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
- 劳动法
- 关注:4.89K次
想请教劳动法高手:
我朋友是一家合资企业的职员,今年十一月十五日合同到期.但是公司却在十一月九号才口头通知不再续签合同.按照法律这是否属于违法的'?因为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这位朋友是否续签,这样我朋友跟本没有时间再短短几天内去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而且在任职期间表现不错,没犯任何重大错误.请问企业这样做属于违反劳动法吗?如果是,应该如何赔偿?
谢谢!非常紧急!
标签:
劳动法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wengu.com/zh-cn/flhy/laodongfa/km70p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