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時間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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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街道社保所瞭解到,4月1日起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開始,地區居民如有參保,需及時存入足額費用,併到社保所辦理當年參保手續,保證順利參保。
據社保所工作人員介紹,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自2009年建立,旨在健全養老保障體系,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的格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適用範圍為:
具有北京户籍,男性年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女性年滿16週歲未滿55週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
社保所工作人員建議,所有符合條件的地區居民都應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確保“老有所養”。
據瞭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方式較為靈活,最低繳費標準為農村居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9%(960元);最高繳費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可支配收入的`30%(7420元)。朝陽門地區居民可在下線和上線之間,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進行選擇。
温馨提示
參保手續辦理流程
參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北京銀行開設專用存摺,按照當年繳費標準,把應繳納的保險費存入專用存摺,並簽訂《銀行代扣代繳協議書》。
新參保人員可在每月1至10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填寫《參保人員信息表》。續繳保費人員可在每月的1至10日持本人身份證、專用存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填寫《繳費確認表》。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為每年的4月1日至12月10日。對於當年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可在當年的繳費時間內繳納當年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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