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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範文合集十篇

【精選】勞動合同範文合集十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勞動合同範文合集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單位:大方縣星宿鄉龍山煤礦

甲方(用人單位)伍單位地址: 大方縣星宿鄉龍山村

乙方(勞動者)姓名碼: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 年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滿勤月工資為 元/月。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二)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

(三)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並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的勞動安全和保護設施,勞動防護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 甲主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工作場所,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衞生要求。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與在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自覺尊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建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單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7條、

第38條、第39條、第40條和第41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定勞動合同。

(三)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依據有關法律等規定等定出具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部分標準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行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家法律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蓋章): 鑑證人 (簽章)

合同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簡明情況

乙方(勞動者)簡明情況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三)以完成 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 。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也可變換工種、崗位。

三、甲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屬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三)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按照省有關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四)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乙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能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保守甲方的祕密。對泄露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勞動定額。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行業的特殊工種崗位的相關法規、規章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現崗位的工資定為: 元月。

(二)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三)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七、福利待遇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福利待遇和乙方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遺屬津貼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的實施細則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二)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四)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九、約定事項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脱產培訓後,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三)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

十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xx年 月 日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xx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名稱:地址: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月日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終止日期: 年月日本單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為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 終止原因(打√)

□勞動合同期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者死亡或失蹤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破產□用人單位停業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籤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辭職 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依法進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一百零二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因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的影響很大,用人單位需重新安排工作。因此,法律要求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提前通知,使用人單位有所準備,安排新人來接替工作,以免因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使工作遭受損失。

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用人單位要聘用勞動者,必須確認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方可與勞動者訂立新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規定的目的是保證勞動者能夠真正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招用了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且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就必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連帶賠償責任”的含義是:原用人單位可以向現用人單位和違約勞動者中的任何一方請求部分或全部的賠償。因此,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可獲得更有保障的補償。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xx)。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XX編碼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籤 訂 勞 動 合 同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和

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5、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使用説 明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頁,但需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2、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龐莊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合同,現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本着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結算、撤場協議:

一、經雙方核實,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總價款萬元,詳見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單。

二、經雙方對上述費用進行核算統計,截止__年__月__日甲方應付乙方款項共計___萬元,該款項已充分考慮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設、工程變更、誤工損失、違約補償等各種費用,對此乙方無任何異議,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費用要求。

三、項目施工過程中甲方已累計支付乙方各項款項計___萬元(含代付工程料款萬元),詳見附表2已支付費用清單。現甲方尚欠乙方款項計___萬元。本協議簽字之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萬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雙方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甲方不承擔一切與乙方及乙方所屬人員的糾紛。

四、合同解除後免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

五、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3日內退出工程現場並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否則應承擔拖延費10000元/日。

六、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經整整三年了,感歎之餘收穫頗豐,在經歷的崗位中耳濡目染汲取了他人的不足與長處,使自己日臻成熟,尊敬領導關心同志在工作中不斷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虛心向老員工求教,增強自己的工作技能,不與他人爭一時短長,工作嚴與律己,一絲不苟,基本貫徹和執行了XX所奉行的以人為本服務奉獻的精神。

一、三年來工作總結

三年來,我在以下幾個崗位都工作過:税務窗口、工商科,財税科,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職責,不同的要求,這豐富了我綜合技能並增強了我的責任心。

最初我被安排在税務窗口,期間我經歷了所得税清算、學會了企業約談及各種事務性工作,從協助約談到能夠獨立帶企業約談,通過自己盡心盡職的服務,得到了一些客户的肯定,客户悦目,自己坦然。實踐是最好的老師,在税務窗口的工作讓我對税務知識,有了很深的理解,為我以後的工作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次年,我被安排到了工商科,期間我經歷了工商年檢、學會了製作工商材料、公司的新開業流程,但對我提升最大的還是招商,招商工作必須熟練掌握工商税務政策,運籌帷幄的談判技巧及人脈。這使我不得不強化自己,通過招商工作的歷練,我自己明顯感覺到了變化,變得成熟了許多,至今我共完成了招商數22户。

如今我被安排到了財税科,主要負責數據統計,徵管質量,通過兩個月的熟悉,理清了工作思路,掌握了工作方法,基本能勝任新的工作崗位,同時我也不會放棄招商工作,在新的崗位上也一定不忘招商,爭取超額完成招商指標。

二、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後努力方向

三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招商質量有待提高

税收的產量有待提高,招商的實質就是產出税收,沒有税收的項目,既浪費了公司的人力,也影響到自己考核。雖然今年在招商的個數上能夠完成任務,但在税收上,差強人意。在以後的工作中如何提高税收產出率是我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工商税務知識還需專精

三年來雖然在不同崗位上學到了很多工商税務知識,但面大不精,在以後的工作中需要加強自己學習主動性,積極向專業知識精通的同志學習,以提高我專業知識的深度。

最後我申請續簽合同,希望公司接受我的申請,我必將更加努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公司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勞動合同 篇9

同工同酬含義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同工同酬,是勞動法規定的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規定。

一是包括勞務派遣工在內,只要工作的崗位、職級、內容相同,應做到“同工同酬”——不僅工資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應一視同仁。“所謂‘同工同酬’並非要求他們的工資數額一樣,而是允許在同一工資區間內進行浮動”。

二是將同工同酬寫入法律法規當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資支付相關法規,“同工同酬”將首次作為立法內容。無論正式工還是勞務派遣工,只要從事相同內容工作,應當獲同級別工資待遇。

同工同酬條件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

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

三是同樣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

同工同酬內容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在勞動報酬分配上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而且難以根除。

2、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國家和地區也還存在這種分配歧視。我國自解放以來,基本消除了這種歧視現象。

3、地區、行業、部門間的同工同酬。由於各地的經濟水平與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各個行業、部門的特點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區、行業、部門間“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4、企業內部的同工同酬。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在同一企業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 篇10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如果因缺乏有效要件而導致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不但不能有效地發揮勞動合同的作用,還可能給雙方當事人帶來法律風險。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Q職微信招聘專家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訂立勞動合同,與訂立其他合同一樣,都應當遵循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平等自願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基礎。任何一方採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對方違反本意與其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訂立的勞動合同或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無效。

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的行為。實務中最常見的欺詐行為包括:勞動者提供虛假的學歷證書或誇大工作經歷求職、用人單位虛假承諾向勞動者提供福利待遇而引誘勞動者就職等。

所謂脅迫,是指“以給勞動者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名譽、榮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用人單位的名譽、榮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如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拒不補籤勞動合同就不發獎金為由相威脅。

所謂乘人之危,是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於危難之機,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在實踐中,乘人之危的情形一般比較少見。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行為,並非一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只有在一方實施上述行為並致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才會被認定為無效。

如果一方實施的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為情節顯著輕微,不足以影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的,不能以此為由認定勞動合同無效。例如勞動者入職時隱瞞其已經結婚的事實,騙取訂立勞動合同,但由於婚姻狀況原本就不應作為是否聘用勞動者的條件,勞動者隱瞞婚姻狀況的欺詐行為不足以影響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因此,不能由此認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訂立勞動合同不但應當遵循自願、誠信原則,還應當遵循公平、平等原則,即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對等。用人單位利用強勢地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依法應當認定為無效。

其中最典型的便是勞動合同中的“生死條款”,有些用人單位為了免除自己的工傷賠償責任,排除勞動者享受工傷待遇的權利,於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概不負責”之類的條款,都應認定為無效條款。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合同無效外,如果限制勞動者法定權利、加重勞動者法定義務,情節嚴重的,也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用人單位應當特別加以注意。

在實務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多是由用人單位事先製作好的格式合同,用人單位利用這樣的優勢地位,可以為了最大限度維護自身利益,在合同內容的設置上有所取捨,有所選擇,但必須把握法律的尺度和分寸,如果走極端採取“一邊倒”的方式,減輕或免除自身的法定義務,限制或排除勞動者的權利,都是不可取的,即使在合同中寫明也是無效的。用人單位在製作勞動格式合同時應當特別注意這一點,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選擇對用人單位有利的內容,但不能超越法律的極限。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內容合法是勞動合同生效必不可少的要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必然會導致勞動合同無效。這種合同無效的理由,一是必須違反強制性的規定,即合同雙方當事人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適用,如果排除的是任意性規定的適用,不能認定為無效;二是必須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僅僅違反的是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或者其他規範性文件中的強制性規定,不能認定為無效。

在實務中,常見的被認定為無效的條款主要表現為違法約定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條款、違法約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條款、超過法定期限的試用期條款等。這些條款由於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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