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與可撤銷合同的區別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質不同。
可撤銷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實”的合同生效要件或嚴重違反公平原則如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
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當事人主體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無行為能力,無代理權、無處分權等。
2、效力狀態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處於效力待定狀態,既非無效,也非有效。其有效還是無效取決於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對人的'是否追認或撤銷。
可撤銷合同在合同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並經法定機關確認無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當合同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並經法定機關確認無效後,為自始無效合同。
3、有權主張並影響效力變化的當事人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認或拒絕追認,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對人撤銷,此追認或撤銷直接向合同當事人進行,無須向法院或仲裁機關請求。
可撤銷合同只能由受損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機關請求撤銷,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要求。
4、受時間限制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應在法律規定的催告追認期間內(我國《合同法》規定為1個月)作出追認或拒絕追認的意思表示。
可撤銷合同,當事人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該權利消滅。
相關文章
-
怎麼區分可撤銷合同與效力待定合同
因為可撤銷合同與效力待定合同都屬於相對無效合同,所以兩者經常被人們相混淆。因此,如果我們想要正確區分可撤銷合同與效力待定合同,我們就應當首先明白它們的區別在哪。下面,小編就兩者的不同點為你具體介紹,希望對你有所 -
怎麼區別無效合同與可撤銷合同
根據《合同法》規定,其中無效合同的幾種情形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於 -
怎麼區別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
慢性胃腸炎會引起患者食慾差,噯氣和反胃、腹瀉等情況,會影響患者吸收營養,長期下來容易造成營養不良的情況。那麼對於正是需要足夠營養的孕婦,患上慢性胃腸炎會導致胎兒無法吸收到充分的營養供其生長髮育,發生發育不良的後 -
可撤銷合同與解除合同的區別在哪
合同撤銷是指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經利害關係當事人請求。撤銷該合同,使其已經發生的法律效力歸於消滅。合同解除和合同撤銷都會使合同發生溯及即往的效力,但兩者存在如下區別:第一,從發生原因來看 -
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怎麼識別
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都不是正常的合同,那麼這兩種合同該怎麼區別呢?本文就將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怎麼識別作如下説明,希望能夠幫到還在這方面困惑的人,現將整理作如下説明:無效合同從性質上説雖然合同存在,但是自始自終都 -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的規定
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指合同雖然已經產生了但是由於其他東西的限制所以對合同的效力是不確定的,善意相對人就是指合同中的第三方並且是沒有過錯的那一方,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是如何規定 -
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對人是否有撤銷的權利
熱愛生活的人總能把生活過得很詩意,這樣的詩意生活可以用哪些句子來感慨呢?本站小編整理了一些表達對詩意生活的感悟句,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閲讀一下!感慨詩意生活的句子1. 我會堅強起來。堅強到你們都害怕。2. 有些疼之所 -
勞動合同中的附義務贈與行為撤銷後,整個合同的效力如何?
勞動合同中約定甲方贈送乙方房屋一套,但要求乙方在甲方工作十年以上,否則無條件退還此房屋。現在乙方工作3年後辭職,這是附義務的'贈與行為,所以甲方有權撤銷。但是卻因為甲方沒有支付足額報酬,所以乙方辭職。現在甲方申 -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相關法律規定
我們知道合同的效力可以分為有效的,無效的以及效力待定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種很特殊的合同,現在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詳細的介紹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相關法律具體是怎麼規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相關法律規定 -
勞動合同、僱傭合同與勞務合同的聯繫與區別
勞動合同、僱傭合同與勞務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種不同合同,只有勞動合同在《勞動法》中有相應的規定,並且十分簡單,僱傭合同和勞務合同根本就沒有法律做出明確規定,只能根據有關民法理論進行判案,在司法實踐中對這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