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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同【經典15篇】

汽車租賃合同【經典1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租賃合同【經典15篇】

汽車租賃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的名稱:_____,所租設備總價值人民幣_____元(大寫)設備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負責儀器的首次安裝及使用培訓的相關工作。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賃期限_____個月,總租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租金按月等額支付,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元。

第四條:租賃儀器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所列租賃儀器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儀器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連續租賃設備時間滿個月並在此期間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設備所有權以_____元(大寫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本租賃合同終止。

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按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須於每月_____號前支付甲方次月租金_____元。

第六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在本租賃期的最後_____期,保證金可轉為租金。

第七條:租賃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設備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設備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設備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設備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甲方所提供的租賃設備必須為全新儀器,甲方負責自裝機驗收日起年內的設備免費保修。租賃設備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

4、租賃設備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設備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設備運費的承擔

租賃設備的進退場的費用、運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設備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設備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設備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設備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設備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設備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4)若儀器因被盜等原因遺失或無法修復的損毀,乙方按儀器價值正常折舊後賠償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租金的支付。若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乙方應於租金約定支付日前將儀器送還甲方,若乙方在當日未將儀器送還,視為乙方繼續租用儀器,乙方應按日加支應付租金的5 %給甲方。在乙方應付租金未到位前,甲方保留停機的權利,如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5 %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設備,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附件具備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為明確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牌照_______),為________用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租用期定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____元,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後,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因乙方人為原因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修繕費用由甲方負責。

7、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甲方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則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8、乙方保證在使用該車輛過程中從事合法活動,如乙方違法使用該車輛造成甲方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10、對於在該車輛交付後,乙方使用過程中繳納保險責任、維修責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後乙方在佔有和控制該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

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榮威750 1.8T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從_____年 月 日 時起到_____年 月 日 時止,交付給乙方使用。租車費用 5500元/月,共66000 元。租期兩 年,合同為年籤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 66000 元整,大寫__陸萬陸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 66000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年 月 日。歸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後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税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93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徵標誌,不得塗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設備,嚴禁拆動里程錶

12. 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並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期滿後,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並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於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證件號:

電話: 電話:

附件:

1. 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税證件或標誌

2. 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租車授權書或乙方的司機駕駛執照、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

汽車租賃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車主)的________品牌車(車牌號為____________)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於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三、租用期定為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四、租金為每年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為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六、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税費等,由承擔方代為扣繳及辦理。

七、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並另訂附件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牌小轎車_____輛,車牌號碼為:__________,租車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雙方約定時止。

第二條 租金為月租金:人民幣______仟_____佰_____整。(不含司機勞務費,司機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按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_____個月或超過_____個月,每月_____號前預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條 車輛交接租車及還車時,在甲方指定的停車場進行交接,由甲、乙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保險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交車時車輛清潔,油箱加滿油。

3、負責向保險公司為出租車輛投保。

4、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及例行保養和小修。

5、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在租賃期間,如需提前收回租賃車輛,應以同類型的其他車輛予以置換。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按時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路橋費、小修費用。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報保險事故,並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交警部門裁定或者法院判決的全部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如發生非保險事故,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書面回覆。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並將油箱加滿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納租金或其他費用的1%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討的權利。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7

承租方: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條款願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

本工程為_________。

二、租賃方式

承租方租用租賃方25T汽車吊壹台,用於本項目施工,按月元計算租賃費,不足一月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

三、租賃起止時間

以承租方通知開始使用時間為起始時間,承租方停止使用時間為結束租用時間。如因國家政策變化、戰爭、設計變更而中途停工,則租賃時間結束。

四、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提供工作面。

2。向租賃方進行安全、技術、質量交底。

3。提供動力燃料(專指柴油),租賃方辦理領料手續。

4。安排租賃方的工作,合理組織協調生產。

5。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承租方各項管理制度的租賃方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警告,直到罰款清退。

6。向租賃方人員有償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和宿舍。

五、租賃方責任權利

1。提供符合本項目施工要求的履帶式吊車,隨車提交各類證件、檢驗報告和現場檢測驗收報告。

2。指派一名熟練的司機住工地,持證上崗,24小時作業。

3。服從租賃方管理,遵守承租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承租方生產計劃安排和調度。

4。如不服從承租方管理,影響正常生產,則按每小時200元賠償承租方經濟損失。如被承租方清退,則租賃方自行承擔退場費用。

5。進場非承租方指定型號、噸位的履帶吊車,承租方不予接受,清退出場。其進出場一切費用租賃方自行承擔,並賠償承租方的施工損失。

6。保證吊車性能完好、正常使用。如出現因維修、保養影響了正常施工生產,則按2000元/小時扣減租用費(按管理規定正常保養除外,但必須提前4小時告知項目部)

7。屬租賃方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承租方設備、財產損壞,由承租方承擔責任。

8。承租方負責設備進出場安裝、拆卸(自備輔助吊車)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25T汽車吊出場後7天內,支付該車租用費的80%,餘款在其後的1個月內付清,乙方提供正規税務發票。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款清合同終止。

承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賃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9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合同編號:

┌──────────────┬─────────────┬─────────────┬──────────┐

│承租方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證│ │證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號碼│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稱│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辦人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證人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

├─────────────┴────────────┴──────────────┴───────────┤

│ │

├─────────────────────────────────────────────────────┤

│ │

├─────────────────────────────────────────────────────┤

│ │

├────────┬───────┬─────────┬──────────┬─────────┬─────┤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

├────────┴───────┴─────────┴──────────┴─────────┴─────┤

│ │

├─────────────────────────────────────────────────────┤

│ │

├─────────────┬────────────┬──────────────┬───────────┤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

├─────────────┼────────────┼──────────────┼───────────┤

│ │ │ │ │

├───────────┬─┴───────┬────┴───────┬──────┴──┬────────┤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變更記│ │

│錄 │ │

├─────┼───────────────────────────────────────────────┤

│特別約定 │ │

├─────┴───────────────────────────────────────────────┤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

├────────────────┬────────────────────┬───────────────┤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保證方(簽章): │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汽車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汽車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額定載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天/小時),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時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時至。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乙方需按約至甲方住所地交還汽車。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乙方租賃甲方汽車價格為________元/(日/時)(大寫: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事先繳納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作為押金,交還汽車後乙方支付全部價款,甲方返還押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租賃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車輛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有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自行負擔;

4、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人責任險;

5、甲方如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的,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未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出賣事宜;

6、對非因甲方原則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7、甲方有權按時收取租金,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繳納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對於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抵押仍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的所有租車費用給甲方;

2、乙方應安排適當位置提供給租賃車輛停放,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燃料、停車、過路、過橋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交通安全責任或者交通違章罰款等事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5、乙方應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者造成附件毀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需要延長租期的,應當提前______(小時/天)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押金;

7、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由乙方自行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小時/日)通知對方,經與對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的,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若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沒收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的,除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外,還應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

3、如因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取得有關證明之後,雙方友好終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做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由該自然人簽字後按捺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單位車輛(車牌: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於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2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____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委託經辦人:________委託經辦人: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出租汽車租賃給乙方經營:並就有關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租汽車必須具有完善的經營設備和營動手續,並對車輛購買保險。

二、本租賃方式為大包,乙方承租時間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交月租金。

三、乙方應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愛護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機械磨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承租期時間內,出現車輛被盜,應及時報警,並按該營運車輛市場價格賠付。

五、承租期內甲方車輛正常維修,二級維護年審、規費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屬經營設備租賃關係,不存在僱傭關係。如在經營期間內出現傷亡事故,在保險範圍內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不承擔經營損失。

七、為了保證該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將向乙方收取_______元風險保證抵押金,如遇乙方違約,甲方則有權扣留風險押金,如無違約,則在合同期滿後全額退還抵押金。

八、甲方在租賃期內如有轉讓或特殊原因應提前1周通知乙方,並退還抵押金,乙方在租賃期內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退還抵押金。

九、因乙方駕駛造成車輛損壞、碰傷等人為損失和因事故多餘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

十、燃油費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每年的`保險金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因交通事故動保險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車退役後,此車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過户。

十一、乙方如果使用不當,造成甲方在更車期間無法更車,乙方應按該車市場價格賠付甲方全部車款,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該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該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_____汽修廠是甲方出資設立的企業法人,為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丙承包經營,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三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願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願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丙方經營,由乙方、丙方納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

4、承包期間,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為人民幣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從合同生效後的第_個月起付,每月份的_號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應對承包前倉庫的.各類汽車配件進行盤點,並決定如何處理所盤存的零配件。其餘各類生產設施、設備工具、辦公用品、工房、車間等地面建築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並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築及其附屬設施非經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外)固定資產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後。

6、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此申明的義務。

7、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8、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對承包前的債權債務作出清理。合同簽定之日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丙方無關,也不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生效日後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10、乙、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2、鑑於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____計算。

14、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經三方簽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如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合同。

第1條承租人租用出租汽車的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

車輛年度審查:

第2條租賃價格和結算方式:

承租人租賃出租人的汽車價格為 人民幣/月,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出租人應出具正式發票/收據。

第3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承租人應提前30天通知出租人辦理停租手續,協議終止。

第4條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根據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和約定費用。

3.將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所需的有效證件交付給承租人。

4.交租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態信息,確保車輛年檢按時進行。

5.出租人必須購買車輛保險並繳納強險,第三方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內。

7.有義務對承租人的信息保密。

第5條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使用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

2.有權瞭解保證安全行駛所需車輛的技術狀態和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人提供駕駛證、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文件。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原狀。未經出租人許可,不得擅自修理、改裝、更換或增加車輛。

7.在規定期限內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檢查和維修。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被盜時,應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人,協助出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10.承租人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當造成車輛損壞或各種證件丟失,承租方應按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當按時歸還租賃車輛和有效證件。

第6條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若出租人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費用或年審,則視為本合同終止,一切後果由出租人承擔。

2.出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前取回車輛時,應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的預付租金已經收取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相應的預付租金。

第7條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的,應當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租金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租金總額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收取租金外,還應支付逾期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2.提前終止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按租賃期未支付部分租金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租金已經支付的,出租人應當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人。

3.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倒賣、抵押、質押、出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風險的。

(4)有證據證明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因未按車輛性能或操作規程使用而造成租賃車輛的維修和停運損失;承擔被保險公司因過失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添加其他物品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因未能協助出租人按時參加車輛檢查或維修而造成的損失。

7.因出租人以外的原因被第三方扣留車輛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予以處罰。如不服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被提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為違章責任人。

第8條特別協議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公平原則。如果補充條款包含不合理地減少或免除本合同條款規定的出租人應承擔的責任的內容,則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人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的,必須在合同到期前申請續租,出租人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籤: 租賃 合同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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