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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1

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託管理的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三、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四、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體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五、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七、單位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鎮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鎮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並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站所辦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三章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各站所辦主要負責人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站、所、辦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後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第四章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站所辦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4

一、進入市綜合辦公樓的工作人員應主動出示工作證或臨時出入證,自覺接受門衞檢查。

二、外來聯繫公務人員憑單位介紹信和工作證,在傳達室辦妥登記手續,並根據HZ市人民政府第四號通告精神,予以檢測體温,無疑後方能進入。

三、因特殊情況未帶證件的,由門衞、傳達室工作人員用電話與接待人聯繫,經同意後,在傳達室辦妥登記手續,根據接待人的意見是否予以進入或由接待人到傳達室領入。

四、上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關大樓,機關人員也不得擅自將上訪人員帶入辦公區域。

五、未經主管部門同意,禁止外來單位和人員在大樓辦公區域從事各種營銷活動,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大樓收購保密紙、廢報紙、雜誌等廢舊雜物。

六、機關下班以後,非市綜合辦公樓的機關工作人員一般不準進入市綜合辦公大樓。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樓實行封閉式管理,大門夜間由門衞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負責關閉,原則上人員不得進入。確因公務需進入的.大樓工作人員,應憑有效證件在指定處登記,值班人員必須驗明證件後,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單位召開有大樓外人員參加的會議,事先須抄告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衞部,門衞、傳達室工作人員憑安全保衞部的會務通知單放行;大型會議或特殊情況時,主辦單位應主動協助門衞維持秩序和驗證工作。

八、凡辦公設備、建築裝飾材料帶出大門,應由單位出具證明(品名、數量),憑市綜合辦公樓管理處開具的出門單,門衞、傳達室工作人員驗單屬實後,准予出門;物品無出門單,門衞、傳達室工作人員有權暫扣。

九、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應下車推行。

十、門衞、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執勤)崗位,文明執勤。

十一、門衞、傳達室工作人員對進入市綜合辦公樓的人員要認真查驗、核實證件,憑有效證件放行。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應密切配合,共同維護大門口的良好秩序,遇突發性事件要及時向安全保衞部和主管領導報告。

十三、傳達室一律不準寄存外來人員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機關臨時工作人員及在食堂搭夥的非本大樓工作人員應服從門衞管理,憑市綜合辦公樓專制。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5

1、消防控制室必須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脱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2、未經批准,各部室、各部門不準使用電熱器、大負荷設備。

3、各種電源開關、插座必須完好無損,符合防火要求。

4、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

5、大樓走廊內嚴禁流動吸煙,吸煙必須到指定地點。

6、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7、各部室、各部門下班後必須關閉所有電氣設備開關,及辦公設備電源。

8、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9、各樓垃圾口嚴禁亂扔煙頭。

10、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11、大樓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隨意挪用,使用破壞滅火設施及器材。

12、各樓層消防組織措施預案必須完善。

13、消防設施及器材定期檢查。

14、任何部門、外施工單位未經和批准不準隨意動火、施工。

辦公樓消防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組織

(一)建立消防安全組織,確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和職能處室,負責本單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羣眾性義務消防隊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每年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浙江省消防管理條例》和《HZ市高層建築消防管理暫行規定》,經常性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高層建築防火、滅火、疏散等知識。

(二)分期分批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受訓率:兼職保衞幹部、義務消防隊員及後勤服務、設備維修人中達100%,機關幹部達50%以上,使幹部職工普遍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滅火預案,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切實加強對招用外來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單位對外來施工和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者,不準上崗工(操)作。

三、用火、用電、用氣及危險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設備用火及平時維修用火,必須報經安全保衞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2、用火必須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點、定專人負責、定防火措施)。用火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保持良好狀態。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物資倉庫、重要機房、變配電間、機動車庫等要害部位,嚴禁吸煙、使用明火。

4、大樓內禁止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煤氣爐(機關食堂除外)等明火設備,嚴禁焚燒廢紙等可燃物。

(二)用電。

1、未經安全保衞部門同意,不準接、拉電氣線路,臨時確需用電的單位,必須報經安全保衞部門同意,由職能部門組織本單位的正式電工安裝,用完必須及時拆除。

2、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按技術要求定期測試、維護檢修,嚴禁超負荷運行。

3、大樓內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飯煲、電水壺、電熱杯等電熱器具。確因特殊情況需使用的,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後送安全保衞部批准,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專人管理。

4、變配電間實行正式電工晝夜值班管理,非正式電工不得單獨操作變配電設備。

5、照明線路更改,動力線安裝(動力線應外加金屬護套管),必須由市綜合辦公樓機電設備部負責勘察設計、安裝、施工。

(三)用氣。

1、使用管道煤氣和石油液化氣,應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操作和管理,未經培訓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綜合辦公樓食堂備用的石油液化氣鋼瓶,必須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氣專用倉庫,數量不得超過5瓶,並落實專人管理;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石油液化氣鋼瓶帶入大樓。

3、未經安全保衞部同意,禁止危險物品帶(運)入大樓。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衞部、機電設備部應按設備管理要求,定期對消防設備(消防監控設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進行技術檢測、維修,保持良好狀態。

(二)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衞部、機電設備部應會同有關單位(部門)每年聯合組織1-2次消防、滅火系統綜合演練。

(三)消防設施周圍和消防安全通道處嚴禁堆放雜物,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不準無故按動報警按鈕,不準擅自動用滅火器具和設施。

(四)市綜合辦公樓監控室的工作人員,應接受消防監控專業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五)機關內各單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衞部會同各單位(部門)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由各單位負責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點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衞部每月對消防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消防重點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實”。即:要做到火災危險性清,防火責任人落實、義務消防員落實、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滅火器材落實、滅火預案落實。

六、基建項目、裝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機關內新建、改建、擴建基建項目,裝飾工程必須經市、區消防部門、安全保衞部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各單位應加強對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絕違章作業。安全保衞部應經常檢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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