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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是什麼-三金的案例分析

三金是什麼-三金的案例分析

都説結婚需要三金,那麼社會上的三金需要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於三金的相關內容,歡迎閲讀和參考!

三金是什麼-三金的案例分析

三金是什麼_三金的案例分析

三金是什麼

在合同的違約責任問題上,有個著名的“三金”制度(損害賠償金、違約金、定金)。民事責任以補償性為首要目的,故合同法的損害賠償金也是以補償性為主,而以懲罰性為例外。

三金的案例分析

1.錢某系私營企業老闆。1997年6月5日晨7點30分對招手停下來的出租車司機王某説:“我欲去某賓館簽約,必須8點半以前趕到,否則我將損失10萬元”。司機王某説:“時間沒問題,你放心吧!”後因王繞道加油耽誤了時間又遇上班高峯期堵車,上午9點鐘才把錢送到指定地點。錢簽約未成而向王某起訴要求賠償10萬元。經查,王某為個體司機,錢某簽約不成,造成利潤損失10萬元屬實。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錯誤的?

A.錢某的10萬元損失是直接損失,王某應賠償

B.錢某的10萬元損失是預期的間接損失,王某應賠償

C.王某應按其過錯的程度分擔錢某的10萬元損失

D.王某因自己的過錯造成對方損失,應退還乘車費,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為:A C D

10萬元損失為可得利益而非既得利益的損失,故屬間接損失,且為司機可以預見到的損失,故A錯B對。依《合同法》第113條規定,只要“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就應賠償損失,不以過錯為前提,因此C和D錯誤。依題意選A、C、D.

2.某甲和某工廠訂立一份買賣汽車的合同,約定由工廠一部行使3萬公里的卡車交付給甲,價款3萬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車後15日內餘款付清。合同還約定,工廠晚交車一天,扣除車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應多交車款50元;一方有其它違約情形,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6000元。合同訂立後,該卡車因外出運貨耽誤,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車在途徑山路時,因遇暴雨,被一塊落下的石頭砸中,車頭受損,工廠對卡車進行了修理,於7月10日交付給甲。10天后,甲在運貨中發現卡車發動機有毛病,經檢查,該發動機經過大修理,遂請求退還卡車,並要求工廠雙倍返還定金,支付6000元違約金,賠償因其不能履行對第三人的運輸合同而造成的經營收入損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請求雙倍賠償。工廠意識到對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車沒有辦理過户手續,合同無效,雙方只需返還財產。

現請回答下列問題:

1.汽車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2.卡車受損,損失應由誰承擔?

3.甲能否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請求雙倍賠償?

4.甲能否要求退車?

5.甲能否請求工廠支付違約金並雙倍返還定金?

6.甲能否請求工廠賠償經營損失?

7.甲能否同時請求工廠支付6000元違約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遲延履行違約金?

答案:

1.汽車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

2.卡車受損應由工廠負責。依《合同法》第142條之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此時卡車尚未交付,故應由出賣人某工廠承擔。

3.甲不能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請求雙倍賠償。因為作為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某工廠並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稱的“經營者”,甲也不是該法所稱的“消費者”。換言之,甲與工廠之間的汽車買賣合同關係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

4.甲能夠要求退車。《合同法》第111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害方根據標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本案中,工廠交付的卡車的質量不符合約定,甲可依法請求退車。

5.甲不能同時請求工廠支付違約金並雙倍返還定金。依《合同法》第116條之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所以,甲不能請求工廠既承擔違約金責任,又承擔定金罰則。

6.甲能夠請求工廠賠償經濟損失。依《合同法》第113條第1款之規定,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本案中,甲的經營收入損失可視為因工廠履約不符合約定而給甲造成的可得利益的損失,且這種損失能為工廠在訂約時所預見。

7.甲能夠同時請求工廠支付6000元違約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因為,這兩種違約金適用的情形不相同,而工廠同時構成了遲延履行和瑕疵履行兩種違約行為,故這兩種違約金責任可以並用。

拓展閲讀:結婚的三金包括什麼

結婚三金包括什麼。傳統“三金”即:手鐲、耳環、項鍊,也有送戒指、手鐲、項鍊的。材質可以是黃金也可以是白金、彩金,一般都認為是黃金。

現在結婚戴着“三金”也説明了女方在男方家的地位,黃金越多説明了男方家的重視,新人身上佩戴更多的黃金,就彰顯了男方家比較富有,生活富裕,能令新娘衣食無憂,並且是一種比較吉祥吉利的表現。同時,能令女方家長得到放心。

標籤: 三金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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