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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設計合同

服裝設計合同

  篇一:

甲方: 深圳市有限公司

服裝設計合同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服裝設計開發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委託事項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由甲方委託乙方對“深圳公司員工制服設計製作”項目進行設計開發工作。

二、 委託設計工作內容:

1、服裝設計

2、服裝製版

3、服裝樣衣製作

4、服裝批量製作監督

三、 委託設計費用:

1、甲方於收貨後一次性付款設計費2800元用給乙方(貳仟捌百圓整)

2、由於製作生產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詳細內容見甲方與生產廠家合同。

四、 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設計製作時間:2011年7月20日——2011年9月20,9月20日交貨。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則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設計過程中乙方需先將設計方案當面交與甲方協商核准,之後監督廠家製作樣衣,交與甲方協商核准,然後進行批量生產。

3、如有特殊原因影響工作進程,乙方應提前5個工作日聯繫甲方協商。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設計方案完成並得到甲方認可的情況下終止當次合同,其全額費用依然需要支付。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則無法獲取任何報酬。

六、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設計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的需求。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甲方有義務在每次設計前根據設計款式的數量與乙方商定工作時限。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需要,在一個月內與甲方進行當面交流,不得少於3個工作日;

4、乙方在甲方未提及工作時限的情況下,有義務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設計。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服裝事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設計項目名稱

【工作服】

第二條 工作計劃

2.1第一階段:初步設計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提出項目的主要要求,包括服裝的用途、着裝人員的工作環境、工作特點;以及甲方的特殊性要求等。

(2)結合甲方的主要要求,乙方進行初步設計。必要時,乙方可要求進行實地情況調查,包括對甲方服裝適用環境的瞭解、對着裝人員作業方式的瞭解等,甲方應予安排配合。

(3)乙方於甲方提出設計具體要求後【】日內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包括同類服裝的介紹、對本項目的設計傾向、風格建議、設計初稿。

(4)甲方於乙方提交方案後【】日內確定乙方提交的初步設計。

(5)甲方超過5個工作日不予反饋意見、或是不予確定方案,均視為甲方無意見、無異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三條支付本階段的費用。

2.2第二階段:深化設計

(1)乙方按雙方確定的初步設計進行深化設計。

(2)乙方於初步設計確定後【】日內提交深化設計方案的第一稿;甲方應於收到方案後【】日內反饋具體的意見。

(3)雙方就第一稿的修改進行商議達成一致後,由乙方於【】日內提交深化設計方案的第二稿,甲方應於收到方案後 【】日內反饋具體的意見。

(4)雙方在甲方意見的基礎上,達成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

(5)甲方超過5個工作日不予反饋意見;或是在確定修改方案中,超過5個工作日不予確定的,均視為甲方無意見、無異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三條支付本階段的費用。

(6)甲方提出的意見或建議應當限於針對初步設計方案的深化,當甲方的意見超

出初步設計方案的範疇,應視為甲方提出新的設計要求,雙方需就設計費的調整、設計成果的.交付時間等相關事宜另行簽訂協議。

2.3第三階段:最終版本提交

(1)乙方按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進行修改,於【】日內向甲方提交最終版本(版本形式:設計方案彩色打印版1份)。

(2)乙方的最終版本反映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的要求,即視為乙方設計合格,

甲方應確認驗收通過。甲方在收到乙方最終版本後三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視為乙方設計通過驗收;甲方提出異議超出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的要求,視為甲方提出新的設計要求,乙方設計仍應視為已通過驗收。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三條支付本階段的費用。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尾款之同時,乙方提供依據最終版本製作的紙版一份;樣衣一套。

第三條 設計費用

3.1本合同總費用為:人民幣 元。

3.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作為定金,即人民幣______元;剩餘價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第一階段:合同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該部分費用扣除已付定金,餘款人民幣 元(即合同總費用的10%)於第一階段完成時,即初步設計方案確定同時支付。

(2)第二階段:合同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於第二階段完成時,即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確定同時支付。

(3)第三階段:合同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於第三階段完成時,即甲方向乙方提交最終版本通過驗收之日。

(4)尾款:合同總費用的10%,即人民幣 元;於甲方收到紙版、樣衣之同時支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應及時履行己方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提出有關設計的具體要求、安排乙方實地調查、反饋修改意見、支付設計費用等等。因甲方未履行義務將影響乙方設計工作的開展,乙方有權暫停設計工作,並順延提交設計成果的時間。

4.2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合同解除時已完成之設計工作(包括階段性工作,以及階段內的局部工作),支付乙方相應的設計費用。

4.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遲於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應支付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遲於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委託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應收價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其義務、承諾和保證,則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以及另一方為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訴訟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通訊聯絡

5.1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通過項目聯繫人進行。甲方項目聯絡人為:【】;乙方項目聯絡人為:【】。

5.2雙方的聯絡溝通均可由項目聯繫人通過網絡、Email進行。項目聯繫人對設計方案的意見、或方案確認,均視為合同方的意見、或方案確認。

5.3聯絡信息如果以郵寄方式發送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如果以專人送達方式發送,交收件人簽收後即視為送達。

5.4任何一方如更改項目聯繫人、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乙方(蓋章):

  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服裝設計開發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之事項

服裝製版

二、委託設計費用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將委託設計費用的50%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

2、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設計,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日內蓋章確認,確認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剩餘款項。

四、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 乙方需在__30__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__工作服裝__設計初稿。設計完成的時間為__60__個工作日左右。

2、 乙方將設計完成的稿件以郵件方式交付給甲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等全部知識產權。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甲方有義務在每次設計前根據設計款式的數量與乙方商定工作時限。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四)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需要,在一個月內與甲方進行當面交流,不得少於_4_工作日;

4、乙方在甲方未提及工作時限的情況下,有義務在最短的工作時限內完成設計; 乙方對設計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享有的作品著作權自動歸甲方所有。

六、爭議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標籤: 服裝設計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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