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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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書,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為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車間(部門)從事臨時性生產(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並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
四、勞動報酬
1、乙方的工資採用時薪計算,每小時元/時,
2、乙方工資除按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3、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員工手冊》等全部歸還後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五、福利待遇:
1、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福利制度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制度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癒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限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3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試用期滿後,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為下列第2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日。
3、以完成____工作為限。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並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並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並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並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60分),或者因其他個人原因,公司予以勸退的;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説明情況,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並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離職交接
1、簽定合同後,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並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後,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籤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後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後,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於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並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後,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户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為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之規定, 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確認本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前言:
甲方在聘請乙方之前,乙方必須保證在甲方的應聘資料表中填寫的各項內容情況屬實。乙方已與原工作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合同,且不存在競業限制等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將各項規章制度書面交乙方閲讀,乙方閲讀並充分理解了相關規定,並同意遵守。
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固定期限合同_)。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首次簽約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試用期結束前,甲方將與乙方確認轉正的時間。
1. 在試用期內,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在試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乙方的試用情況解除合同或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的時間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出任 一職,具體的工作職責詳見《年度目標責任書》。
第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技能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及乙方工作性質,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根據甲方薪酬政策實行月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績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情況進行調整支付。甲方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薪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條 乙方因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等個人行為而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個人承擔,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應遵紀守法,服從合理的分配和調動,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及工作規則履行職責,並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和政策。
第十條 乙方也同意對公司的管理方法、客户資料、產品價格、促銷計劃、服務方式、經營狀況等資料嚴加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市場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 試用期內不符合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2、 就工作申請表或任何其他文件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3、 違反勞動紀律、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或不執行上級主管合理指示的;
4、 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 違反甲方有關保密規定或擅自利用、公開傳播屬於甲方非公開資料的;
6、 行為不端損害甲方名譽的;
7、 不勝任被指派的工作,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合理安排的工作任務或崗位變動,並在甲方簽發調動通知書後仍不執行的;
8、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 乙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11、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2、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患嚴重疾病或有某種慢性病、傳染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或未能通過衞生防疫部門所要求進行的健康體檢,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或不接受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 乙方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
3、 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仍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 甲方因生產經營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欲緊縮人員;
6、 甲方宣告終止經營或解散。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的;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 在本合同期內(不含試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的;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交接工作不能及時完成而給甲方造成經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當月工資在辦完工作交接後甲方予以支付。
第十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而又因乙方的原因在培訓協議中規定的任職期限內離職的(包括自願離職或因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解除合同的),均應按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協議,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相應的金額。
第二十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或被解除合同後,均由乙方自行解生計及重新就業問題。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內直接或間接地為其他機構服務或由此接受任何方面、任何形式之報酬或獎勵(包括借款),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不再負有合同任何義務,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向任何人提供、透露或討論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資料、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信息),或其他一切屬甲方擁有的資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必須歸還其保存的一切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財物,並不得利用有關的商業祕密與甲方競爭或利用有關的商業祕密作出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的行為;在乙方參與的商業談判或項目尚未結束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勞動合同,否則,甲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追究。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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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乙方將承擔不低於甲方損失金額的50%的賠償金,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將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若問題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也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七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若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該爭議發生之日起之法定期限內,向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解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人事制度、工作説明書、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目標責任書、內部管理文件等)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如有塗改屬無效,本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
《競業限制協議》、《目標責任書》)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當 事 人 約 定 的 其 它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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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蓋 章) 乙 方 (籤 章)
勞動合同書5
編號:
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郵編□□□□□□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郵編□□□□□□
聯繫方式
無錫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二OO八年一月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 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
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本單位工會,並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書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本合同於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斧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兩個原則:合法原則和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所謂合法,就是依法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三項要求
(1)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資格。作為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凡年滿16週歲、國中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均是有鑑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即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勞動合同形式合法,勞動合同以書面訂立,方為合法。雖然在實踐中,有些企業與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在事實上已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也受法律的保護,其合法權益也受到法律保護。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平等,雙方在平等身份的基礎上就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任何第三者也不得對其訂立勞動合同進行非法干涉。
2、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內容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勞動權利義務的個體規定,具體表現為合同條款。《勞動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根據這一規定,勞動合同內容可分法定內容和商定內容兩部分。法定內容是指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當事人必須遵照執行的內容,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規定下列法定內容:
(1)工作時間和休息;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是為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採取的各項保護措施;勞動條件是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衞生標準的工作環境。
(3)勞動待遇,主要包括、保險、福利等。勞動合同中的法定內容是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但是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協商具體執行辦法。
商定內容是指勞動合同法事人雙方協商規定的內容,商定內容分為必要內容和補充內容,必要內容是指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內容,缺少了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例如勞動合同是否規定試用期,是否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以及用人單位是否向勞動者提供住房等。不管是必要內容還是補充內容,都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該條款一律無效。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和合法原則,就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平等地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樣能避免或減少勞動糾紛的發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7
_________公司(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三至 六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或以七天的試用工資作為補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範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乙方也
由於有突出貢獻得到工資和職務級別的提升。
(四)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徵得乙方同意後,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 員工教育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 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為乙方支付醫藥費用,病假工資,養老保險費用及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條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
(3)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書8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户籍地址:
聯繫電話: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 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並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後,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八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理解無誤。
第二十八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緊急狀態聯繫人或該聯繫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考核(考試),同意聘任聘用(下列聘用)_______先生/女士(下稱乙方)為甲方員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聘用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試用(含見習,下同)期個月。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期(延期不超過三個月);乙方不願供職的,可辭職。若試用期滿時,甲方不考核,則視為合格;乙方不申請辭職,則視為應聘,正式聘用生效。
工作任務及職位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部門擔任職位(職務、崗位、工種,下同),履行所在職位工作大綱所列之職責任務和完成上級領導臨時指派的工作任務。如因特殊情況變化需要變換工種,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變更。
勞動報酬崗位技能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工齡工資其他工資合計等級工資額等級工資額
1.乙方實發工資根據我市企業工資管理試行辦法及本企業經濟效益狀況,視其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勞動強度、工作(業務)性質以及貢獻大小來確定。試用期間的工資不能低於我市當年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2.每月日為甲方發放工資時間。甲方不按上述日期發放工資的,從逾期的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數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3.甲方停工應按我市企業工資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發放給乙方待工補助費。
4.員工工資的其他問題,按市企業工資管理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時間
甲方應按以下規定安排乙方工作:
(1)每週工作小時;
(2)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每天班後加班一般不得超過1小時。
2.乙方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保險福利和勞動保護待遇
甲方按政府規定須為乙方投保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婦女工生育等項保險金。 乙方的保險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待遇按國家、省、市的規定執行。
勞動紀律
甲方應按國家、省、市的勞動政策、法規制定廠規、勞動紀律、獎懲辦法等規章投影度,並經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送仲裁辦公室備案後執行。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勞動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乙方可申訴,由本企業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在有效時期限內向管轄的上級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主要責任方向對方合理賠償。 乙方擅自解約,經甲方培訓的要向甲方賠償所付培訓全部費用(附培訓協議)。解約雙方同意。 乙方違法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提出解約。 甲方不履行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乙方可提出解約。 其他符合解約條件的; 甲、乙雙方要提前30日向對方提交書面解約申請或通知。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合同鑑證部門鑑證(蓋章)
續約
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合同鑑證部門鑑證(蓋章)續約
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合同鑑證部門鑑證(蓋章)
勞動合同書11
勞動合同書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 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書。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書》。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書12
甲方:
乙方:
性別:
現在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根據甲方日常管理及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種和崗位、薪資。
三、 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二)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工資 元/月。
(二)職務工資 元/月。
(三)午餐補貼 元/月。
(四)交通費補貼 元/月。
(五)全勤獎元/月。
(六)社保 元/月。
(七)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甲方因工作需要須乙方在特定節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應按照國家標準發放乙方加班費或值班費。
七、 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工種的,上崗前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 處分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給予乙方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和客户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由公司到相關部門辦理國家規定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職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在合同屆滿三十日前續簽用工合同的,按新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泄露甲方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確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情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營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錄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户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機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知識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3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 ________條 第________款 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合同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書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區幼兒園)鋼筋加工製作、安裝 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區幼兒園
二、工程地點: 都江堰市幸福鎮
三、承包方式: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所有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鋼筋加工製作與安裝等事項,承諾保質保量完成。
四、合同計價方式為: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與主要負責作業技術能力而定。
五、合同工期:合同施工日期為 6 個月,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六、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工作量或按月結算 。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希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守約方該承包總價的5000元作為賠償,本合同有效期限至資金結算完畢後終止。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註:乙方不負責經濟資料工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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