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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制度(集錦15篇)

餐飲業制度(集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業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業制度(集錦15篇)

餐飲業制度1

一、工作程序

1.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餐廳部門領導前往火警現場觀察。

2.火情確認後,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公司領導及安全主任報告。

3.通過廣播、警鈴疏散用户。

4.做好火警記錄。

二、各部門現場職責分工

1.切斷火災現場電源,關閉空調機組。

2.在保安隊長領導下,負責火場滅火。

3.在主管領導下,負責現場維護警戒。

4.維護火場秩序,保障通道暢通並協助消防隊,並給予一切便利。

5.負責現場羣眾的疏散、疏導工作,保障器材供應,協助消防隊工作。

6.照顧火災現場老、幼、病、殘、孕人員,撫慰受災家屬。

8.撲滅火災後,分析着火原因,懲罰當事人,教育羣眾。

三、滅火器的選用

1.因電器、電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應迅速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進行撲救。

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滅火器進行撲救。

3.液化石油氣等燃氣着火,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四、滅火器材使用

1.1211滅火器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

2.使用水槍時,要利用掩蔽物體,儘量接近火源,充分發揮水槍的作用,提高滅火效果。

五、人員疏散方案

妥善組織羣眾撤離危險地帶。

六、餐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1.對管線、開關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用火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滅,人走關閥。

2.使用易燃、易爆液體物品,應用多少領多少。工作後有少量剩餘時要加封存放,數量較多應及時入庫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

3.使用的氣體鋼瓶要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安全標準。沒有合格證的.鋼瓶,嚴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氣罐時,氣罐與爐具必須達到安全距離。氣罐與爐具的連接管應符合安全標準,距離較遠時,應用鐵管連接,要經常檢查,發現損壞,及時更換。每個氣罐要有專人負責。

5.因違章、違規管理、使用造成後果的部門、個人,要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理。肅查處。

一旦遇有火險,各部門必須全力投入、沉着迎戰、分工協調,迅速排除險情,切實保護生命財產安全。

對於工作失職、臨陣脱逃等有礙或妨礙搶險救災工作的,餐廳將按照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七、請餐廳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本餐廳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餐飲業制度2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獎金除評核從業人員之間的盡職程度,服務及貢獻程度等給予其評定外,對於員工福利及獎金提成制度,亦詳加規定之。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凡任職滿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員工皆適用之;但部分獎金支付辦法,亦可適用於兼職人員。

第三條 獎金結構

本規則所制定之獎金,包括下列十三項:

(一)模範員工獎。

(二)禮貌獎。

(三)最受歡迎獎。

(四)工作績效獎金。

(五)考勤獎金。

(六)激勵獎金。

(七)介紹獎金。

(八)全勤獎金。

(九)-獎學金。

(十)禮金及慰問金。

(十一)小費。

(十二)年節獎金。

(十三)年終獎

第四條 模範員工獎

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之從業人員(含兼職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後,於每月月初在例會中表揚並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激勵員工士氣。

第五條 禮貌獎

為加強顧客對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並培養同仁間之默契,增加各部門之配合度,原則上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挑選最具禮貌之從業人員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會中表揚外,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茲鼓勵。

第六條 最受歡迎獎

為使同事間能夠相處融洽並讓顧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務親切的態度,每月由各門市全體同仁間推選一名最受歡迎人員,除在每月月初例會中表揚及頒發500元禮券一張外,並於各門市公佈欄內頒佈,同時可讓顧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條工作績效獎金

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當月份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貢獻度等多項評核)所進行之考核外,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工作績效獎金。

第八條 考勤獎金

公司依據全年度員工勤務表現及貢獻程度後,並按下列規定發放標準支付之:

(一)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績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二)勤務滿半年以上者,其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則依勤務月數乘以半個月的本薪比率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三)勤務未滿半年者,原則上不予以發放。但表現優異者,可經由各部門主管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後,酌量獎勵之。

第九條 激勵獎金

為激勵各部門人員締造經營佳績,並爭取自我加薪及自創福利機會,可依照下列規定評核:

各部門平均三年內營業總額/365日(一年)x1.10=月業績目標(基礎目標)

(一)每週內連續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節假日)超過基礎目標,則於次周發放激勵獎金:

經理(副理) 1,000元禮券一張

管理職人員 500元禮券二張

基層勤務人員 500元禮券一張

(二)連續兩週內突破基礎目標時,則在第二週獎金加倍發放。

第十條 介紹獎金

公司所屬各部門人員介紹他人到本公司服務並經人事科面試考核後任用,滿六個月以上且無違反公司規定者,則給予介紹人員獎金3,000元,但未滿六個月即離職者,則不予以發放。核發的獎金應於被介紹人員滿六個月後,與薪資合併發放。

第十一條 全勤獎金

員工在規定勤務時間內按時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規定予以獎勵之:

(一)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每月發放全勤獎金1,000元以茲鼓勵。但以正式任用人員為限。

(二)兼職人員(含計時、計件人員)執行勤務時間,累計達176小時以上,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給予全勤獎金500元以茲鼓勵。

(三)會計年度期間(從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員及兼職人員,全年度皆為全勤者,於農歷過年後第一天上班團拜時,當場予以表揚併發放3,000元獎金以茲鼓勵。

(四)新進人員自任職日起至會計年度終了為止,任職滿6個月以上無缺勤記錄且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項之資格,可給予其獎勵。

第十二條 獎學金

為鼓勵在職人員發揮所長,利用勤務時間外作自我充實進修,進而帶動全體同仁間提高各人之專業素養所制定之獎金而言。其規定如下:

(一)會計年度期間之季考績,連續達85分以上者,可以申請獎學金資格。

(二)申請人應於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包括申請書、在學證明、繳費收據等),並經人事科評定通過後,予以支付。

(三)獎學金之發放標準如下:

(四)獎學金適用範圍,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員,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者為限。

第十三條 禮金及慰問金

公司經營方式以大家庭為不變原則,對於員工之婚喪喜慶及傷殘住院時,可按員工服務年資,從福利基金中提撥相等之金額作為慰問祝福。

(一)結婚禮金

依申請人之職位年資基準額的100%計算之。

(二)住院慰問金

1.因業務上之傷殘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門主管人員,應當即代為辦理勞保手續外,並支付該員工年資基準額鍀70%作為慰問金,另30%則以購買慰問品。

2,非業務上之傷殘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該員工年資基準的30%作為慰問金,另20%則購買慰問品。

(三)喪亡慰問金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喪亡者,則依該員工年資基準額的100%發放之。

2.本人喪亡者,除由各部門直屬主管代為申·請勞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職者,則依該員年資基準額的300%撫卹之;非因公殉職者,則依年資基準額的`100%撫卹之。

(四)生產慰問金

任職滿一年以上之已婚婦女(不含兼職員工),除依勞動法]之規定給予留職停薪及代為申請勞保醫療支付外,並依年資基準額的30%作為慰問金,另20%則購買慰問品。

第十四條 小費

小費之計算期間從當月月初起當月底為止,並與當月薪資一併發放。小費之發放標準如下:

當月各門市小費總額/各門市總人數=小費平均金額

(一)正式任用人員及兼職人員(定期契約人員),可依上列公式計算所得之金額按全額支付之。

(二)假日計時人員之小費,則依上列公式計算所得金額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當月勤務日數超過15日但未滿30日之正式任用人員,則以支付平均基準額的三分之一為基準;兼職人員勤務日數超過15日-30日末滿時,則支付平均基準額的四分之一。

(四)新進員工勤務時間未滿一個月或當月申請離職之從業人員,原則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條 年節獎金

公司為加強員工向心力並犒賞員工平日之辛勞,於端午節及中秋節分別給與酌量獎金以茲鼓勵。其支付規定如下:

(一)滿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員,則支付全額獎金;兼職人員(不含計時、計件人員)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額獎金。

(二)滿六個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員,則依實際勤務月份÷12X獎金額,即為該期間年節獎金;兼職人員則不予以計算。

(三)未滿六個月以上之從業人員,則不予以計算。

(四)支付金額,則由公司視該人營業成績,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條 年終獎金

公司視當年度經營狀況及各人對公司貢獻程度、出勤率、考績成績等多項評核後,依其成績比例發放;其規定如下:

(一)服務滿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員,則支付基本薪資一個月份作為年終獎金;兼職人員則採取半額支付。

(二)服務滿半年以上者,則按實際勤務月數比率核算;兼職人員則不予以支付。

(三)服務未滿半年以上者,則不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 內部創業制度

凡任職在副理職位以上之高階主管人員,始具內部創業資格,並可在公司所開發之新營業地點內自由投資,但投資持股比例則須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第十八條 修訂

各部門對於本規則有任何疑義產生時,則由各部門主管彙整後,呈報人事科代為釋疑義;尚若有修訂之必要時,則應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議方案後,呈報董事會評核之。

第十九條 施行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餐飲業制度3

一、餐飲業專用功能間包括了間、熟食間、裱花間、果盤間、壽司間等製做直接入口食品的專用間;專間使用,做到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消毒設施。

二、各功能間均設預進間,預進間內配置裝有非手接觸式水龍頭和洗手、消毒盆各一個,給排水暢通,功能間內設腳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線殺菌燈、通風排氣系統、温濕度計等設施。

三、各功能間室內做到無蠅、無蟑螂、無老鼠、無昆蟲活動;室內温度保持在℃以下。

四、各功能間均在班前用紫外線燈照射分鐘,進行空氣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砧板做到面、底、邊三面保持光潔。

五、使用的餐飯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裝材料符合食品衞生要求。

六、加工前認真檢查侍配製的成品了,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進行加工、銷售。

七、熟食勤做勤銷,做到當餐製做,當餐用完,當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冷藏保存,或℃以上加熱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間內存放,不在間內進行食品原料加工等與涼水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九、供加工了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淨消毒,食品原料未經洗淨處理不帶入了間。

十、奶油類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麪點製品及燒滷熟肉食品烹調後至食用前存放時間超過小時的食物在℃以下或℃以上的條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以下專用冰箱中貯存,裱漿和新鮮水果(經清洗消毒)當天加工、當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儲藏温度在±℃,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貯存温度不超過℃。

十二、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更換整潔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保持個人衞生,工作時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餐飲業制度4

為了進一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規範經費報銷行為,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後勤等工作服務,根據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及學校的有關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指經費為科研經費以外的所有各類教育事業經費。科研經費的報銷按照《北中大學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試行)》(校科〔20xx〕22號)執行。差旅費的報銷按照《北中大學公務差旅費管理辦法》(校財〔20xx〕2號)執行。

第二條財務報銷審批要求

(一)所有經費支出須符合項目預算和合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單筆支出金額在20萬元以下由經費負責人審批,20(含)—50萬元由經費負責人和財務分管處長籤批,50(含)—100萬元由經費負責人、財務處長和分管校領導籤批,100萬元(含)以上由經費負責人、財務處長、分管校領導和校長籤批。

(二)實行報賬一支筆制度,所有票據嚴禁他人代替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

(三)報賬單位應按要求填制各類報賬單據,註明所報內容、經費項目名稱等信息,經費審批人在審批時,需在原始憑證上籤批同意報銷的票據張數和金額。

第三條財務報銷審核要求

(一)票據管理

1、原始票據管理要求

(1)外部發票和行政事業性收據:報銷的發票必須有國家税務局或地方税務局監製章,並加蓋發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且在税務機關規定的發票使用有效期內;行政事業性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

(2)發票項目如客户名稱(必須為北中大學)、開票日期、內容、數量、單價、金額、開票人、收款人等一律填寫齊全,發票大小寫、鋸齒金額必須一致,書寫規範,否則不予報銷。

(3)為提高報賬效率,5000元以上的單張發票,須由報銷經辦人登陸國税或地税發票查詢系統查詢發票真偽,持打印的查詢結果方可報賬。

(4)報銷日常辦公經費的票據時限原則上應在一年之內;科研經費報銷票據原則上不得超過項目執行期限。

(5)原則上不得用複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代替原始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2、原始票據的粘貼要求

所有原始票據必須按要求分類、分項目粘貼在北中大學票據粘貼單上並填列北中大學原始憑證彙總表,標明票據的數量、金額、支付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3、領款和交款必須有領款人和交款人的簽字以及出納人員的簽字並加蓋現金付(收)訖章。如屬代為領款的,須代理人簽名,不得冒充領款,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4、借款票據要求

(1)借款時必須填寫北中大學一式三聯借款單。借款單必須填寫借款的`日期、事項用途、金額、經手人等,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後方可辦理。轉帳結算必須註明收款單位名稱、開户銀行、帳號。

(2)借款人必須為本校正式職工。

(3)本着“舊款不還,新款不借”的原則,各類借款須在3個月之內報賬或歸還。

5、長途連號車票、定額發票(除停車場的小額定額發票)等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報銷。

(二)經費管理規定

1、本校人員各類獎酬金、勞務費、助研費、試驗費、專家諮詢費、臨時工工資和學生獎助學金、外聘專家諮詢費、報告費、答辯費、評審費等費用的發放原則上須直接支付到個人銀行卡中。

2、採購1000元(含)以上的物品按規定通過支票轉賬或使用公務卡結算。

3、通過財政性資金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須事先將採購計劃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報賬時須持發票、合同、政府審批和採購的相關資料。

4、各單位購置儀器設備(含傢俱)單價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採購單價500(含)—1000元且總價大於50000元以上的須持發票到儀器設備處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5、基建、修繕工程項目按《北中大學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試行)》(校審〔20xx〕1號)執行,報銷時須提供發票、合同、工程決算書原件。1萬元(含)以上的修繕工程項目須提供審計處審定的審計報告;1萬元以下的修繕工程項目須提供工程項目管理部門籤批的審核意見。

6、在商場和超市購買的物品,必須提供有具體物品名稱、單價、數量的明細發票,否則,需提供附有開票單位出具的帶有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與發票金額相符的物品明細清單或超市、商場的原始機打購物小票,按要求填寫物品驗收單,經單位負責人、經辦人、驗收人簽字方可報賬(經辦人與驗收人不得為同一人)。

7、會議費的報銷規定:

(1)校內舉辦或承辦會議,須提交會議紀要或會議通知以及會議預算(註明事由、天數、參加人數、會議地點等)方可報銷。

(2)參加國際會議由旅行社出具票據的,需附會議通知和情況説明並由單位負責人籤批後方可報銷。

8、學生實習費報銷須持接收實習單位開具的正式發票,如遇特殊情況無法開具正式發票的,必須説明相關理由並開具接收實習單位的收據,由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報銷。

9、郵電費的報銷規定:

(1)各部門辦公電話費可以在行政經費中支出,個人手機、住宅話費不允許報銷。

(2)凡是匯款的郵費或手續費都必須與發票一起報銷。

10、預借收據須填制“北中大學財務處預借收據申請表”,本着“款回單撤”的原則,應在收款同時及時撤銷借條,否則不再出借收據。

11、已報賬需查詢憑證者,須由財務報賬人員協助查詢,未經允許,不得私自翻閲憑證。

12、所有租車業務必須同時附有雙方事先簽訂的有效完整的租車合同和協議。

13、購買禮品、茶葉、煙酒、皮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票據不得報銷。

14、所有報賬人員應為本校正式職工,不得由學生、外來人員代替報賬。

第四條本規定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五條本規定校長辦公會通過後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餐飲業制度5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 鹼水(或餐洗淨)→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衝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餐洗淨、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及時將其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要清理地面、水池衞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衞生,無油漬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不留衞生死角,保持清潔。

餐飲業衞生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堅決貫徹《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

第二條、由原料致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一)採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材料;

(二)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材料;

(三)炊事員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材料;

(四)服務員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

第三條、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

(一)生與熟隔離;

(二)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三)食物與雜物、藥物隔離;

(四)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第四條、用具、餐具實行“四過關”、“一保潔”:一刷、二洗、三衝、四消毒,一保潔。

第五條、環境衞生實行“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

(一)環境衞生範圍:包括餐廳、操作間、庫房、洗消間、辦公室、更衣室、衞生間及餐飲中心周圍的道路等。

(二)餐廳操作間衞生要求落手清,牆、屋頂、地板要求時常保持乾淨,無黑垢,無蜘蛛網。門窗乾淨,玻璃明亮,紗窗完好,無灰塵油垢,電扇、燈具、風幕見本色。並做好防鼠、防蠅、防塵。

(三)所有操作枱、放物架、售飯窗口要求潔淨,水池要求無泥沙,無髒垢,無異味,各種炊事機械及各種炊事用具位置固定、擺放整齊、清潔衞生、有專人負責。所有抹布,使用後要及時清洗,每天要用鹼水煮沸,清洗消毒。

第六條、個人衞生

(一)新員工上崗前一定要體檢,在崗員工每年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餐廳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

(二)個人衞生必須做到“四勤”,嚴格遵守三天洗澡、更換工作服一次、20天理髮一次的制度,員工上崗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並保持整潔;班前便後、開飯前用肥皂及流動水洗手;嚴禁留長髮、長鬍子,隨地吐痰、擤鼻涕;操作間、賣飯間不許吸煙,上班不許戴戒指,不許塗指甲油。

(三)每學期請防疫站或校醫院的專家對員工進行一次衞生知識講座,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

第七條、食品加工出售衞生:

(一)加工前,先驗質,然後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加工。

(二)用於加工、盛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消毒,保持清潔。

(三)半成品嚴禁裝筐,應專用容器裝盛,嚴禁隨意堆放食品、物品,更不許將食品落地擺放。

(四)冷庫、冰箱中存放的食品要生、熟分開,各種容器不得重疊存放,冷庫、冰箱要求清潔,無臭味。

(五)出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售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六)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一般不應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七)剩菜、剩飯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經廚師長確認在沒在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涼菜不得隔餐出售。

(八)涼菜間必須按時進行紫外線空氣殺菌消毒;涼菜必須由專人按要求在涼菜間加工操作,非涼菜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涼菜間;加工涼菜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必須消毒,用後必須洗淨並保持清潔。

第八條、實行留樣制度:

每餐所有供應的主副食品種應各取不少於50克的樣品,留置於冰櫃中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第九條 衞生管理是評定各餐廳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之一,衞生工作與餐廳獎懲掛鈎,衞生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餐廳、經理、廚師長、班組長等相關負責人按責任處罰。

餐飲業制度6

廚房是製造食物的場所,為保障酒店客人的.身體健康和食用安全,現對廚房的整體衞生作出以下同幾點要求:

一、爐面、爐底無油漬殘渣,煙道灶口無油泥。(調料桶乾淨整潔、爐台用具清潔衞生)

二、案、荷枱面底無油漬、殘渣,物品存放整齊有序。餐具不在荷台過夜。

三、冰箱內外清潔,存放有序,不進冰箱的食品應有防護措施。每週除霜二次,保證冰箱內無變味、變質的食品。

四、保證餐具櫃清潔,無積水、無油漬,餐具存放整齊有序,定期消毒,破損率控制在3—5%以內,超過部分由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五、地面無積水、油泥、無殘渣,牆面無灰塵、無煙垢。

六、每週日全面大掃除。

七、個人衞生合乎要求。

每日抽查衞生情況,如違反上述規定,當場籤罰單。所收罰單累計超過兩張,對當事人處以50—100元的罰款。屢教不改、情節嚴徵者立即除名。

餐飲業制度7

餐飲業食(飲)具、用具消洗了衞生管理制度,聚豐飲食服務公司是這樣要求的:

一、食(飲)具。用具清洗、消毒在專用區進行,內設有專用的洗、消設施,各類設施明顯標示用途,設帶蓋的廢棄物盛放桶。

二、食(飲)具、用具清洗做到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

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飲)具、用具分開存放,消毒後的食(飲)具、用具貯存在專用裝有防護門的保潔櫃內,保潔櫃定期清洗消毒並不存放其它物品。

四、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所用藥劑及濃度是否正常使用。

五、消毒後的食(飲)具、用具符合《食(飲)具消毒衞生標準》(gb14934)的'規定;食(飲)具感官符合衞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氣等熱消毒),食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化學(藥物)消毒:食具表面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着物。

六、不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食(飲)具、用具有足名夠數量週轉。

餐飲業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為強化餐飲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於餐飲業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範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

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餐飲業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並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營業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築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築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築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3、參與分管範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安保經理安全職責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經批准後負責落實。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6、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餐飲業制度9

1.食(飲)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須在專間進行。(小餐具的消毒應放在餐廳消毒櫃內進行)專間內洗、消設施標識明顯。廢棄物盛放桶應有蓋。

2.食(飲)具、用具清洗、消毒應按照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順序進行。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飲)具、用具應分開存放。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衞生要求。

3.消毒後的食(飲)具、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櫃或保潔間內備用,保潔櫃或保潔間應有明顯標識。保潔櫃或保潔間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無雜物、無蟑螂、無老鼠活動的痕跡。保潔櫃應帶門。保潔櫃或保潔間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每天使用前應清洗消毒。

4.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所用藥物必須符合衞生要求。

5.食(飲)具、用具首選濕熱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適應濕熱消毒的才使用化學消毒方法。

6.消毒後的食(飲)具、用具應符合《食(飲)具消毒衞生標準》的'規定。物理消毒(包括蒸氣等熱力消毒)後的食具必須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化學(藥物)消毒後的食具表面必須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着物。

7.一次性餐飲具不得重複使用。

餐飲業制度10

如何才能制定出適合飯店自身的管理制度與方法呢?最重要的就是要認識各種管理制度和方法,瞭解各種制度產生的背景,深入研究各種制度適用的條件適合,不要先入為主。管理方法一定要適合飯店的環境,由於各飯店的環境不同,因此不可能有那一種管理制度能適用於各飯店。即使在同一飯店內部,對不同部門的員工有時也要採用不同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也有時間性,飯店住所的情況常隨時間的不同而變化,管理制度和方法必須因時、因地、因人而變。

飯店一般採用的管理方法有:組織圖表、工作種類、工作規範、工作時間表等等。

(1)組織圖表

組織圖表表示了崗位和職責的基本分類和關係,是組織形式的機構圖,但有某些侷限性,如各層次的職權範圍和職責,地位相同的兩個職員之間的`非直線關係或不同部門的職員之間的間接關係皆不明顯。由於這個原因,各種工作的描述和組織手冊是對組織圖標的重要補充説明。

(2)工作種類

工作,種類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職位職責的説明。對員工的定向培訓,對完成工作評估,對制定工資等級,對確定職權和職責的範圍都有幫助。工作種類説明包括鑑定數據、工作概要、指責和要求。

(3)工作規範

工作規範是陳述一項工作要達到的標準,它包括工作責任、工作條件、個人資格等。

(4)工作時間表

工作時間表是員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過程説明和時間要求,是經理與員工交流的一種方式。有三種基本的工作時間表,即個人時間表、日常時間表和組織時間表。工作時間表的內容包括:姓名、工作時間、職務、受誰監督、由誰換班、休息日、用餐時間、休息時間、各段時間要做的工作內容等。

現代廚房已不像過去那樣只有一個房間。它以拓展為若干個房間(工作區域):製作熱菜區、供應區、製作冷菜區、製作麪包與糕點區。有利於洗滌各種餐具的洗槽儲藏設備和存貨的倉庫;有辦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廚房地工作就是加工製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沒有意義了;烹調食品必須具有誘人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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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制度11

1.採購人員必須熟悉所用的各種食品與原料的品種及相關的衞生標準、衞生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2.採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採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採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度。

3.採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黴變、超過保持期限及其他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異味的禽、畜、獸、水產品等及其製品等;不得采購《食品衞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采購無產品標識食品或來路不明的食品。

4.採購人員採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並做好採購記錄,便於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採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衞生許可證、本批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5.採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説明書)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質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6.採購蔬菜等散裝農副食品及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由正規渠道進貨,最好是定點採購,確保無農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

7.採購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必須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8.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口岸進口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外包裝配有中文標識。

9.所採購食用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建立台帳。

餐飲業制度12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分店(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第五條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職責

(一)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督促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三)負責預算方案的實施,並督促財務部門下達落實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考核指標。

(四)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五)在財務報告上簽名並蓋章,並對此承擔責任。

(六)表彰獎勵會計人員。

第六條財務部機構設置

(一)財務部設置原則

公司按照“三統一分”的原則來設置,即“人員統一、機構統一、核算分離”。公司財務部對所有實體的財務機構實行隸屬關係的集中統一領導,實體財務人員業務上受公司財務部領導,行政上受各實體領導。按照業務工作量、經營規模等對大的實體可稱“財務部”設財務部經理崗位,小的實體可稱“財務室”,設會計主管崗位。

(二)會計工作組織機構

會計工作組織機構設置如下:

(略)

第七條內部會計核算形式

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結賬體制,具體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實體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獨立核算,每週統

計一次收入、餐飲成本、一次性費用等財務指標,於週日下午報公司財務部彙總;每月結賬按要求編制各月報,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彙總合併會計報表。

(二)週報及月報要求:週報統計時間範圍為上週日至本週六;月報核算時間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貨購進採用實際成本法,從倉庫領用商品採用先進先出法,吧枱領用商品的核算採用零售價法。存貨盤點採用永續盤存制。

(四)收入、費用的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

(五)對外業務部門,如税務、工商、銀行、財政等相關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政府職能部門到各實體收費,實體只有接待權,無決策支付權,並應及時向公司各職能部門彙報。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執行新頒佈的《企業會計制度》。

第三節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第八條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如下會計崗位: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副經理、主管會計、成本會計、往來款會計、資產會計、出納員、稽核主管、稽核員、收銀員、保管員、檔案管理員等。

第九條財務部的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税務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合本公司行業特徵,科學合理地組織財務活動,制定統一、健全的財務規章體系。

(二)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中有關投資計劃和項目進度安排計劃,負責擬訂相應的資金需求量預測計劃和各種財務預算計劃,為滿足公司運營資金和投資建設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調度資金、積極籌措資金。

(三)遵照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合理組織會計核算工作,實行會計監督,對各種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發生的核算,基金的增減和經營收支、費用成本的計算,要按會計核算程序,正確辦理會計手續,如實登記入帳,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據制定批准的財務開支計劃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認真審核各項原材料設備採購計劃,準確、及時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審查、控制、結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嚴格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範圍支付現金,控制庫存現金額。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各種人價證券和財務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按照有關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款項的收付。

(六)按時完成會計財務工作,及時

編制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完成税金的申報、測算、繳納、減免工作,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下的控購商品的採購審查、報批、登記工作。

(七)審核計算和發放公司人員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及保險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添置、調撥、清產核資、報損、折舊管理。

(八)負責公司的資金籌集、融通、使用、管理,統籌公司對外長期投資,負責項目投資的財務評估,審核和費用控制。

(九)公司經濟合同歸口管理,參與主要經濟合同的洽談、擬訂、審核、簽約,做好合同登記、立卷歸檔工作並負責組織檢查、督促經濟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參與下屬企業經營(承包)方案的談判、簽約工作,以及各部門目標計劃責任制財務指標的確立、考核,並實施過程監督、評價和向公司領導及時反饋。

(十一)負責公司的內部審計、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對各種會計帳冊、憑證和報表進行歸檔、立卷、調閲、銷燬等作業管理。

(十三)定期進行會計資料彙總、整理、統計,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示企業運作存在問題,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經營狀態和合理化建議。

(十四)負責領導財務部下設的預決算部門、財務結算中心、內部銀行機構。

(十五)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財務部除做好公司總部的財務核算工作外,負責對下屬實體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規範,對整個公司的財務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條財務總監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財務總監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並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後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審核上報財政、税務、工商等各部門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財務資料。

第十一條財務部經理領導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財務總監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財務總監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及各項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運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分店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情況;

5.協助財務總監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開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條財務部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下屬公司、分店的財務部經理,在總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十四條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公司總部主管會計職

1、負責編制公司彙總報表及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總賬的登記工作,並保證在次月15日前核對無誤。

3、考核各實體日常上報公司財務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及效果。

4、督促各實體與公司往來賬會計對賬。

5、配合財務經理調度公司貨幣資金。

6、負責對其他會計人員所做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進行稽核,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完整,會計科目使用正確無誤。

7、負責公司簽訂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會計完成本職工作。

9、在財務經理安排下辦好外部協調工作。

10、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下屬實體主管會計職責

1、負責編制公司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總賬的登記工作,並保證在次月15日前核對無誤。

3、督促本單位各會計完成本職工作。

5、負責對其他會計人員所做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進行稽核,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完整,會計科目使用正確無誤。

6、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7、負責除貨幣資金、資產、成本、往來款之外的其他明細賬的登記工作。

8、在財務經理安排下辦好外部協調工作。

9、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出納崗位職責

1、在經理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公司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2、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帳結算業務;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根據銀行存款對賬單,在月末作出相應調整,做到與銀行對帳單相符。

3、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帳帳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

4、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續,嚴格執行市內採購領用支票的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5、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帳憑證,及時傳遞給會計登帳。

6、配合對應收款的清算工作。

7、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支付業務,做到

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不開遠期支票和空頭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髮放名冊,按時發入公司職工的工資、獎金。

9、負責及時、準確解繳各種社會統籌保險、公積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做好有關單據、帳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1、負責掌管公司財務保險櫃。

12、完成財務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抽查廚房原材料、倉庫材料和吧枱商品的盤點情況。

2、月底組織統一進行倉庫、廚房和吧枱原材料、庫存商品盤點,並負責相關賬務處理。

3、月底將各部門領用的原材料、庫存商品與市場購買單、各倉庫發料單相核對,確保成本核算的真實性。

4、及時核算每週、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發現指標波動幅度較大,上報財務負責人。

5、及時完成成本項目的憑證編制和記賬工作,並按月將有關科目與總賬核對。

6、負責對廚房核算員、倉庫保管員進行業務指導。

7、及時與保管員、核算員、廚師長、膳食部經理溝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條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一)公司總部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消費關係單位的檔案管理工作,並根據營銷部有關簽字消費協議,及時做好登記工作。

2、負責鑑定各實體轉交的簽字消費賬單的真實性,並負責及時催收結算由公司管理的關係單位的消費賬目。

3、及時登記往來款項明細賬,並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4、每月核對一次各實體往來款餘額,並保證於次月20日前核對完畢。

5、每月與客户對賬一次,以免遺留問題。

6、每週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應付賬款明細表,及時準確的反映公司對外欠款情況,給公司付款決策者提供依據。

7、對公司出現的壞賬、呆賬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財務經理,待總經理作出處理決定後,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8、負責公司總部及各實體應收款項催收工作的考核總結,上報財務經理。

9、負責登記撥付所屬資金”明細賬,並與各實體財務部門協商對賬時間。

10、隨時協助公司總部出納到各實體收款,並於每週五經總經理批准後協助總公司出納對外付款。

11、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實體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1、及時登記往來款項明細賬,並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每月與客户對賬一次,以免遺留問題。

3、對公司出現的壞賬、呆賬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財務經理,待總經理作出處理決定後,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4、負責本實體應收款項催收工作,按月做出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及催收工作總結報告,上報財務經理。

5、負責登記“上級撥入資金”明細賬,並定期與公司總部財務部門對賬。

6、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資產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明細賬的登記工作,並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每月到各部門對實物進行盤點一次,保證固定資產賬與低值易耗品賬與實物相符。

3、對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情況,及時上報並按要求處理。

4、對所管轄區的閒置財產負責保管好,並建立閒置資產備查賬,每月末上報閒置資產庫存統計表,協助主管上級做好閒置資產的調配工作。

5、協助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無利用價值的閒置資產及廢舊物資。

6、認真、準確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及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工作,並及時做好報廢資產的賬務處理工作。

7、公司總部資產會計負責公司倉庫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的每月盤點及財務核算工作。

8、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記賬會計崗位職責

1、及時登記除貨幣資金、資產、往來款之外的明細賬,並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資料及時分類歸檔、保存完整。

3、及時清理各明細科目,如有異常及時上報。

4、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崗位職責

1、認真審核吧枱及廚房的賬單,仔細核對吧枱收入是否與賬單相符。

2、對賬單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各相應部門及財務經理。

3、核對賬單的優惠及打折權限,是否按公司規定執行。

4、對各吧枱商品進行不定期盤點,每月不少於四次,盤盈商品充公,盤虧商品由吧枱人員賠償。

5、不定期抽查收銀台備用金金額,是不與公司規定相符。

6、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條收銀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崗位商品領用、盤點、擺放、檢查工作。

2、負責備用金的清點領用工作。

3、負責結賬收款與營業日報表的填寫並上報工作。

4、負責餐廳的信息傳遞工作。

5、負責本崗位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

6、負責本崗位的衞生清理工作。

7、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商品和物資驗收、貯存和發放工作。

2、負責及時記錄商品保管賬及填寫商品標識卡。

3、負責商品庫的日清月結和各實體商品與物料的月底對賬工作,準確及時完成商品調撥。

4、負責本崗位的衞生清掃工作,負責倉庫區域的安全工作。

5、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二十四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二十五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併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分店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負責人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本單位負責人進行監交;總公司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財務總監進行監交。

第四節科目報表及會計核算原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二十九條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增設“1212物料用品”、“1213燃料”、“1135撥付所屬資金”、“2323上級撥入資金”等會計科目,並統一編號。

第三十條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折算。

第三十一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公司財務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第三十四條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三十五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户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三十六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三十七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十八條公司以單價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詳見《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固定資產以預留5%的殘值後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三十九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應加上安裝調試費。進口設備還應包括關税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四十一條公司每年按年末應收賬款餘額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四十二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利潤分配表(年);

5.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年度);

6.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年度);

7.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十三條報表編制的時間要求:各實體報表於每月29日下午前報公司財務,公司彙總報表於每月1日前編制完成。

第四十四條報表編制程序和質量要求:由各實體財務先編制,報公司財務彙總。會計報表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紀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

第四十五條公司及各實體報表須加封面,封面上加蓋單位財務章、法人章、財務負責人章、製表人章並註明日期。會計報表上須加蓋單位財務章、法人章、財務負責人章、製表人章。

第五節內部牽制牽制度

第四十六條內部牽制的原則

(一)凡是公司的財務收支、採購、生產、銷售、投資等各種活動,其管理部門之間都要相互約束、相互監督。凡是涉及款項、財物的收付、保管、結算、登記工作的各崗位,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

(二)對公司內部機構、崗位及其職責和權限進行合理設置和分工,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確保不同部門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監督。

(三)制定的內部牽制制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實際情況。

(四)能夠明確各項經濟業務的牽制手續和牽制責任人,並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股東按《公司法》規定行使監督權,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對經營者行使監督權。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總個公司的經營管理。財務總監由董事會任命,對公司財務行使監督權。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根據各項經營指標對各實體主要負責人考核、監督。

第四十九條資金管理的內部牽制規定:

(一)貨幣資金的支出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經辦人簽章後方能辦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經稽核人員審核無誤後,才能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非全額報銷憑證,應由稽核人員註明大寫人民幣實報金額。

(二)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支付業務,除現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現金開支範圍外,1000元以上的款項支付,通過銀行轉賬,不得支付現金。

(三)除財務部門外,其他任何部門無貨幣資金收付職權。

(四)嚴格審核付款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實的收支業務。

(五)當天的收支業務,必須當天做完記賬憑證並登記入賬,做到日清。且各類付款憑證上必須加蓋付訖章、稽核員章、出納員章。

(六)非出納人員代收款項,必須與出納員辦理交接登記手續。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須先做憑證,經審核員審核後方能付款。

(八)出納員不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九)各吧枱及財務人員使用發票必須辦理有關手續。

(十)工資表、獎金錶須經實體財務填制並上報公司人事部審核無誤簽章,由總經理籤批後,方可發放。

第五十條材料採購由三人以上共同辦理,定價員做到貨比三家,材料物美價廉,以最低價格,買到質優物品。付款員負責按約定價格付款。複核監督員負責檢驗材料質量,觀察付款員付款金額是否正確。財務部不定期(每週至少兩次)派詢價員,到市場詢價,詢價結果交保管員及財務部門核對。

第五十一條採購員採購的物品,交保管員驗收,根據物品驗證標準,對數量、質量、價格逐一核對,在驗收單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各類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須有兩套以上的賬進行管理。其中保管員根據驗收單、領料單收貨發貨,登記保管賬,成本會計或記賬會計根據驗收單、領料單登記賬本,兩者定期核對。

第五十三條使用人領用物品填寫領料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員審核後,根據領料單發放物品,並當即填寫單價、金額及合計金額大小寫,並在保管處簽字,領料人核實品種、數量後,在領料人處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要求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存根聯及財務聯留保管處,營業結束後,由保管將財務聯送財務,存根聯保管據此記賬,領料人一聯由領料人自行帶回保管。

第五十四條實體之間物品調撥,由需方填寫調撥單,負責人、領料人、發料人簽字必須俱全,第一聯為領料方保管記賬

聯,第二聯為領料方財務記賬聯,第三聯為發料方財務記賬聯,第四聯為發料方保管記賬聯。

第五十五條固定資產購置,由需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請求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後,交工程部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取得正規發票,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並填寫固定資產卡片。使用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餐飲業制度13

一、主管會計賬務處理、報表制度

1、嚴格按飲食服務業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設立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和備查帳,手工帳和微機帳同時使用。

2、會計記帳程序:

A、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B、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C、根據彙總的記帳憑證編制科目彙總表。

D、根據科目彙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E、月末要核對總帳與明細帳。

3、會計報表:

A、對外報表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對內報表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末現金流量表、月營業收入表、營業成本表、費用明細表。

B、編制報表數字要客觀真實、準確可靠、內容要填寫完整,各報表的數字之間要銜接一致。

C、需報送的會計報表要裝訂成冊,加蓋印章、每月10日前報出,要做到編報及時,每季進行一次財務分析,寫出財務分析報告。

二、現金、支票借用制度

1、支票、現金的借用限於賓館採購人員購物時和公派出差人員外出辦事時借用。

2、借用人員使用現金限於500元以內,支票限於500元以上。借用時,先填寫借支單,寫明借支人姓名、部門、職務、借支事由、借款金額、借款日期等。

3、經手人簽字後,需本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4、請總經理核准後,交於財務部。

5、主管會計審核後,指示出納支付現金或開出轉帳支票,不得將加蓋好印章的空白支票借給出差人攜帶使用。

6、借用人辦事結束後,持發票及原始單據按正規手續報帳,清算結束後,抽取借支單。

三、費用支出報銷制度

1、酒店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

2、強對費用的管理的控制,酒店各部門應在每一經營期間開始之前,先做出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3、各部門費用發生時,先由經手人填寫經費報銷單,並將原始單據及費用明細單粘貼於後面。報銷單內容要填寫完整、準確、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不得塗改。

4、對預算內的費用開支,經手人填單後,經部門主管(主管經理)籤批,由財務審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開支報帳,對預算處的費用開支,經主管經理籤批後,由財務部審核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5、對於需要預付的款項,由簽訂有關合同,協議的部門或經手人填寫付款單:對涉及其它業務部門的費用帳單,應交有關部門審驗查認:對預付款項,會計人員應與合同認真核對後,報總經理批准簽字。

6、財務部會計收到手續齊全,填報金額,正確的經費報銷單後,由會計核對開出現金付出單或銀行轉帳支票等,並加蓋印章,出納據以支付現金及轉帳。

7、月末,會計根據經費報銷單及資金付出憑證,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正確歸集各部門經營費用,報出本月經營費用、管理費用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酒店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與減少要經過總經理批准,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增加應經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嚴格控制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每年新增固定資產不超過當年應提固定資產折舊額。

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進行購置時,應先提報購置計劃,報酒店總經理審批後,進行購置。固定資產報廢時,要按嚴格的審批程序進行報廢處理。

3、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則上是哪個部門使用哪個部門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養、維護歸各使用部門負責。各部門要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財務部建固定資產明細帳,專人負責管理。

4、對於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按照主管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辦法進行計提。

5、每半年對酒店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殊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發現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丟失、損壞、報廢等現象要查明原因,報告酒店總經理酌情進行處理。

6、低值易耗品原則上實行“五五”攤子銷法,對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攤銷法。

五、發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結合本酒店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所用發票分餐飲業定額發票、旅店業發票、其它服務業發票三種。

2、所有發票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管理,收銀員負責領取、保管開具、上交發票。

3、領取及上交時應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領用(交回)時間、發票種類、發票起止號碼、面值,並由收銀員簽名。發票用完後,要及時到財務部消號,註銷後方可領取新的發票。

4、收銀員應根據客人實際消費金額如實開具發票,不得擅自多開、虛開。

5、收銀員應根據發票格式正確填寫,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塗改、挖補、隨意撕毀。如為作廢發票,應保證三聯完整交回財務。

6、收銀員交接班時,應將發票使用情況寫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交接班時雙方核對無誤,簽字後方可下班。

六、備用金管理制度

1、收銀員必須隨時保持備用金的種類、數額的完整,不可用白條抵庫、私自套用或挪用。

2、交接班時備用金必須當面點清,相互簽字認可,丟失自負。

3、專人專時上財務與總出納兑換零錢用作營業時使用,不可作其他用途。

4、備用金如出現長款,應如數上交,出現短款時,應按酒店有關規定賠償。

5、領班應不定期檢查備用金金額,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財務部。

七、收銀員交接班制度

1、各點收銀員應提前十分鐘進入工作崗位,整理儀容儀表,打掃衞生。

2、當面點清備用金及各種單據、票據,並在交接班本作記錄。

3、由交班人正確填寫繳款袋,並將繳款袋投入滾筒保險櫃,進行見證,確認投入後方可下班。

4、把當班發生情況及遺留情況寫進交接班記錄本,並當面作出交待。

5、交接班本應妥善保存,與營業有關的資料應保密,不許外傳。

八、收銀員交款見證制度

收銀員每班工作結束時,所收款項封裝收銀交款袋交至滾筒保險櫃內,特制定交款見證制度:

1、收銀袋封面的內容,包括部門、日期、班次、姓名、面值、張數、金額等必須登記清楚。

2、交款必須由收銀員本人親自交款。

3、交款工作必須由收銀員做見證。

4、交款人負責把錢袋放在保險櫃中,並搖動轉柄,確認錢袋掉入保險櫃中。然後在見證登記本上簽字。

5、見證人在交款人完成上述程序,並確定後在見證登記本上簽字。

6、見證工作僅證明投入保險內錢袋的個數,不做其它證明。

7、見證工作不許非財務人員進行。

九、計算機網絡設備維護及保養制度

為了確保酒店內部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行,為企業提供的數據、服務管理和經營信息及時、準確,特制定計算機網絡設備維護及保養制度。

1、按照正確的步驟進行開關機操作。開機時,先打開ups,當電壓穩定後,打開顯示器,最後打開主機;關機時,要先從windows退出,主機關閉後,再關顯示器,最後關ups。

2、要保持計算機及其配套設備的清潔,每天使用完機器後,要用乾淨的軟布擦拭機身,對顯示屏,要用軟紙或棉花進行擦拭。班次結束後,要用布將機器蓋好,避免落塵。

3、為使機器分散熱,要把機器放在通風處,總枱的計算機因工作需要,使用率較高,為使機器充分休息,當晚客人較少時,要關閉計算機半個小時後再重新開機。

4、當出現斷電情況時,對正在進行的操作要及時進行存盤,然後按照正確的程序關閉計算機,並要在限定的時間內關閉UPS。

5、計算機出現無法解決的故障時,應立即通知微機管理員進行解決,不可自己隨意操作。

6、對計算機操作及維護知識要多學習瞭解,每一個操作員都應對計算機的使用説明和注意事項充分掌握。

餐飲業制度14

第一條 餐廳員工培訓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新招員工進行崗位前的培訓:二是對老員工進行在職培訓。

崗前培訓主要內容是學習本餐廳規章制度,基本的崗位知識,實際地操作技能。基本的專業知識,以便較快地適應工作。

員工在職培訓主要是根據崗位的實際要求,學習相應業務,從實際出發,更新業務知識,學習新的業務技術。

第二條 員工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按不同工種及崗位需要進行培訓:結合實際,注重實用性,逐步提高員工隊伍素質。

第三條 培訓內容

1 員工培訓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前廳服務員按公司制定的培訓教材培訓。

2 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巧,提高指揮。協調。督導和策劃能力。

3 廚師等專業術人員,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第四條 方法與形式

1由工司人事部門 派人或由各部門指定培訓負責人組織培訓。

2培訓採用授課,講課,討論會,實踐學習等多種形式進行,以加強培訓的效果。

3培訓的內容和時間安排應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

4根據餐廳需要,適當組織員工進行脱產培訓。

第五條 培訓檔案的管理

1餐廳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及時將員工的培訓內容,培訓的方式考核成績記錄在案。

2根據員工培訓檔案所反映情況找出員工薄弱的業務項目,及時修改培訓內容,進行再培訓。

二新員工入職培訓

第一條 每位新員工均須參加餐廳舉辦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從而對餐廳運作有整體的瞭解。適應餐廳企業文化及價直觀,統一思想,規範行為,讓新員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達到上崗要求:培訓內容及時間由主管理處統一按排。

第二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是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及管理處的共同責任,最遲不應超過報到後一個月內執行。

第三條 每位新員工參加培訓後均應通過考核。若未通過。允許有一次補考機會,若補考仍不合格者,建意部門不予錄用。

第四條 培訓過程中如有請假缺課的將不予考核,待下期培訓時補完相應課程後再進行考核。

第五條 培訓結束後,管理處將對每位員工的培訓情況進行評估,並將結果反饋給部門總監,經理,同時記錄歸檔。

第六條 未經過新員工入職培訓班的員工,不得參加進一步的其它培訓。

第七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由管理處負責組織實施,課時不得少於14課時。

三 在崗培訓

第一條 凡在本餐廳試用期滿且正式錄用的員工,為提升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必須接受在崗培訓,使每位員工都最大和度地掌握應有的專業知識,也使餐廳的每個崗位上都有最適合該工作的員工,做到人盡其才。

第二條 在崗培訓主要包括管理處每個月舉辦和各項專題培訓和各部門組織的崗位技能培訓。

第三條 在崗培訓由管理處或各部門擬定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由管理處或各部門組織的崗位相關講師執行。以達到最佳效果。

第四條 具體培訓內容根據培訓需求而定。

四,餐廳服務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 儀容儀表

第一條 儀容儀表的概念

儀容:指容貌,是員工的本身素質的體現,反映了企業的管理水平,能滿面足客人的需要。也反映了我們員工的自尊自愛。發佈時間:20xx-03-06

儀表:指人的外表,包括人的服飾和資態方面,是個人精神面貌的外觀體現。

第二條 儀容儀表的標準

1, 整齊清潔,自然,大方得體,精神奕奕,充滿活力。

2, 頭髮;頭髮整齊,清潔,不可染色,不得披頭散髮。短髮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後不及衣領。長髮劉海不過眉。過肩要紮起(使用公司統一發夾,用髮網網住,夾於腦後),整齊扎於頭巾內,不得使用誇張耀眼的髮夾。

3, 耳飾;只可戴小耳環(無墜)。顏色清淡。

4, 面貌;精神飽滿,表情自然,不帶個人情緒,面着淡粧,不用有濃烈氣味的化裝品,不可用顏色誇張的口紅,眼影,脣線;口紅脱落,要及時補粧。

5, 手;不留長指甲,指甲長度以不超過手指頭為標準;不準塗指甲油,經常保待清潔;除手錶外,不允許佩戴任何餓我物。

6, 衣服;合身,燙平,清潔,無油污,員工牌配戴於左胸,長衣袖,褲管不能捲起,夏裝襯衣下襬須扎進裙內,佩帶項鍊,飾物不得露出制服以外。

7, 圍兜;清潔無油污,無破損,燙直,繫於腰間。

8, 鞋;穿着公司統一配發的布鞋,保持清潔,無破損,不得趿着鞋走路。

9, 襪子;襪子無勾絲,無破損,只可穿無花,淨色的絲襪。

10, 身體;勤洗澡,無體味,不得使用濃烈的香水。

第二章 禮貌,禮節

第三條 待客熱情友好,説話親切和藹,舉止穩重大方,處事禮貌謹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老實,富有職業自豪感和奉獻精神。

第四條 常用禮貌用語

1遇到客人進來時,早晚茶時;“歡迎光臨,早(晚)上好”,正餐時;“歡迎光光臨,請到吧枱點單”。説話時要求面帶微笑,身體稍用向前傾,並配以手勢,手勢必須有力,給客人非常明確的指示。

2客人離開時;“謝謝光臨,歡迎下次光臨”,面帶微笑,目送客人離開。

3在餐廳內任何地方碰到客人都必須面帶微笑,説;“您好”。

4在餐廳內不許和客人搶道,如確實需要客人讓道時,説;“對不起,請您讓一下”,讓道後,對客人説;“謝謝”。

5在得到客人的幫助時必須説“謝謝”。

6給客人帶來不便時,如服務員掃地,拖地或給客人挪位時應説;“對不起,麻煩您。。。。。。”

7看到客人直接坐到位置上,但沒有點單時,應上前説;“先生(小姐)請問您點單了沒有?麻煩您到吧枱點單”。

8當客人叫服務員或打手勢時,應該立即上前,面帶微笑地詢問客人;“先生(小姐),請問有什麼吩咐?”或“請問您需要什麼?”

9任何時時候員工不得和顧客搶佔衞生間和洗手間,遇到客人等候時,應説;“請您先用”。

10遇到公司領導,必須主動,熱情地招呼。

注意;

① 不講失禮的話,如“討厭”,“煩躁”。等等。

② 不講諷刺,挖苦的話。

③ 誇大,失實的話不講。

④ 催促,埋怨的話不講。

⑤ 不得和客人發生爭執,爭吵。

⑥ 對等客人要一視同仁,不分貴賤,老少,美醜等。

第三章 站立和行走要求

第五條 站台要求

1面帶微笑,挺胸收腹,肩平。

2兩腿立正或稍稍分開,兩手自然下垂,放在前面或背後。發佈時間:20xx-03-06

3兩眼隨時注意觀察餐廳內客人就餐的情況,以便迅速作出反應。

4不準靠牆,桌椅或邊櫃,不準交頭接耳或走神發呆。

5不準吃東西,伸懶腰,剔牙,挖鼻孔,搔頭髮,咬指頭等。第六條 行走要求

1面帶微笑,精神抖擻,動作敏捷,利落。

2空手時,要求服務員在餐廳內以小跑步行,忌走路慢騰騰,無精打采,有氣無力。

3手上拿東西時,要求服務員快步行走,托盤裏的東西要分類碼放,擺放整齊,並且要注意安全,不要撞到客人或防止打爛餐具。

五,主管技能培訓制度

第一條 每位主管級人員必須接受導師培訓和各項和主管技能培訓。

第二條 每年度至少舉辦三期的導師培訓和兩期的主管技能培訓。其中導師培訓為期連續三天,主管技能共九個專題(角色認知,溝通技巧,團隊管理,時間管理,授權管理,情緒管理,面試技巧,自我更新,領導能力)每週一個專題,共延續兩個半月。

第三條 每位受訓人員均必須參加相應的.考核,考核末通過可以有一次補考機會,經過一次補考仍末能通過者,管理處將建議部門給予降級或調職處理。

第四條 考核合格者將獲得相應的資歷格證書,證書在餐廳內有效,獲得導師資格證書的員工在獲得證書後,如在一年內沒有做出任何由管理處評估為合格的培訓課程者,將被取消導師資格。

第五條 主管技能培訓由管理處負責組織及實施。

六 員工健康和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第一條 從業人員必須參咖健康檢查,一年一次,衞生知識培訓兩次。

第二條 衞生知識培訓,每次培訓要進行測驗,考核,並作為考核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加強餐飲業從業和服務人員的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工作,並有專業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應積極協助衞生監督部門搞好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

第五條 為確保顧客的健康,對拒絕參加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的人,予以辭退。

第六條 對能夠積極參加衞生知識培訓且成績優異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七 餐廳員工考核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餐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確保向賓客提供,高效,優質,禮貌,熱情,周到和規範化的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內容;考核內容結合服務質量標準分為業

務知識,領導能力,協作精神,工作態度,儀表儀容,禮貌禮節,工作規範,勞動紀律,清潔衞生等。

第三條 考核方法;設計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標準。分

別對餐廳經理,大堂經理,主管,領班,服務員等進行每月工作計劃考核;採用逐級考核,逐級打分的方法。

第四條 考核結果與員工當期經濟效益直接掛鈎,對錶現考核表格分為;餐廳經理日考核表,大堂經理考核表,主管考核表,領班考核表,服務員日考核表。

第五條 較差的員工必須根據考核情況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後再上崗,對各方面表現優良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第六條 建主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斷完善考核制度和考核內容,培訓考核人員,確保考核工作公正嚴明。

第七條 將員工考核情況納入前廳規範質量分析內容中去,每月在進行服務質量分析的同時,分析評估考核情況,使考核工作制度化。

第八條 考核評估表由人事部門專門進和行統計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情況分析報告,報總經理審閲;部門經理的考核情況分析報表,上報總經理審閲。發佈時間:20xx-03-06

第九條 評估實施細節

評估以月度,季度,年度為週期,分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日常評估佔60%階段性評估佔40%,日常評估實行每日逐級考核,月末彙總,階段性評估每月末由各級管理人員組織直接下屬以不記名方式進行,由同事評估,下屬評估兩部分組成,同事評估佔據25% 下屬評估佔有15%;基層員工由同事評估構成階段性評估結果。

1各崗位日常評估內容見員工日考核表,每週一份,由直接上級在每日營業終結根據員工當日表現逐項打分,並由被評估者簽字認可後,交由直接上級保管。

2階段性評估內容見月度評估表,由各級管理人員月末組織屬下進行,評估結果由上級審核簽字後,報人事部門。

3人事部每月將員工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結果彙總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人事部留底。

餐飲業制度15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僱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國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製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製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僱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僱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僱用及解僱

第五條 僱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採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籤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僱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僱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後依據試用成績,籤請正式僱用或解僱。

第八條 僱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僱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並具有國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僱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於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僱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並填繳下列書表,由僱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於新僱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僱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僱: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後,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僱或解僱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並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於查對,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並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後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並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准後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註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並公佈。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後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後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准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於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並隨時與勞務或警衞主管單位聯繫。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准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後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後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後,由監督人員於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後,加班員工應於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註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後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並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主管核准後,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於原籤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於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並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籤請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卹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卹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於事前呈經主管核准: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後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裏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幹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准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准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僱。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願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後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係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於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並報本公司敍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於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併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鬥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衞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藉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衞主管單位籤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並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祕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於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餘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後,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後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並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後,依照原支工資改敍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於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後,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於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佔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餘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後公佈。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徵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後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於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並於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衞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衞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卹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准後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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