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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苗產業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範文

種苗產業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範文

一、種苗生產供應的特點

種苗產業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範文

(一)種苗生產供應品種、樹種多。據統計,今年用於各項造林綠化樹種有30多個,特別是一些城市綠化樹種、園林觀賞樹種增幅較大。根據市場需求和我縣城市綠化建設需要,各苗圃加大了綠化樹種、園林觀賞苗木的培育力度,種苗生產供應的結構性矛盾得到有效緩解。

(二)苗木質量大幅度提高,杜絕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造林用苗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全縣各項工程造林一、二級苗木使用率達95%以上,實現了二級以上苗木上山造林的目標。

(三)苗木供過於求形勢依然嚴峻。經樹種、品種結構調整後,今春可供應苗木2800多萬株,供應總量比上年春季減少近200萬株,苗木剩餘總量與上年基本持平,楊樹、山杏、刺槐等常規樹種苗木剩餘量減少。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看到林木種苗產業發展的同時,如何加強全縣種苗質量管理,尋求種苗的銷售渠道,增加抗逆性樹種、品種種苗的培育,努力解決種苗供過於求的一系列問題不斷呈現在我們的面前,從而成為制約我縣種苗產業發展的瓶頸。

(一)種苗生產供應與造林需求得不到很好的銜接,造林任務下達晚,種苗生產的盲目性難以得到根本性改觀,苗木生產結構性過剩,區域供需不平衡依然存在。由於造林任務下達晚,種苗的準備只能依照歷年經驗進行預測和估算,與生產實際需求差距較大。部分林農目前依然存在等待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增加造林計劃的想法,種苗產業的規模及種植結構難以得到合理的調整。

(二)抗逆性樹種、品種種苗缺乏,供應壓力增加。當前,隨着各林業重點工程逐步進入攻堅階段,造林地的立地條件越來越惡劣,造林難度增加,各工程對抗逆性樹種品種種苗的需求逐步加大,而抗逆性樹種種苗在當前的種苗生產供應中所佔比例偏低。

(三)良種使用率低。近幾年,國家加大了對種苗工程建設的扶持力度,良種生產能力有較大幅度提高。但是造林部門在造林投入相同的情況下,受價格因素的影響(良種種苗價格高於普通種苗),為降低造林成本,造林選用普通種子和普通苗木,良種使用率難以提高。

(四)長途調運的苗木質量堪優。立足本縣域,“就地育苗、就近供應”是搞好苗木生產供應的基本原則,是保證適地適樹和造林苗木質量的重要措施。長途調運苗木,一是降低了苗木質量,提高了造林成本,二是挫傷了當地林農育苗生產積極性。

四、發展思路及對策

(一)種苗產業今後的發展思路

一是繼續加強種苗信息調度工作,以信息引導市場,制定科學規劃,提前安排年度計劃,超前發展林木種苗生產,努力提供品種對路的良種壯苗,減少種苗生產供應的經濟損失;要加強造林部門和種苗管理部門的協調,造林規劃早制定,任務早下達,種苗早準備,通過調控和信息引導,保持種苗供需總量的基本平衡和品種對路,避免苗木市場的大起大落,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同時,要根據林業建設面臨的供求關係和消費多層次變化,面向大林業、大市場,生態林苗木、商品林苗木、綠化美化苗木、花卉和草一起上。

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強良種繁育推廣體系建設,大力研究和推廣抗性樹種、品種,培育良種壯苗,發展容器育苗,調整造林綠化苗木的生產結構。在苗木生產供應上,立足苗木自給,支持和鼓勵容器苗生產企業擴大容器苗生產規模,加大生產力度,儘量滿足林業重點工程和城市綠化,特別要加快選擇、引進和改良培育適宜我縣惡劣自然條件的抗逆性針闊葉樹種、草種,速生豐產樹種,名特優新經濟林品種,綠化美化樹種和花卉等的需求。鼓勵對抗性樹種、品種的培育和推廣,積極調整樹種、品種結構,引進優良樹種、抗性樹種品種,着力解決當前種苗生產中樹種、品種結構矛盾。

三是通過當局引導、給予優惠政策,加強全縣良種的繁育和推廣使用力度,要建設一批良種繁育中心、良種基地,建立長期穩定的投入機制,保持良種的持續經營和穩定的良種供應能力;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林木良種推廣、良種補償、種子貯備、林木種質資源清查,建立林木種子貯備制度,為林木種苗生產發展打好基礎。通過簽訂供苗合同,採取定向培育,進一步提高良種的使用率,解決當前良種生產能力,增加良種使用率依然偏低的矛盾。

四是加強林業重點工程種苗使用和調撥環節的質量監管,提高工程造林質量。在林業重點工程用種苗標準上,要嚴格執行種苗質量檢驗程序和國家用苗標準(即主要造林樹種苗木質量分級標準),進一步加強全縣林業重點工程造林用苗質量的管理力度,杜絕不合格的種苗上山造林。同時林業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種苗調撥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地方行業標準,進一步明確了各自責任及獎懲,保證所調撥的種苗全部用於各項工程造林。

(二)種苗產業發展的對策

第一、加強法制,規範市場。加強執法監督是林木種苗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一是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種子法》,加緊配套法規、標準的制定;二是嚴格執行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和林木種苗標籤制度,把實行“兩證一簽”制度,作為依法治種苗的突破口;三是強化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加強檢驗人員的崗位培訓,提高檢驗水平;四是加強執法檢查,整頓林木種苗市場,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林木種苗的大案要案,使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步入規範、法制化軌道。

第二、管好工程,確保成效。林木種苗工程是造林綠化的基礎工程,是林木種苗工作的龍頭和窗口。要堅持“嚴管林,慎用錢,質為先”的工作要求,按照《種子法》規定,在項目建設中,明確職責和權限,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實行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強化資金管理,做到專户儲存,專款專用,封閉運行,杜絕~根源,確保國債資金安全運行。在工程項目建設的同時,要加強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引進、組裝和應用科技成果,在優化品種、品質和提高效益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林木種苗工程建設的科技含量。把國有苗圃推向市場,樹立自我經營意識、競爭意識,增強自我造血功能,在市場競爭中發展和提高。

第三、強化基礎,增強後勁。一是開展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按照“統一規劃,積極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摸清家底,制定規劃,明確重點,優先考慮鄉土樹種和主要造林樹種,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收集保存利用。二是加強林木良種推廣工作,根據不同區域的降雨量和立地條件,按照苗木的生活習性,進行合理規劃、科學調度。

第四、鼓勵多種形式,加快產業化發展。國有林木種苗基地,要加大體制創新和機制轉換力度,積極探索公有制的多種實現形式,充分發揮國有苗圃的資源、人才、設備、信息等優勢,鼓勵兼容多種經濟成分,採取合作、合資、租賃、兼併等方式,實行“苗圃+農户”、“苗圃+公司+農户”等形式,帶動和指導集體和個體育苗,與分散的、規模小的育苗户結成利益共同體,實現集團式發展,形成一批有特色、區域化、專業化生產的苗木生產基地。

第五、鼓勵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所有制參與林木種苗生產建設,對不同所有制苗圃實行同等的市場準人、國家投資、信貸等政策,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凡具備林木種苗生產條件和技術者,都可以憑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從事苗木培育和經營。要重點抓一批非公有制林木種苗示範基地和林木種苗產業化示範點,加快全縣林木種苗產業化進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第六、加強社會化服務,指導種苗生產。適應林木種苗發展新形勢,要加強林木種苗生產、流通、消費、分配等全過程服務。一是搞好林木種苗生產與造林的銜接,逐步推行合同制育苗,推行定單育苗,避免盲目生產,造成損失。二是建立林木種苗信息網,定期發佈種苗供求和新品種信息,搞好餘缺調劑。三是積極培育林木種苗市場,舉辦多種形式展覽、洽談會,為農民和社會提供林木種苗交易場所。四是成立林木種苗協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成立林木種苗協會等社會團體,為農民提供社會化服務。五是組織科研人員送科技下鄉,指導集體和羣眾育苗。

第七、切實轉變職能,強化宏觀管理。一是加強政策引導。制定有利於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種苗生產的扶持政策,推進林木種苗產業化發展。對不同部門、不同所有制建立的林木種苗基地,要在市場準入、投入、信貸等方面實行同等扶持政策,積極發揮龍頭、示範、帶動作用。二是開展林木種苗宏觀發展戰略研究。圍繞林木種苗體制創新與經營機制改革,發揮國有苗圃龍頭作用、推進林木種苗產業化進程,林木種苗與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林木種苗與造林銜接,林木育種策略與良種推廣政策等問題進行專題調研。三是加強隊伍建設。隨着種苗市場化和產業化的發展,行業管理任務日益繁重,我們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為林木種苗事業和林業跨越式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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