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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業道德標準

企業職業道德標準

本道德規範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包括中高級管理人員(總裁、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首席技術官、高級副總裁、投資副總裁,及其他被上市規則和董事會視為高級管理人員的人員,各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相應級別、職務的管理人員)。

企業職業道德標準

一、基本準則以及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公司員工緻力於最高標準的誠信和道德行為,包括遵守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誠實守信是公司立足於市場經濟社會的基石,是公司與客户、股東和社會等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關係的基本準則,也是企業與員工、員工與員工之間關係的基本準則,所有公司員工都應遵守。同時,公司全體員工在進行公司業務時,應遵守中國大陸、公司上市地美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作為中高級管理人員更應以身作則,誠實、道德地履行自身的行為,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並遵守公司經營中應遵守的公司政策和程序。同時中高級管理人員有責任建立高道德標準的公司文化,保持對遵紀守法的高度重視,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鼓勵員工提出問題,並迅速解決員工在遵守相關規章制度中遇到的問題。

二、維護公司利益,明確自身職責,履行責任

公司員工應當忠實維護公司利益和股東整體利益,切實履行職責。不得有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失職瀆職,損害公司利益和股東整體利益的行為。 各工作崗位應明確自身的職責,以勤勉敬業的態度進行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公司員工應妥善保護和使用公司資產,確保其有效、完整,並有效應用於公司生產經營。員工不得利用職權貪污、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三、維護員工隱私,創建安全、和諧的工作場所

員工在工作中應互相尊重對方人格尊嚴、宗教信仰和個人隱私,禁止任何形式的騷擾和脅迫,造成不和諧工作環境的行為,應發揚團隊合作精神,樹立全局意識,共同創造、共同進步,建立和諧的工作環境。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應努力營造和諧的經營環境,與股東、及全體員工共享公司發展成果,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發展機會、安全的'工作環境,對外保持良好的投資者關係。

四、遵守商業道德,誠信對待合作伙伴。

在進行商業活動時,公司應公平公正地對待公司客户、供應商,為客户、供應商提供平等的商業機會。對客户,應快速響應客户需求,提供優質服務,依法保護客户的通信祕密和通信自由,尊重客户的自主選擇權,謹慎處理與銷售相關的佣金、折扣、授信和補貼等安排,禁止通過賄賂、回扣等方法與客户建立商業關係。針對供應商,公司將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致力於業務夥伴的長期合作和戰略合作。公司嚴格遵照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誠信對等地處理與業務夥伴間的商業往來和業務合作,提供其公平參與招投標的機會,並通過專家參與、紀檢監督和集團決策等途徑,確保採購及其它合作活動的合理、合法、公開、公平、公正。在與供應商進行商業交往時,禁止收受其提供的賄賂、回扣或者其他可能影響作出商業判斷的重大利益,尊重業務夥伴公司文化的同時,按照商業禮儀對待業務夥伴及其商業代表。

針對競爭對手,禁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採取任何違反法律法規、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等規定的行為。

五、遵從保密原則

員工對因其任職而獲得的保密信息應以最嚴格的方式加以保密,除非有適當的業務上的理由,不得在公司之外討論保密信息;不得披露給公司之外的人員,但依據公司的相關政策和客户協議或法律規定進行的披露除外;不得使用或披露有關公司或其團隊成員、客户或供應商的專有信息,但與公司的業務有關而做出的適當披露或按法律規定進行的披露除外。

六、避免利益衝突

中高級管理人員必須避免利益衝突,應當以公司利益和股東整體利益為重,正確行使經營管理職能。當中高級管理人員的私人利益以任何方式妨礙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利益,或者中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任何直系親屬因為該中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中的職務而取得不當個人利益時,應當主動迴避,防止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中高級管理人員還應注意可被合理地解釋為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行為,並應努力避免該種行為。

如果中高級管理人員對與公司之間的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有任何疑問,其應將上述疑問及時通過公司內審部上報給審計委員會。公司審計委員會將對上述問題進行審核,並確定採取適當的行為,包括是否需要由董事會進行審議或採取行動。如果上述問題被提交給董事會,該中高級管理人員應向董事會負責人全面披露所有的事實與情況,並應取得董事會的事先書面批准。涉及任何利益衝突或潛在利益衝突的中高級管理人員應迴避與此相關的任何決定。

七、公司證券交易

員工禁止使用其擁有的與任何公司證券有關的未經公佈的股價敏感資料,在有關規定禁止買賣證券期間買賣公司證券。 此外中高級管理人員應履行監督責任,確保公司的任何員工、或附屬公司的任何員工,不會利用他們因在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職務或工作進行證券內部交易。

八、披露

中高級管理人員應建立並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信息披露制度,按照公司有關披露程序和要求,全面、公正、準確、及時且易懂地對外披露,確保信息披露的質量和客觀真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嚴禁編制假賬,嚴禁虛報財務及運營數據。同時應促使所有員工遵守上述要求。

九、報告、調查和處理

員工如果存在道德方面的疑問或者發現了違反道德的行為,可以通過道德專線進行實名或者匿名舉報。公司應尊重舉報員工的意願,保護舉報員工的利益和人身安全不受到損害。舉報後,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授權或以其他形式經公司程序授權的人有權開展調查或採取其他適當的行動。違反本道德規範將受到懲處,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審計委員會授權內審部對違反本道德規範行為在調查核實後提出處理建議報董事會批准。

中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公司民主管理制度,自覺接受民主監督,不得有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禁止因員工善意地報告可疑違規行為而對員工進行報復。

如果公司員工尋求對本道德規範的豁免,其應向審計委員會全面報告其所處的特殊情況。對本道德規範的修改和豁免將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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