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約定不明要按照那些原則處理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合同的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約定不明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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