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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合集六篇

【精華】勞動合同合集六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勞動合同合集六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 月。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負責

第三條、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二)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規定解除乙方勞務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七條、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因乙方個人原因連續請假五天以上或累計請假達十天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保密約定: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客户名單、合作情況、價格、營銷、員工薪酬等,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子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後均必須遵守保密約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 賠償。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乙方聲明:簽訂本合同前,本人已經閲讀了甲方發佈的日常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執行,若甲方此後發佈的新規章制度,一經發布或公示,乙方將認真學習並認可執行。

(二) 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地址,為甲乙雙方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後未及時告知對方致使文件無法送達的,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文件送達之日。

(三)其他:

第十二條、附則:

(一)勞務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 篇2

【案件回放】

20xx年11月,某集團公司客運子公司為了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決定與乘務員簽定勞動合同。由於該公司的60多名乘務員全部為臨時聘用的年輕女性,對勞動合同法不甚瞭解,認為簽定勞動合同是公司對自己的約束,根本不願意簽定勞動合同。為了規避用工風險,該公司擬定了一份聘用合同,合同書只簡單地規定了職工崗位、工資待遇以及崗位職責和注意事項。20xx年3月,集團要求全部清退“臨時工”,文件傳達後乘務員集體將客運公司告到了仲裁委,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等。經仲裁委確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雖然無效,但卻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客運公司有義務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那麼,在勞動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下,勞資雙方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呢?

【評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或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都屬於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參照本單位相同崗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由此可以看出,無效勞動合同的前提是,雙方簽訂過合同,但是因為合同沒有合法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所以簽訂的合同無效。事實勞動關係指的是用人單位僱用勞動者,但是不與勞動者簽訂任何合同。《勞動合同法》禁止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規定用工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由此可見,無效合同與事實勞動關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無效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付出勞動的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在事實勞動關係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因此,在勞動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沒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義務。

以上案例引發出這樣一個問題,即,用人單位原因造成無效的勞動合同,是否等同於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是否承擔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法律後果?這些後果歸納為五項:一是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是否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二是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是否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是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是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四是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是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五是連續訂立二次無效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是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我們試圖在現有法律法規中尋找到答案。

一、無效勞動合同的概念和確認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27條規定:“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不能由合同雙方當事人決定。”

二、無效勞動合同的類型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列舉了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三種情形: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從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起因可分為用人單位原因、勞動者原因和雙方共同原因。

三、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一)雙方原因使勞動合同無效

雙方原因使勞動合同無效主要表現為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應根據民法處理,情節嚴重的應追究刑事責任,其收益應收歸國有、返還集體或個人。比如,國有單位法人代表與某個勞動者惡意簽定競業限制協議,規定該勞動者離開本單位兩年內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為每月五萬元,或者該勞動者未出具書面委託書的情況下讓某人代替其在勞動合同書上簽字而企圖獲取雙倍工資等,都屬於雙方惡意串通所為。此類情況隱蔽性強,調查取證相當困難,對國家和集體危害性很大。

(二)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者利用假學歷、假獲獎證書、假工作經驗、假身體狀況、假教育背景、假失業等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履行事先告知勞動者的義務,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原單位造成損失的還要賠償損失。

(三)用人單位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2.勞動者的勞動關係解除權。根據《勞動合同法》38條,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仍須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3.賠償損失。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二條和第三條,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應當對勞動者賠償: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第十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三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發放。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勞動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蘇州麥芝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姓名):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蘇州麥芝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蘇州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____年_______個月,其中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為期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乙方工作地點:江蘇省崑山市花橋鎮花安路169號中環廣場1129室

第六條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五天八小時雙休制。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

第七條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_____元,轉正後工資為_ ___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

獎金為______元。

2.甲方於每月15日以貨幣/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為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並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公示。 第十七條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並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及工作範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江蘇省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後,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於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⒈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後,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關業務信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籤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註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後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為用於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瞭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並願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瞭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蘇州麥芝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簽章:

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趙秀英 同志與我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七 款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九、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

十、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經人民法院宣告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十四、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五、 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 勞動合同當事人喪失主體資格,終止勞動合同。

職工本人(簽名): 用人單位(印章):

20xx年4月3 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編號:hzt1300001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深圳市華志通塑膠模具有限公司 姓 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性 別:

聯繫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用人單位地址:寶安區鬆崗鎮大田洋工業區 户籍地址:

郵編: 現住地址:

為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雙方信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部門 ,乙方的職責是必須按上級及部門指令,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協調各部門運作;維護企業文化。乙方亦應按甲方的要求,有禮、誠實、完成規定生產及文件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往 / 地點工作。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實行以 為一個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甲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

乙方加班需徵得甲方主管/部門經理之甲方認可的加班申請表書面同意及籤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法定假期、婚假、產假、喪假、工傷的帶薪假期,並按本合 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作。

四、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月薪形式:每月薪金為¥ 元(不包括加班費);

2、計時形式:每小時薪金為¥ 元(不包括加班費);

3、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為成立);

4、其它工資形式,具體約定為: 。

乙方工作崗位變動的,根據新崗位工資標準確定工資。

(二)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三)甲方應以現金或銀行到賬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於每月25號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乙方清楚知道甲方每月發薪日期,既明白工資的計算方法,如有異議,乙方需於發薪日起計60天內提出,否則視為同意工資數額並自願放棄對工資數額提出異議的權利。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安排同等的時間調休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加班費標準按甲方薪金調整通知書或薪資確認書為準。

甲方可按生產及部門運作需求,要求乙方加班工作,乙方可按自我意願同意或不同意加班。如甲方未有安排,或生產及部門運作沒有要求下,乙方主動、自願加班的,就不屬合理合法加班工作,甲方不會支付或排乙方任何加班工資報酬或調休時間。加班工時申請及計算,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經部門經理、總經理籤批方為有效。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被證明是按甲方要求之工作下,患上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其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當區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級別福利待遇按甲方的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六、 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確認個人證件真實,無精神病、職業病等影響工作的病史,且與任何組織、單位無合同或勞動關係,不受競業禁止限制。

(五)保密內容及範圍:乙方承諾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含“交易祕密、經營祕密、管理祕密、技術祕密”,不論是以書面或者口頭,電郵等形式提供給乙方的,也無論是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後提供,凡是未經甲方公開發布的信息均為保密信息,無論是否有明確標誌或告知該資料為保密信息,不得向本公司外的或本公司內無業務相關的人員披露。

(六)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理,試用期內如乙方違反廠規、員工手冊或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之情況,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各種補貼不列入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計算範疇,且不列入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3、同等效力。

4、家規定之法定假期若遇上上班按法定日加班計算。(本條適用於月薪制員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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