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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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这个问题上,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所有工作年限,是不需要计算的;从08-1-1起计算,最多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但是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分段计算,要算2008-1-1前的工作年限,按照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规定,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也不封顶,企业要按照当时规定的标准去执行;2008-1-1后的最多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案例:2013-10-23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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