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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財務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小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

為規範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並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責任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積極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彙報財務工作情況,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責任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直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責任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於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集體決審批制度。未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污、侵佔、挪幣資金等行為。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2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12、查閲、借閲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閲、借閲人寫出查閲、借閲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閲,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税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國小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國小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4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國小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中國小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7條中國小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預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國小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國家對中國小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國小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

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預算編制原則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國小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國小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彙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覆後執行。

第13條預算執行和調整中國小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餘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條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中國小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三)事業收入,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户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四)經營收入,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國小校附屬獨立核算

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中國小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國小校用於建築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築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國小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19條中國小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中國小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中國小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4

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制定每年的學校財務計劃、年度預決算並進行公佈,總務處應定時向校長報告財務情況。

2、學校財務由一位校長分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校內一切獎金都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單據一律實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購物品單據由經手人簽字,證明或驗收人簽字,主管人簽字後才能報銷。

4、學校各室各部門實行政費包乾制,經費按年度預算使用,餘留超扣(不能超出預算總額的10%)。

5、購買專控物品或單價500元以上物品須由總務處提出意見,校長審批才能購置。

6、教育經費要保證用於教育事業,專款專用,不準擠=佔、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報銷,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名,附上會議通知才能報銷。

8、按國家會計制度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加強收款收據的統一管理。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審核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户按照國庫單一賬户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户,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户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推薦產生的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國小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國小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着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採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國小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彙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國小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國小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國小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國小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國小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户儲存。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國小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於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户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户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和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補助的中國小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6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情況,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中心學校校長,在中心學校校長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中心校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200元以內,由校長審批;

(2)、開支200元以上,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由校長負責審批。

2、審批程序

(1)所有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證明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賬員不得付款,報賬員不能入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賬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教代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後,校長批准後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並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費用由報賬員每月支付一次,並帶回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出差六安車費報20元∕來回1趟。每天生活費20元。

2、培訓、學習、考察、參觀需集體生活、住宿、坐車、培訓費按發票報銷。

四、財務原則:

1、賬目日清月結,期末整理公佈。

2、壓低、緊扣支出,民主理財。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7

一、校長職責

全面負責學校的後勤財務管理工作,堅持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引導後勤人員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嚴肅財經紀律,努力增收節支,對學校的財務開支進行審批檢查。

二、結報員職責

在校長領導下,協助校長分管學校後勤財務工作,是學校後勤財務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責任者。

1、協助校長制定各項後勤管理制度並貫徹執行,制定學校後勤工作計劃。

2、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遵照勤儉辦學的原則,儘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經費;審核票據;編制學校的經費預算,科學使用經費。

3、負責學校的財產管理。根據教學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學校財產,充分發揮其效益。

4、負責學校的校園建設和校舍管理。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校園建設進行科學規劃,進行校舍的建設、使用和維修。搞好綠化、美化,保持校園的整潔,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5、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

6、搞好學校學生生活。

7、負責對學校後勤工作人員的管理。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後勤隊伍素質,使之樹立起服務育人觀念。

8、有計劃地徵求教職工對後勤工作的意見,及時向校長彙報工作,經常向校務委員會彙報後勤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校務委員會成員的意見。

三、出納員職責

1、統一負責管理學校現金收付工作。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學習並熟悉財務制度,切實按照財務制度和標準辦理各項收付報銷手續。按照規定,該收的收,該付的付,受理報銷單據,應予嚴格審查。如發現憑證不實,手續不全,耐心解釋,加以拒付。

2、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彙總、傳遞等工作。

3、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票要素必須齊全,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報銷,未經審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4、妥善保管好現金、支票等,銀行日記帳及現金日記賬不能出現赤字。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

5、做好各項代付款項和水電的收付工作,做好個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繳工作。

6、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保管員職責

1、樹立愛校如家和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

2、負責全校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維修材料等物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物資的出庫、入庫驗收登記手續。物資入庫一律開箱開包點數、驗收質量,逐項入庫登記,及時發放辦公用品、教材、作業本、生活用品、維修材料、清掃工具、桌凳等,對庫存物資要按規定建立帳本,與出納配合定期盤點對帳,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4、物品報損報廢,必須得到領導批准。

5、勤儉節約,細心保管,防止積壓、浪費、損壞、被竊,作到物盡其用,使用合理。做好保養工作。

6、經常檢查各班的課凳桌、門窗、玻璃、黑板及一切公物的保管情況,並做好檢查登記,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

7、做好防盜、防黴、防火等物品安全工作,搞好庫房衞生。

8、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

2、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3、按照區教育局的規定,學校所有支出實行報賬制。出納員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彙總、傳遞以及資金的收支等工作。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審批程序。領用各種用品要登記、簽名,做好明細。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票要素齊全後交分管簽字審批,最後由校長審核同意後方能報銷;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報銷,未經審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六、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是為師生服務的單位,是學校的一部分,其資產屬學校所有。

2、食堂由學校統一管理,不以營利為目的,應本着學生自願、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在保證食品衞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質量,讓師生享受質優價廉的服務。

3、食堂實行獨立核算,按規定設置賬目,賬目公開清楚,定期向教職工公佈。

4、食堂的收入必須存入區結算中心的帳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個人存入摺子户。

5、食堂大宗物品實行定點採購,採購時食堂負責人、出納員應當參加,必要時分管行政要參加,供應商必須證件齊全,支出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發票。

6、食堂保管員必須建好物資帳,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如實反映盈虧分管領導要經常檢查物資保管情況。

7、採購回的物資保管員必須開箱開包及時驗收入庫,出入庫必須辦理手續。

8、食堂報銷的票據必須有售貨人(要寫明售貨人姓名、住址)、採購人、驗物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校長審核同意方可付款。

9、與食堂無關的支出不得在食堂帳列支。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8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人員的工作權限、職責及獎罰,必須按《會計法》執行。

二、收費管理

1.學校的收費必須合規合法,嚴格執行“一費制”,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羣眾監督。

2.一律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收費票據,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

3.學生的課本資料,必須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範圍徵訂,非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訂購的資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查處。

三、現金管理

1.每學期開學初,學校總務應及時將收的費用如數上繳,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不執行規定造成損失者,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2.學校的資金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轉的,一律不準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則,必將嚴肅處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學校的名義替社會上的集體或個人擔保,向銀行或私人貸款,以免引起糾紛。

四、收支管理

1.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要做好每學期的經費收支預算。

2.學校的收費和專項收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

3.學校上繳的費用,應按數依期向上級教育部門上繳。

4.重大財務收支應集體決策,並要把決策的內容同原始憑證一起裝訂保管。

五、帳務的管理

1.學校的財務人員應按國家規定的記帳方法日清月結,做到帳單相符,帳表相符,帳帳相符。

2.報銷的票據必須合規合法,學校的各項開支要有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不合規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據,票據的裝訂要整齊劃一。

3.帳務核算必須堅持民主公開的原則,參加核算的人員必須人人簽名,以示負責。

4.財務人員調離,必須做好資料交接手續,移交、接收、監交應多方參與。

六、財務監督

1.學校每學期帳務在校務公開欄裏張貼,自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

2.學校的帳目,須接受並服從財政、教育、審計、紀檢、監察、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國小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運行,規範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係。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據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六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的發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准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政策變化或事業發展規劃有較大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項目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範公用經費開支範圍。中國小公用經費主要用於保證學校基本運轉,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規,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行財務公開的規定,重要開支事項(如大額商品採購的商品規格、採購人員的確定、維修項目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並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羣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4、實行學校大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大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審核批准,未經批准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國小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准同意後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貪污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徵訂、濫發複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徵訂省、市、縣教育部門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複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必須註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八條加強中國小資產管理。中國小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範建立固定資產台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並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國小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並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第九條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規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要求,對違反財務規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0

為規範學校收支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增強教職工對學校財務活動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為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證收支行為規範化;增強教職工民主理財意識,積極有效地進行財務監督,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不正之風,進一步促進行風建設。

二、財務公開的原則

財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和公正的原則。

三、財務公開的內容

1、學校財務規章制度,上級有關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精神;學校獎教獎學制度及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尤其是公務接待、會議、用車等費用支出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的劃撥標準、總額及累計撥款情況;

4、重要財產、物資的採購和處置情況;

5、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社會保障繳費情況;

6、建設工程項目和較大修理項目經費落實以及公開招投標情況;

7、學校代收代支資金情況;

8、其他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四、財務公開的方式

1、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宣傳欄,公示學校資金收支情況;

2、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會議,公佈學校資金收支結餘情況。

財務公開是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體現,要採取定期公示的方式進行,一般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的內容要留有圖片和影像資料備查。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1

為了規範和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正確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保護國家財產,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法規、政策、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認真貫徹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會計、出納業務,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

二、熱愛本質工作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向一切貪污、盜竊、鋪張浪費、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法行為作鬥爭。

三、會計要認真做好計帳、算帳、報帳工作,認真審查各項收支業務。()做到手續完備,符合制度;出納人員要嚴格審查各種收、付款憑證,對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規定以及不按規定程序辦理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四、堅持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出納付款的報帳程序。

五、各種原始憑證的報銷,經辦人必須簽字,説明報銷用途,經主要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二條差旅費報銷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教職工培訓,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二、差旅費報銷,必須按現行差旅費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標準,超標準和繞道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三條醫療費報銷

一、凡在醫院門診看病、購藥者,醫療費自理。

二、確需住院治療者,需本人提出申請(需持縣級以上醫院的檢查、診斷書),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住院治療。報銷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住院證明、發票,方可按規定報銷(納入“兩基”辦報)。

第四條招待費報銷

一、接待上級有關部門領導、一般工作人員或來賓時,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根據情況安排招待(接待標準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則上不安排酒水和飲料,確需用煙酒的,不使用名煙名酒,堅持節儉原則。

二、不經主要領導批准,擅自請客或到外地請客的,一律不予報銷,費用自理。

第五條借款制度

一、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先由借款人註明用途,由主要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須在出差回來3天內將借款還清,原則上,300元的借款必須經主要領導批,1000元以上的必須經會議討論通過。

二、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一律不準借公款,因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須寫出還款計劃,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借出。

三、一律不允許將公款借給非本單位人員。

四、凡欠款未還清者,不允許再借款。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2

1、按學校領導的要求,編制學校經費預算,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及時向領導提供資金使用情況,以利學校領導採取措施,保證資金正常使用。

2、協助學校領導執行財經紀律,進行財務監督。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納入預算。

3、審核每年收支原始憑證,原始記錄真實完整,原始憑證合法規範,及時結算記賬,發現問題及時查實並向分管領導彙報。

4、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妥善保管。調閲、銷燬按規定手續辦理,交接手續齊全。按照規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種預算報表、統計資料,年終及時做好年報,做到表表相符,報表印章齊全。

5、配合、督促學校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好暫收、暫付款項。收好管好雜費代辦費,按學期向學生結算。

6、對學校人員調進、調出及離退休人員進行核定,準確編制工資表。

7、協助總務處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月末,帳面現金和庫存現金相符,及時清理應付款,不長期掛賬。

8、使用合法票據,正確使用票據,執行票據管理政策規定,存根妥善保管。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財務制度》及《建湖縣教育審核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税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岡上國小)、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税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市或縣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税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購買時提供提供定額發票的需用發票粘貼單做好封面報賬。(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手工填寫的發票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

5、臨時工工資等的發放,由總務處編制工資表,按人員造冊,註明標準、時間,並須相關人員簽字。臨時工工資、農民工勞務費等統一由總務處按照標準編表蓋章後,報後勤校長審核,校長籤批後到會計室報銷,學校臨時工工資每學期結報一次。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複印件。證明和複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説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單程飛機票的(乘坐飛機者需經縣級以上主管領導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車硬卧票價的標準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範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單筆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辦理轉帳結算,並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500元者,必須提前3天告知會計室,個人要履行暫借手續(憑上級通知,填寫好借條報後勤校長審核後到校長處簽好意見),借用現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總費用的50%。否則由本人自己墊付,待學校會計室有現金時再按規定結算。

4、報銷時間規定:學校定為每週星期二下午會計室收各部門或個人手續齊全已經審核和批報的票據,週五學校報賬員到縣審核支付中心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説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報校長審核批准。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於購物後一週內到會計室結帳。

3、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會計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正職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分管校長審核,校長批報後,方可到會計室辦理結算。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會計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物資採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保管簽收,屬政府採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或文件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並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後報校長審批。

3、報銷多張定額發票、事業收據時,經辦人需填寫“發票粘貼報銷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票據中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批報人等有一個未籤的,會計室不得接收發票。

6、報賬員每週五到審核支付中心完成審核支付工作後,須在下週一把報銷的現金轉交學校出納會計,出納會計收到現金必須當日兑付,做到現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三)相關業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紅十字互助金,特困生減免等均由學校紅十字理事會根據上級關規定辦理,政教處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政教處及紅十字理事會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由會計室發放。

2、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40元,由夫妻雙方單位各發50%,直至小孩14週歲。由學校會計室於每年年底造冊,報支付中心審批後在工資卡上發放。

3、喪葬撫卹費、遺屬補助費由總務處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會計室監督執行。其他費學校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4、零時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加浮動)由總務處部門負責考核並按學期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後到學校會計室報銷。

5、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採購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在月底前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分管校長簽名後報後勤校長審批,履行手續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兩人以上購買,超過千元以上購物必須經校務會或教代會研究確定。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會計室報銷(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統一歸口縣勤工儉學公司)。

6、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教學儀器或專用材料,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學校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進行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會計室報銷。

7、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部門預算的安排執行,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採購手續,憑採購單經校長籤批後到學校會計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採購單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籤批後至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凡部門預算沒有安排的,原則上會計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説明情況,填制《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批准後,按歸口性質交總務處辦理採購,並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最後持籤批後的發票、《物資採購申請單》、《固定資產入庫單》、情況説明至學校會計室辦理結算。

8、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准,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准通知由教導處調度課務,填製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粘貼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滿一天)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區0元,市區內12元,特定地區20元(特定地區是指廣東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廈門市)不滿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3元,包乾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當天往還的,可加發一天的市內交通費,出差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出租車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再由校長批報,最後到會計室報銷。(外出學習、聽課或培訓的差旅報銷時由帶隊人報銷,報銷時需提供相關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安排單》)職工出差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會計室有權拒付。

9、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准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①、住宿費、往返路費按上面差旅費開支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②、縣內不發伙食費補助,

③教師繼續教育和職稱學習費用自理。

(2)教師參加本科段或大專學歷教育的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10、招待費:

學校來人是否招待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每10人一桌不超過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小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接待的必需有校長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須由接待經辦人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報校長批准,辦理招待費結算時附後。招待費報支時,必須具批准後的《岡上國小公務接待審批單》、發票和酒店的《菜單》,齊全後方可到分管校長處進行審核,最後到會計室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不支付招待費用。校內安排的工作餐由後勤校長根據需求審定統一安排,總務處承辦並負責定期結報。

11、校內零星維修和綠化等項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所有零工在結算時,必須到地税局或建安處開具正式建安發票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12、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的80%。

13學生講義、學校行政打印:

講義由教務處主任籤準,經過校長辦後到學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長同意,校長辦籤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憑籤批的打印單開地税發票經總務處核價後(總務處暫時按如下標準審定:打印版面費3元,複印A4每張0.4元,超過100頁的安講義費標準執行,以上均為含税價),報校長室審核、報批,最後到會計室結算。

14、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費:

(1)學校公務用車權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校長辦根據用車人數和性質安排車型,用車前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填寫“岡上國小公務用車申請單”用車,報校長籤同意後予以安排,[上限標準暫定為縣市內: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車達半天的150元,用車一天的為250元,以上均為含税價]。結報時車主需提供地税的正規税票和《岡上國小公務用車派單》(需一票一單)發票經校長辦主任見證後,報校長審核、批報,再到會計室結算。

(2)學校來人招待用煙由出納購買,校長辦使用記錄,校長辦結報時需提供《岡上國小來客接待用煙清單》,結報時要把用煙清單作為附件結報。

(3)辦公室安排的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要嚴格控制,不得私用公報,並做到按月結報。

15、教職工的各類獎金、福利、津貼補助等按規定納入績效工資計算,學校在公務費內不再列支。

16、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會計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説明情況並報校長批准後,方可報銷。

17、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18、本制度20xx年xx月xx日修訂,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往年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4

為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准權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後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設備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後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並交於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並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本文來自於範-文-先-生-網)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範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鑑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並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範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並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准權限規定,報校長審批後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複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於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衝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並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後,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鑑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築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鑑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後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鑑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並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範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佈,餘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後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鑑,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羣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範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採購登記台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羣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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