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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的專業名詞機構名稱人名地名的使用規範

文稿的專業名詞機構名稱人名地名的使用規範

科技巧語、名詞及名稱採取全國天然科學名詞委員會公告的名詞。該委員會末公告的名詞采取各有關專業法則的標準名詞。還沒有訂定的名詞,可以自擬或採取比較公道的暫行名詞,但必須全稿聯合。在稿中第一次呈現該名詞時,可後加括號注出響應的外文名詞。

文稿的專業名詞機構名稱人名地名的使用規範

機構名稱採取標準的全稱,不能有錯字、多字或少字。公認的通用簡稱也可採取,但最好全稿聯合。冷僻和易混同的簡稱必須禁止利用。

3·中國人名用英文謄寫時,應按漢語拼音拼寫。姓和名的第一個字母大寫,名字要連寫。比方,“郭沫若”應寫作“guo moruo”(不該寫作“guo mo-ruo”或“guo moruo”)。

4·已有鞏固英文姓名的中國科學家、華裔外籍科學家以及馳名流士,應利用其鞏固的英文姓名。比方,李政道()、楊振寧()、丁肇中()、陳省身(n)、林家翹()、吳瑞()、丘成桐()、李四光()。

5·科技圖書中碰到外國人的姓名時,平常按辛華編各響應語種的姓名譯名手冊將姓譯成中文,並在第一次呈現時在該姓中譯名後加圓括號附註外文的名和姓。名平常只寫出首字母加腳點,如“達爾文(in)”。

6·如果聯合書中或文章中呈現同姓的人,則在姓的中譯名前方加上各自名字的首字母加腳點,如“j.w.德雷拍(er)和h.德雷拍(er)”。

7·根據書稿詳細環境,如有必要,也能夠在掃數的姓的中譯名前方都加上他們名字的首字母加腳點,但要保存全書聯合。

8·根據書稿詳細環境,外國人姓氏的中譯名背面,偶然也能夠同等不附外文姓名。

9·譯名手冊查不到的外文姓氏,可聯合譯名手冊和譯音表(見附錄十八),按音節音譯。

10·很多馳名科學家和其他馳名流士有慣用的中譯名,有些人則有本身的漢名。對這些人,必須服從其風俗名稱,不要大略地按譯音手冊或音譯。比方,貝爾納(claude bernard)、白求恩(henry norman bethune)、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德日進(teilhard de chardin)、李約瑟(joseph needham)、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馬伯樂(henri maspero)、葛利普(amadeus wailliam grabau)。

11·英文書中呈現的俄國人姓名,譯成中文後,可加圓括號用英文附註其姓名。一樣,俄文書中的歐美人姓名,譯成中文後,也可用俄文附註其姓名。

12·日本人姓名的漢字要改成我國的簡化字。碰到日本自造的漢字而我國又異國相對應的漢字時,則用該日語漢字。

13·英文(或俄文)書中呈現的日本人姓名,如果不能查知其切當的漢字寫法,可參照日語發音寫出大略性較大的響應漢字,在括號中注出“譯音”二字,並附註英文(或俄文)。比方“武田(譯音,takeda)”。

14·學術性專著中的外國人名可保存原文,而不譯成中文。在某些環境下,俄國人的姓名也可用拉丁字母拼寫。日本人的姓名平常仍要寫作我國的簡化字。碰到文獻是用英文公告時,日本人的'姓名也可按日語發音用羅馬字拼寫。

15·以姓氏定名的定律、定理、道理,其姓氏要譯成中文。

16·我國縣以上地名以最新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為準,其他地名根據地圖出版社出版的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分省)地圖集》或《中國地名錄》的地名為準。

17·有些跨國河道在差別國度境內有差別名稱,要注意不能弄錯。比方,元江在越南境內的那一段叫紅河,怒江在緬甸的那一段叫薩爾温江等。

18·外國地名按中國地名委員會編《外國地名譯名手冊》(商務印書館)翻譯

19·《外國地名譯名手冊》未收益的地名可按《全國地名錄》(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譯出。

20·上述兩手冊未收益但有風俗譯名的,採取風俗譯名。

21·《全國地名錄》亦末收益的地名,可參照譯音表音譯,也可參照其他地名手冊翻譯,但平常應在其後加圓括號附註原文。在學術性專著中,此類小地名也可不譯而仍用原文。

22·日本地名中的漢字,應改成我國響應的簡化字(如“橫浜”應改成“橫濱”)。碰到異國響應中文漢字的日文漢字,則用日文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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