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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

一、工程概況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懷來理想上城住宅小區5#樓,建築面積6136.18m2。建築高度為18.25米。建築景觀效果優美。本工程結構類型為磚混結構,地上六層。本工程建築等級二級,建築物抗震設防裂度為8度。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1、施工機具設備安裝,必須由工地工程技術人員向專業班組長進行書面安全口頭技術交底,並做好交底記錄及被交底簽字手續,作業前由班組長向工人做好班前技術交底,並做好交底記錄入檔。(機械用電系統安裝必須由專職電工來完成)。

2、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每週進行一次檢查、維修、保養(機械設備檢修時要拉閘斷電,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3、各工種使用的機具設備要分別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崗位責任制。

4、機械設備的基礎要高於自然地坪,搭設機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5、制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禁酒後上崗,機械在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7、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後,工地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參加人員:工長、技術員、專業組長、專職安全員、機械使用負責人。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能交付使用,並做好交驗記錄入檔。

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1.機械設備進場後由技術、生產、機械及有關部門組織正確安裝調試及驗收,要經常性保養,保持施工機械完好狀態。

2.對機械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每台機械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嚴格執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製度)制度。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所操作機械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4.對大型機械特別是塔吊、垂直提升機械,外用電梯等設備各種限位裝置必須靈敏、齊全可靠。

5.每台塔吊至少要有兩名持證上崗的信號指揮員,非信號員不得指揮塔吊。信號應清晰準確,各工種應配合一致,協調工作。嚴禁超負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掛鈎,五級以上大風或下大雨嚴禁作業,超吊重物大臂下和超吊運行方向下方,儘量減少人員作業和活動。

6.中小型機械應有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三防:防雨、防雜、防濕。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2

為確保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建設工程(一期)項目部大型機械能夠安全使用並確保機械使用零事故,項目部特制定此制度:

一、現場機械管理

1、大型施工機械的購置、安裝。凡屬於大型施工機械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物資設備管理部門審核並報本項目領導批准後,由物資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大型施工機械;

2、大型施工機械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大型施工機械安全檢查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大型施工機械;

3、安裝完成後,應向有關大型施工機械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4、對各類大型施工機械進行註冊登記。大型施工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本單位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大型施工機械的顯著位置;

5、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大型施工機械檔案資料的管理制度。是為大型施工機械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與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閲大型施工機械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按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閲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閲人。

大型施工機械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大型施工機械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署名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大型施工機械運行管理文件包括:大型施工機械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大型施工機械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工程項目部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大型施工機械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7、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項目部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工作;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8、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項目部應建立大型施工機械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並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

9、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30日對現場所有機械進行檢查,並要求塔吊租賃方每月25日對安裝在項目的塔吊進行檢查,出具檢查記錄,對檢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定人、定時間整改;

10、進行驗收制度。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必須落實進場驗收,工區安質部應逐一驗收,並按照相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專門機構做好檢驗、檢測機構工作;

11、交接班籤認制度。大型施工機械在交接班時必須履行嚴格的交接班籤認,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及時安排故障處理確保正常使用;

1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從事大型施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二、現場安全管理

1、進場的大型機械必須有設備檢驗合格證和使用説明書,禁止不合格設備進入施工現場;

2、大型機械進場後,現場安全員要在施工過程中每日填寫《大型機械設備登記表》,動態反映出施工地點、危險源點、防護人員、防護措施等;

3、作業場地必須有明顯的安全警戒線和安全警示牌,相應設備懸掛其安全操作規程;

4、大型機械設備嚴格執行“五個一”即: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一本(機械施工日誌)、一牌(設備標識牌)、一證(機械操作證)齊全制度;

5、施工現場安裝、拆裝大型機械設備時,必須要由專業知識強、操作熟練的人員承擔,分部經理、架子隊長、安全員到現場把關;

6、大型機械轉場時,要認真落實好“四個專項”制度。技術負責人、工長、安全員、技術員必須現場把關,經確認場地平整、地基承載力滿足要求,方可進行。夜間不得安排轉場、移機;

7、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按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檢查,作業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不得酒後上崗或連續疲勞作業,應當嚴格執行相應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並做好設備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8、大型施工機械作業時,現場必須有工長、安全員、技術員進行跟班作業。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3

一、機械設備安裝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説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二、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試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三、機械設備的採購、租賃,設備的技術資料、説明書、維修後的檢驗和試驗,由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

四、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五、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4

1、建築安裝企業的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能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以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並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不得外露;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規程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並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2、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5

(一)單位主管設備安全負責人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部門關於起重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起重機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工作;

3、組織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起重機管理體系;

4、組織制定並審批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審批本單位起重機選購及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並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使用現場,查看起重機使用狀況;

7、組織起重機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二)管理部門負責人職責

1、在單位主管設備安全負責人的領導下,具體組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起重機使用管理方面的規定;

2、負責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規章制度;

3、審核本單位有關起重機的統計報表;

4、組織做好起重機使用管理基礎工作,檢查起重機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情況;

5、抓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操作人員技術素質;

6、根據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狀,審定所編制的起重機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7、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情況;

8、參加起重機事故調查與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

(三)起重機操作人員職責

1、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脱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其他事情;

2、認真執行起重機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載運行;

4、時刻注意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敏性和可靠性;

5、按時定點、定線巡迴檢查;

6、認真監視儀器儀表,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7、認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8、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機維護保養制度

(一)起重機使用的維護與保養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

(二)起重機投產前,必須按照起重機的使用特點認真編制維護保養規程;

(三)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等活動,提倡實行包日常維修和日常保養的雙包貴任制;

(四)保持起重機整潔和生產周圍環境的清潔衞生;

(五)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損壞起重機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狀態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並及時反映;

(八)對停用和封存備用的起重機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三、起重機事故報告制度

(一)起重機發生事故時,必須按照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起重機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還應直接報告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並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四)移動式起重機異地發生事故後,業主或聘用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並同時報告設備使用註冊登記的質量監督部門。

(五)事故報告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報告方式除電話報告外,還應以傳真方式報告。

黃埔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82272400.傳真:82272370。

四、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必須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註冊登記,領取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須經培訓,考取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相應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一)葫蘆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不得超載進行吊裝和側向外吊作業;

2、不得將吊載在其他作業者頭上通過;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車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業中經常使緩衝器與上描器衝撞;

5、不得在吊載作業中進行檢修,維護和調整制動器;

6、不得在吊載有劇烈振動時進行起吊、橫行與運行作業;

7、不得在吊載重量不清的情況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業;

8、不得隨意拆卸葫蘆式起重機上任何安全裝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情況下作業:制動器失靈、限位器失靈、吊鈎螺母防鬆裝置損壞、吊裝鋼絲繩損傷已達到報廢標準等;

10、不得在捆綁不牢、吊載不平衡、易滑動、易傾翻狀態下,重物稜角處與吊裝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與被吊物的情況下作業;

12、注意吊鈎是否在吊載的正上方;

13、在狹窄的場所、吊載易傾倒的情況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業中應隨時注意觀察前、後、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確認電開關按鈕標記後再進行操作;

16、確認吊具與吊裝鋼絲繩處於正常狀況,沒有掛扯其它物體時,再按動電開關按鈕;

17、發現起重機故障時,先切斷總電源,再檢查;

18、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後再平穩地進行起升吊運;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處時,應停車觀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蘆式起重機,在吊具處於最低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證有不少於兩圈的安全留數;

22、翻轉吊載時,操作者必須站在翻轉方向的反側,確認翻轉方向無人時,再進行操作;

23、為減小吊載的擺動與衝擊,可以採取反向動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運行檢查記錄表和交接班記錄簿,並交給接班人。

(二)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司機應發出警告信號:

(l)起重機起動後即將開動前;

(2)靠近同層其它起重機時;

(3)在起吊下降吊物時;

(4)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5)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6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閲運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説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切實貫徹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的精神,為加強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起重機械”實指本單位內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等。

第三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購置有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安裝前應到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第四條安裝、修理起重機械必須由取得許可證書的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單位進行。

第五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先具備下列條件,並向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準用證後方可使用。

具體條件如下:

一、起重機械經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

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後簽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

三、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其內容包括:

1.司機守則;

2.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3.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

4.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第六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2.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3.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4.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5.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6.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第七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運行和完好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週檢查和每日檢查。(檢查項目附後)

第八條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九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檢驗有效期前一個月向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督檢驗週期為兩年,升降機安全定期監督檢驗週期為一年。

第十條起重機械的司機,掛鈎工、指揮工、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和技術培訓,並經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領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基建項目中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三同時要求進行,設備管理部門要嚴格監督採購前設備論證程序執行。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得報廢,需按設備報廢審批權限辦理註銷手續,並報本單設備科及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凡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封停設備或限期整改等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執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由設備科負責解釋。

附:起重機械年檢、月檢、周檢、日檢項目如下:

一、每年對在用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於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迴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九級以上的風力後,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二、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吊鈎、抓鬥等吊具有無損傷;

3.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

4.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三、每週應檢查下列檢查:

1.接觸器、控制器觸頭的接觸情況;

2.制動器的調整和閘帶的磨損情況;

3.連軸器上的鍵的聯接及螺釘堅固情況;

4.鋼絲繩的纏繞情況是否跳槽;

5.雙制動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每天作業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頭,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鈎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軌道的安全狀況;

3.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8

進場的大型機械(如門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單位上報安拆裝方案,並及時履行進場驗收手續。對於大型機械(如門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吊裝方案。在現場的巡視檢查中,檢查大型機械的的運行記錄和維護保養記錄,並檢查司機、信號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大型機械的安拆裝方案,主要審查以下資料:安裝單位資質、安裝人員資質、安裝單位的編制和審批人簽字及加蓋安裝單位公章情況、施工單位和安裝單位的安全協議、上報方案封面編制人及編制單位為安裝單位、機械的製造許可證、安裝過程中的現場責任人、安裝方案內容明確。

大型機械的吊裝方案審批,需要注意吊裝過程中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吊裝作業的安全措施等。

現場檢查過程中,應對門吊的軌道基礎、電器連接、防脱鈎裝置、鋼絲繩等進行重點的檢查。

進場的機械(如汽車吊),履行進場驗收手續,包括合格證、檢測報告、施工單位驗收表(見安全資料規程)、安全檢驗合格證等,現場驗收包括對限位器、鋼絲繩等進行重點驗收,具體內容參照安全資料規程中關於汽車吊驗收表中的相關內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現場使用為準則。

小型機械的進場驗收,主要檢查機械的安全防護、電動開關是否靈活、資料是否齊全等。

機械的管理是一個動態的管理,而且不同於一般的隱患,當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司機或相關人員暫停使用,督促現場負責人予以整改並消除安全隱患,同時上報相關人員。

鑑於目前的安全形式,機械使用的安全已經成為施工過程中安全控制的一個重點環節。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9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鬆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牆壁牢固、站台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範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後、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牆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鬆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後、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乾淨,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0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生產運行和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確保生產運行和施工作業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安全防範及時到位,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規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有關事項。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風廠和工程項目施工作業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四條安全工器具是指保證人身安全的各種防護性工器具及裝置,如:絕緣工具、安全帶、漏電保護器、驗電器、絕緣手套等,此外還包括導鏈、砂輪、電鑽、電動葫蘆、滑輪等工器具。

第五條工器具使用前,由使用人負責檢查是否有合格證,沒有合格證的不得使用。

第六條各單位工器具應由專人保管,保管人員必須熟知所管轄工器具性能、使用保養、試驗方法等知識,工器具要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七條工器具應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標準定期試驗、檢查、保養,檢查試驗後的工器具要有檢查記錄、檢查日期、檢查數據及檢查人簽名。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格的工器具應貼有檢查合格的標誌,不合格的工器具應另外存放,絕對禁止好壞工具混放,不合格的工器具嚴禁使用,否則追究相關責任。

第八條工器具的試驗週期由各單位安全負責人負責控制,具體實驗週期參照《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相關規定執行。到期時上報公司安監部部協助檢查試驗,如工器具漏檢並由此引發事故,追究各單位安全負責人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工器具借用要有記錄,包括借用日期、歸還日期,禁止將未經檢驗或不合格的工器具借出。

第十條工器具的貯存保管要科學合理,符合有關規程或行業標準的要求,避免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壞,公司安全監察部定期抽查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情況並進行考核。由於保管不到位造成安全工器具丟失的由本單位負責。

第三章

檢查與考核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安監部部和相關單位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違反以上規定條款的將考核責任單位和責任人100~500元,產生不良後果的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並另行考核。

第四章

附則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第十二條本規定由安監部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1

1鋼筋切斷機的安全管理

1.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應和切刀的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長度可根據加工材料的長度確定。

1.2啟動前,必須檢查切刀應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固,然後用手轉動皮帶輪,檢查齒輪間隙,調整切刀間隙。

1.3啟動後,先空轉檢查各傳動部分機軸承運轉正常後,方可作業,但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禁止切料,切料時必須使用切刀的中下部,緊握鋼筋對準刃口迅速送入。

1.4不得剪切直徑和強度超過機械銘牌規定的鋼筋和燒紅的鋼筋,一次切斷多根鋼筋時,其總截面積應在規定範圍內,剪切低合金鋼時應更換高硬度切刀,直徑符合銘牌規定。

1.5切斷短料時,手和切刀之間的距離腰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於400m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牢。

1.6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鋼筋擺動周圍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1.7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有異響或切刀歪斜等情況,應立即停機檢修。

1.8作業後,應用鋼刷清除切刀間的雜物,進行整機清潔保養。

2鋼筋彎曲機的安全管理

2.1工作台和彎曲機台面要保持水平,並檢查芯軸、擋塊、轉盤應無損壞和裂紋,防護罩緊固可靠,經空轉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

2.2作業時,將鋼筋需彎的一頭插政治轉盤固定銷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並用手壓緊,檢查機身固定銷子確實安在擋住鋼筋的一側,方可開機。

2.3作業中不得更換芯軸、銷子和變換角度以及進行調速等作業,也不得加油或清掃。

2.4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機械規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定換算最大限制直徑並調整相應的芯軸。

2.5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鈎不得朝上。

2.6轉盤換向時,必須在機械停穩後進行。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醋酸車間設備班組安全工器具的規範管理,確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特參照行業標準及結合公司部門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規定規定了生產準備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三、規範性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帽》GB2811—20xx;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帶》GB6095—20xx;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類別

4、1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防墜器、各類防護工作服、防護鏡、防毒用具、防腐蝕手套、防噪聲用具等。

4、2各類安全圍欄、活動支架、安全網、圍網、升降板、腳釦、梯子等。

4、3絕緣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絕緣棒、絕緣檔板、絕緣罩、絕緣夾鉗、驗電筆(器)、絕緣手套、橡膠絕緣靴、絕緣梯、接地線等。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職責

5、1班長的職責

5、1、1貫徹執行公司、部門和車間的有關規定、標準,管理制度。

5、1、2負責明確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與責任分工,設置班組安全員。

5、1、3督促、監察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實。

5、1、4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配備計劃、更新報廢、借用手續的初審。

5、2車間安全員職責

5、2、1對班長負責,協同配合車間專職安全員工作,做好班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報廢手續(以舊換新)、新增工器具申請、借用計劃手續的辦理,經班長初審後報送車間專責安全員。

5、2、3建立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帳,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冊,並報送車間專職安全員。

5、2、4聽從車間專職安全員安排,定期進行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

5、2、5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領取、驗收、試驗、保養工作

六、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要求

6、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配置、公用定點配置

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醋酸車間根據安全年度費用計劃的規定的配置,依據公司物資採購程序提出計劃,經安全生產部審查,報經營部採購,由安全生產部登記、建立台賬後分發至現場定置點或個人。

6、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保管

6、2、1個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班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組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部門專人負責保管,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6、2、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要進行登記並建立台賬,做到物賬相符,定置管理。

6、2、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規定分類存放,要防止受潮、黴爛、變形、受熱、機械損傷,不可接觸各種油類、酸鹼物質,以防腐蝕。

6、2、4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得與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班組員工應熟悉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對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登記和常規檢查,確保安全可靠。

6、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定期試驗

6、3、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中的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6、3、2嚴禁使用未經試驗或已超預防性試驗週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在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檢查,無異常後方可使用。

6、3、4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放在妥當的地方,不可隨意亂放,以免損壞。

6、3、5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絕緣安全工器具的檢查、試驗見《電力安全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試行)。

6、3、7登高工器具檢查。

6、3、8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試驗記錄檢查。

6、3、9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台賬檢查。

6、3、10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使用

6、3、1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其出廠説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使用者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的人不準使用。

6、3、1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應認真核查合格證上的試驗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並進行使用前的常規檢查。

6、3、13不論在什麼場所作業都應使用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要求的工具。

6、3、14外界環境條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時,不準使用。

6、3、15使用者的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規》規定時不準進行工作。

6、4梯子的使用:

6、4、1梯子使用前必須先檢查後使用,梯子的結構應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鎖固裝置應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撐杆裝置應完好。

6、4、2梯子應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不允許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他影響強度的缺陷。梯邊(樑)不得有開裂。

6、4、3工作時梯子必須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不得兩人或多人蹬在一個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不得調整梯子。

6、4、5在梯子上工作時,梯與地面的斜角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於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兩檔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點的高度不得超過梯子頂部支撐點。

6、4、6各類金屬梯不得從事升壓站、電氣設備小室及電氣高壓設備部位的檢查、維護工作。

6、4、7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須有掛鈎或用繩索縛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監護人或採取綁紮固定措施,並做好防止落物打傷下面人員的安全措施。

6、4、8禁止把梯子架設在木箱等不穩固的支撐物上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

6、4、9禁止在懸吊式的腳手架上搭放梯子進行工作。

6、4、10梯子長度不夠而將兩個梯子連接使用時,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紮牢固,綁紮不得少於3道。

6、4、11在梯子上工作,應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拋擲。

6、4、12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監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欄。梯子不得放在門前使用,必須用時,應採取防止門突然開啟的措施。

6、4、13必須在機械的轉動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時,為避免轉動的機械捲住工作人員的衣服,應在梯子與機械轉動部分之間採取臨時隔離防護措施。

6、4、14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時,都必須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許持帶任何物件。

6、4、15摺梯(人字梯)在使用時,上部角度應以35~40°為宜。上部絞鏈必須牢固,並要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6、4、16使用梯子從事高空作業時,同時執行高空作業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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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機械加工實驗室是進行學生實習實訓、技能考核、生產及研究的重要場所,必須加強安全及衞生管理,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良好的實驗實訓環境。

二、凡進入本實驗室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統一着裝(工作服或軍訓服);必須戴安全帽(女生務必將長髮挽入帽內);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時,必須配戴防護眼鏡。

三、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熟悉車牀性能,熟練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則不得動用車牀。務必遵守紀律,聽從指導,服從安排,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實驗中要服從老師指導,按正確的操作方法和規定的操作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以免發生事故。

四、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在實驗(加工)過程中,不得隨意串崗,嚴防多人同時操作車牀;並且要注意保持室內衞生及良好的實驗秩序;出現特殊情況或異常響聲及時報告指導老師。

五、每次實驗結束後,學生將加工工件交指導老師測量並打分,做為本次實習的成績;將本次實習實訓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須留相應學生對車牀及實驗室進行清掃。

六、車牀清掃及保養。

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並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由管理人員認真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註銷。

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範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

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黴等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實驗過程中萬一出事,不要驚慌,如涉及人身安全,應盡力保護學生,儘量讓學生疏散出去,同時實事求是、科學地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學生感到恐懼,害怕實驗。

2、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觸電者脱離電源之後,將觸電者迅速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急救,進行人工呼吸,有危險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一、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室供電線路及各種用電器的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電規範,線路與用電設備必須每學期檢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櫃。

三、使用加熱設備要嚴守規程。

四、室內要有防火設備,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藥品,禁止吸煙。

五、化學實驗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用水、電等設備、設施以確保安全。

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防事故發生,每日下班前檢查水閘、電源、門窗、烘箱等設備,保證實驗室安全。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4

根據建設機械現場安裝質量、安全使用、維修保養和檢測要求,主要有二個方面:建設機械文件資料審查和建設機械現場安裝、拆卸及使用吊裝過程進行全面的安全監理。

一、建築施工機械種類

起重類設備:塔機、履帶吊、汽車吊、龍門式起重機、桅杆式屋面吊;

升降類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鋼絲繩式貨梯;

其他類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吊籃、樁工機械、挖掘機;

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泵車、混凝土布料機、地下連續牆成槽機械;

一、起重機械涉及的標準、規範、文件

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j80-91《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dbj08-905-99《建築施工附着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jzj33-20xx《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b514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zbj80012《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

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

gb5972-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範》

jgj88-92《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築起重機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三、關於塔機、升降機中間檢測

根據市安監站最近提出的對塔機、升降機應進行中間檢測,具體要求如下:

1.塔機、升降機安裝使用超過三個月,必須再次進行檢測;

2.塔機、升降機若附牆,必須提前五天申報後才能進行附牆撐杆的安裝,申報資料必須附附牆安裝方案,如附牆尺寸及安裝方法與原生產廠的產品安裝要求不符的,必須附設計計算書及安裝方案。現場附牆撐杆安裝必須與安裝方案一致。

四、關於老舊設備檢測評估

根據市建管辦07年45號文的規定,塔機、升降機無設計使用年限的,超過10年應每年一次檢測評估、超過20年每年二次檢測評估,具體要求如下:

1.設備安裝前由設備單位向機械檢測機構提出申請;

2.設備安全評估主要對結構件的變形、鏽蝕、焊縫、銷軸孔磨損或塑性變形進行檢測;

3.設備的主要結構件應處於拆卸狀態並便於檢測;

4.對主要結構件的檢測結果如超過國家規定報廢標準不可修復的,必須報廢;

5.對主要機構機構檢測如存在問題,應及時進行修復;

6.檢測評估完成後,對檢測要求整改的必須進行整改,經複查合格後應進行整機安裝,然後進行整機性能檢測,整機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五、關於建設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

根據建設機械大型設備檢測驗收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設備的安拆裝所需的文件資料按要求填寫驗收資料彙總表。驗收資料齊全後,由總承包、分包及安裝三方單位負責人應簽名、蓋章。

1、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原始資料

1)購銷合同

2)製造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製造監督檢驗證明

5)安裝使用説明書

6)備案證明

(二)設備運行資料

1)定期檢驗報告

2)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定期維護保養記錄

4)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

5)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

6)累計運轉記錄

(三)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2、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1)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a.安裝前零部件檢查記錄

b.安裝後自檢驗收記錄

c.中間(兩次)檢測自檢驗收記錄

d.頂升加節、附牆自檢驗收記錄

e.拆卸前檢查記錄

f.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5)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卡及設備編號銅牌;

六、關於設備安裝質量檢測委託

根據市建管辦07年45號文的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設備檢測委託。設備安裝前必須按要求填寫驗收資料彙總表,驗收資料齊全後,總承包、分包及安裝三方單位負責人應簽名、蓋章。。設備驗收資料有:

1.安裝單位資質證書;

2.設備租賃、安裝合同書或任務書;

3.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技術交底;

4.中間加節附牆方案(附牆撐杆應有設計計算書、由原生產製造廠的產品);

5.安裝人員上崗證;

6.安全協議書;

7.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8.設備製造許可證;

9.安全生產許可證;

10.安裝前零部件驗收記錄;

11.安裝後自檢驗收記錄

12.設備定期維修、保養記錄;

卡及設備編號銅牌;

14.安裝質量檢測報告、合格證;

七、機械設備租賃、委託安裝注意事項

(1)施工單位對所租賃的設備註意事項

1.審核租賃企業的誠信度及管理能力;

2.審核所租賃設備的完好度及維修保養狀況;

3.對個人出租的設備應拒絕租賃;

4.租賃設備應明確設備維修保養責任方,如確認出租方維修保養,合同內應明確定期維修保養時間,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5.對同一工地租賃多台設備的`,應要求租賃單位常設設備維修保養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

(2)施工單位對委託安裝注意事項

1.應選擇具有安裝經驗、無安拆裝事故記錄的安裝單位;

2.對安裝單位在現場安裝過程進行安全監督;

3.拒絕掛靠設備安裝,減小安全風險成本;

4.嚴格審核安裝資質,防止假冒資質;

八、建設機械現場安裝、使用及拆卸過程的安全管理

(1)建設機械安裝過程的安全控制

1.現場安裝人員的資格審查,嚴禁無安裝上崗證的人員參與安裝工作;

2.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及安裝方案的技術交底;

3.設備安裝臨時改變安裝方案應由安裝單位負責人簽名認可;

4.檢查安裝人員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5.現場吊裝用的起重設備如汽車吊應有特種設備檢測合格證;

6.設備現場應劃定安拆裝範圍並設置安全警戒標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7.現場必須安排安全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控;

8.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對設備主要結構件、零部件和安全裝置的檢查;

9.設備安裝完必須對安全裝置進行調試,自檢合格後,必須做載荷試驗;

10.設備安裝完成後,由安全監理施工單位、安裝單位三方聯合進行檢查驗收;

11.設備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後進行拆卸;

12.設備安裝或拆卸,應持設備ic卡在檢測機構進行網上設備或註銷。

13.風力超過四級嚴禁安裝或拆卸。

14.設備中間檢測,塔機、升降機頂升加節、附牆應提前5天申報檢測,有加節安裝自檢記錄。經檢測機構檢測取得合格報告後方可使用。安裝人員應持證安裝;

15.對設備混凝土基礎周圍有開挖的,應加強對設備垂直度定期測量觀察;

(2)建設機械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

1.對未取得合格報告前嚴禁提前使用。經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合格證,應由安裝單位移交施工單位歸檔。經檢測合格或整個合格的設備在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2.嚴禁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無證上崗操作;

3.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設備管理、維修人員和安全員;

4.施工現場的設備應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及時更換的零部件,驗收均應有詳細記錄;

5.設備操作人員每天應對設備運行狀態、安全裝置、鋼絲繩進行檢查檢查,應有詳細記錄;

6.設備發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必須由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指派專職安裝或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符合使用要求後方可使用;

7.設備中間檢測,塔機頂升加節、附牆應提前5天申報,有加節安裝自檢記錄。經檢測機構檢測取得合格報告後方可使用。安裝人員應持證安裝;

8.塔機不附牆使用超過3個月應進行中間檢測,取得檢測合格報告可以繼續使用;

9.設備維修時,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升降機維修時,另一台設備必須停機;

10.對塔機混凝土基礎周圍有開挖的,應加強對設備垂直度定期測量觀察;

11.設備嚴禁超載使用,超過六級風禁止使用;

12.多台塔機同一工地施工,必須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13.起重機械作業時,嚴禁違章超載、超員。

(3)建設機械拆卸過程的安全控制

1.設備拆卸應有拆卸方案;

2.設備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後進行拆卸;

2.設備拆卸的其他要求與安裝要求相同。

3.設備拆卸後,應持設備ic卡在檢測機構予以拆卸註銷。

九.起重機械操作的“十不準”“十不弔”

“十不準”

1.無證不準操作

2.酒後不準操作

3.操作時不準閒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準進入駕駛室

5.吊鈎不準過人頭

6.作業時不準上下車

7.吊物時不準長時間空中停留

8.安全裝置不準當開關使用

9.升降、變幅、迴轉不準同時操作

10.工作時不準維修、調整機器

“十不弔”

1.吊物斜拉不弔

2.起重量不明不弔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紮不牢不弔

4.指揮信號不明不弔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弔

6.吊鈎下站人或放有活動物不弔

7.埋壓地下的構件情況不明不弔

8.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弔

10.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不弔

十、建設機械使用、維修保養管理要求

1.現場施機械的保養要求

定期保養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養作業的內容主要是: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加強施工機械的保養工作,必須建立健全機構責任制,做好定機、定人、定崗的三定工作,要求機操人員、機修人員和機管人員認真執行保養規程、規定,認真填寫保養記錄。

2.現場施機械的保養分類

施工機械的保養有二種分類方式:四級保養制和月度保養制

四級保養制:每班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和三級保養;

每班保養:每日進行;以清潔、檢查為主;

一級保養:間隔時間為200工作小時;以潤滑、緊固為主;

二級保養:1000工作小時;以檢驗、調整為主;

三級保養:為計劃保養;以消除隱患為主;

根據四級保養制度要求:每班保養必須執行,一、二級保養為強制執行,而三級保養按計劃執行。

施工企業的項目可以根據施工機械現場使用的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對保養制度進行月度保養制度。

月度保養制度規定:大、中型施工機械實行以月度保養為主的每班保養、月度保養和轉移工地保養的多級保養,結構簡單的小型施工機械實行每班保養的單級保養制度。

每班保養(例保):

重點是檢查、清潔、潤滑。由機操人員在作業前、作業中和作業後進行,內容為根據技術保養規程檢查各零部件狀態,清洗機械外表和按規定進行潤滑。

月度保養:

以檢查、緊固、調整為中心。由機械技術人員,機修工和機操工一起進行。

除執行每班保養內容外,對各部間隙和工作情況進行檢驗、調整以及緊固內外的緊固件,配齊短缺件。

轉移保養:

以消除隱患為目的。主要由機修工承擔此項工作,作業內容除執行月度保養項目外,可對部分總成進行拆洗和解體檢修,對超過磨損和不能修復的零部件,應於更換,確保機械安全和技術性能,並對整機進行除鏽、防腐作業。

特殊保養:

除對施工機械進行定期保養外,還要進行幾項特殊保養作業。

走合期保養:

新機械或經大修後首次使用的機械應按機械走合期的規定,由操作人員進行。

換季保養:

機械在人冬或人夏前進行的季節性保養,可按換季保養規定並結合月度保養進行。

停放保養:

機械停用一個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須按月度保養內容進行。

十一、建設機械常見事故隱患

(1)塔機、升降機、安裝、拆卸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定風力進行安裝、拆卸或吊裝;

2)設備安裝、拆卸或吊運與施工交叉作業無安全措施;

3)設備安裝位置不當與周圍設施或建築物干涉;

4)地基基礎沉降導致設備傾斜;

5)障礙物對操作人員的視覺影響;

6)現場無安全警戒區域;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

(1)塔機不安全狀態

1)設備安裝用的吊裝設備無安全使用合格證;

2)設備老化、鋼結構嚴重鏽蝕、變形或母材、焊縫疲勞開裂;

3)標準節與加強節顛倒安裝;

4)外套架與迴轉平台未連接;

5)鋼絲繩磨損、斷絲嚴重造成斷繩;

6)臂架銷軸固定焊接擋板脱焊或固定套嚴重鏽蝕;

7)塔機標準節、錨腳、預埋標準節自制開裂;

8)鋼絲繩防跳保護損壞或擋繩間隙不符合標準要求;

9)老舊設備標準節混用安裝;

10)混凝土基礎任意減小,計算書中對樁的強度及錨固鋼筋強度未作驗算;

11)頂升加節時,迴轉機構未鎖定,在風力作用下或違章旋轉臂架,造成套架脱離標準節發生傾斜或傾覆;

12)頂升加節時,頂升橫樑未完全支撐在標準節踏步內或脱落;

13)違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一指揮;

14)結構件連接固定漏裝或不符合規定要求;

15)起重吊具、吊索損壞;

16)基礎節預埋不符合規定要求;

17)附牆撐杆水平、垂直間距及固定框架安裝及附牆支座連接不符合規定要求;

18)標準節連接螺栓預緊力不一致;

19)塔機安裝、拆卸時,塔身獨立高度超過規定標;

20)塔身垂直度嚴重超標;

21)銷軸開口銷未裝,螺栓連接無防鬆措施;

22)鋼絲繩繩端固定不符合規定要求。

(2)施工升降機不安全狀態

1)升降機高度限位、極限限位失靈,限位檔塊位置設置不當;

2)傳動板固定鬆動,緩衝橡膠墊嚴重老化;

3)齒輪齒條齧合磨損嚴重;

4)齒輪齒條背輪脱落;

5)平衡重導軌對接處不平整;

7)吊籠門框變形,底板嚴重鏽蝕;

8)升降機安全門門鈎損壞;

9)升降機對重未裝或對重導軌接頭未對齊;

10)通訊裝置損壞;

11)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12)導軌架、吊籠及駕駛室底部嚴重磨損或鏽蝕;

13)對重防鬆繩限位失效;

14)吊籠安全鈎設置位置錯誤;

15)制動器安全罩未裝;

16)標準節導軌架垂直度超標;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無證參與安裝、拆卸;

2)安裝、拆卸前無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2)起重指揮失誤與司機配合不當;

3)違反安裝、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一指揮;

4)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5)設備安裝前、後未進行檢查驗收及維修保養;

6)設備安裝拆、卸現場無安全人員監督;

7)重要零部件的連接漏裝開口銷、螺栓未緊固或未採取防鬆措施;

8)對損壞的零部件、安全裝置不及時修理或更換;

(2)塔機、升降機使用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定風力進行安裝、拆卸或吊運;

2)操作人員視覺障礙影響;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

(1)塔機不安全狀態

1)鋼絲繩從滑輪或捲筒跳出,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2)吊鈎防脱繩保險損壞;

3)安全裝置(力矩、重量保護裝置,起升、變幅、迴轉、行走限位)失效;

4)螺栓、銷軸連接固定鬆動或損壞;

5)力矩保護人為解除或失效;

(2)升降機不安全狀態

1)升降機安全門門鈎損壞;

2)升降機對重未裝;

3)通訊裝置損壞;

4)升降機高度限位設置不當或失靈,造成吊籠冒頂墜落;

5)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人員、起重工、指揮無證上崗;

2)違章超載或斜拉吊運;

3)塔機工作時起重力矩限位裝置失靈或人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5)吊重捆綁不妥致使吊重墜落傷人;

6)升降機吊籠人員超載;

8)設備發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修理;

9)設備無定期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計劃;

10)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11)安裝完無自檢驗收和專業檢測機構檢測驗收提前投入使用;

12)專職駕駛員離崗未關閉操作電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發生意外事故;

13)限速防墜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規定每三個月做墜落試驗;

(3)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使用常見事故隱患

1.架體的安裝與拆除

1)井架架體安裝拆除前未制定裝拆方案和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2)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井架安裝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安裝時無安全措施造成人員高空墜落;

4)井架架體架設、基礎處理、架體纜風繩及附牆撐杆設置不當;

5)安全裝置不齊全;

6)結構件嚴重變形、焊縫開裂;

2.使用管理不當

1)人員違章乘坐吊籃上下,嚴重超載使用;

2)防墜、停靠裝置失靈;

3)無通訊聯絡裝置;

4)層樓門、吊籃門、進口出安全門損壞或缺失;

5)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十二、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與有效規避風險

作為建築施工企業,如何加強對公司內部或分包單位或租賃安裝單位的設備安全管理,以有效規避安全風險是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從思想上重視,同樣必須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層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按整改、落實,再檢查及持續改進的方法來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1.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對建設機械的現場安裝、使用、拆卸整個過程的監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員加強自身對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員對涉及建設機械的安全知識熟悉和理解;

4.對無強制檢測要求的建設機械(井架、樁機)可委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加強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定期安全檢查,對設備維修保養檢查和設備每天運行記錄的查驗;

6.加強對設備安裝、拆卸、操作、指揮、起重人員的資格審查;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5

把“五關”和“一控制”——原則是機械管理必須以起重機械安全為重點

機械進場准入關

機械隊伍、人員准入關

機械方案審查關

機械安全檢查整改關

施工隊伍自身的機械使用管理關

重要機械作業的過程安全控制——重要吊裝、關鍵安拆過程、負荷試驗等。

(一)任務要點

1、機械准入-重點是起重機械。本企業的,外租的,外包隊、民工隊自帶的(包括分包隊伍自己的);整機進廠檢查、散裝機械進廠要兩次檢查。

幾個注意的問題:准入機械不僅要具有準用證(有效期內,起重機二年、升降機一年),更重要的要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符合標準要求;需安裝的起中機械,告知和重新驗收檢驗;新購置的起重機械要生產許可證和型式試驗報告;

煙囱、水塔等專用起重機械的校核證明。(張牽設備問題)

2、人員准入-重點是七種人員:按技術監督局規定起重機作業人員包括司機、安裝、維修、檢驗、司索、指揮、起重機管理人員統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需有許可資格)

幾個注意的問題:特殊工種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區別,證件不能相互代替;汽機行車和煙囱水塔起重機械的相關人員的資格證件;(檢驗人員和管理人員及張牽設備人員的證件問題)(有效期二年);隊伍和人員也包括分包、民工隊、租賃和製造廠家。(關鍵在於核實)

機械台賬欄目明細:

序號、機械名稱、規格型號、製造廠、製造(出廠)日期、准入日期、準用證號、現場工作區域、退場日期、機械使用單位、備註等

人員台賬欄目明細:

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從事作業種類、資格證編號、有效期、准入日期、退場日期、所在單位、備註等

3、作業指導書審查-起重機械安拆、重大吊裝、超負荷和雙機抬吊、負荷試驗、起重機改造、較大的維修、重要運輸等。

幾個注意的問題:方案中擬定人員和實際作業時的變更;安拆手段和方法的臨時變更;各審查意見的反饋(如修改、或補充、或説明);包括外包隊、民工隊自己安拆等方案措施。

4、機械檢查-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為五種檢查形式(巡檢、旁站監督、專項檢查、定期[月])檢查、機械安全性評價)。

幾個注意的問題:重點是定期月檢,施工項目部分管領導應親自組織參加;月檢應有記錄(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和整改驗收單),小結(時間、地點、人員、機械數量、缺陷數、存在問題簡單分析及處理意見和建議);

進行檢查應和獎罰考核細則相結合;月檢應先在機械使用單位或分公司月檢之後;月檢應為長效制度;全面檢查評價應半年或一年一次,最好和評比活動結合;機械月檢應單獨組織,不要和施工安全檢查混在一起,由於專業特性的原因容易走馬觀花,保證不了檢查時間。

宋體5、機械使用隊伍自身的管理-指一般使用單位和專業單位應有機械安全目標、應設置機械員(或兼職)、各級機械安全責任制、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機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機械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安全檢查制度、機械人員培訓制度、考核獎罰制度、資料管理制度等;機械員不能更換頻繁。

機械專業隊伍除了有一般機械使用單位的必要制度外,還應有相應專業的針對性的制度,起重機械應有安拆隊伍的管理制度等。

一般機械使用隊伍和機械專業隊伍應規範項目上的機械安全管理,在各項目上的派出負責人應熟悉規範化的制度,統一認識、統一標準、統一考核。

機械檢查形式-

形式目的執行頻次

巡檢安全監督機械管理人員隨機

旁站監督安全監護機械管理人員必要

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項目部組織必要

定期檢查法定檢查項目部組織每月

安全性評價全面考核項目部組織階段

(二)機構和職責

機構設置-根據實際經驗來看,火電獨立承擔10萬千瓦及以上主體工程就應該設立獨立科室,10~30萬應不少於2人;50~100萬不少於3人;10萬千瓦以下(或非主體單項工程)可以不設獨立科室,有10台及以上施工機械或有一台大型起重機械應設最少1名機械專管人員。送變電分公司或施工處應設獨立機械管理科室應不少於2人;220千伏及以上線路不應少於1人,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可以由分公司或施工處機械管理人員兼任或另聘。承擔水電項目的施工企業,由於起重機械較多一般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

國家電網公司此次頒發的措施中要求:

電源建設項目:火電、水電、核電、風電建設項目應主要根據起重機械數量和起重機安全管理需求,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專責人員。凡工程項目吊裝中使用起重機械5台及以上的或工程合同價達到5千萬及以上的施工項目部都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

輸變電建設項目:分公司或施工處應設機械安全管理專責人員。

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的人員或機械管理專責人員由企業機械管理部門委派,工作上受施工項目部直接領導,業務上接受企業機械管理部門的指導、培訓和考核。

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1、制定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目標、崗位責任制、相關制度;

2、建立准入機械、相關人員准入、作業指導書審查的登記台賬及留存資質、資格證件和作業指導書、措施等複印件;

3、制定各種機械檢查表(正機准入、安裝前部件檢查、安裝後正機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機械安全性評價等),機械缺陷整改單、反饋驗收單、獎罰處理單等,並做好月檢小結,巡檢、旁站監督、機械安全會議記錄等;

4、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拆、吊裝、運輸、使用、試驗、改造、維修、檢驗等過程的安全監督,並負責對機械使用單位(包括分包、民工隊等)的機械安全管理的檢查、評價與考核;

5、掌握現場機械數量、所在位置、當前安全技術狀況;

6、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機械未遂事故報告和處理,參與有人身傷亡的機械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的危害辨識和機械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

8、負責機械資料的整理存檔和機械統計報表工作;

9、其他工作(根據施工項目部的管理權限和機制可能還有機械租賃、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部分中小型機械採購、與當地技術監督部門聯繫事宜等等工作,其他工作多了的話應該增設人員)

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權限-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情況;機械費用結算簽字;對機械使用單位的獎罰、考評;對違章、違規或嚴重影響安全的停止等。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的待遇不應低於項目部同級人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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