈籠。棗子成熟了,紅豔豔的,像一顆顆紅色的小星星鑲在綠樹上。葡萄架上一串串紫紅的葡萄好似一顆顆紫水晶,晶瑩剔透,圓潤光滑。告訴你,這些可都是秋媽媽給樹娃娃買的髮飾哩!

秋天是一首浪漫的詩,秋天是一份驚喜的收穫。秋天給我們送來禮物,帶來歡樂。我,喜歡秋天!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10

我的媽媽,是個穿得樸素但卻很趕潮流的人。我説她樸素是有原因的:因為,她一年到頭總是把自己買衣服的錢統統都給我買學習用品、零食等等一些我想要的東西了。可是,我卻很不懂事的要這要那,把媽媽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一次性花的所剩無幾,可她卻從沒説過我。

有一次,我問媽媽要兩塊錢買刨冰,十快錢買花還有兩塊錢作為零花錢,我以為她不會給我,所以拐彎抹角的説着……説到最後,她聽出來了,問我:“哦,我知道了,你想問我要錢吧?恩?”我回她:“哎呀媽呀,你太聰明拉,你咋一猜就中了吶?”她説:“呵呵!就你這點小把戲!還想瞞的'住我?告訴你…”我蹭到她耳旁,她大叫道:“永遠不可能!”我又叫道:“我知道不可能!我還知道我耳朵被你震聾啦!”

呵呵!我媽媽是不是很好玩兒啊(她也很淳樸哦!)?哦,對了!差點兒忘記告訴你們她叫什麼了,她叫王紅華,我最愛的人。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11

我最喜歡的美食——披薩。因為爸爸做披薩的技術是一流的!

早晨一起牀,我就在卧室中聞到了披薩的香味,我立刻像觸了電一般快速下牀,像旋風一樣穿好衣服快速跑向了廚房。此時,披薩已經被爸爸端上了桌。

這時,披薩的底盤圓圓的.、黃黃的上面放着垂涎欲滴的奶酪,紅的像火一樣的西紅柿、綠油油的青椒、白花花的沙拉醬,把披薩裝飾的花花綠綠的,上面冒着一團團熱氣。

此時,我已經“殺紅了眼”,三步並作兩步跑了上去,一手拿着披薩,另一隻手把披薩撕下了一大塊。但是我沒料到奶酪融化了,在我手上怎麼甩也甩不掉,我不得不用我的“必殺技”——吸果凍,我皺了皺眉頭,把沾上奶酪的那隻手指放在嘴巴前,頭探了過去,嘴巴一張一合“噶嘰”一聲奶酪嚥到了我的肚子裏,我頓時感到奶酪十分香甜。這時我該享用披薩了,我迫不及待地把一角披薩塞進了我的嘴裏,一股奇特的香味直衝腦袋來了,滋潤了我的一肌一膚。我迫不及待地把一角一角的披薩塞進了嘴中,我越吃越瘋狂,直到吃得滿嘴流油才停止,我“咯”的一聲打了一個飽嗝,滿意地拍了拍肚子才肯罷休。可是心裏還一直惦記着披薩,真是肚子飽嘴不飽。

我一直渴望爸爸給我做披薩,因為他做的披薩又香又甜。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12

俗話説:民以食為天,在我們中國幾乎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西安的羊肉泡饃,內蒙古的小肥羊,雲南的過橋米線而我卻對北京烤鴨情有獨鍾。

它那脆脆的皮,嫩嫩的肉,看着都叫人垂涎三尺,吃就更不用説了。我在北京住的那段時間還有過一次吃烤鴨的經歷呢!

剛進烤鴨店,一股濃郁的`香氣便撲面而來。等了不一會兒,一個推着烤鴨的精緻小推車就來到桌前,上面放着剛出爐的烤鴨。油亮的色澤加上五顏六色的花朵作陪襯,顯得更加誘人。廚師們需要把烤鴨的皮一片一片地切下來,沒過多久就完成了。香脆多汁的脆皮和蒜包在一張麪皮裏,可真是絕配。烤鴨色澤紅豔,肉質鮮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膩,剛吃完,嘴裏那誘人的香氣依然索然在我的脣齒間。

據説早在明朝,北京烤鴨就已成為官府人家的席上珍品。朱元璋建都南京後,明宮御廚便取用南京肥厚多肉的湖鴨製作菜餚。為了增加鴨菜的風味,廚師採用碳水烘烤,成菜後,鴨子肥而不膩,受到人們的稱讚。即被宮廷取名為烤鴨。後來明朝遷都北京,烤鴨技術也傳到北京,並被進一步發展。

北京烤鴨真是名不虛傳啊!你吃了也一定會讚不絕口。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13

我的愛好是玩電腦,因為(我曾)有一段難忘的經歷。現在,我就向你介紹一下那難以忘懷的經歷。

起初,我(無意中)是在爸爸的書櫥裏找到了一本關於計算機的書,(這)便開始了我的計算機“生涯”。(我開始)自學了起來,只可惜輸入速度太慢,很浪費時間。爸爸發現我有這方面的興趣,就給我買了關於指法和五筆字型輸入法的書,由於我太性急,一氣兒把要領背了下來(,不但學習起來輕鬆多了,而且還)此時,我已經感(受)到了打字的樂趣。

我雖然已經掌握了DOS、Windows等操作系統,但此時,我卻不務正道,玩起了對戰類的電腦遊戲,爸爸因此(常常批評我)叫罵不休。有一次,因為計算機內置的遊戲只有撲克牌,我玩夠了,看見爸爸不在機房,我便從爸爸的口袋裏掏出10元錢,買了個叫《紅色警戒》的`偵探遊戲,被爸爸發現了,我捱了一頓臭罵。

現在,我再也不會幹那麼愚蠢的事情了,而是利用FantPage網頁製作程序製作網絡遊戲。我一連製作了《城市家庭》、《第九城市》兩個遊戲。

這下你明白了吧,玩電腦就是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14

人人都應該愛讀書,因為讀書會讓你覺得快樂。

高爾基説:“我撲在書上就像飢餓的人撲在麪包上一樣。”雖然讀書不能填飽肚子,但我們卻在精神上得到了滿足。書是人類文明的源泉,書是開啟之門智慧的鑰匙,是我們進步的階梯。書是一間五彩繽紛的.展覽廳;是一個碩大無比的寶庫;是一件風光旖旎的百花園。書是我們成長中必不可少的小夥伴,是我們前進道路上的小幫手。古人説:“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是因為讀書可以開拓我們的視野。

讀了夏洛蒂勃朗特的故事我們明白了:只有在求索道路上不屈不撓地努力,才能成功。《魯濱遜漂流記》啟迪我們: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進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中,也終將會成為一個成功者,一個英雄。《青海高原一株柳》告訴我們:即使命運給予我們的是99條死亡之路,我們也要憑藉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韌勁去努力,這樣生活才會產生奇蹟。

書能陶冶你的情操,啟迪你的智慧,增長你的知識,開拓你的視野,為你在生活道路上披荊斬棘,成為你終生的伴侶。書,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範文15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我的愛好不用説你們也知道,當然是二十一世紀初被人們廣泛使用的電腦咯。我把電腦當作我的最愛是因為電腦既可以讓我們學到知識,還可以娛樂,一舉兩得。當我遇到難題時,就可以在這個“知識寶庫裏”一探究竟了。我把電腦當作我的最愛還因為它給我帶來了快樂。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六,我把它打開,搜索我遇到的一個難題,一不留神,我打錯了一個字,但我沒發現,搜索完一看,發現沒有我想要的'答案,我再仔細一看,發現我把巧算的“巧”字打成了“改”字。然後,我把字改正過來,終於搜索到了想要的答案。我每天早上、晚上都跟着電腦讀英語。它就像一個老師,幫助我更好地學英語。我的英語成績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它成了我學習的好夥伴。沒事時,我還經常上網瀏覽新聞。温州動車事故、日本福島大地震等,我都在第一時間瀏覽到了。電腦既幫我增長知識,又給我帶來了快樂,我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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