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個人範例 >職業 >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1

一、申報對象和專業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

(一)我市從事建設專業技術工作,符合《市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修訂試行)》(泰職辦〔2016〕3號)要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在崗、在職的專業技術人員及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正式合同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退休專業技術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其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體現,不作為改變其退休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依據)。

(二)申報專業:建築材料、建築學、城鄉規劃、結構、暖通、電氣、給水排水、燃氣、巖土、風景園林、建築智能化、材料檢測、樁基檢測、房屋安全鑑定、城市照明、道路與橋樑、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工程造價、代理諮詢、招投標、建設工程管理、測量、隧道工程等。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延遲3年以上。

4、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4年以上。

(二)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以下學歷(學位),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建設工程工程師(建築師、城市規劃師)資格: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或我取得非本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參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2、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本專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在企業工作,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非本人原因至今未取得助工資格的,可由本人申請、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核實後直接申報。

4、非本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非本專業中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參加市建築工程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5、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業績顯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區)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省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省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取得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並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市(區)級以上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優秀科技工作者。

(三)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取得市人社部門2012-2015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4門公需科目合格證;未參加公需科目學習人員,可登錄“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網”或“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進行網上學習、考試。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取得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規定科目[必須完成三個科目(模塊)的考試,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網絡應用基礎”為必考科目(模塊),其他科目(模塊)可任選的合格證(職稱計算機成績長期有效)。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4、截止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上一年年底,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合格要求(提供人事考試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

三、評審條件

(一)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或取得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城鄉規劃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1項以上,並通過鑑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2項以上,並通過鑑定。

(2)參與承擔完成市(區)級以上城鎮體系規劃(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1項以上,或縣級以上城市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等3項以上,或主持(組織)並完成鄉鎮、村莊的各類規劃5項以上。

(3)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範、規程,並已頒佈實施(以相關部門確認、頒佈實施的文件為準)。

2、從事工程(建築、結構、巖土工程、裝飾裝潢、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築智能化、材料檢測、建築材料等)設計(設計審查)、科研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並通過鑑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並通過鑑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並完成2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4項以上。

(4)獨立解決了本專業範圍內1個以上比較複雜的技術問題;作為參與人,參與解決了本專業範圍內2個以上比較複雜的技術問題。

(5)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範、規程或標準圖集,並已頒佈實施。

(6)作為完成人,獨立完成5個類別以上的專項檢測項目(除見證取樣類檢測外的)和備案類檢測項目檢測工作,或2項大型、5項中型、10項小型以上工程項目質量檢測方案(含樁基檢測、主體結構檢測等)的制定並全過程實施。

3、從事工程(結構、巖土工程、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築智能化等)施工、維護維修或技術改造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並通過鑑定;

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並通過鑑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2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並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3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

(4)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或標準圖集,並已頒佈實施。

(5)參與完成已頒佈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相關部門確認、頒佈實施的文件為準)。

4、建設投資管理、施工、中介諮詢(含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全鑑定、工程造價、代理諮詢、招投標等)及建設管理單位中,從事建設工程科技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有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要求的,必須具有該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並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承擔其中1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並通過鑑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參與其中2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並通過鑑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的全過程的科技管理;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全過程的科技管理。

(3)從事房屋安全鑑定的工程技術人員,承擔並完成1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鑑定,或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或工業建築可靠性鑑定,或抗震鑑定,或火災鑑定項目;參與完成2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鑑定,或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或工業建築可靠性鑑定,或抗震鑑定,或火災鑑定項目。

(4)從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並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2項以上小型工程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或獨立完成1箇中心地震避難場所或2個固定地震避難場所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

(5)解決了建設工程管理中疑難問題,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建議。

(6)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或標準圖集、並已頒佈實施。

7、參與完成已頒佈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有關部門、頒佈實施的文件為準)。

(二)業績、成果要求

符合規定學習、資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縣(局)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市(區)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優秀科技工作者。

3、在專業技術管理崗位取得顯著成績,2次以上受到市(區)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表彰者。

4、市(廳)級以上優秀設計和勘探方案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5、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1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2項以上的參與完成人。

6、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成功地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並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參與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並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7、解決建設工程管理中複雜的疑難問題2項以上,或在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或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效果得到市(區)級以上政府主管部門認可或推廣。

8、作為主要完成人,取得1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作為參與完成人,取得2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且已實施並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在本條(一)(二)(三)(四)(五)款涉及的獲獎項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員,須有獲獎單位和本單位的證明。

(三)論文、著作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發表、出版、撰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專業文章等,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以上。

2、在市級以上期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交流有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3、為解決較複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一定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總結、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四、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材料內容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

2、“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打印)一式2份。

3、“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用A3紙打印,一人填寫1份)。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複印件。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退休人員的單位聘用合同。

6、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或計算機專業大專學歷(含以上)證書。

7、2014年、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

8、《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取得註冊執業資格的人員,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9、反映主要工作經歷、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證明材料

10、專業技術論文或專(編、譯)著原件及複印件。

(二)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的“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填寫的內容應與一覽表、簡介表的“專業類別”一致,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的專業(學科)一致。表格用A3紙正反面打印,用騎馬釘式從中間裝訂。

2、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等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技術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要求分為五部分:個人簡歷;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獲獎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情況。

4、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反映專業能力和業績的項目建議書、設計圖的圖籤(含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術交底資料、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反映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材料、項目(課題)鑑定報告、竣工驗收資料、預決算書及審計報告、監理實施細則、分項或隱蔽工程驗收證明、招投標文件、房屋鑑定資料、獎勵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鑑定報告等。

5、論文、論著。在季刊雜誌發表的論文、論著須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説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蔘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申報人撰寫的文章全文等複印件,複印件應由單位蓋章。

6、報送的紙質材料除本文第三條1、2、3項外,均須按檔案目錄順序裝訂成一冊(膠裝),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有反映材料內容及頁碼序號的目錄。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對報送材料要認真把關,審核人必須在提供的複印件上簽字並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

7、申報材料須經公示程序。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要將申報者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及考核結果在一定範圍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8、申報材料全部打印,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範。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五、報送程序、時間

各單位將申報人員的材料彙總後報市建管局綜合科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16年5月20日。

報送材料地址:市建築工程管理局405室。

聯繫人:XX。

六、收費標準

每份申報材料交評審費300元(含面試答辯及論文鑑定費)。

請各建設工程相關企業及時通知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抓緊整理申報材料,企業負責職稱工作的同志要仔細審核申報對象的各項條件要素,嚴格申報材料審核,確保材料真實、可靠,並按時申報,對弄虛作假的,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2

一、申報材料內容及組卷順序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附件1):初級一式2份,中、高級一式3份,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內容要全面、具體、真實,字跡要端正、清楚,並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指定位置粘貼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使用人事部統一印製的評審表或用b5紙雙面打印。

(二)《專業技術職務參評資格條件審查表》(附件2):1份,貼於申報材料袋封面。

(三)《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1份,貼於申報材料袋封面。

(四)晉升中、高級任職資格者提交論文:1份,a4紙打印,並符合如下要求:獨立撰寫,代表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內容與本人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相關;評審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字數為3000-5000字,具體要求見附件6。

(五)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份,a4紙打印,其內容為本人在專業技術崗位上的主要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重點、承擔職責、工作業績成果和收穫等。一般不少於1500字。

(六)本人最高和參評學歷、學位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七)有效期內的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或免試證明、外語、計算機免試申請表等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

(八)身份證複印件1份。

(九)任現職以來發表出版有代表性論文、着作或研究報告等。凡公開發表的作品,應提供原件。屬合着的應提供本人完成字數或完成工作量的證明材料。論文複印件可提供發表刊物封面、封二、目錄和本人論文內容,着作類可附加相關獎勵或認可的文件。

(十)製作證書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張。

(十一)其他有關材料。

二、申報材料要求

1、上述申報材料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製作證書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專業技術職務參評資格條件審查表》、《申報材料清單》外,其他材料按上述順序、按照原件和複印件兩部分材料裝訂成冊(把各種證書原件先固定在a4紙上,然後裝訂a4紙,參評論文和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與證書複印件裝訂一冊),首頁分別附加明細目錄,內容填寫要準確,字跡要工整,裝訂要規範。屬我公司自行評審的,資格審核後原件退回本人,屬委託評審的,評審結束後原件退回本人。

2、申報材料每人限裝一袋,並填好《專業技術職務參評資格條件審查表》、《申報材料清單》分別貼在申報材料卷封面上。組卷要求整潔美觀,卷內項目內容要符合實際,檔案袋要耐用統一。

3、申報評審材料中所需提供的複印件一律由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蓋章。

4、出生年月、參加工作年月、入黨年月、畢業時間等涉及時間的信息,以××××年××月形式填寫(如:1995年5月)。

5、各單位在報卷時要一同提交《推薦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名冊》,加蓋人力資源部印章。

6、製作證書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用信封裝好,並在照片背面和信封封面寫好單位、姓名,由推薦申報單位人力資源部保存。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gr/zhiye/4e19o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