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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關於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關於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關於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一、作為交強險的投保人或者被投保人,您享有什麼權利?

投保人或被投保人除了按照交強險條款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獲得賠償以外,還享有以下權利:

(一)投保人在投保時候選擇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二)簽訂交強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三)保險公司不得解除交強險合同(除非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四)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覆,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五)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六)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於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二、投保交強險時,您為何要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投保人投保時,應當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的種類、廠牌型號、識別代碼、牌照號碼、使用性質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續保前機動車發生事故的情況以及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您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交強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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