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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集合五篇

【精華】勞動合同集合五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勞動合同集合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上海同淨渣土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松江區玉樹路1155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李家梅職務 :董事長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址:

聯繫方式: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第二條 乙方負責牌號為的汽車駕駛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愛惜公司的車輛,注意車輛的平時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護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 乙方應每天清理所駕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五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車燈、剎車系統、輪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維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第六條 乙方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第七條 乙方對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需機動作業。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按國家規定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在合同存續期間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金或定期生活補助費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及獎懲

第十五條 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出車,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十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乙方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十七條 乙方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第十八條 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九條 乙方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用車人執意所為,則乙方和用車人共同負擔。

因乙方違章導致的賠償費用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因違章造成的其它後果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十條 上班時間內乙方未被派出車的,應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向主管報到。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未經甲方領導批准,不得將所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按照甲方有關勞動規章制度進行處罰,“萬公里行車安全獎”參照銅川供電局駕駛員安全行車獎有關考核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本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都有續訂合同的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有關手續。當事人願意續訂合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當事人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因履行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十六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乙方(簽名)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聯合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學校及院系:______

所在專業年級: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

學生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實習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於________終止。

實習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實習內容

甲方應該在乙方實習期間,為乙方指派一到兩名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乙方進行實習。

甲方指派________為乙方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虛心學習,發揚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精神,展現浙大學子風貌。

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在________崗位進行實習。

三、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進行實習,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時。

甲方為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及其標準。在乙方實習期間,甲方享有對乙方在安全、衞生生產方面進行管理、保護的權利、義務。

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正式實習前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的和培訓。

四、實習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是否支付乙方報酬,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決定。

第八條 如果甲乙雙方就支付實習期間報酬的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以每(小時/日/月)____元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工資於(每月____日/每日)統一結算。

實習期間加班時段的報酬標準參照本條前款之規定執行。

五、實習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保證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安全與保險待遇。乙方在實習期間,享有同甲方臨時僱用員工在衞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發生損害時,同等的損害補償標準。

同時,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實習期間的勞動紀律

第十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 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乙方的指導老師,可予與教育糾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在必要時服務中心可以介入並提供參考解決意見。

九、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還就以下事項達成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別説明:本《實習合同範本》由浙江大學學生就業與職業發展協會提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在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在第十六條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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