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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解讀:養老金政策有啥新變化?

《社會保險法》解讀:養老金政策有啥新變化?

《社會保險法》是調整社會保險關係的法律。我國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以及死亡等原因暫時或永久失去生活來源時給予一定物質幫助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法立法宗旨是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我國《社會保險法》於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會保險法》解讀:養老金政策有啥新變化?

社保賬户由基礎賬户與個人賬户構成,前者由公司繳納平均工資的20%進入社會統籌用以支付現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而個人賬户則是個人上一年所有收入的8%。全國統籌的好處是可以減少社保體系的分割程度。簡單來説就是一個勞動者在不同的城市流轉就業的時候,不需要反覆地去退保與參保。現實意義就是我們的`父母在退休後來我們所在的城市養老,即使户口不在這座城市,也依然可以在本地領取養老金。而如果有更有效的投資渠道的話,那麼參保者在退休後能拿到更多的養老金,每一次改革的設想總是美好的,但很難保證在殘酷的現實面前,它會如期實現。

【社保熱點】

1、養老金收不抵支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12月12日發佈的 《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2013》(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12年有19個省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缺口擴大了約240億元。

2、養老金雙軌制

一直以來,我國實行的都是養老金雙軌制。企業工作人員需要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用繳納,但其養老金卻遠高於企業工作人員。這無疑有損社會公平。面對社會公眾有關破除養老金雙軌制的強烈呼聲,人社部門儘管表示實行養老金並軌“大方向已經確定”,但是對於何時實行卻一直沒有明確説法,總是強調“適時”出台。

3、漸進式延遲退休

在社會對延遲退休巨大爭議後,社保部終於就延遲退休問題有了新説法,副部長鬍曉義近日表示:為保證平穩過渡,不對當期就業狀況造成太大影響,中國將採取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的方式。

中國現行退休年齡男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雖是上世紀50年代初的政策規定,至今仍在執行。即便參照國外經驗,可延遲退休的年齡空間也並不很大,這實際引發的爭議焦點,並不主要是不同意延遲退休年齡,而是反對國家公職人員就業穩定還享受“雙軌制”下仍延遲退休,反對普通企業員工在自掏腰包和高齡作業無競爭能力下仍延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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