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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長讀書心得體會

副校長讀書心得體會

武漢一行認真聆聽了楊炎軒、樑紅霞、耿喜玲、汪飛等幾位教授、專家關於學校行政管理、領導力修煉、辦學理念、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講座、報告,併到現場參觀了武漢光谷實驗中學、吳家山三中、武漢市崇仁漢濱學校、宜昌市夷陵區實驗中學及桃花嶺國小等幾所富有特色的學校,收穫頗多。

副校長讀書心得體會

一、幾點收穫

收穫一:人本的管理理念。

教育局作為管理學校的部門,既是學校的管理者,又是學校的服務者,要在原有的管理職能基礎上,牢固樹立服務理念,瞭解不同學校的發展需求,多為學校的發展提供優良的環境,為教師的成長提供更好的幫助。

收穫二:堅定的教育信仰。

本次學習活動中對崇文漢濱國小汪飛和光谷實驗中學馬國新2名校長的報告及夷陵中學的學校管理印象最深。2位校長有智慧、對學校的發展有自己獨特而深刻的思考,他們勵精圖治,遵循教育規律大膽探索,有幹勁、有成果。這些學校,校長自信、智慧,教師幸福、嫻靜,學生淳樸、可愛,校園環境優雅大氣、書香四溢,散發出花一般的芳香,自然而美麗。校園裏是一羣有信仰的幸福的教育人,管理成效值得稱讚,管理方法值得借鑑。

收穫三:科學的綜合評價

宜昌市夷陵區實驗中學“七彩星”學生綜合評價體系構建比較完備,學校在評價內容、評價形式、評價主體、評價方式等諸多方面進行了深入的實踐與探索,使評價成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靈魂,發揮了評價的重大的積極作用。

二、幾點思考

學習了武漢、宜昌的學校管理經驗,結合我們的學校管理實際,我在思考,如何完善我們的評價機制?

究竟該怎樣評價學校

目前我們是以人民滿意學校評估、設立市長教育質量獎來評價激勵學校向前發展,學校被動因素居多,因為評價標準是同一個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年年不變,每一年,學校發展哪些方面發展了、發展了多少?只靠評估分數是否增高不夠科學,學校個性發展的動力不足,因此建立既評基礎又評個性特色的開放的上下互動的評價機制不失為解決問題的途徑。

首先在評估指標體系的內容上進行更新,設置三個層面的指標:(1)基礎指標。基礎指標是辦好學校的基本要求,是學校發展的必備條件和基本保障,是評價學校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標。基本辦學條件、學校管理、師資隊伍建設、教育教學工作、教育質量等,是這部分評估指標的主體。應通過督導評估,引導學校紮紮實實地抓好基礎性工作,規範辦學行為,為學校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2)發展指標。發展指標是在學校達到基礎指標基礎上的發展與提高,重在衡量外顯的努力與變化。發展指標具體分為兩個層面設置:一是必選指標,根據教體局制定的年度工作要點,確定若干個統一要求必須發展的項目作為必選指標,以保證區域教育發展方向的協調一致性。二是自選指標,主要體現在設施建設和學校管理方面,根據學校改革與發展的實際,確定若干個自選指標,使學校有自主發展的空間和自主權,促進學校個性發展。(3)特色指標。特色指標的確定需要學校立足自身發展實際,藉助某一方面的傳統和優勢,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教育創新為宗旨,以個性特色為切入點和發展的增長點,不斷創新,逐步形成自己獨特的、優化的、穩定的教育特徵、風格和校園文化,引導和促進學校不斷向更高境界發展攀升。

其次,在指標的確定上引入協商機制,確定各學校的發展指標和特色指標。每學年開學前,各學校在充分發揚民主、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確定符合學校自身發展需求的“自選指標”和“特色指標”,在教體局召開的全區校長、教育直屬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上進行討論、協商,最終形成準確、完整、客觀的“一校一標”(即每校發展指標和特色指標各不相同)。自主與協商相結合,能夠充分尊重學校的主體性和差異性,最大程度地張揚學校的`個性,挖掘學校的潛能。

再次,評估方法上尊重差異。教育部門結合實際,尊重不同學校的基礎和差異,在評估時,只要學校完成協商的目標就可以得滿分,確保所有學校經過督導評估,找到自己的發展點、增長點和原動力,充分調動薄弱學校發展的積極性,逐步實現全區學校均衡發展。

這樣,通過“發展性評估”和“研究性評估”等方式,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指導學校制定發展規劃,診斷學校辦學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使每所學校,特別是使基礎相對薄弱的學校找到“最近發展區”,增強學校自主創新、主動發展的自覺性和自信心。

(二)如何評價教師?

我們目前運用的是對教師德、能、勤、績等方面的量化積分來考核,評價的主體是學校,而作為教師服務對象的學生及家長的評價沒用參與其中或是少有參與;評價的內容重“能”、“績”,輕“德”、“勤”。新時期,人民羣眾對教育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對孩子的心理健康越來越重視,對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要求也越來越高,而教師這個羣體,受經濟社會的影響,師德出現諸多新問題,如若用原有的評價方式,對教師師德的約束力太弱。思想決定行為,師德問題不解決,師能提升就會受到影響。因此,需要把對師德的考量放重、做實,把評價的主體多元化,才能促進師德問題的解決。

(三)如何評價學生?

教育部於2014年12月16日發佈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轉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學生積極主動地發展、為學校掌握學生成長規律、為促進評價方式改革、為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提供了途徑和依據。作為高校招生錄取重要參考的綜合素質評價,為什麼評、評什麼、怎麼評、如何使用,終於有了答案。大學聯考制度的改革,為義務教育如何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如何評價學生,提供了方向和實際操作依據,國小、國中需要儘快深入研究並進行實踐探索,以評價改革來轉變教師、學生及家長的質量觀,把學生從唯分數論中解救出來,讓每個學生在科學的評價引導下,掌握知識,發展能力,形成良好思想品質,成為全面發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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