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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後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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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後醫療保險

很少甚至沒有人的工作都是一輩子就一個的,平均每個人都會有那麼一兩次的跳槽,那麼這時候有一個麻煩就跳到了你的面前,那就是你要將原來的醫療保險轉移到其他的地方,你清楚這個過程如何操作,手續如何辦理麼?本文就此問題對大家進行一下講解,僅供參考。

很多人在跳槽的時候,遇到最大的困難就是不知道保險如何轉移到下一家公司,這件令人頭疼的事也是導致很多人對"跳槽"只能望而生歎的主因。

在鄭州的賈先生最近就在鬱悶自己的醫療保險轉移問題,賈先生要從鄭州到新鄉工作,想把在鄭州交的醫療保險等轉到新鄉,可是他不知道應該怎麼操作。

我們首先要知道,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是屬地管理的,賈先生先前是在鄭州市繳費參保,出於醫保基金平衡的考慮,並且涉及繳費基數問題,他的醫保關係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轉移的,鄭州市應該是可以轉出,但新鄉方面不一定願意接收。

這是就賈先生的情況來説的,但是我們也不要把醫療保險的轉移想得過分困難。

就目前所知,每年有約5%醫保關係轉移指標,不過名額限制是很嚴格的,建議有與賈先生同樣情況的.人們先到醫保部門諮詢瞭解,吃透文件精神,做到胸有成竹、有理有據;然後吃送請託、使鬼推磨。勝利總會到來的。

不過政策總是在不停的改變,像賈先生這種情況,如果要等新政策的話,在醫保成功轉移之前,可通過申請異地定點就醫來暫時達到目的。也就是要在新鄉工作處就近選擇1-2家鄉級(即中心衞生院)以上非營利性醫院為定點醫療機構,但必須報經鄭州你參保的醫保部門批准後確定。若有事需住院,必須到確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並在2個工作日內向鄭州參保地的醫保部門報告,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時,應向醫療機構索要每日住院醫療費用清單、出院病歷和住院發票等有關資料送鄭州參保地醫保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報銷。申請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經核准後30日後生效,有效期為12個月至24個月,在核定的有效期內不得變更醫療機構就醫。

實際上,建議對於五險一金有同樣問題的人可以到相關社保部門去諮詢,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轉移累計的數量也不盡相同。所以,按照自己的情況去做了解,是最好的方法,賈先生的情況是比較不易轉移的例子,但是大多數人的同地區轉移還都是很好辦理的。

標籤: 跳槽 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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